其实看着美国各个大城市,包括洛杉矶、纽约、费城等警察局做假证、诬陷黑人;检察官,法官还都一起附和演戏,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为什么在许多人眼里美国的司法体制仍旧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随着阅读的进行,美国司法系统在审判中的表现,又肯定了我的这种想法。至少肖德维茨的书中,向我们展示了被告陪审团的 “公正”。该书中有一个论点我很支持,肖德维茨说,陪审团面对同样的事实做出不一样的判决并不是对于案件当事人的种族等等有着偏见,而是因为其的生长环境,种族背景使其在面对一样的证据时,会有不同的想法,更甚者,黑人比白人陪审员更加的仁慈,更相信被告无罪。这样的解释,相比于种族歧视更容易被社会大众认可,正如法理学老师所说的,一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就会导致其前见不同,那么看问题得出的结论必然也是不同的。
书中提到了一个英国的律师Henry Brougham在1820年时候曾说:“一个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富有神圣的职责,他在这个世界上只能认得一个人,就是受到官署控告的当事人,别无其他,要用各种必要的手段来救当事人,保护那个当事人免于必须负担任何其他人的风险或损失,也不使任何人侵害他,这是最高且毫无疑问的职责,他必须无视于对任何人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痛苦、折磨和伤害,必须把爱国的职责跟作为一个辩护人的职责区分清楚,并且将前者揉碎,让它随风而逝,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必须无视于任何结果地去做,如果他的命运如此不幸让他的国家跟他的当事人陷于利益冲突的话。”
我国《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随后于2004年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对此进行了细化,其第56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辅助人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是律师认为保密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等严重犯罪及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除外。”
比较而二者的关系不难发现,我国的法律在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始终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至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尽合理的。当事人基于对于律师辩护人的信赖,将事实告知律师辩护人,无论律师辩护人基于何种理由将其所知的内容泄露,都是对当事人信赖的一种背叛,对于我国的司法进程是极其不利的。
以上的一段话还我联想到了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第68条证人拒证特权,证人的拒证特权是一种基于被告与证人特殊的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与这里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异曲同工之妙。辩护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基于其特殊的身份,其对于案件的真实性有着更深的了解,这是基于被告对辩护律师特殊的信赖而产生的。因此,辩护律师当然有权拒绝作证以保护被告的利益。
对于金钱能否买来无罪的观点,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话,事实上,金钱对于开释辛普森无罪,正如其去医院看病一样,我们可以忍受富人比穷人拥有更好的医疗资源,为什么不能容忍其有更好的辩护资源呢?同理,再多钱也无法挽救一个绝症犯人的病情,再多的钱如果案件的证据简单明了毫无争议,那么辛普森也无法无罪开释。只要辩护团用合法的手段为辛普森打赢了官司,.就不应该被责难。辛普森所花的钱只是请来了最好的鉴定专家,推翻了警方的证据而已。试想如果警方的证据足够的充分和真实,辩方又怎么会给这个机会呢?但是读到这里我依然有疑问,作者一再强调其在该案件中的收费是比较少的,因为美国法律有规定,那么美国的大律师一个个荷包满满的原因究竟是为什么?
整本书通读下来,使我最感兴趣也是我觉得最有研究意义的就是“陪审团的怀疑是否合理”这一章。接下来,我将着重对“合理的怀疑”进行论述。
什么是合理的怀疑?
在辛普森一案中,伊藤法官是如此定义合理的怀疑:这不仅只是可能的怀疑,因为任何与人相关的事物都存在某种可能或者想象的怀疑。合理的怀疑是指整个论控,在经过对所有证据全盘的比较与考量之后,陪审团心理仍然觉得没办法一直全然确信检方所论控的事实。
为了对合理的怀疑有更深的理解,我对美国刑事诉讼中的排除合理怀疑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通常使用四个基本标准即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清晰且有力的证据(clearand convincing evidence、不含糊且有力的证据(unequivocal andconvincing evidence和排除合理怀疑标准(proof of beyond areasonable doubt。由于刑事案件极其严重的制裁结果因此其证明标准历来被认为是所有案件中最高的,即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但是对于合理怀疑的理解,由于过于“简单”,因此当各个陪审员面对这个标准时,合理怀疑显得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一些法院认为,在保障被告人获得公正审理的正当权利方面,合理怀疑标准显得极为重要,但是由于合理怀疑这一词汇不是那么普通、简单和清晰,即使是受过法律训练的法官也经常错误地描述合理的怀疑,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把握。但是有一些人的观点却恰恰相左,他们觉得合理的怀疑是一个在陪审员心理不言自明的概念,将其文字化的明确反而使其更加的模糊。
在不同的案件中,法院对于合理怀疑的定义也是不同的。在People V. Feldman一案中,法院认为:基于同情、幻想、成见、空想、多愁善感而产生的怀疑不是合理怀疑,基于陪审员因软弱无能和胆小而逃避给他人定较重的罪行所致的不情愿也不是合理怀疑。这是从反向的角度的定义合理怀疑。在United States V. Savuil一案中,法院认为合理怀疑是基于理性和常理的怀疑,即这种怀疑将使一个理性的人在是否定罪上犹豫不决。这是从正面的角度来定义合理的怀疑。直到今日有关合理怀疑的标准问题的争论还是没有平息。
教育也是一种尊重,苏霍姆林斯基说:“教育的核心,就其本质来说,就在于让学生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我是一个勤奋的脑力劳动者,是祖国的好公民,是父母的好儿女,是一个有着高尚的志趣、激情和不断取得进步的完美的人。”怎样看待后进生,把他们看成什么样的人,对他们的态度,一直是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在平时教学中不自觉地对他们冷眼相看,对他们的关注不够,有偏见,会使他们在人格上有自卑感,在学习中缺少自信,尊重他们做人的尊严和价值,平等公正地对待他们,课堂上有意对他们投送亲切的目光和友好的微笑,让他们回答一些较容易的问题,回答有困难时给予引导性的提示,答对了便进行表扬,鼓励。这样增强了后进生的自尊心,可以使他们感到自己和所有的同学一样,都是集体的一份。尊重后进生,赞赏他们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微小的进步,是转化后进生的关键。
后进生由于学习不理想或纪律性差,长期受到排斥,他们一般都心虚,对外界很敏感,他们内心深处渴望得到老师和同学的理解和信任。根据后进生的心理特点,教师在转化工作时,不能持有偏见,应对他们充分信任,要善于捕捉他们身上的闪光点,给予肯定,并及时给予鼓励,使他们的心理上得到满足,教师要适时的`,不断地鼓励他们把这些闪光点发扬光大,去照亮那些偏“暗”的方面。在生活和学习中,多与他们接触,多参与他们的讨论,使他们感受教师的关心和帮助,感受到自己在班集体中的重要地位,从而加强他们的自律意识,促使他们良好的心理状态和行为习惯的养成。使他们树立起“我能行”“我也行”的观念,实现身心如一的转化,并在健康发展中发挥他们的潜能。
后进生不是永恒的,作为教师只要找准转化后进生的有效方法,以身作则,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关爱、尊重、信任他们,使这些迟开的花转变得更加灿烂,鲜艳,芳香四溢。
我坐在一旁大气也不敢出,不是她们都财大气粗吓得我不敢发言,而是我在怀疑她们是否幸福。我不是那种揭短的人,那样会让人脸上无光,自己也很尴尬,于是我只能装蒜。
我的怀疑不是凭空捏造。因为我觉得,当一个人对自己的幸福程度描述的越高,她内心的幸福程度就越低。用尽可能的方式,来取得别人的赞赏和羡慕,只能是希望从别人那里得到能暂时添补内心空白的某种安慰。
举个例子吧。稍微有点钱的人,往往是尽可能地摆酷,而真正有钱的人反而尽可能地不显山露水。凡是有道高僧,肯定不会说他已经悟道之类的话,而常常是一语中得,让别人慢慢去。同理,凡是体味到一些幸福的人,会尽可能地隐秘于心,而真正体味到大幸福的人,却是那种对幸福不置一辞的人。
幸福从来是一种感觉,一种内心的感受。说不清楚,也说不明白,如果幸福能真切地说清楚,那一定不是她想要的幸福。追求幸福是每个人一生都在做的事,之所以追求,是因为现在不幸福或者说不太幸福。可是纵观世人,谁追求到了极限幸福?怕是没有人敢承认。事实上,幸福就是永远追求不到的事,而它却一直伴随着我们。大多数时候是我们忘记了用心感受,会感受会珍惜现有幸福的人最幸福。
在大多数人心目中一直思考这样一些问题:会不会更幸福一点?能不能比别人更幸福一点?等等。我们非要同别人比较幸福吗?如果总是比较,我想,不管这个人有多么幸福,她永远不会真切地体验幸福。把幸福的基准放在外面了,那么到底是谁应该来感受幸福呢?
于是许多人不认为自己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不幸的.原因有很多种,而大多数原因又是同别人或同自己比较得来的。从前,我听过这样一句话:“只有比较才知幸福”。说这话的人很有名,教育人们要常常往身后看,也就是看那些不如自己的人,这时应该感到幸福。可是人总是向后看的时候少向前看的时候多,这是正常人最应该有的心理反应,而就是这种反应,会让人怀疑自己不够幸福。
我不赞成“比较才知幸福”。比如说,你从前觉得有辆车很幸福,现在有了,反而觉得成了累赘。你以前觉得有个小房子也挺好的,现在有了,才觉得再大一些才好,于是为此心生烦恼。你从前觉得每月挣一千元工资该多好啊,可是现在每月工资二千多元了还是觉得不怎么开心。为什么呢?因为比较。
因为比较,我们怀疑了自己的体验,怀疑了自己的感受。一句话,怀疑了自己的幸福。其实,幸福一直存在于我们身边等着去感受,然而不管有多幸福,却感到自己很不幸的人越来越多……
有一天我和几个小伙伴在小区的广场踢足球。我们尽情地踢着。玩的正开心时,突然我飞起一脚想来个高空飞球踢给另一伙伴,可惜他没接到,球竟飞向一户人家,只听到“哗哗、噼噼“的声音。遭了,我们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玻璃砸碎了,好象这球飞到室内又把啥摔碎了……当时我们害怕极了,四处逃窜地跑回家。到了家妈妈看我闷闷不乐的样子,问其原因,我如实告之。妈妈只说了一句:你长大了,应该怎么做,你自己决定。
第二天我召集小伙伴们商量出了解决办法,一起到这户人家道歉并赔偿损失。大伙都同意了。
到了门口,我心惊肉跳地按了门铃。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太太开了门。我们将事情的原委告诉了她并拿出两百元钱。老太太没有要,说:知道你们不是故意的并能主动承认错误就是好孩子。这说明你们很诚实。接着她拿出了一个一尘不染的足球,又说:我相信你们下次会注意的。我们感动地热泪迎眶。事后我们家的大人给老太太的玻璃安好了。
同学们你说,信任是不是可以创造美好的世界!
天气渐渐转凉了。每天早起都可以看见窗外人家屋顶上积着一层白霜;天空中,大雁成群结队地飞往温暖的南方避寒;街道两旁的树不再像以前那样绿意盎然……这一切都说明——冬天来了。
冬天的脚步虽然近了,可是我却几乎听不见着脚步声。我怀疑,这到底是不是冬天?现实的冬天比我记忆中的冬天还要无情和残酷。小时候,每到冬天,我都会拉着小伙伴的手出去玩雪。因为在我看来,冬天一定会下雪。也许这想法十分的幼稚和无知,但是,如果把这想法用在如今,那恐怕就是我做的白日梦了。
知道吗?我们的地球发烧了。就是因为人类的自私与贪婪。因为人类的贪婪,地球的升温应经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当极地的冰川融化的一刻,科学家再次预言:我们的海洋将会是下一位受害者。
亚马逊河的热带雨林区,原本是被称为“地球之肺”的。但是不出几年,这个神秘而又潮湿的热带雨林被人类贪婪的***给摧毁了,现如今已是千疮百孔,满目疮痍。一大片一大片的浓密的参天古树骤然倒下,反倒是森林砍伐者的腰包,一天一天地鼓起来了。
参天古树要经过半年前年才能长成,而砍倒它们只是一锯子的事。地球上失去了这么多调节气候的宝地,又怎么能不发烧呢?地球失去了这些卫兵,可人类的工业废物排放量却在日益增加。恐怕10年后就没有冬天了吧?
愚昧无知的人类啊,请放下你们手中的工作,听听地球妈妈的哭泣和抱怨吧!山顶滑坡,地震,海啸……这都是地球妈妈的病变,这都是人类的报应啊!
请别让地球妈妈发怒,把我们赶走!
从小到大,我们要接受无穷无尽的知识。无数名人的理论。可是只是这样无思考地接受吗?不,我们应该学会去怀疑它,去质疑他的真实性,它的正确性。
世界上大家公知的理论有没有错的呢?有,我们不能说某一个东西将永远正确,这是可能受到时间、地点、环境等影响而改变的。过一段时间,对于一些理论些许人们会有新的想法,新的认识。混沌理论说得好:“某些物体按照一定的规律来复制前一段时间的运动状态,但最后的变化将使人始料未及”。
就像“蝴蝶效应”。当某个地区、某个国家下了几场大雪。归根结底地研究出那竟然是另外某个地区蝴蝶扇动翅膀产生的波,形成的。这简直太奇妙了。这是正确的吗?不一定。大自然的很多现象我们还无法下定论,它太多变,它太庞大。但这并不代表要放弃,这应该代表的是动力,是我们学会自己在理想状态或实质状态去证明这个理论,去证实这种现象的动力。这才是“怀疑”真正要带给我们的东西。
有多少人因为怀疑得到了名流青史。
哥白尼的“日心说”如不是他怀疑流传了几百年的“地心说”他怎么会成功?有多少人观察到了“地心说”的事过境迁。但没有人敢推翻它,只是一次又一次地加轨道,来掩饰它的千疮百孔。当然这也有宗教的影响。但他们本生恐怕也没有怀疑的精神吧!
汉武帝若不是怀疑黄老道家的`“治大国如烹小鲜。”的理念,会“罢除百家,独尊儒术”吗?会使当时的汉朝进入鼎盛时期吗?不会,这当然不会,老子的“无为而治”也时过境迁了。
怀疑才会创造出新的学问,才能想象出新的发明。这才是科技发展的根本啊!
怀疑同时也是一种精神,需要我们崇尚的精神,那些科技发达的国家都有很多善于思考,常常怀疑的人才。所以让我们花点时间去怀疑,去主动性的思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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