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我天天都要写作业,被作业这个小魔怪折磨到很晚,但是最近两天我找到了一个方法,可以使我自己晚上做自己喜欢的事,或者去复习课本。白天每一节课的课间都可以写作业,中午回到家也可以写一点,到了下午,会有自习课,用这些时间来写作业,作业就能快速完成,这就是分散法。这种方法助我晚上能够好好复习,也能够好好休息。
即时改错可以加深我们对错题的印象,遇到相同的题就会知道解法。在我们班里就专门设置了错题本,每个同学都要准备一个本子,把数学做练习的过程中的错题订正,每周五都要检查。我每次都坚持着把这些题做完,我都会在本子上订正,即使是粗心做错的题,我也会订正,因为我每次看到他们,都会提醒自己以后做题一定要认真仔细,一旦疏忽就会失分。真因为这个错题本,我的数学成绩也有所提高。
我有好的`学习方法,却也有不好的地方,我很少加入小组讨论。每次小组讨论的时候我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显得我很不合群,小组讨论能够使我们了解到不同的学习方法,由于我不加入,所以别的同学汲取到了学习方法,我却没有。所以以后我一定要积极加入小组讨论,学习不同的方法,我可以和同桌学习英语,和其他同学学习数学和地理。这个方法会帮助提高我的各科成绩,想想就好开心。
善于学习可以使我们的学习事半功倍,所以一定要掌握好的学习方法,这些方法更可以提高我们的成绩,让我们在快乐中学习。
我善于学习,感觉真好!
有点小坚强,但也常常躲在被窝里偷偷哭泣;
有点小温柔,却没有人发现,郁闷:);
有点小执着,虽然没能得到什么好结果;
有点小难过,和汪已经分开了半年之久,孤单;
有点小倔强,自己认定的没有谁可以改变;
有点小开心,听到他说想念时的温柔和害羞。
有人说,我这个星座的女孩比较奇怪,走的是极端路线。可能昨天还是那个嗜睡的懒家伙,今天就成了凌晨三四点还清醒的`夜猫子;也许上一秒还是搞怪爱闹的加菲猫,这一刻就成了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最冷漠最薄情的是我们,最感性最痴情的还是我们。总而言之,我们是跟着感觉走的一群人,有点儿不可思议?对了,要得就是这效果。出其不意也是我们的专长。
我很相信感觉,具体点儿说就是第六感。我的第六感很准,这是经过无数事实验证过的,虽然代价有些惨痛,因为这些预感背后的事大多不是什么让人开心的事儿。对我来说,形形色色的人在我面前都是透明的,我只需要一眼,深深的一眼,就可以穿过他的灵魂,看到我想知晓的一切。所以,我活的很累。我用肉眼看到别人的外在,用感觉感受到他们无意或有意隐藏的内心,得到欣喜或无奈的答案,一人承受。第六感最准的时候是当我处于局外人这个身份的时候,因为与自己无关,所以看的更清楚更透彻也更明白。
苏芮有一首歌《爱就这么来》唱到:跟着感觉慢慢醉,I fell it's ok。我很喜欢这句歌词。跟着感觉走,I fell it's ok。感觉是什么?这很难回答。感觉有点儿像“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的淡淡哀伤,很飘忽,很迷茫,你无法触摸;有点儿像易安词中“载不动”的“许多愁”,无形且模糊;又有点儿像月下的李煜低吟着“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时的恍惚和不知所措。你明白了吗?感觉就如同愁绪一样,没有东西可以盛装,没有办法来去形容,只有靠“感觉”,用“感觉”去感受“感觉”,你可以吗?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深奥,你“感觉”到了么?
跟着感觉走,并不是对自己的不了解,相反,只有一个真正了解自己的人才敢将选择交付与感觉。跟着感觉走,并不是对未来的不清楚,而是,忠实于自己的内心去做出不后悔的决定。
跟着感觉走的日呢是随和的人,是真诚的人,是简单的人,是值得交的朋友。
跟着感觉走,一辈子不孤单。
大姑家住在农村,我每年到大姑家去一次,对我们这些成长在城市里的孩子,到农村去真是机会难得,因为农村空气特别的新鲜,没有噪音,没有污染,吸一口新鲜的空气,真是沁人心脾。我大姑家有一个表姐,叫李冬凤,比我大三岁,现在上初二,我很喜欢和表姐一起玩。
绕过弯弯的小路,我们便来到大姑家。到了院子里,我惊呆了,去年我到大姑家的`时候还是狭窄的砖房,而现在却变成了宽敞明亮的大瓦房。“哞哞”“汪汪”“唧唧”“咩咩”……这真是动物交响曲,勤劳的大黄牛,美丽的大公鸡,温柔的小山羊,好像都在欢迎我这远道而来的客人。进了屋,我仔细地观赏大姑家的变化,只见屋子的中央放着一台大彩电,彩电下有一台VCD,看来这是大姑家新买的。大姑家的宝贝儿子五岁的小强看见我笑嘻嘻地说:“哥哥、姐姐,你们都有来吃糖吧!”说着捧来一大堆糖。小凤姐姐走过来,拉着我和弟弟的手。大姑搂着我的脖子说:“我们的小公主又长高了”,并一个劲地问寒问暖。当我问起大姑家的收成,大姑高兴地说:“小麦收了上万斤,棉花卖了7千多元,生活过的比蜜甜。计划今年多种棉花,多养几只羊,有了钱买台电脑去上网”。
临走时,小凤姐姐失望地流下了泪。大姑劝我多住几天,我把嘴放到大姑的耳旁边,悄悄地说:“大姑,明年我还来”。
走一步,再走一步,坚持下去,也许下一步就会成功。
——题记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其实,不仅学习是这样,生活以及其他的一切,都是如此。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程序也在不断升级。总而言之,任何事物都在向前走,都在进步,所以,向前走,是希望。
我的表姐,现在是北京某家大型医院的医生,工作刚一年,月薪高达万余元。但是,谁能想到她当年的高考成绩仅仅上了一个专科?谁又能想到她奋斗的路上付出的努力?
那一年,表姐由于一时贪玩而考了专科,此时她如梦初醒。其实表姐是个要强的人,上大学后她暗下决心,努力赶超,由专科升到本科,又备考研究生。为考研,姐姐两鬓的'头发都白了,宿舍熄灯后,打着手电筒缩在被子里看书,甚至把眼睛看出了血。终于,工夫不负有心人,姐姐考研成功,最后又努力到硕、博连读。
这听起来好像很简单,却很少有人做到。不要认为理想与现实距离很远,只要我们心中充满希望,坚定自己的信念,不为外撼,不以物移,理想就能成为现实。即使没有达到目标,至少我们努力了,尽力了,我们也是成功者!向前走,永不放弃,相信成功就在不远处。
也许未来的某一天,秋风萧瑟,面对即将落下的夕阳,回忆从前,目光注视着若隐若现的记忆之门,我们可以对自己说:我也体验过那种感觉,虽然只是曾经拥有。
走下去,为了信念。
或许是年少无知,又或许是赋予孩童身上的那股冲劲,对充满诱惑的外界报以无穷的好奇,令我喜欢上女孩们心目中的偶像“花木兰”的勇敢刚强,同时又不乏女儿家的柔情、体贴。就一句“跟着感觉走”,足以抱住千万少女之心的,让她们大胆地面对生活的重重、种种,大方地诉说心中的丝丝、缕缕。
他与她的故事
她,是个敢做敢为的勇敢女子,她与他是“自由恋爱”的,在当时封建的小村庄,思想迷信的贫苦大众中,那是很少见的,同时也是被视为不正当的行为。仿佛那近乎一世纪的光阴年华,在她眼中,宛如昨日烟尘,挥之不去。那时他是村里出了名的“穷秀才”,在一家书店当学徒。每天担着几十斤的书到几十里外的城里去卖,鞋穿破了,露出那黑黑的大脚趾,都不舍得丢。每次担着书回来时,鞋总是红红的,那一丝丝的血迹仿佛他对学习的那股热情,永不消退。他很勤奋,不甘心一辈子挨穷,于是十分发奋地读书,整颗心都投进了学习的怀抱。每天卖完书回家总经过她家那边的小巷。她总是也端着一碗水在巷口等着他,还不时说上几句鼓励的话,眼中充满了期待。风静静悄悄地吹着,把她的秀发都吹散了。但在他的眼中,她的一颦一笑都愈显迷人。例如“一定要克服困难”之类现在看似好老土的话,却是他发奋的动力。如此美丽的夜色,连卖花女的茉莉清香都似乎在为他们所营造。全世界似乎都在这一刻停止了转动,时间老人也被这情愫所感动得放下他那从不疲倦的步子,双手捧着脸痴痴地看……
虽然那样的日子很穷,常常吃不饱,穿不暖,但我坚信,那是她心中最为甜蜜、幸福的回忆。
有一种等待叫做心如刀割
他凭着自己出色的表现,在一次有几千人参加的大型中突围而出。在东北找了份好的工作。之后,他离开了这个贫困的小村庄。就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她没有带伞,光着脚丫,跑过那平时因为怕蛇而从不敢走进的、草有1米深的茅草地,雨打湿了平时爱美的她那被梳理的卷卷的秀发。她不管,不停地跑,不停地跑,直到他熟悉的背影映入眼帘。他微笑着向她挥挥手,踏上了船,走了。好像,好像“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这句诗的意境般潇洒。从船的第一声响起,“嘟……”,仿佛已震碎了她的心。
两年,在这两年里,他在东北尝足了苦头,历尽人间冷暖,世态炎凉,最终也攀上了事业的高峰;而她,一次次地拒绝她妈妈为她安排的婚事,每天站在码头眺望着远方,等待着,坚信在这来来往往的船儿中有一只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载着他归来,带上自己一起离开这个封建的小村庄……
望眼欲穿的日子自然难熬,但她心中的信念从未动摇。始终他回来了,带上她离开了,在东北建立属于自己的家。我想,那时他的一句普普通通的话 “我回来了”,就足以令奶奶感动的死里活来吧。
跟着感觉走
一年后,他们结婚了,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宝宝。他幸福地望着自己手中抱着的宝宝那粉嘟嘟的小脸蛋,用充满感激的语气问依在身旁的她,说:“告诉我,你怎么能为我等两年?”她眯着眼,神秘的问:“你看过‘花木兰’吗?”他傻傻的摇摇头,感觉莫名其妙。他捏捏宝宝的脸,口水顿时从宝宝嘴里流了出来,她心疼地吻了吻宝宝,说:“以前我没念过什么书,只是在你的书堆中看过‘花木兰’,当时我就把她封为我偶像了。因为她曾说过人是应该跟着自己的感觉走的。因为爱,所以愿为你等。”
每近黄昏,都有厚厚重重的云雾盘踞在天空,夕阳只能剩一点点空隙,迸射出一条条绛色霞彩,宛如沉沉大海中的游鱼,偶然翻滚着金色的鳞光。我漫无目的地在街道上游荡,在人群中穿梭。天色每一秒都在变化,晚霞烧红了半边天,乳白的炊烟和灰色的暮霭交融在一起,像是给墙头、屋脊、树顶和街口都罩了一层薄薄的玻璃纸,使它们变得若隐若现,飘飘荡荡,很有几分奇妙的气氛。
我没有制定任何计划,只是觉得往前走,会有我想到达的地方。我不停地走,时间也不停地加快,停下来回头看,世间的一切都在改变。闭上眼睛,静静地聆听着,笑声,风声,车声……聚集在一块,这样的热闹繁华,让人少去了几分安静,而这才是世界。
抬起头,我依然在这里,高耸的楼房,窗外是秋天萧瑟的傍晚,菊红色的一片,它像时光的使者,日复一日,只留下回忆,我别无选择,只能换上一脸明媚,继续走我前面的路……
相遇匆匆,离别匆匆,一切一切都只能成为一道风景,一幅画,相互留下的,只是天空中划过的一条痕迹,人的一生就是如此,看你怎么去对待。有的人用一生寻找,有的人用一生等待,有的人用一生奔跑。有的人为了自我不断回望,而有的人却头也不回地远走。岁月流转,但是生命只有一次,它才如此珍贵。我不能停止驶往前方的脚步,更不能放弃对未来的憧憬,我要做的,就是在纷纷扰扰的世界活出精彩的自己!
回过头看看前方的路,究竟有多遥远?我跟着感觉走,紧抓住梦的手,尽情挥洒自己的笑容。相信蓝天会越来越近,越来越温柔,梦想的事哪里都会有,希望就在不远处等着我……
走到路的分岔口,到该选择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闭上了眼睛,跟着感觉,再次踏上了前方的道路……comeon!生活的其他部分有待我去发现与感受!
跟着感觉走,勇敢去做吧!只要知道内心的渴望是什么。跟着感觉走,爱上身边的一切,对神秘的未来招招手!拿开眼前的一片落叶,你将会发现未来有多美好!
原以为小哥伦布长大后,会像爸爸一样成为编织工。他却对自己的未来编织了另一个梦想。他决定要找出另一个抵达东方的新航线,他要向西航行直接横越浩瀚的`大西洋!
要实现这个梦想并不容易,首先要学习如何看地图、观星象。也要寻求赞助者提供所需船只、补给品和船员。每个人都认为这个计画太冒险、太庞大。哥伦布提出向西航行找到通往东方的新航路计画,再次遭到否决。六年过去了,哥伦布依旧坚信只要向西航行就抵达陆地,找到宝藏。
这次王后动心了,她向国王表示愿意捐出自己的珠宝当作经费,以表示对哥伦布坚持要继续向西前进,哥伦布发现的其实并非一条东方的新航线,而是一块新大陆。他自己恐怕也没想到,他已经抵达了遥远的“美洲大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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