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痛感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的欧洲是一个***动不安,弥漫着腐败风气的社会,是一个需要伟人的社会,他为此写了《名人传》。叙述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的苦难和坎坷的一生,赞美他们高尚品格和顽强奋斗的精神。他是谁呢,他就是20世纪上半叶法国著名的人道主义作家罗曼·罗兰。
罗曼·罗兰是一个非常爱国的人道主义作家。《名人传》是其代表作之一。《名人传》与其他传统不同,《名人传》使我们看到了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他们与常人一样有自己的痛苦,挣扎和矛盾。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常人。他们在肉体上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罗曼·罗兰指出人生的坎坷,生活中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人们却彼此隔膜不懂得互相安慰,所以他写《名人传》。要把伟大的力量献给受苦难的人们,使其得到安慰。
罗曼·罗兰认为英雄的伟大不在于他的体魄,而在于他的心灵及其品格。他认为唯有实在的苦难,才能使人不抱幻想,直面人生;唯有真实的苦难,才能使人经受残酷的命运。因此,伟人们的生活往往是长期受难,他们的身心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然而也正是忧患造就他们的们的未来。贝多芬、米开朗琪罗这样的人才竟然终身未婚,未能享受他们真正的爱情,而托尔斯泰夫妻之间持续数十年的不理解,这是他的悲剧最直接根源。他们在社会上受到了最冷酷的对待。贝多芬面对的是怀着敌意的城市维也纳,他的音乐受到了欢呼,他的困难却无人过问;米开朗琪罗除了为教皇服务外,他每从事一项工程,都必然遭到一些卑鄙下流之士出于嫉妒和怨恨,对他进行恶毒的攻击,托尔斯泰面对的则是整个贵族上流社会,以免于被认为“叛教者”,从而开除了教籍。
贝多芬写给友人阿芒达牧师的信中提到耳聋之事,可想而知,耳朵对于音乐家而言是多么重要!不仅影响自己的工作,也导致他过着孤独凄凉的生活,这一切可以看到当时社会的冷酷无情,人与人之间的冷漠、自私。
从《贝多芬传》的最后一段可以看出贝多芬的伟大,不仅在于他是杰出的音乐家,而是因为他的音乐是为苦难的人们而写的,他隐藏自己的痛苦,却用他的痛苦换来欢乐来安慰人们,给人们一种力量。
一个遭受不幸和排斥的人,要在孤独中死去,要么不屈服地抗争,这三们伟人属于后者,贝多芬在生命的末日写出了不朽的《欢乐颂》,米开朗琪罗直到临终的几天还刮着雕像,终于留下传世巨作,托尔斯泰直到生命最后一刻,才下定了摆脱贵族的决心。
他们为我们树立了高大的形象,罗曼·罗兰的写作技术值得我们肯定,要想独树一帜,就要寻求最佳解决途径,要有成功的心态,有成功心态者,处处都能发觉成功的力量。
耳边回响起铿锵的音乐。
明天就是过独木桥的日子,我在"题海"中忙碌着,欣然发现:"忙"也可分为下中上等。忙的时候叫踏实,很忙的时候叫充实;忙得气都喘不过来时,反倒会气急败坏。心里骂着万恶的应试教育时,嘴里还不时的嚷嚷到:"孙子才考高中呢!"可偏偏还得干孙子要***事。
老爸进来了,手里拿着茶杯:"来,喝杯牛奶吧!"我无精打彩地接过茶杯,感觉很紧张。老爸拍了拍我的肩,无声的笑了笑,当我以为老爸的."临考动员"已"千呼万唤始出来",不料竟"犹抱琵琶半遮面"。"好好考吧!"相对无言,心里却比长篇大论还要令人心情沉重。
老妈也"粉墨登场",端着碗小米粥,叫我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一边心疼地摸着我的手:"Look,手都生老茧了。"妈妈拍了拍我的头,便走出了房间。
想想中考也离我不远了,三年的艰辛尽在着一考,成王败寇就在这一息之间。我多么希望这一天不要来临,可我知道这一天迟早要来临的。
夏日,静好。如水的日子散发着淡淡的清欢,花香鸟鸣的清晨,喜欢依着一杯茶的馨香,倚在窗前,看天上白云轻轻飘过,任光阴静静的在指尖流淌,让一颗被尘世烟火渲染的心渐渐沉静下来,默念一份心灵的温婉,拥有一段清寂的时光。
一直认为最好的心境,不是避开车水马龙,而是在心中修篱种菊。尘世的纷纷扰扰,总是会让人倦了累了,找一个清闲的午后,关上心灵窗子,隔绝人世的喧嚣,一杯茶,一本书,便是一段静谧的光阴。茶,便可以品尝人生的百味;书可以找回心灵的皈依。轻拥一米阳光入怀,和着书香,任流淌的心事,在季节中浅漾,生命就在这悠然的时光中婉约成一朵花。
与文字相依相偎的日子,天是蓝的,风是轻柔的,心是清宁的,光阴是美的。拈一指墨香,江南的清韵,唐诗宋词的婉约,于微雨红尘处,观一朵莲的超凡脱俗,赏一抹山水的灵气,让风儿吹去满心的疲惫,让云儿拂去眉间的烦恼,将唯美写进诗行,将爱恋寄情山水,将温暖一路铭记,在清净的文字中邂逅自己,静静地享受春花开的绚丽,秋叶落的静美。任时光之笔在岁月的纸笺上写下沧桑,独守清欢,文字生香,便是人间好时节。
素来喜欢那种浅淡的芬芳,一如兰花的清香,不张扬,不厚重,却也芬芳怡人。淡是人生的底色,淡如水,是生命的源泉;淡如清风,轻柔悠然。行走在尘世间,千般经历,万般找寻,最美不过拥有一颗淡然的心。淡,在岁月里;静,在心里;而清欢,则在眉眼间。拈一颗素于流年里,褪却指尖浮华,揽一份悠闲和诗意,与时光对饮,拈花浅笑,在光阴的角落里,寻一处心灵的桃花源,任时光散尽,岁月荏苒,暮然回首,希望我们仍还有一颗清澈如初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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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高一明亮的夏日里,被我邂逅。我,在每一个遇见的瞬间,被他震撼。就是这样,我不否认,我喜欢上他了。他有着足够的魅力,让我为之痴狂,让我将自己的喜怒哀乐全跟随了他。
他,有着明亮的嗓子,可以将那些既好听而平常人又唱不了的歌唱得毫不费力,游刃有余。就这样,他靠着一只话筒,将他的思想,他的悲伤,在每一个不经意间,传递给了我。而我就这样,在台下,被他的悲伤击中,不得动弹,只好连自己的呼吸也挂着他,念着他。
我开始认识他。我们开始在每个瞬间“巧遇”。于是他也渐渐认得我。他不知道,我为了这每一次的巧遇,曾傻傻地在他的教学楼下装作走过的样子一个小时,曾经为了想多看他一会而报那些我并不想参加的补习班。而那些补习班,他也只来过几次,就没有坚持了。每次望着他那空空的位置,心中亦是无限落寞。他又没有来。我知道,此刻他应该在网吧里泡着,或是在球场上挥汗如雨。他就是这样的.人,放荡不羁,冷漠,甚是高傲,而学习成绩亦是优秀。关于他的一切,我只知道这么多。我亦是不知晓他的过去,他的心灵,他的任何微小事情,我从不得知――似乎已经注定,他只是我心中的一个意象,而他本身是那么远,那么高不可摸。存在的,只是一个精神上的寄托,而那实实在在的肉体,那萦绕的淡淡香皂味,似乎与我相隔几亿光年的距离,似乎我已忽视这客观的存在。
喜欢一个人,而他却不得知,不会来和你一起分担这份思念之苦,这真的是一种悲哀。而我,就在这样浓的思念和悲哀中,错误地喜欢了他,而且,还以一种旺盛的生命力延续着。
他喜欢一个人在阳台上看天。我为什么知道呢?他看天的时候我就在看他。他好象很疲惫,总是将自己的两只手全部衬在阳台上,趴着。我不知道他是用这样的形式休息呢,还是用这样的方式发呆。后来他告诉我,他用这样的方式悲哀一些事。他没有告诉我的时候,我就已经学会在他趴着的时候为他心疼。我们的教室,中间隔了两个班。人多的时候,挤挤嚷嚷,我就会看不见他。我会着急。我将手反在墙上,身体前倾,视线越过人群,然后看到他。于是才安心。这样的我,就像一个等待公车的要回家的小孩,这样焦急地等着车子来。时不时地朝车子的方向望望,才安心。他,就是这样让我牵挂。中间人少的时候,他也可以看见我。我就是这样怔怔地直视他,他亦知道是我。可是,他却不知道我的表情。因为,他是近视眼。他看不到这样远的距离。呵呵。是啊,他看不到我,我应该是哭还是笑。
偶然地,我有了他的QQ号。于是,我开始了从未有过的疯狂上网。每周星期六晚上,他会准时出现在“我的好友”里面。看着他的头像一颤一颤的样子,我亦是快乐。他的头像是那个有点酷的男孩子,短头发,带着眼镜,黑色的衣服。于是,我开始喜欢这样的头像。这属于他的头像。我开始试着和他聊天。他的话语不多,却带着那种淡淡的忧伤,将我围住。我们毕竟不熟,话题渐少。他,亦是一个太喜欢包裹自己的人。不会说真话。他是害怕受伤吗。我暗暗地想。
我们竟渐渐熟络起来。我们成了网络中的朋友,现实中的陌生人。造成这样是因为我看见他我就紧张,不自然,也不敢和他打招呼。只是在他不解的眼光中匆匆溜走。到是他,碰到了似乎是要和我打招呼,可我总找些理由赶紧走开。
看吧,他只适合活在你的幻想里,当他从中走出来,亦已不是他了。
我又一次这样对自己说。依旧感情复杂。不知该笑还是该哭。
我们真的成了另一个世界的朋友。我们在网上,相处融洽。我们开始告诉对方一些事情。他也告诉我他以前的女朋友的事情。呵呵,他的以前。一块我多么想涉入的地方。曾经有过一个在一起三年的女朋友。分居两地,感情渐渐淡出。分手了,那女孩哭得很伤心。
一直试图去认认真真地看一次夕阳,可总是半途而废。
尽管乐于在六楼的阳台上痴痴遥望西方橘色的天幕,我却从未真正目睹过那一如梦的壮烈,无声的颓败。它总是被打断,留给记忆些许破碎的镜头,供我臆想。
我的夕阳只属于城市角落的黄昏。
偌大的石头森林中,繁忙的身影充斥着每一个角落,却总会有人停下脚步抬头凝望一块房地产广告牌――只因那一片宁静祥和的夕阳、白鹭、别墅、湖泊。驻足者的心头在编织一个闲云野鹤生活的梦吗?我是城市里的追梦者,却常常只能提一下沉甸甸的书包,在脑中冒出《飘》中郝思嘉的一句话:“这不是我今天想的,我明天再想它。”可是明天还有多少天?
别墅是城市人梦中的奢侈,夕阳生活不是。
幸福的人不一定在看夕阳,但看夕阳的一定会幸福。因为夕阳昭示着自然对生命真谛的诠释,把它用温柔的光线演绎到极美的境界,再洒向落日下的你我心头,照亮一片天地。
即使是黄昏的最后一缕残阳,也要发出奇灿无比的霞光,照亮天,照亮无数片云。
没有看过夕阳下的青山和那一点点被黛色边缘吞噬的残阳,却看过夕阳下的高楼和那缓缓被座座方方正正的钢筋混凝土身躯掩映不见的落日。尽管青山绵延、高楼耸立,青山温情、高楼冷漠,但夕阳依然执着地抛洒最后的光芒,再无怨地在一双眼睛中失去色彩和影像。六楼的我,也只能揉揉眼睛,在回屋前再望一眼泛紫的天空和楼房无比清晰的轮廓。
弥留之际献上最辉煌的舞蹈,以古老而确凿的姿势被定格在完美的瞬间。于是,灿烂在人们心中铸成了夕阳的永恒。
相信生命是有轮回的,就像永无休止的日升日落一样。不是唯心主义的我对生命的这种看法仅为缓和对死亡的恐惧,为自己多留一点借口与希望。花开花谢,日升日落,云卷云舒,看了太多这样的词,我对于轮回的理解也仅限于那首耳熟能详的歌里所唱:太阳下山明朝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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