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梦的参考作文

关于梦的参考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2-16 21:05:41
关于梦的参考作文

关于梦的参考作文【一】

手中握着一支七彩的笔,画出碧空如洗;画出绿草如茵;画出百花争艳;画出万木吐翠……我在绘我的梦,我的中国梦!

中国,多么美丽的一个名字,像一条巨龙,屹立在世界东方。

我们先来谈谈“美丽中国”吧!

刚健之美—天山;雄浑之美—万里长城;宁静之美—镜泊湖……还有很多很多呢!再比如说,中国最美的湖—青海湖;中国最美的峡谷—雅鲁藏布大峡谷;中国最美的城区—厦门鼓浪屿……看看吧!我们应该为生长在中国,做炎黄子孙而自豪,而高兴!

接着我们来谈谈“我的中国梦”吧!

我希望:以后的中国,没有雾霾,蓝天如洗,空气清新,花草的气息,沁人心脾;我希望,中国的大地,所有的树木枝叶茂盛,绿叶清晰、嫩绿,满眼的绿意;我希望,黄河、长江,一切的江河湖泊,水波清澈见底,鱼儿畅游自在;中国的草原,牛羊如云朵一样轻轻飘逸。

我希望:中国所有的村庄、城市里所有的孩子都得到关爱,所有的老人都得到照顾;我希望,所有的中国人都彬彬有礼,热情好客。

我希望,我希望的一切都不会是梦,在未来,这些希望都会成真,你们也希望吧?

梦是一种向往;梦是一种憧憬;梦是一种动力……有了梦,我们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我们就会努力,有了努力,梦就会成真!

我坚信,我的中国梦,绝对不只是。

关于梦的参考作文【二】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母狼紫岚为了继承已故丈夫黑桑的遗愿,一直努力地把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不济,狼崽未出生,就遭到大白狗的围追堵截,战斗中又正好开始生产狼崽。

战走白狗,山洪来袭,一个狼崽丧命,紫岚痛不欲生。紫岚共生五只狼崽,死去一只,只剩三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是每当紫岚倾注全部的心血培养一只狼崽, 狼崽就会死在各种因素下。长子黑仔命丧金雕下;次子蓝魂儿断魂捕兽夹;三子双毛决战失利,被群狼吃进腹中;女儿媚媚前途未知。尽管双毛懦弱无比,但是还紫岚还是费尽心思让最后一只狼摆脱奴性,重铸王者风范。尽管媚媚把她赶出家门,但是母狼仍然想着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

小说的剧情扣人心弦,让我陶醉其中,身临其境。有人说母狼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母狼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紫岚为了这个梦想的背后,又有怎样伟大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崽培养成狼王,完成丈夫的遗愿,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倾注到了孩子们身上, 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和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奋不顾身,与金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

读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从紫岚联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古人说:"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无微不至的,让我们一起去珍惜它,用实际的行动回报他们。

关于梦的参考作文【三】

"爱书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是这句话,促使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汲取着力量我读过很多好书:《狼王梦》、《十万个为什么》、《一只猎雕的遭遇》、《捣蛋鬼日记》等。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的一本好书是《狼王梦》。

《狼王梦》主要讲了一只母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懈追求,甚至是偏爱。先是培养大儿子黑仔当狼王,不幸黑仔因为毫无警戒的成为金雕口中之食,紫岚很失望。

因为母亲对黑仔的偏爱,致使二儿子蓝魂儿的性格和紫岚不合。就在紫蓝竭尽全力消除他性格上的缺陷时,蓝魂儿却不幸被捕兽器打伤,紫岚不想让蓝魂儿死在人类手中,就把蓝魂儿咬成两半,带回家吃了。接着,她又培养三儿子,三儿子是一个懦弱、胆小的狼,紫岚为了培养他,费了很大的功夫,并逐渐达到了紫岚心中的要求,可是三儿子在争夺狼王的过程中,被另一只强者击败,最终成了狼群中的美餐。紫岚为了四女儿能顺利生下狼种,而与金雕搏斗,最终,两败俱伤,都死了。紫蓝的梦想只能寄托在四女儿生下的狼种身上了。

这本书文笔优美,情节曲折,动人心弦。非常适合我们少年儿童阅读,同时也是家长教育子女的一本启示录。从小说一开始的紫兰分娩,就一直揪着我的心,她顺利生下五个孩子了吗?没有丈夫的孤狼培养一群孩子多不容易呀!他们会不会夭折?一个又一个疑问在我的脑海中闪现,也不断吸引我往下读,这就是名著的魅力,作者会层层设悬,然后不断吸引读者猜想、往下读,从而达到此处无声胜有声的境界。文章之所以震撼人心,最主要的还是它的文字,紫蓝在培养狼儿的过程中,手段是那么残忍,那么让人心痛,从作者的描写中,我分明看到了黑仔等几个狼儿对母亲急于实现愿望的憎恨。无疑,紫岚是残忍的,同如今的家长一样有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急迫心情。可是,当因为急于求成所造成的失子之痛,难道不是家长应该吸取的教训吗?

书既使我们增长了知识,也让我们开阔了眼界,思想变得更成熟,我们要多读书,多写作,以后成为国家的栋梁,为民族而争光,"书到用时方恨少",就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吧!

关于梦的参考作文【四】

母亲对儿女的期望,让我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中深刻的体会到了。里面的主角是——母狼紫岚。紫岚是一只美丽,有理想,为了完成黑桑遗愿,让自己的儿子当上新一代的狼王的狼。

本书讲述了紫岚生了一窝狼崽,三公一母。就在培养他们成狼王的时候,灾难再一次降临在紫岚身上,她的孩子们死了,她心中的狼王梦破灭了。最后,她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就因为培养孩子们而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变成神情颓丧,眉眼间凝结着一团阴云;嘴角边褶皱纵横,门牙残断......的一只丑陋的狼了。还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大公狼。

紫岚让我联想到了人类,我们的母亲就好像一堆尘土,竭尽全力要培养出祖国的栋梁。为了我们有个良好的环境,就十分的努力。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价,无论是残暴或温顺的动物还是多种性格的人类,都孝敬母亲,会感恩母亲。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这世上,有说不完赞美,描写,诗句,成语和好文章。虽然紫岚没有完成自己的希望,但是,她的爱,还是让人崇敬的,因为她的爱独特,她的爱使人忘不了,但是就是这种爱让人喜爱。

母爱有很多方面,有很多方法,但只有一个目的,让儿女快乐成长!

关于梦的参考作文【五】

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燕子妈妈给小燕子们去找吃的。其中有一只名叫小琳的小燕子因为太淘气了,一不小心,就从屋檐上的鸟巢落到了地上。小琳趴在地上很绝望,它想:要是我不淘气就不会掉下来。

忽然,一只小猫看见了小琳。小猫心想:我还从没有吃过燕子肉呢,今天我就可以美餐一顿啦! 于是,小猫悄悄地向小琳走去。小琳远远的就看见了小猫,想飞起来。

可是,小琳还小没有学会飞,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不怀好意的小猫离自己越来越近,正当小猫向小琳伸出锋利爪子的危急时刻,小冬马上跑过来,小猫吓的一溜烟似的跑了。小冬上前用双手捧起小琳走到屋子里对爸爸说:“爸爸,我们把小燕子送回屋檐上吧!” 爸爸说“好啊!” 于是,爸爸和小冬一起把小琳送回了鸟巢。

这时,燕子妈妈回来了,她对着小冬和爸爸叽叽喳喳地叫着 好像在说:“谢谢你们。” 小冬和爸爸笑容满面的回屋子里了。

关于梦的参考作文【六】

在这个由血色染成的世上,无所贵贱,无所强弱。只要是以一种生命的形式存在于这片血色之中,都要面对弱肉强食的生命法则。

无可否认,爱与自然的法则共存。若没有了爱的联系,这个时代的生命,可能早已被下一个时代所遗忘,就是在这片血的侵染下,生命依旧以不同的形式诠释着爱的译文;梦醒,叹吁的间隙,爱仍旧呈于心底。

远处的雪丘上,狼群正凝望圆月,哀声鸣唤同伴。这个隐秘世界中的魁影,这个***戮与谋略并兼的战斗主义者,这个圆月下独步走在雪地之巅的魁影。

雾霭如一层巨云,平整的铺在日曲卡雪山下的草原上。在冷风呼啸的大草原中,狼群迈着碎步,闻嗅猎物的行踪。

在日趋卡雪山下,有一只体态轻盈的母狼,叫做紫岚。它的名字赋予诗意,而它真正的形态,也的确如此。这传奇一般的狼,正独步走在日曲卡雪山的碎石之中。它的腹部撑鼓着,它就要分娩了。

往常的一日,诡秘的紫岚从山庄里猎走了猎人家里的一只幼鹿,因为身体轻便,不容易被察觉。它鬼魅的一身短鸣,讥嘲驯鹿的愚钝。

这样,足以饱餐一顿了。但在跨跃横栏不久,公驯鹿反应过来,犄角撞着碎石,而后昂首大吭,大白狗、猎人都闻讯赶到。

猎人和狼的眼神,在柴堆上碰撞,一个混沌,一个愤慨。

猎人偕着大白狗,上前追赶。大白狗血色的双眸看到了紫岚,它犹豫了片刻,便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追捕狼。

狗比竟是狼的退化,实力于比狼逊色一些,所以,白狗并不在狼之上,狗的这一错误决定,只是为了讨得猎人的一片欢心。

到一处绝路,紫岚只好停下来,(稍加叹吁,似乎要与大白狗决一死战。

或许鹿肉可嘉,狗肉也还行哩!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紫岚的腹胃有些胀痛,仿若支持不住的'样子。

狗眼看上去,感觉紫岚好像很难受的样子,没有了战斗的旺盛与激情,只是一幅招架不住的态势,好像一面空洞的防线。

所周知,狗不如人类聪慧,但也不乏智慧,并不是愚钝的动物。于是,它又从反面的角度想,狼是一种很狡猾的动物,也许在自己被它所迷惑的时候,便在顷刻之间用锐利的狼爪,舀下几块皮肉。

狗在狼的利齿前心怀不安,它还是不敢上前去打斗。紫岚已经脆弱了,白狗疑惑似的盯着它。

白狗向前探了一步,看了看狼狰狞的面容,又缩了回来。但它意外地发现,狼的腹下,探出来了个粉红的肉物!紫岚咬咬牙,已经生下了第一个……

它木然的抬头,白狗纵身一跃,扑面而来。它跳上狼的背脊,用犬齿撕咬,用利爪狠挠,再将狼毛撕扯下来,叼在犬齿之上。紫岚的肉如一块硬物,砸在石头上。它咬牙切齿,汗水之间竟也拥出了血水,它无力走动,只得让白狗在它的背脊上肆虐,待至疲惫。

也许是骄傲的缘故,狗站在地势较高的石头上面,吞咬着刚刚撕下来的皮肉,这算是一种无言的炫耀与讥弄。但狗却白白浪费了机会,紫岚的孩子已在胎水之中缓缓站立起来。紫岚护着它们,低沉的声浪如在真空之中的烟雾,传着愤慨于***戮的讯号。狗受到了惊吓,在转角处消失了。

紫岚用沾着凝血的舌头舔舔自己的孩子。它以生命的代价勾勒出母爱的伟大。它隐忍着疼痛,脸上堆满欣慰的面容,它仰天长吼,这声响伴着远山在草原的雾霭中回荡。

沧桑的月在暗空中浮上云际,又是一阵血色,又是颤栗的低吟。

关于梦的参考作文【七】

说起酱炒鸡蛋,意中想解释一下,许多人吃面条佐以鸡蛋和酱是很正常的事,但应该注意的是,此酱与鸡蛋非意中所言酱炒鸡蛋。一般饭店供应的面条卤是鸡蛋炸酱,虽然里面的鸡蛋不少,但依然是以酱为主的。而意中所说的酱炒鸡蛋,绝对以鸡蛋为主。而所谓的酱,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烹制好的酱炒鸡蛋,基本看不到酱,只是在吃的时候才能够分辨出一丝酱意。意中以为,酱能够起到舒缓胃的作用,且效果极佳。

说起酱炒鸡蛋,在意中的生活里,应该是从酱油炒鸡蛋衍生而来的。第一次意中自己炒菜,第一盘就是炒鸡蛋。那时的意中刚刚上小学,中午适逢母亲外出,留给了意中自由发挥的空间。在匆匆忙忙用煤油炉子炒了一盘鸡蛋,临出锅的时候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那就是又放入了酱油,误打误撞地做了一道酱油炒鸡蛋,居然滋味颇好。虽然因此而受到了姐姐们善意的嘲笑,却给意中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那就是炒鸡蛋不能放酱油,就如同清炒虾仁不能放酱油一样,是一种禁忌,但酱油炒鸡蛋的浓香亦植入了意中的脑海。

上学的时候,到好友海有家去玩,因为海有家远在绥化,去一次就要吃住在海有家里。第一次登门第一顿饭就是过水面条,而卤子就是久违的酱油炒鸡蛋。这是意中第一次用酱油炒鸡蛋佐食面条,那股浓郁的鲜香配上面条的清淡,一下子抓住了意中的胃,同时也印证了这种吃法的真实存在,一度让意中兴奋并屡屡言传。

临毕业的时候,意中与哥八个又一次去了绥化。那时到绥化只能坐火车,而且需要运行四个多小时。中午从哈尔滨出发,八个人背了不少哈尔滨特产的副食品,诸如红肠、松仁小肚、酱猪肝之类的,到了绥化已经接近黄昏,恰巧家中无人,八个人饥肠辘辘地等在楼下,怀抱着那么多好吃的却饿着肚子,对于十八九岁的学生,不啻是一种另类的惩罚,几近煎熬。

终于盼到海有母亲回来,看到高矮不一、胖瘦不同一顺水的八个孩子,海有母亲高兴地扯着大嗓门喊了一声,我的八个儿子都回来了。就赶紧进屋做饭。不用说,主食一定是面条;卤子一定是酱油炒鸡蛋了。那时能吃,海有家中的锅也不大,一锅能下二斤挂面,一出锅,除了海有矜持些不吃,意中要摆摆老大的份不争,剩下的哥六个,一人一碗就没了。再煮一锅,又没了;而作为卤子的酱油炒鸡蛋亦是一碗又一碗,那顿晚饭最终吃了几碗酱油炒鸡蛋,意中没有什么印象,但哥六个吃了六斤挂面却是清清楚楚的。当三锅面条下肚,哥六个拍着滚圆的肚皮的时候,意中与海有已经有了半饱的感觉,饿过劲后真没吃多少,但这顿面条大餐,却永远留在了意中记忆的深处。

其实,说句公道话,酱油炒鸡蛋亦有两个明显的缺欠,一是酱油本身就是提升烹炒程度的,凡是炒菜的时候加上酱油,在提色的同时,烹制者要加快翻炒的速率,否则,就有炒糊的危险。而在炒鸡蛋的时候,如果鸡蛋炒老了,再加酱油,炒出来的酱油炒鸡蛋就有些硬脆了,口感不是很好;而一旦火轻了,嫩鸡蛋加酱油,就有了潮湿的海水黏稠的怪味,虽然很多人喜欢这种“海鲜味”,但于意中来说就是异味了。偶然的一次,因为手边恰好有一点农村大酱,尝试着搁了些,一尝,味道极好。火大了是酱香,火小了是鲜香,尤其是大酱独有的缓解胃寒的功能(意中自己感觉的),混杂在鸡蛋里,就彰显了其舒缓的效果。意中开始正式制作酱炒鸡蛋这道菜大约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当时,很多人看到这道菜还很诧异,而今天小餐馆的餐桌上,已经习以为常了。不敢说是意中首创,比餐馆早了十年却是事实。而且,至今意中还没有看到某个饭店制作这样的面条卤子。这应该算首创了吧?

说到能吃,上学住校的时候,意中最大的饭量是一顿能吃一斤主食,其中有一斤油饼、十个包子的纪录,当然了,最多的纪录却是面条。学校食堂的过水面条,一般有两种卤子,一是猪肉与蔬菜,例如白菜木耳,一种是黄瓜丝麻酱。一般情况下,意中会选择麻酱面。直径15厘米高20厘米的大茶缸,正好能装下半斤面条,于是吃半斤再买,而此时已经没有多少人吃饭了,很多时候麻酱卤剩了,还可以让大师傅多给点麻酱,真香啊。年轻的时候,对于麻酱面,意中可谓情有独钟,百吃不厌,但凡有机会是绝不放过的,曾经有过连续一个月天天中午麻酱面的纪录,可以说痴心不改。随着年龄增大了,就喜欢热点,甚至烫嘴的热面了。口味也从清香的麻酱面转而麻辣面,别人吃安徽板面,放点朝天椒意思意思,意中却会刻意让老板多来一些,满满一层,意中戏谑自称,都是意中这样吃面的,做生意的老板就赔了,因为所嗜食的辣椒量惊人,如果还供应麻油,就更亏了。

意中家附近有一家麻辣面馆,24小时营业的那种,很火爆。第一次吃的时候,应该是2007年春,天气还有些寒冷,所以吃麻辣面的人很多,当时是三元一小碗、四元一大碗,麻辣面的碗一般都挺大,小碗也比普通的俗称二大碗大一号,并且更深。一般人也就一小碗就够了。当时,面馆还免费供应绿豆芽,一个不锈钢盆,里面盛着焯好的豆芽,顾客随便吃随便添,还有免费的餐巾纸,至于辣椒油、麻椒油更随便用了。而一些独具特色的小菜,例如干豆腐丝、土豆丝、海带丝之类的,一元一小盘,虽然盘子小了些,但一个人是足够的。很多街面上戳大岗卖力气的人,中午会买两个烧饼,来一大碗麻辣面,多浇上一些辣椒油、麻椒油,添个一两次免费的豆芽,就是一顿饭。也有当天生意好的,比平时多挣了些钱,就再花两元钱,来个小菜,甚至来瓶啤酒,或者二两白酒的,吃得热热乎乎的,哈着簌簌麻麻的嘴唇,发着响亮声音走进似暖还凉的春风里。也有会过的另类,一个人连续吃了六碗绿豆芽,仅仅要了一碗麻辣面。虽然当时豆芽只有五角一斤,但意中仍然觉得有些过分了。再后来,小碗麻辣面4元、5元…直到最近的9元一碗,面条上涨速度可以说在所有主食中属于领先。而免费的豆芽变成花钱添加了,你可以选择多来两元钱豆芽,那好,豆芽增加了,面条量下来了,因为碗的容量是有限的,而此时豆芽已经上扬到3元一斤了,而小菜竟然要六元,属于比较贵的,堪比大酒店的价格。餐巾纸也变成一元一包的便携纸抽。好在辣椒油、麻椒油还坚持免费供应,否则,动动就得付款了。对了,大蒜也是免费供应的,不过当大蒜价格昂贵的时候,是限量供应的,张嘴要,就塞给你三瓣二瓣的,没言语就当没这回事。

说起饭店面条的价格,意中吃得最贵的一次面条应该在1988年,是年秋冬交汇之际,意中到广东省廉江县开会,在广州换乘时,在广州火车站吃了一碗昂贵的面条,很简单,就是开水煮的`挂面,一元四角一碗,服务员给你在煮好的面条上夹一筷子榨菜丝咸菜完事。不要小瞧了当时的一元四角,那时意中月工资不足百元,大约是在1990年,意中曾经获得市政府一级奖励工资,由原来的76元涨到了82元,虽然只有区区的6元钱,但那是莫大的荣誉。如果90年意中工资才到82元,那么88年加上各种补贴月收入也不会超过百元。每天平均三元多一点,一碗面条一元四角,就相当于现在每碗面条六七十元的水平,很贵了。再说了,只是一碗挂面而已。当时吃面条的时候还有一个小插曲,有两位沈阳年轻人也来吃面,光着膀子,横着晃着,很牛气的样子,面上来了,服务员按照惯例夹了一块子榨菜丝。两个人吃了几口,也许嫌没有滋味,就伸手把桌上盛榨菜丝的盆拿过来,自己往碗里加咸菜。服务员看到了直喊,榨菜是定量的,再吃要加钱的。俩人不屑地说,不知道我们是谁呀?东北虎下山了,吃几口咸菜还敢要钱。一边说一边继续往面碗里加榨菜,嘴里还骂骂咧咧的。服务员可不惯着你东北虎,大声冲外面喊,警察,有人捣乱。连喊了几嗓子,吓得两位东北虎扔下饭碗就走了。东北虎走了,警察就进来了,真不知道如果这些东北虎在警察面前还能不能牛?说起来,同是东北人,意中并不以东北虎自居为荣,更不要说为了一点咸菜耍威风了。东北人是出了名的豪爽耿直,但性子急并不一定就代表强势,更不能外强中干给人以口舌。说到剽悍,东北人并不上数。真正厉害的还是两湖两广甘肃陕西四川等江南省份的人,看一看建国时那些将帅出自何方,就会发现东北人其实寥寥无几。一个红安县,仅存活下来并被授予将军的就有130人,什么样的人最强横?什么样的人才配称王称霸?不要命的,敢玩命的,提着头闹革命的人不比什么自诩的东北虎要强势得多了?不要动不动就自诩东北人敢玩命,要玩命,东北人差得太多了。

不过自从在广州吃了一碗挂面,此后就再也没有在饭店吃过挂面煮的面条。倒是居家的时候,儿子有一段时间喜食面条,那就是放半碗肉丝,切一些白菜丝,炒好了再加水下挂面,这样的吃法一直伴陪全家好多年,偶尔就来上一顿。

说到家庭面条,要首属好友冀滨家传的豆角蒸面,据说是河北祖传的,先用猪肉炒豆角,加入水要炖时,把擀好的面条撒上一层,撒一层面粉,浇点豆油,然后再一层面条,一层面粉,浇些油。盖上锅盖蒸。熟了把面条与肉炖豆角混合起来一起吃,味道颇具特色。唯一的缺点是缺少了面条的柔嫩,多了些许硬韧。后来意中尝试着进行了改良,把面条擀的软些,就成了一家人喜欢的食品。对此,冀滨嗤之以鼻,谑称不伦不类。

在机械局工作的时候,附近有一家小餐馆,虽然菜肴不出色,但因为有拉面,着实火了一段时间,纯系意中之流喜食面条哄抬起来的。可惜好景不长,后来发现老板开始多收钱,遂断绝了前往。

吃过了拉面然后是刀削面。山西刀削面成了意中在金太阳集团午餐的首选。当时只有三元一碗,还觉得挺贵。不过浇上辣卤,吃起来还是蛮有口感的。

再后来一下子涌现出一大批安徽板面,从4、5、6,一直蹿升到7元一碗,别人吃着觉得贵,反正意中能吃辣椒,觉得物有所值,挺不错的。

都说北京人喜欢吃面条,在北京怀柔的五个多月,倒没有吃到什么像样的面条,偶然吃了一碗油泼面,那豆油还带生油味。倒是临时雇用的第一个纯正北京本地人的厨师,一位中年妇女,面条擀的好。不知道做什么吃的时候,就擀一盆面条,吃起来蛮筋道的。其实,早在十几年前,意中曾经在前门附近吃过一碗打卤面,当时是三角钱一碗,宽宽的、厚厚的,卤子是肉馅与菜制作的,味道不错。最好吃,也是最难忘的,那是1985年第一次到北京,六月初的北京,已经很炎热了。尤其对于生活在东北的人,非常不习惯傍晚了还没有退去的热浪。在大栅栏一个偏僻的角落,意中吃了一碗担担面。当时人很多,没有座位,意中站在窗户边,满头大汗,心情烦躁地吞食着一大海碗汤汤水水的面条,在面汤与辣椒的刺激下,汗出得更多了,热意更浓了。出了一身透汗,反倒觉得一身轻松,并从此记住了担担面。但再也没有吃出那样的境遇,而此后多次去大栅栏找那家面馆,已经不复存在了。

说到面条,尽管林林种种,作法不同,口感各异,滋味不一,但于意中这样居家之人,最多的仍然是挂面。就是从小时候算起,吃得最多的还是挂面。有一段时间可以用粮油供应证上面的粗粮选购挂面头,也就是生产挂面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但因为是用面粉做成的,总比苞米面做的干粮吃起来爽口且不拉嗓子。大人戏谑地说,面条头也不错,吃到肚子里不都是碎的吗?住校学习期间,用面条头做的面汤一度替代了早晚两顿饭稀粥,想一想,三年啊,再不吃也是一千多天两千多顿呐,保守说,五百小水舀子面条头的汤汤水水是进肚了。好在学校的面条头也是可以使用粗粮票购买的。如果人的肚子能有存货,意中贮存最多的应该是面条了,而且是短短的面条头。

意中知道,此生将与面条难解难分,不离不弃,然而与我却是性之使然,心所甘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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