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自20多岁起,就想走仕途,所以对天下大事非常关注,对治理国家的诸种问题,经常进行思考,也常发表一些见解,到30岁时,已有些名气。鲁昭公二十年,齐景公出访鲁国时召见了孔子,与他讨论秦穆公称霸的问题,孔子由此结识了齐景公。鲁昭公25年,鲁国发生内乱,鲁昭公被迫逃往齐国,孔子也离开鲁国,到了齐国,受到齐景公的赏识和厚待,甚至曾准备把尼溪一带的田地封给孔子,但被大夫晏婴阻止。鲁昭公27年,齐国的大夫想加害孔子,孔子听说后向齐景公求救,齐景公说:“吾老矣,弗能用也。”孔子只好仓皇逃回鲁国。
当时的鲁国,政权实际掌握在大夫的家臣手中,被称为“陪臣执国政”,因此孔子虽有过两次从政机会,却都放弃了,直到鲁定公9年被任命为中都宰,此时孔子已51岁了。孔子治理中都一年,卓有政绩,被升为小司空,不久又升为大司寇,摄相事,鲁国大治。鲁定公12年,孔子为削弱三桓(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三家世卿,因为是鲁桓公的三个孙子故称三桓,当时的鲁国政权实际掌握在他们手中,而三桓的一些家臣又在不同程度上控制着三桓),采取了堕三都的措施(即拆毁三桓所建城堡)。后来堕三都的行动半途而废,孔子与三桓的.矛盾也随之暴露。鲁定公13年,齐国送80名美女到鲁国,季桓氏接受了女乐,君臣迷恋歌舞,多日不理朝政,孔子非常失望,不久鲁国举行郊祭,祭祀后按惯例送祭肉给大夫们时并没有送给孔子,这表明季氏不想再任用他了,孔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离开鲁国,到外国去寻找出路,开始了周游列国的旅程,这一年,孔子55岁。
孔子带弟子先到了卫国,卫灵公开始很尊重孔子,按照鲁国的俸禄标准发给孔子俸粟6万,但并没给他什么官职,没让他参与政事。孔子在卫国住了约10个月,因有人在卫灵公面前进谗言,卫灵公对孔子起了疑心,派人公开监视孔子的行动,于是孔子带弟子离开卫国,打算去陈国。路过匡城时,因误会被人围困了5日,逃离匡城,到了蒲地,又碰上卫国贵族公叔氏发动叛乱,再次被围。逃脱后,孔子又返回了卫国,卫灵公听说孔子师徒从蒲地返回,非常高兴,亲自出城迎接。此后孔子几次离开卫国,又几次回到卫国,这一方面是由于卫灵公对孔子时好时坏,另一方面是孔子离开卫国后,没有去处,只好又返回。
鲁哀公2年(孔子59岁),孔子离开卫国经曹、宋、郑至陈国,在陈国住了三年,吴攻陈,兵荒马乱,孔子便带弟子离开,楚国人听说孔子到了陈、蔡交界处,派人去迎接孔子。陈国、蔡国的大夫们知道孔子对他们的所做所为有意见,怕孔子到了楚国被重用,对他们不利,于是派服劳役的人将孔子师徒围困在半道,前不靠村,后不靠店,所带粮食吃完,绝粮7日,最后还是子贡找到楚国人,楚派兵迎孔子,孔子师徒才免于一死。孔子64岁时又回到卫国,68岁时在其弟子冉求的努力下,被迎回鲁国,但仍是被敬而不用。鲁哀公16年,孔子73岁,患病,不愈而卒。
我的政治老师:
我原以为政治老师都明白自己教的那一套近乎废话,学生也心知肚明,只不过为了应试,双方都硬着头皮去侍弄罢了。您也许是个例外。看着您深信不移的样子:“不学哲学大家不知道……”我真觉得您挺可敬,又怪可怜的。
辩证法(我指的是高中课本上介绍的辩证法)那一套,是什么东西啊,除了傻子都能明白的大“道理”,就是“既要A,又不能不B”这样说了也等于没说的结论。
说到这里,您可能要反驳了:“不学习辩证法你怎么能理解‘白马非马’错在什么地方呢?”我要说是辩证法自创了一大堆概念将问题复杂化了,自欺欺人。首先,“白马非马”是诡辩,不是有人昏了头犯的一个错误(也就您那还不大懂事的儿子会真的犯“自行车非车”的错——注:这是政治老师在课上给我们举的一个生活中的实例),您要是用一些“没有弄懂……的辩证关系”,“把……绝对化了”的话来硬把对方拉上您的思想轨道,来使对方“明白”自己的“错误”,那肯定两边都摸不着头脑。“白马非马”多简单啊,白马是一个概念(说得更明白一点儿是“集合”),马是一个概念,白马的范围不等于马的范围,但白马属于马。悖论的`根源是“是”这个字有语言上的歧义:“是”可以表示“等于”(例:您是教我高中政治的那个人。),也可以表示“属于”(例:我是中国人。可不能说“中国人是我。”)。“非”字是“是”的反义词,自然也有两重意思。当“非”表示“不等于”时,“白马非马”,当“非”表示“不属于”时,“白马不非马”,就这么简单。
您要再问:那这里的“非”到底是什么意思啊?语言是用来交流的,只要双方都认同语言的涵义就行,也只有交流的双方都认同语言的涵义时,交流才意义。只要双方觉得方便,用“非”字表示“走路”都可以(显然这不方便)。因此,讨论“非”字在这里到底是什么涵义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们可以约定它表示“等于”和“属于”其中的任何一种意思,都不会引发歧义。但唯独不能同时使用两种意思——那会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并使某些人觉得“好深奥啊”。
其实这种利用语义模乎的小把戏辩证法是常用的。例如辩证法宣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我怀疑隆中对策对历史的影响难道不大吗。再往下看才知道:这里的“人民群众”不仅包括“普通群众”,也包括伟人,包括帝王将相,包括……差不多包括所有人!这简直是对别的愚弄!!!
看看辩证法的语言吧(很奇怪,一种思维方法的语言),辩证法太“嫉错如仇”,对待异己的东西,一定要罗列上一堆“片面的”“夸张地”“非常错误的”之类的贬义词来形容。这些话其实就一个意思:你错我对。但究竟为什么你错我对,反而不重要了,关键是造成一种气势:你是非常非常错误的,你是非常非常愚蠢的。这就够了。
其实这种贬义词的罗列是毫无用处的,就像狗叫一样(说得文一点儿叫“犬吠”),那叫声中全是敌意,但能说服人吗?
我原以为“bian证法”的“bian”是“辨”,辨别是非的意思。这本书学了一多半才注意到竟然是“辩”证法,“辩论”的“辩”。难道辩证法原本就不是用来弄明白事物,而是用来说服别人的?我这么理解当然太望文生义了,可是不幸言中,兹举一例:
虽然现在的历史书上不大提,但绝大多数中国人都知道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发生了什么令全世界(包括今天的我)感到非常震惊,无法理解的事。当时几亿中国人中有多少信的我不敢说,但肯定有不信的。“唯我彭大将军”的彭老总就不信。唯物辩证法认为,客观规律与主观能动性是一对矛盾。彭老总可以说老毛是“忽视了客观规律,夸大了主观能动性”,老毛也可以批彭老总是“夸大了客观规律,忽视了主观能动性”,逻辑上都没有问题。结果呢,老毛权大,“辩”过了彭老总,彭老总成了右派。可以我们现在的观点来看,不是彭老总右倾了,而是老毛左倾了。其实就辩证法来看,两者都没有问题。辩证法怎么说呢?“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没错,万事万物都有个度,可度在哪儿?说在哪儿就在哪儿!
说到这儿您可能又要反驳了吧。我猜到了,替您说了吧:“不是还有个‘实事求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吗?”说得真好,但是对老毛来说,各地报上来的数据,精确到个位,那就是事实。让他老人家必须亲自到每一个地方去视察?那辩证法改成一句“眼见为实”得了。知道地方上产多少粮食不成问题:事实在那儿摆着呢,三年“自然”灾害,就什么也瞒不了了。关键是在那些无法直接确切知道,或尚未发生的事上,需要理论提供指导,应验了才算。现在亩产粮几百斤,你能保证大家“跃”上几年,就一定不能达到亩产万斤?辩证法好像没提供答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经典!您见过具体问题,抽象分析的吗?跟没说一样!
我真的很纳闷,中国的哲学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怎么还会出现这种匪夷所思的“失误”。西方国家不大讲这一套(至少没把它“规定”为“主流思想”“主旋律”),但为什么他们就从未出现过这么荒唐的事?有人总结过,在历史上分配公平、政治开明、新闻自由的地区、时期,从未出现过形成规模的饥荒。是啊,人类走进文明时代几千年了,还有人饿死,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仔细想这其中的原由,令我惊出一身冷汗。
我们竟然还在走孟柯先生几千年来留下的老路!孟柯先生认为人性本善,希望君主能保持住仁爱这根小苗子,御于家邦,推及四海。于是人们只盼着自己头上那个残暴的君主有朝一日能善心大发,于是天下太平。却从不考虑,也没有能力来限制其权力的使用;几千年后的我们,以为xx凭着什么先进的思想,就能永远带着中国向前,岂不是天大的笑话!当年提意见的都成了右派,于是中国就“倾”了。今天我们虽然强调制约与监督,但那是用党给的权力来监督政府而已。真实掌握实权的,人们只要谈论一下,就会被封***!我担心再这么下去,迟早还会出事。
思想政治,只是思想控制的手段而已,应付一下也就罢了。总不至于积极主动地把手伸过去,还要嘱咐捆得紧一点吧。
您的学生:xxx
20xx年xx月xx日
人类一直自诩与其他动物有着本质的区别,并孜孜不倦地寻找自己独特性的终极证据。人类是唯一会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动物吗?不,黑猩猩会摘取合适的树枝来探入蚁穴获取白蚁。人类是唯一能用符号语言进行交流的动物吗?不,当猿类学会美国手语之后,它们会把这门“语言”教给同伴,并用它作为交流工具。
人类曾以为食肉性是自己在灵长类中的独特性,知道观察到黑猩猩捕捉猴子,并撕裂生吃。人类曾以为自己是唯一一种会残***同伴的灵长类,直到记录到黑猩猩群落之间为了争夺领地而浴血奋战。甚至,黑猩猩还有自我意识,能够在镜子中认出自己的影像。
在弗朗斯德瓦尔的《黑猩猩的政治:猿类社会的权利与性》一书中,黑猩猩来自荷兰阿纳姆动物园的黑猩猩圈养与繁育基地,这个基地将黑猩猩的观察与研究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与野生的黑猩猩相比,这里的黑猩猩无需觅食,因此社会生活大大得到强化。
人类爱看“三个女人一台戏”,而在黑猩猩的社会中,只要三个雄性就能上演一场连横合纵的政治阴谋和权力斗争。耶罗恩、鲁伊特、尼基便是其中的大阴谋家。
耶罗恩当上雄1号时,他拥有群内3/4的配种权,除去不受欢迎的年轻雌性,他的性特权几乎达到100%。与权力相匹配,他必须维护群内成员的和平,在黑猩猩打架时,他总是支持弱势群体。
年轻力壮的鲁伊特野心勃勃,为了当上雄1号,他公然挑拨耶罗恩和雌黑猩猩的关系。在尼基的帮助下,他成功将耶罗恩孤立了,并一举击败了对手。成为雄1号之后,鲁伊特为了巩固地位,一方面花许多时间为雌黑猩猩打理毛发,陪她们的孩子玩耍,并极力维护群内的公正;另一方面,他想方设法不让耶罗恩和尼基靠近。因为鲁伊特深谙“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所以要争取雌黑猩猩的支持;而出于“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绸缪,他必须阻止两个雄性结成同盟。
但是,百密难免一疏,年青而强壮的尼基与耶罗恩果真结成联盟,将鲁伊特从雄1号的位置上赶下来。实际上,早在鲁伊特争权时,尼基就趁机坐上雄2号的位置,这次再升一级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不过,这次换领导,对雌黑猩猩来说并不是拥护,而是害怕他的铁拳。在心理认同上,雌黑猩猩更加尊重老领导耶罗恩,这也是他和尼基合作背后的利益驱动。对这只老狐狸来说,换个嫩一点的对手,对他偷偷弄权更有好处。于是,他既保持和尼基的联盟来震慑鲁伊特,又不时和鲁伊特搞好关系以让尼基产生危机感,从而提升自己的重要性。
除了政治斗争,其实黑猩猩是及其热爱和平的。哪怕两个对手在一刻钟前还打得难分难舍,片刻之后,他们便会紧紧相拥,给彼此一个响吻,然后坐下来相互梳理毛发。如果两只雄性的关系实在闹得太僵了,没有一方愿意伸手表示和解,那么就会有雌黑猩猩来帮助双方放下芥蒂。
雌性在雄黑猩猩的争权过程中发挥重大的作用。在一群雌黑猩猩的抵抗中,一只再强的雄性想要挑战雄1号的位置都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就等于和整个群体作战。雌黑猩猩之间也有等级差异,不过她们并不像雄性那样争权。
黑猩猩身上最值得人类反思的品质就是爱护妇女和儿童。雄黑猩猩有锋利的犬牙,但是如果打架的对手是雌性,他是不会使用犬牙的。小黑猩猩喜欢打断母亲的配种,有一个淘气鬼甚至咬了雄1号的下体,但是他依然得到了宽容。另外,黑猩猩在获得食物时,除了拿走自己有限的份额后,剩下的就会慷慨地分给同伴。
正因为如此,作者才说贪婪、自私、残暴并非动物的本性,而是人的社会性。而人类所宣称的文明,果真是人类所特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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