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月光的脚步随着我挥笔的手势翩然而来,夜凉如水,而我的思维却像五彩缤纷的泡沫翻腾着,意欲跨越时空的横堑。
都说人生是一支悠远的歌,每一个足音都是一个跳动的音符;人生是一条流淌的河,时时都在激起朵朵浪花;人生是一所永不毕业的学校,它的课本,需要一生去研读,她的试卷,需要一生去解答。可即便是如此,大多数人也未必能够找到它的真谛。人生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是激越?是平淡?我不知道。直到我深深地感知词人李清照所流露的点点滴滴,一阵涌动直上心头。她,多少次在梦中回首,多少次在灯下凝神,多少次翘首远望,向着丈夫去时的方向,向着故乡国都的山水。这时,我仿佛明白了,牵挂就是人生。
月光流泻在我的手背上,我如水的情感也在悄悄流泻着。莫里哀曾说过:“爱是生命中最深沉最恒久的.呼声。”一句简短的话语却真切而又温和地道出了李清照的心声。蓦然回首,她在《一剪梅》中曾这样畅叙:“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那份对丈夫的刻骨铭心的真挚的爱顿时跃然纸上,爱随即变成了一份牵挂,然而牵挂中不免有些感怀伤痛。还有《凤凰台上忆吹箫》里的“欲说还休“的境界,《醉花阴》里的“人比黄花瘦”的情怀,字字句句透人肌肤。我依稀沉睡,脑海中飘忽着的都是她的芳容,仿佛穿越坚冰的春风。但当我急急地睁开眼睛,消失了,她那伤感的流莹。可事实上,她那份爱,那份执著的牵挂,却始终消失不了,挥之不去。
我仿佛被一双无形的手拉到了她的面前。在凄风苦雨的严冬,她流着眼泪又自己轻轻擦干。世态炎凉,人情冷暖,有如风雨侵袭着她生命的枝枝叶叶。树叶绿了又黄,她的年华就这样在牵挂中水
一般地流逝。她的心田忧伤而平静,就像黄昏时分那幽静而岑寂的小树林。她把忧伤汇集于笔尖,畅然地写下了《武陵春》、《声声慢》、《菩萨蛮》等动人的词篇。
一种不可捉摸的哀愁浮上我的心头,迅速滋润了我的心。李清照的一生,无时无刻不在牵挂着,直至离开的那一刻,都不曾有任何改变。更令我潸然泪下的是,在国破家亡,漂泊转徙,夫死孀居的凄苦生活中,她那份孤独,那份于热热闹闹之中蕴含的寂寞,那份于街头陌生人群中所产生的漂泊感。万千心事,自结愁肠,付之于泪中,寄寓于泪中。
月光如雾,思绪如潮。牵挂就是人生,她横亘在彼此之间,让心灵不觉空虚,反而盈满了种种情怀,不至使生命中毫无色彩,成为一副空囊。
停下手中的笔,我不由得感叹,人生中绵绵不绝的是什么?是一份脉脉含情的牵挂。
圣甲虫是食粪甲虫中个儿最大、最有名气的一种,它的身材小巧玲珑的,穿着黑色的铠甲。
古埃及人对它尊重备至,把它视为长生不老的像征。
在一个牧场上,一坨新鲜的牛粪上围满了食粪虫。
他们成千上万的跑来跑去,大大小小,形状各异,品种齐全,全都乱糟糟的滚来爬去,准备在这个"大蛋糕"上为自己大大的占上一份。
他们有的在白天干活,在表层搜刮;有的一头钻进厚厚的牛粪堆里,挖出地道猎取好的矿脉﹔有的从底层下手,将挖好的财宝立即埋进地里﹔那些小而无力的则只能待在一旁可怜兮兮地捡捡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伴们掉下的渣渣屑屑了。
看,那个因为迟到去参加盛宴而一路小跑的是哪一个?这位美食家就是圣甲虫,它那长长的爪子僵硬而笨拙地捣腾着,好像它腹部下面装着一个涌动机,在不停的推动着似的,它的那对棕红色小触角肆意的张开着,透着垂涎欲滴的焦躁不安。
它不一会儿就做好了自己的“蛋糕”,正在搬运回家呢!过了一会儿,它终于到家了,圣甲虫把粪球搬进客厅的餐桌上,一整个粪球就把整个客厅给塞满了,这位美食家坐了下来,开始闷头干饭。
他整整吃了12个小时都没停过嘴,始终一动不动地待在餐桌前一直在吃。
圣甲虫的嘴不停吃着,后头则不断的排泄那些已不再含营养的成分。
排泄物连成一条细细的黑线,宛如一条条头发丝,边吃边排泄,可见它的消化速度之快。
那根头发丝从头连到尾,没有出现一丝断裂,一直挂在排泄口上,先排出的部分则都盘成一堆,只要没有干透,展开来就像是动画片里长发公主的长发一般,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怪不得法布尔说圣甲虫很勤奋,因为圣甲虫排泄出的排泄物是可以做成肥料,让植物变得更加健康。
圣甲虫不仅是美食家,还是大自然的奉献者呢!
森林的作用为:对土地.空气.和人的作用。对土地,首先为下雨时,森林的树冠像一把把大伞,挡住了一部分雨水,不让他们直接冲刷地面,树上的苔藓和树下的孤枝败叶也能够挡住一部分雨水。如果没有森林的保护,到了讯期,大河里的水就会泛滥成灾。
对空气也是有很大的帮处,现在的空气污染随处可见,但森林吸收到足够的阳光后,就会制造淀粉,而制造淀粉的同时也会吸收二氧化碳,制造氧气。给我们带来足够的'氧气。
对人们的帮处是最大的,就前面两项来说事实告诉了我们。你想,水泛滥成灾,谁受苦啊?没有了氧气谁能呼吸啊?森林不但可以避暑,而且还可以优化城市,还可以做家具。
可是一些贪婪的人却得寸进尺,乱砍滥伐。所以现在大片森林屈指可数,空气也得到了破坏,河山经常泛滥,给人们带来灾难。
现在我要对他们说:如果没有了森林,那人类怎么办?如果没有了地球,那我们有能够去那呢?好好珍惜和爱护森林吧。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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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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