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问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我一定会说:“我最喜欢我的妈妈。”
妈妈勤劳的手里仿佛有一枝神奇的魔棒,总是能把乱七八糟的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妈妈的头发乌黑发亮,摸上去也很滑润,弯弯的眉毛下长着一双像黑宝石一样的,水灵灵的大眼睛,她还有一张鲜红色的樱桃小嘴。
因为妈妈为了我,操劳了太多太多,所以,皱纹早已爬到了妈妈的脸上。
妈妈从来不给我过多的压力,也不给我报太多特长班,只要我愿意,妈妈就一一答应我,从来不逼我学这学那。
我真喜欢我的好妈妈!
我喜欢的人很多: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妈妈。
熟悉妈妈的人都知道妈妈特别爱干净、勤劳。奶奶不在昆山的日子总是妈妈每一个起床为我们精心准备早餐;晚上也总是妈妈最晚睡,总是先检查完我的作业后她才开始洗碗、拖地和洗衣服。每到周末除了这些以外还会把楼梯从三楼打扫到一楼,住我们这幢的人家都知道是我妈妈义务扫楼梯。
妈妈不仅勤劳对自己的工作也很认真。连爸爸接到妈妈公司货运的生意也是沾了妈妈的光,听爸爸回来说到妈妈公司的副总告诉他:公司有个美国的客户一过来就在他们副总面前夸妈妈工作如何认真负责。
妈妈对我的学习要求也很严格。每天的作业一定会给我认真检查,发现错误让我及时改正,即使题目有时她也不确定答案总是会让我查电脑找出正确答案。英语老师还问我:“陶骏杰,为什么你的英语作业从没有错的?”我说:“妈妈都帮我检查过了。”
我爱我的妈妈!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爸爸的脸像大鸡蛋一样,眉毛像月牙一样,眼睛像葡萄一样,鼻子尖尖的,嘴巴像一条弯弯的船,头发很短。
我很喜欢把别的原因是:爸爸老是把好东西,有营养的东西给我和妈妈,没有营养的东西给自己,爸爸把我从小养大,教我做人、叫我说话、帮我学习等很多都是爸爸教我的,这些事是多么难做到的呀!,爸爸不管有多累都不害怕,早上送,晚上接,我想爸爸已经很累了,特别是爸爸的职业让人尊重。
我喜欢我的爸爸,我爱我的爸爸,我长大一定要报答他。你呢!
我有一个喜欢的人,她叫王若琳。他长着一副胖嘟嘟的脸蛋。萌萌的眼睛,鼻子上还架着一副小眼镜,哦!忘了告诉你们,她还是个彻头彻尾的淑女。
我喜欢的原因就是他特别爱读书。尤其是这个优点,我应该向她学习这个好习惯。在下课的时候,只要不上厕所,只要没有作业,都会拿起自己的眼镜,埋头开读笑猫日记来。这一下子就是10分钟。都用在看书的时间了。有的时候他都是两节课上一次厕所。还有的时候……
反正我说来说去都是为了学习他这种热爱读书的精神,再说读书小明星的上面还刻着她的名字呢!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但我对这句话有点疑问,读很多的书不就是知识渊博,知道了直接各地的名胜古迹,了解世界各地著名的建筑,甚至他的资料都复印在脑海里。再去这个地方的时候,什么都知道了,还有什么要理解的呢?
我喜欢王若琳坚持读书的精神,并在这里表现出了他独特的一面——拥有毅力的同学。
我最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尼尔斯了。本来的尼尔斯是一个爱吃零食、爱胡说、爱傻睡、爱干调皮捣蛋的事情的小孩子。可自从他被一个小精灵施了妖术,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他就不再像以前调皮捣蛋了,而是变成了一个聪明、懂事、勤劳……的孩子了。
为什么尼尔斯会突然变得懂事呢?原来,尼尔斯变小后,和一只雄鹅跟着大雁群去旅行。一路上,他们遇到许多困难,有的时候在冰上过夜,有的时候遇到坏蛋狐狸,有的时候遇到可怕的熊……但他们一点儿都不害怕,是因为他们团结一致、互相帮助,战胜了困难。
回家变大以后,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连他的爸爸、妈妈都有点不认识他了,因为他经过这一件事,懂了很多大道理。我喜欢他,就是他现在已经是一名听话、帮助别人、惹人喜爱、懂大道理的小大人啦。我觉得那个小精灵也是希望他变成一个好人,才使他变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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