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杨先生,我在国馆中看过对她的介绍,也在高中语文阅读中看过她的性格,同样在微博里瞥见说能被称为先生的女子为数不多。《走到人生边上》,杨先生高寿,即便是老了,腿脚不灵活也依然坚持写作和阅读。她在承受了阿媛和钱钟书先后离世的惨痛后,“我们仨”走散了,却也依然没有消极。她说,“拉一位古代的大皇帝作陪,聊以自豪吧!”。让我想到王小波,万寿寺里失忆的年轻人也同样有一颗乐观的心和自嘲的勇气,我崇敬这些人。
很多的书是需要静下心来阅读的,否则你读不懂。我在书屋值班的时候,就在书屋里面朗读这本书,读完了我才稍微懂一点点这其中包含的意义。她分析肉体和灵魂的关系,也论神与鬼的问题。在一个无所牵挂的老人心中,会想到这些问题,那么答案也应该是一辈子的事情。何其有幸可以读完一个人一辈子的思想,只是这其中的感悟,就像劳神父给杨绛的那盒巧克力,她九岁听到的话,一直到九十岁才恍然大悟。你说孔子到底有没有女儿呢?如果有他对他女儿又是如何呢?
今天天气有点冷,让我读到“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功名显赫之人。你我不过皆为凡人,所以即便如此我们也是有着自己的快乐,即使后人记不住你。那么我们又何苦为了身后名而劳神呢?大抵俯仰无愧于天地即可。
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正文,注释和杨绛先生百岁答问。正文是杨绛先生对于人生一些问题的思考(自问自答,注释是用散文的形式记述自己的生活经历与正文部分形成了对照,也就是感悟与实例的结合,第三部分是就着杨绛先生百岁生日,文汇报记者代表光大读者与其展开的一次真诚问答。
读这本书是因为杨绛先生思考的这些人生问题恰好是我感兴趣的,而这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问题总是令人好奇又无从解答,杨绛先生也一样,她总是想着想着就在某个地方堵住了,她也似乎并没有给我们一个确切的答案,百岁的她回顾一生对这些问题有了一点自己的见解,而尚处青年阶段的我通过阅读这本书对这些形而上的问题有了一点思路和新的视角,但是还不足以形成一套自己成熟的看法,所以我就在此把我觉得有启发的杨绛先生的回答做简要的整理摘录。
1、神和鬼的问题,看不见的东西未必不存在,科学和迷信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过于科学也是一种迷信。很多问题是解释不清楚的,信与不信,都不必绝对。
2、有关人的问题,人是有灵魂的(虽然看不见但是它确实存在。人有个性(体质不同,性情各别,每个人天生有个性,个性一辈子不变。人有本性(一“食色性也”,一灵性良心,也就是每个人都具有双重本性,灵与肉既有矛盾,必有斗争,经过斗争必有统一,我们的一生总是处在这两种的斗争之中,其中任何一方都是时而占下风时而占上风,最后总有一天会统一,斗争的结果就是我们最后的样子,比如有的人的私欲占了灵性良心的上风就走上歪路成了“坏人”
3、人类的文明,人的可贵在于人的本身,不在于他创造的文明,他创造的文明可能会走向灭亡,他创造的伟大文明可能是牺牲人自身换来的,并且他置身的文明还可能会对他自身有伤害(比如大气污染。天地生人的目的是修身,自我完善,让灵性良心战胜私欲。当然,人皆有私欲,克制自己,当恰如其分,修身需要又合适又和悦的方法。
4、人生实苦,要认清这一点,接受这一点,锻炼自身是做人最根本的要求,这个苦恼的人世,恰好是锻炼人的处所。在艰难忧患中,最能依持的品质,能让人不被摧毁反而越来越好的品质是肯吃苦。受锻炼的是肉体,由肉体的媒介,锻炼出来的是精神。一辈子锻炼灵魂的人,对自己的信念,必老而弥坚。有了信仰,人生才有价值。不同程度的锻炼,必有不同程度的成绩,有了这一些成绩也就不虚生此世了。
整理下来发现,这几个问题和答案其实都是互相联系的,围绕人一生最根本的也就是那么几个问题(好像哲学上的人生的基本问题,可是人们总也想不通,总得自己亲身经历了碰壁了才能有所体悟,就像杨绛先生说的“我九岁就听到的话,到九十岁才明白。”
其实相比于前面的部分,我对第三部分的百岁问答更有感触,杨绛先生和钱钟书先生相濡以沫的爱情故事一直传为佳话,看了她真实直白的回答,更是顿生羡慕和感慨,找不到那么喜欢的人,至少要和互相欣赏理解的人在一起吧,像他们两个这样心心相印、志同道合的结合简直只应天上有。而他们对文学的博学和热爱,以及做人处事方面有原则能吃苦,谦逊低调等优秀品格更是感染了我,钱钟书先生和女儿圆圆先后离开了杨绛先生,她非但没有倒下,而是在通过翻译经典著作缓解悲痛,她的很多成就都是在她老年完成的,百岁之际,她依然热爱生活,每天看书写字,每天都有新的期待,而她这种沉稳向上的心态,正是通过人生的历练和孜孜不倦的读书学习锻炼出来的。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真正爱读书的,读书多的人大都像杨绛先生和钱钟书先生这样豁达通透,沉静内敛,既有大格局的心态和视野,也有自己充实有趣的小世界,希望我也能朝这个方向发展呐。
《绿皮书》背景是讲美国民权运动,黑人刚刚获得胜利后,在南方地区种族歧视严重地区,黑人钢琴家巡回演出践行法律实施的艰难。
影片主人公托尼是钢琴家唐为巡回演出临时应聘的司机及保镖。唐是黑人钢琴演奏家。托尼有非常严重的种族歧视,家里来了两个黑人服务人员,用过的杯子都被他丢尽垃圾桶,而为了生计赚钱做起了黑人唐是司机。
影片有非常多的对比,在托尼和唐身上种族、行为习惯、待遇等都有鲜明的对比。托尼虽然是白人但就是个小混混,社会的底层,啥不讲究,能吃能喝能睡,一点礼节没有,在黑人面前感觉有高贵的血统。唐是个黑人,受过高等教育,有贵族的礼节,在白人面前忍让,在艺术上受到白人贵族的崇拜,但在生活上一样还是受到歧视,住黑人专用宾馆,不能和白人贵族一起用餐,白人贵族也是把唐作为一个消遣的工具。
但是唐不这样想,黑人刚刚获得平等的权力,在北方城市尚且还有种族歧视,在南方地区就更不用说了。他在北方城市生活的很多,但是为了黑人更多的利益及推行法律的执行,毅然决定去南方种族歧视严重的地方去巡演,其就是所谓的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制度规定了但没有去执行的等于零,执行也是需要刷流量的,流量多了,自然就习以为常了。
唐在巡演过程中处处小心,处处隐忍,在随着和托尼的接触中,慢慢释放了自己的压抑,结果都出事,托尼来救助。两人在接触过程中慢慢消除种族其实,变成朋友。
暑假,教师推荐我们看《草房子》,我以为草房子就是草做的房子,等拿到手以后,才明白这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
当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后,它所描述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一个叫作油麻地的乡村小学给小男孩桑桑留下了欢乐又难忘的童年记忆。
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欢乐的小男孩,他总是喜欢异想天开或做出一些出意料的古怪行为。他为了让自我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一所鸽舍;他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一张渔网,还真捕到了鱼;他在夏天的时候想到城里卖冰棍的人将冰棍裹在棉套里,就突发奇想地在大热天里穿上棉裤……
虽然主人公桑桑占了文章的大篇幅,但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这个人物。杜小康家住在油麻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麻地经商,是油麻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对他一向是有求必应的。可就在他爸爸拿出家里所有的钱去购买一批货准备大攒一笔时,载货的船翻了,他们家就此破了产,导致杜小康停学了。懂事的他并没所以而颓废,反而尽自我的本事帮忙父母维持生计,在学校门口卖东西,没有感到一丝卑微,靠摆摊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假如我是书中的杜小康,我该怎样办?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应对生活吗?一个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从书中我学到了:当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不要感到自卑,而要满怀期望,微笑应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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