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我的邻居家里有一只调皮而可爱的小狗,叫盼盼。
盼盼长着一身棕色发白的容貌,它的眼睛大大的,亮亮的,看起来挺精神。它的尾巴又松又软,高高地卷起来,它高兴的时候,尾巴左右摇摆,像一朵绽开的鲜花。它的腿毛绒绒的,一天到晚跑来跑去,好像它对什么事情都很好奇。
经过一天的紧张的学习,我很疲劳。我一放学回家,小狗就迎面扑来,在我的身上舔来舔去,不时地把前爪搭在我的腿上,叫我抱一抱它。看见了它我放松了很多。
我很喜欢吹竖笛,每次我到邻居家吹竖笛时,盼盼就仰起头,随着我的笛声一声声吼叫着,好像在给我做伴奏。
我非常喜欢我邻居家的小狗盼盼,因为它不时地给我带来快乐。
我最喜欢的楚霸王楚霸王项羽于我来说,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牵引着我们去了解他,敬仰他,在历史的舞台上,他完美的诠释了他那不平凡的一生,无阕风云、生死浮沉,谁的红装,谁的天下,一个朝代的覆灭,群雄逐鹿,横刀立马,谁能主宰天阙,金戈铁马,割喉烈酒,饮鸩止渴,谁又能完美的诠释这一切。
只有项羽,唯有英雄项羽才能完美的诠释。当“楚汉之争”临近终结时,项羽还是不肯服输,虽然知道这一站注定会失败,而他注定是那个失败者,但他毫不畏缩,只要还有一丝希望,饮鸩止渴又何足畏惧,我曾想过,乌江的最后一站,项羽为何会失败,归根究底他就是太正义了,不会做卑鄙小人的事,其实,在乌江一战的时候,他只须事先命人在乌江水里洒一点毒药,然后等到真正的刘邦开战时,再把刘邦的士兵引导江水中,让其自生自灭,血染乌江也好,惨不忍睹也罢,只要能胜利,管他用什么无耻的手段。
只是,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正是因为骨子里的正义和不服输,才让他成为后人景仰的大英雄,项羽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做人就要正义,就算死也要做正义的鬼,光明正大的死去,决不能临阵脱逃,苟且偷生,宁愿做剑下孤魂,也不愿做那受万人唾弃的无耻小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项羽的性子有些急躁,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横冲直撞,既没有范增的深谋远虑,也不具备刘邦的用人得当,或许项羽是真的不适合做帝王,但自古以来多少帝王都是踏着亲人的尸体走上去的,兄弟反目成仇,互相残***的还少吗?自古商纣王,周幽王哪个不是贪图美色,不务朝政,和他们相比,项羽难道不够格做皇帝吗?至少项羽不是个贪恋花丛之人,他和虞姬的爱恋缠绵而又悱恻,是任何杂质都无法渗破的,是天地间最纯挚的旷世之恋。而刘邦据说在起义前是个贪图美色与美酒之人起义之后,不得已才加以控制,但难保刘邦当上帝王之后不会重蹈商纣王的覆辙。纵使他没有贪色贪的那么厉害,但对吕雉总不会无二心吧,先后不是封了薄姬,戚夫人等三千佳丽吗?但是项羽对虞姬的爱是天地可证,日月可鉴的,项羽曾对虞姬说:带我当帝王之后,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个皇后,一个女人。虽然这些话在我们看来,只是花言巧语,但当时项羽是用何等严肃的语气说出的,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或许我还不信,可项羽所说,我相信,因为他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能用“英雄”二字来衡量了,多的是一份毫无保留的信任。
项羽在乌江自刎的时候,他没有做错。但他留给后人无尽的悲痛与惋惜,就是罪无可恕的错误,我多希望他能活着,当不当皇帝都无所谓,我只要他活着,生与死其实不算什么,人从一出生就是慢慢向死亡走去的,可是,我真的不希望他死,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很亲切的感觉,项羽啊!我好想你活着,真的好想好想好想……
回眸,泪撒如雨,无人山野,潺潺湖畔,我伏地纵声号哭,惊跑了饮水壮牛,吓走了噬草白兔,两只雀儿,叽喳啾啾,难解人间愁苦。
记得那年年初,一向金榜题名的我因考试成绩名落孙山,终日闷闷不乐,妈妈一脸慈祥地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女儿啊,别气馁,就把你心中的`不快全写进日记里吧!也许你的心情会好一点儿……”说着,妈妈就把手中的一本日记本放入我手中。
那是一本精美的浅红色日记本!我第一眼就被它吸引住了。那天晚上,我一股脑儿把所有的不快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里果然舒服多了。
从那天开始,我在日记里写下了许多自己周围所发生的事,记下我的欢乐与悲伤。心情低落时,我把全部烦恼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情愉快时,我把所有的欢乐都浦城美丽的乐章,攘在日记本里。
空闲时,我总喜欢摊开日记本,找回往日生活中喜,怒,哀,乐的回忆。偶尔,看到自己往日幼稚的行为时,我不禁莞尔一笑。所谓“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往日的一切变成了我成长的宝贵。
我不但从写日记中得到了不少乐趣,而且也累积了不少生活中的小故事,丰富了我写作的题材,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如今,写日记已成为我每天的“功课”之一,也是我吐露心事的唯一知己。我想,写日记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我一定会继续写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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