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妈妈的吻,甜蜜的吻,叫我思念到如今……”这是一首曾经火遍中国颂扬母爱的歌曲。是啊,一首《妈妈的吻》,看出了母爱的伟大,表现出了母爱的唯一和不可替代。自打你“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母亲就注定这一生要为你操劳。我与众人一样,都拥有一个因平凡而伟大的母亲。是那一次,使我深切的感到了:母亲坚守的不仅是一种爱,更是一种责任。
母亲,一个伟大的称呼。在地震后的废墟中,一定是母亲才会为了你的性命而失去生命;在灾难之时,一定是母亲,才会舍生去你的命;在难过之余,想想不只是你一个人在难过,此时你的母亲也会因为你的难过而伤心。“在奥特曼风光的背后,总有一只默默挨打的小怪兽。”这是一句很流行的网络语,不要觉得好笑,静下心来回忆一下,每次你闯下滔天大祸,谁来为你收拾残局?是母亲,也只有母亲。因为爱你她才会这么做。老舍曾经说过:失去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我觉得这句话说明慈母对一个人是非常重要的,就想根对花一样重要。
不要以为母亲给了你物质的生活就是给了你幸福,精神上的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我爱母亲,因为他经历痛苦将我生下,并辛辛苦苦为我操劳,养育我长大。勾起往事的回忆,是谁,在深夜为你补棉衣?是谁,在你写作业时静静陪在你身边,即使他并不会你做的题目?是谁,总是在你放学回来看到你不开心,欢欢喜喜的吻一下你的脸颊?是母亲,更是一种母爱在驱使着她。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孟郊《游子吟》讲述了,在赤子临行前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与老母告别老母怕儿子身在异乡穿不暖,将亲手缝制的衣服送给儿子。这每一针一线都深深地蕴含了老母亲对儿子的爱。母亲,因平凡而伟大,因爱而亲。记住,无论到了什么时候,只要有妈就有爱
明远小学六年级:宋银萍
点评:从小作者在文中表露的对母爱的理解,可以看出小作者对于母爱有着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如写到母爱是种责任。
但是文章的中心似乎不明确,前面写到母爱不仅是爱,而且是责任,后面只在写母爱使母亲疼爱自己的孩子,前后文的联系似乎不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人喜欢看书,因为在书中可以学到很多知识;有的人喜欢滑旱冰,因为那样能锻炼他们的意志品质;还有的人喜欢下象棋,因为在对局中能开阔思维,而我的爱好是吹小号。
我从二年级就开始学习吹小号,到现在已经吹了半年了,而一些简单的曲子,我都能很熟练的演奏。在每周一的下午,其他同学都放学回家了,而我却还要留在学校练习小号。尽管这样很累,但是我依然每周坚持,因为我觉得上小号课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儿。在课上,我会认真听老师示范、演奏,并且学着老师的样子一丝不苟的学习。有一次,我发烧了,没去上学,妈妈说下午的小号课也就别去了吧,我一听这话就急了,对妈妈说:“那怎么行,我一定要去上课。”在我的强烈反抗下,妈妈终于同意了。我知道妈妈是因为心疼我才不让我去上课的,但是我不能因为自己不舒服,就耽误了练乐器啊。我不光只是在上课的时候才吹,在家我也练习。
平时放学后回到家里,写完作业,吃过饭,我就会迫不及待地拿起我心爱的小号。站在阳台上,看着乐谱,这样,纸上的一个个像小蝌蚪一样的音符,就被我变成了一首首美妙动听的曲子。当遇到很难的曲子或者是乐句时,我会不怕困难,学习“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知难而上,克服它们。以后还会遇到很多难吹的曲子,我都会超越它们的。我相信,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结果,毕竟彩虹总在风雨后才出现嘛。
我喜欢小号,是小号教会了我要克服困难,是小号陪我走过了这半年的时光,让我每一天都健康成长。
终日的学习纵然是枯燥而繁琐的`,倘若能在课余时间里寻到自己的所好,那么也就不枉对此时的花样年华了。
写作是我课余生活中很大的一部分。我喜欢那些自己不经意间信手拈来的词句,喜欢那些仿佛律动起来的文字。
属于我个人原创的文章大致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自己觉得不满意而被销毁的;第二部分,是写在小纸片里不小心遗失的;第三部分,也是所占比例最大的一部分,收录在我的网博里。纵观博客里的文章,从稚嫩的语气到客观的态度,从小家子怨气到领悟所得的哲理。一点一滴,无不记录着我心灵的成长。
除了写作外,我的课余生活中还有一样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听音乐。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一日不听音乐,全身上下便像中了情花毒般地难受。我喜欢刺激听觉神经的摇滚和DJ。虽然我知道有很多人不喜欢这些听起来十分吵闹的音乐,但在这种情绪疯狂四溢的音乐里,我找到一种得以释怀的快感,好似抛开了现实的枷锁而飞向自由的理想天堂。我时常会陶醉在这略带散漫的音乐之中,金属碰撞的随意的律动……
通过这两个业余爱好,我想要给自己塑造一个简单、执着、积极向上的人格。就像我写的那样——“说太多是奢求,想太多是奢望。什么都别说,什么都别想,付诸实际行动。摔倒了,爬起来,大声地笑。”就如同丁当唱的那样——“全世界不懂无所谓,错了无所谓,我要笑着流泪,要放胆去飞;全世界不懂无所谓,伤了无所谓,管他谁错谁对,我有我的绝对;留个明天,为自己而活。”
这就是我的课余生活了。虽然形式很单一,但不失为一种好的休闲娱乐方式。
从小,我最大的爱好是画画,可是现在,这个爱好变成了大家熟悉的看书,是今年三年级我刚培养好的爱好。
爱看书的人一定有很多,我的班级里就有一大片的同学热爱读书。而我,一开始不喜欢读书,那时候,我就觉得读书很厌烦,每天都要读书,真是没意思。
可是一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偶然和作文交上了朋友,就觉得自己的作文写得不够好,就得看书。那时候,书架是我接触最多的地方,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呆子是我的同伴,图书报告单是我最良好的作业。那时候,我也在积攒零花钱,准备用钱去买好多好多的书。
那时候,我每天带两到三本书去上学,一有空就看书,做作业的时候有空隙时间,哪怕一秒种也要动一动我的书。大家都说我迷上了书,这些天一定会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的。
无论我再说些什么,无论我再说多少话,这些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时间在流逝,转眼间,我已经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成为三年级的学生,但是,现在我看书的爱好也并不是刚上三年级就培养出来的。
开学第一天,发新书,啊啊这个就不讲了。开学第二天,有了电脑课,我咵搭咵搭打电脑。有了游泳课,我在水里嬉戏。体育课来了,我得赶紧练习运动项目。终于到美术课了,油画棒被我的绘画精神打败了。
就这样,两周过去了,三周过去了,第四周的时候,我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一项作业——对啊对啊对,是统计阅读书籍数量,我是从一年级开始42本。
忽然,我想起了看同学的作业,小王,也就是晓玲同学,她是班级里名副其实的书呆子。晓玲的作业让我大吃一惊——81本书!对对,你没听错!九九八十一本书!每一本书的每一章的每一页的每一行的每一个字都读过啦~真是厉害到极点啊!
可是不管是张王李赵厉害还是周吴杨陈厉害,我总归不厉害。我想方设法让自己的读书量大起来(可我明明知道自己是读书全班第二名),但是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有堂堂正正地看完一本又一本书了!
我边看边写读书记录——麦琪的礼物:前三篇好感人,为了对方贡献出自己最棒的东西,买下了礼物送给对方,然而这些东西刚好是他们需要用在自己贡献出的物品身上的;
爱的牺牲很常见,但是这个很奇葩。想要为了赚钱,一对穷人夫妻便用自己的艺术爱好做创造;
琼西生病了,苏珊告诉贝尔曼,琼西觉得最后一片藤叶掉下来了她的寿命就到了。他们找来医生,医生说这必须让琼西有自信,就会好起来。可是贝尔曼还在想办法。
后来,最后一篇藤叶一直没有掉下来,原来是贝尔曼冒着风雨到窗外画上去的。琼西看见藤叶迟迟不掉,有了自信,病就好了。但是贝尔曼,因为得了肺炎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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