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在城市那些下雨的声音响过,大街上汽车鸣笛声音响过的时候,那种因失落而泛起的惆怅,就会在我心头或淡或浓地萦绕。每逢这种时候,我就会很自然地想起孟浩然笔下“处处闻啼鸟”的清纯与自然,就会特别怀想故乡的鸟鸣。
在我的故乡,时常可以看到小鸟、山鸡掠过树林的身影,可以听到画眉、百灵鸟在灌木丛里的歌唱,最多的却是一身乌黑羽翼的燕子和毛色灰土的麻雀(我们也叫它谷朵雀。勤劳的燕子,每年都会用它秀美的喙啄热冷寂而落寞的河滩,把春风挂上二月的柳梢,一如我黎明即起的五姐;而体形更纤小,鸣声也更短促琐碎的谷朵雀,则极像村头那位调皮、可爱的姑娘。不美,登不了大雅之堂,但却总会叽叽喳喳地用自己单一的音调不停息地歌唱,给宁静的日子几分动感,也在阳光下交叠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风景图。
在我的记忆中,故乡的黎明也是被故乡的这些鸟们唤来的。当鸡鸣驱散了木屋四周萦绕的雾霭,檐下鸟窝里的燕子就开始了呢喃,林中成群的麻雀就开始了跳跃啁啾。它们此起彼伏、前呼后应,一个高潮接着一个高潮的鸣叫声,唤醒牛羊,唤醒村庄,唤醒树木,唤醒炊烟,唤醒了晚上贪玩迟睡的我和妹妹宝宝,黎明也就接踵而至了。这时候,我和宝宝就会起床,然后手拉手地站在院子里,看鸟们从一个路口抵达另一个路口,从一家屋顶抵达另一家屋顶,从一方树丛到另一方树丛,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这些热爱歌唱的小生灵总能在起飞的瞬间使树枝发出“嗡”的`一声弹响。我常常想,假如它们能有机会落到小提琴的琴弦上,小爪子也那么划拉一下,或者也对着麦克风叽喳几声,保不准就能成为一个什么家什么星。
其实在这城市的一角,我偶尔也会听到鸟的鸣声透着细瓷的质感清脆地传过来,但却往往是只闻鸟声,不见鸟影。所以,我一直以为这城市的鸟是微雕或者是文物,它向我们展示的是往事,而不是告诉我们什么叫返璞归真。故乡的鸟是故乡的人用雨水和谷粒喂养出来的,有着故乡质朴的味道。在每个淅淅沥沥的早晨抑或暮色苍茫的傍晚,它们都会站在炊烟袅袅的木屋顶或是竹丛中,向大人和孩子说很多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话,声调优美而动听。我小时候以为那些动听的声音是由竹的叶子发出的,想着想着,好像满枝的竹叶便成了满枝的鸟。所以,我每次走过竹林时,都蹑手蹑脚地不敢弄出声响,我怕我的一声咳嗽把满枝的鸟吓跑了。
在离开故乡进入城市后的这些年,我一直不知道是应该把自己归入城市一族还是乡村一族。我既渴望乡村的自然,也期盼城市的奢华,在乡村的小道上接近充满乡土气的人物或者物件时,总会用城市的口吻说:那些乡村的老大。而置身城市的喧嚣与浮华之中时,却会莫名其妙地烦躁与恐惧。我的情感最终走不出故乡,所以,我的记忆里也总抹不掉故乡的鸟鸣。
在城市的日子里,当我的心被那种巨大的落差撞击得心疼的时候,我便会独坐窗前,静静地回忆那些有着鸟鸣相伴的童年往事,或者肆意想象鸟的模样。想象在故乡起伏的山峦之上,在茂密的树丛之间,鸟儿们散布着,一只、两只,一群,两群;想象鸟的周围还有几只鸟;想象木屋前手拉手看鸟飞翔的孩子;或者干脆想象鸟怀着怎样的心情在歌唱,抑或悲欢离合,或者干脆只是一种声音。这样,隔着暮霭,隔着万里青山,我都会感觉故乡鸟鸣在风中的微微摇动,于是心中就有了一种恬淡、平和与安详。
古人云:“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山中听松声,水际听唉乃声,方不虚此生耳。”然而,对于处在闹市中的我来说,这种情景大概只能在唐代诗人的字缝里或吴道子的图画中去寻觅了。所以,能怀想柴扉轻掩的故乡在熹微白光中显现出来的模糊的轮廓,能怀想国画简墨般的竹丛那些透着细瓷质感的鸟鸣,也是一种幸福。
我的家乡是一个群山环绕的小县城——皋兰县,这里最美要属森林公园了。
来到公园门口,远远望上去,长长的台阶从天上直挂下来,雄伟的山门矗立在半空,我怀着既兴奋又胆怯的心情开始慢慢攀登,到了山顶,抬头仰望,映入我眼帘的是山门匾额上四个鎏金大字“临水观山”。
拾步而上,一只鹿妈妈带着一只小鹿脚踏祥云,腾空而跃,步履矫健,表情愉悦。走近细看,鹿妈妈昂首挺胸,面部慈祥,葡萄似的眼睛注视着前方,炯炯有神。它的两条前腿高抬,后腿绷直,整个身体就如一张拉满的弓箭,一射千里。小鹿紧贴着鹿妈妈,恐怕被妈妈丢了似的,奋蹄跃起。石雕的下面刻着三个金色大字“九色鹿”。
沿水泥路继续前行,两旁绿树成荫,小鸟在林中歌唱,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月牙潭,湖水碧绿,湖面上几只小鸭正在嬉戏。突然听爸爸吟到“青山无墨千年画,流水无弦万古琴”。我虽然不懂这句诗的意思,但从爸爸的语气中我感受到月牙潭虽不大,却为公园增添了灵气。
我们绕过后山,来到文化广场,一尊大理石雕像矗立在广场中央,他就是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政治家——孔子。只见他慈眉善目,身穿长袍,双手抱拳施礼。身后的大理石上雕刻着老子的《道德经》、《千字文》。这儿不仅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更是浓郁。我和爸爸在旁边的凉亭稍作休息,爸爸给我讲了一些孔子的生平事迹和皋兰的历史渊源,听了爸爸的话,使我受益匪浅。
再往前走几步就是文化长廊了,放眼望去,就像一条红色的长龙,隐绕于山脊之间,威风凛凛。
看着家乡怡人的景象,我情不自禁的赞叹道:“家乡真美啊!”
生在乡村,长在乡村,乡村的月亮,在我的心里留有纯洁无瑕、神秘美丽的印记。如今,穿越三十年时空,我的脑海还时时再现张若虚“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的美丽,也回荡着苏轼“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深情叩问……
在我的记忆里,春月最多情。阳春三月,几场细雨,几番杨柳风,家乡便草长莺飞、桃红柳绿。广袤的田野里,禾苗飘香、翠色欲流。每到暮色降临时分,田野里总升起一层淡淡的暮霭,似有若无。而远山如黛,乳白色的云雾紧紧萦绕山腰,如纱似绢,妆扮得青山犹如婉约淡雅的美人。明月东升,圆圆的脸庞也罩上了似有若无的轻纱,抬头望月,像隔了层毛玻璃,月亮犹如一颗硕大的夜明珠。洒在大地上的光华,朦胧如诗,氤氲如画,在这不甚清朗的月光下,红的桃花、白的梨花、粉的杏花,犹如浸在牛乳中洗过一般,唯有那阵阵花香,在清凉的空气里流动,伴和着田野里禾苗的清香,菜花的浓香,四处流荡。乡村的月夜,像一瓮清香四溢的千年佳酿,醉了天,醉了地,也醉了淳朴善良的父老乡亲。
夏天,烈日炎炎似火烧,而月光则是人人欢迎的清凉剂。记得“双抢”季节,在月光下,我割过稻,也种过田。此时明月当空,清辉如水,我的镰刀仿佛一尾游鱼,在月光的河流里,活泼泼地游动着,大片的稻子,在我身后倒伏成丰收的喜悦。我没有工夫喘一口气,擦一把汗,埋下头继续劳作,由此也遗失了月华带来的诗情画意,那光与影交织的美丽该是无与伦比的。但我却也明白了劳动之苦换来的是生活之甜。
最快乐的莫过于割完稻子可以回家之时,此时月上中天,我们来到村头的小河洗手洗脚,明月倒映在河面上,皎洁无暇,明镜般可爱,忍不住把手伸下去捞月,不料一触水面,月影立即碎了,水波荡漾,水面满是碎银、细星,随着我们“哗哗”的洗手、洗脚声,满河银光闪烁,我几疑来到了水晶宫。直到我们洗去泥汗,洗掉疲惫,小河恢复了平静,月亮才又怯怯地站在水面上,像是与我们惜别。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月光也仿佛染上了金色。那时节,天气晴燥,溪流水浅,我常在月华似水的晚上,带着鱼篓、鳗剪和电瓶灯到溪里捉鱼。
月光照彻明净的溪水,很容易就发现水底栖息的鱼,再加上手中电瓶灯的光亮,鱼儿无处遁形,一个晚上可以捉到好几斤鱼。
月亮朗照也让我们有胆量去邻村看电影、看戏。散戏回来的路上,我们踏着月光到自家玉米田里掰一穗嫩玉米,回家生火烤熟当夜宵,那香甜的记忆,穿越三十年的风烟,依然在舌尖上飘香。
如今,乡村在变,昔日低矮陈旧的瓦房被崭新挺拔的高层楼房取代,肮脏泥泞的村道被平坦光亮的水泥路取代。而月亮没有变,依然如一瓮千年佳酿,依然散发着浓浓的幽香。
我的家乡是个美丽的地方,长江每天从我们家乡唱着欢快的歌流过……
我的家乡是个四季分明的地方。它不像昆明四季如春,也不像哈尔滨一年四季大雪覆盖。我的家乡,春天:春暖花开;夏天:热情似火;秋天:秋风习习;冬天:大雪覆盖。然家乡夏天的荷花别有一番风味……
那天,妈妈带我去乡下游玩,让我见识了家乡那高洁的荷花……
夏日的荷塘,经过春季的孕育,整个水面都铺满了荷叶,有的都已经挺出了水面。如伞,宛如一个热情豪放的舞女,正在迎接夏天的到来。有的漂浮在水面上,犹如一轮园盘。再来看那亭亭玉立的荷花吧!一副娇羞欲语的样子,的确有些东方仕女的神韵。调皮的小蜻蜓,轻盈地飞落其上,看到这一幅景象,让人不禁想到这么一句诗:
小荷才露尖尖角,
早有蜻蜓立上头。
是啊!有谁看到这景象不会想起这首诗句呢?那时,正下着蒙蒙细雨,小蜻蜓急急忙忙飞走了。如丝的细雨跟荷花、荷叶相配衬,十分有诗意。如果我带了画夹来,我一定会把这美景描绘出来的……
雨后,荷花更能显出“出泥而不染”的高洁。这时,小鱼儿偶 尔伸出头来,调皮地逗弄着荷叶。那些挺出水面的花蕾,有的`含苞欲放,有的紧闭殷唇。朵朵荷花在碧绿的荷叶衬映下,可谓“美不胜收”。又如碧天中的点点繁星,也如碧海里的片片帆影,再加上莲叶轻托的粒粒明珠,真是红荷垂露、盈盈欲滴、碧荷带雨呀!好一幅迷人的景色呀!真是:
接天荷叶无穷碧,
映日荷花别样红。
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荷塘……
我爱我的家乡,更爱家乡的荷花,因为它时刻提醒我“出污泥而不染”。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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