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也是广大青少年心理的需求和情感宣泄的需要。青少年时期,是生理和心理的重要转型时期,性的发育正走向成熟,但性意识仍是朦朦胧胧,对异性产生好感,心中或多或少都有异性的影子。在年轻人的眼里,明星是快乐的使者,是美的化身,是最有成就的典范。他们都向往梦幻般的青春,生活在自己虚拟的世界中,幻想着自己成为了明星,成为顶尖人物,并以此成为生活中的目标。
另外,在充满竞争的社会里,学生学习负担很重,升学的压力,学生相互竞争的压力,课后家长安排的各种辅导等,压得很多学生喘不过气来。当明星以光彩夺目的形象展现于大众,进入他们生活后,他们就会情不自禁去崇拜,与明星一起疯狂,一起宣泄,以满足心理的需求。
追星热还是社会诱导的结果。有的商家和“星”们的经纪人利用各种手段,对“星”们大肆包装,以追求最大的利益。这些“星”高高在上被推了出来,满足了青少年的心理需求。有的孩子经受不住诱惑,出现了种种偏差。
偶像崇拜是青少年对人生追求的体验,是人生的一个重要过程,每个时代的青少年都有自己人生的理想,心目中追求的人生目标和偶像,当前的追星也是这样。因此,对追星现象和偶像崇拜既不要一概反对,也不要放任自流出现问题,而要积极引导,使之理性化
杨丽娟从16岁开始痴迷刘德华,看遍了刘德华所有的影片,唱遍了刘德华所有的歌曲,而且还日日夜夜背诵华仔影迷和歌迷组织的《华仔颂》。此后辍学开始疯狂追星。杨丽娟的父母劝阻无效后,筹资供女儿多次赴港及赴京。此次,杨丽娟一家三口借了1。1万元,于2007年3月19日来到香港。他爸爸无奈跳海自***。
我认为她这样做很不好,对一个人来说,和他最亲的人一定是她的父母,父母为了我们付出了很多,我们应该懂得回报,但是这个女孩子却为了追星,不顾家庭的困难,最后还导致了父亲跳海,到父亲最后生命的最后一刻的时候,都还只想着明星,这样不懂的回报自己父母,而伤害父母的人,不懂得知恩图报,不是这个世界上最低等的人吗?
总之,我认为追星的弊大于利!
我欣赏影视剧中演员们一颦一笑间的精湛演技,也赞赏娱乐节目中口齿伶俐的'嘉宾主持,更沉醉于歌手们绕梁三日的一曲高歌,但我不喜欢追星,也不在意自己欣赏的人是否是明星。不过,身边的追星现象可说愈演愈烈,从未有半刻消减。旁观之,感触良多。
追星有其积极一面,偶像是喜爱和崇拜的对象,是粉丝心中的榜样,成为粉丝奋斗的动力。在追星过程中,也可能认识志同道合的人,找到知心朋友。一些明星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也能带动粉丝关注社会公益,起到积极的作用。明星也能引领粉丝的思想动向,如果明星价值观正确、传达正能量,便能够带动社会上的良好风气。
但是,现在人们视野中的追星族却有许多偏离正轨。他们有的模仿偶像的外貌,却不知道学习偶像的正确价值观;有的疯狂购买明星专辑、代言商品、海报等产品以向他人炫耀,却不懂得理性消费,让一些原本拮据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有的因为追星而荒废学业或是事业,逃避了真实的生活……更可怕的是许多明星为博出位、吸眼球,故意大放厥词,传播不良习惯和偏激思想,粉丝们也常常在偶像光环面前失去了准确辨别是非的能力,忘记了正确的价值观,做出种种为人所不齿的事情。
放下追星的疯狂,把明星身上散发出的正能量融入到自己身上,在崇拜偶像的过程中获得催人奋进的力量,培养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这才是追星应有的态度和方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和世界,偶像提供的只是精神依托,却无法替粉丝完成生命中应该做的事情。所以,追星当理智,因为人生中的每一步都需要自己脚踏实地去走。
当代的社会环境,造就了明星,它的产生慢慢影响了时代的变迁和经济走向,以明星的非凡人格魅力,造成了它广泛的影响力,然而有实力的人才能取得共鸣,实力不足,不过是无病***。
明星之实质,不过为一种职业,只是在时代的潜移默化中,这种职业,成为了社会必须的资源,成为了每一个人都渴望登上的位置。有许多人说,世人高估了明星的价值,是人们的愚昧造成了明星效应,造成了它如今的社会地位,这种说法有些道理,但明星所填补的空白却日益增多,这是我们无法更改的事实,这说明,明星的意义是日益升高的,它的出现也是理所应当的,你不该自欺欺人的认为,明星不过如此怎样,更应该学会的是理解,小心评论。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一举一动更始终备受关注,他们所传达的思想结论,都会影响于他们的拥护者,明星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就要时刻注意自身言行,并承担自身言行所带来的结果,说到这,我不得不谈论一下近些年极为流行的一种角色“网红”他作为时代的新产儿,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较低的门槛,深刻的吸引了较多的青年和学生,“网红”一簇以他深刻的新鲜感刺激着别人的眼球,来提高他们的知名度,但是,因为不成熟,营养低,这种职业的产生价值是低劣的,难成大器。“网红”不该因自身媒介的虚构性,随意传达出没有价值的东西,更不该为了金钱传播出淫秽色情的东西,若想成功,正道沧桑,病态的思想是会带来病态的结局。
除了明星本身,其拥护者更应提高自身素质和见解,要在意明星价值,用价值去衡量自己是否值得投入时间追星并非为坏事,但不能无章法,无原则,不理智的追星只会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与金钱,理智而深入更能享受追星所带来的愉悦意义。
我没有追过星,我可能无法理解其中深意,“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许我认为成就不高的明星,受到无数人的追捧,这就是当局者的结果,所以,我们不应该用有色眼光去谈论干涉这些人,更不能产生歧视链,我们应互相理解,城中人难解城外事,懂得多的也可能是井底之蛙,不要把主观意见强加于别人身上。
明星,闪亮的字眼,且拥有无穷的内涵与意义,星虽华美,却只能在夜空之中。
当今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明星充斥了人们的眼球,各种造型节目更是层出不穷。这种明星文化的崛起吸引了很多人去追星。有的人通过追星,结识了志同道合的朋友,有了更加多彩的生活。但是有的人因为追星荒废了自己的学业,挥霍自己的时间,甚至为了自己所喜爱的明星而轻生。那我们到底该不该追星呢?
其实这种“追星”现象一直存在,比如晋时的潘安,因才貌出众而全国知名,甚至到现在还有“貌若潘安”的说法,每当潘安乘轿出门,街上的妇女,甚至连上了年纪的老太太都争相向轿里投递鲜花、食物等物,以至于每次都满载而归。再如明代的海瑞,做官十分清廉,全国各地老百姓都称他为海青天,甚至拿海瑞的画像做门神,每天都要拜一拜。因为他在老百姓中的名气,没有什么突出政绩的海瑞,从一个没有品级的教谕最终做到了南京都察院右金都御史的职位。民国时期的四大名旦:梅兰芳、程砚秋、尚小云、荀慧生也受到当时人们的追捧,由此可见,追星并不是由这个社会催生的产物,而本就是人之常情。
追星的行为固然不能算作有错,但明星们鱼龙混杂,参差不齐,其中的很多明星空有光鲜的外表,凭借自己的人气,做出违反法律,令人心寒的举动。近段时间来房祖名,柯震东等明星因吸毒而被拘留的事件就是鲜明的例子,他们为了自己一时的享受,伤透了人们的心,至于在事后柯震东粉丝们请求宽恕柯震东一事则更加不可能,他在吸毒之前应该认识到自己这样做的后果,法律是不会给人留情面的。
除了这些品行不端的明星,绝大部分明星还是很正能量的。成龙在自己成名后,并没有自顾自地贪图享乐,而是想到了自己作为一个明星的担当与责任,热心于公益,向国外传播中国功夫和中国文化,成龙所做的让我们崇敬并且自豪,成龙也收获了更大的影响力。
追星是人之本性,没有对与错,但我们要把追星放到一个适当的位置,我们可以追星,但最重要的是我们自己。为追星茶饭不思,寻死觅活已经不能算作追星,只能说是一种病态的迷恋。追星只能作为兴趣,而不能作为功课。追星与否,选择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心态,只有看淡追星这件事,才能更好地追求自己独一无二的人生。
“追星”在当下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成为年轻人追赶潮流的标志。“追星”并非是一种好现象,但如果适当的选择好的“星”作为自己的榜样和奋斗目标,倒也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以近乎夸张、疯狂的态度追星,不仅对自己没有好处而且对社会也无益。
那些明星和我们一样,也是人,不是神。崇拜也得有个限度,不能只是盲目地喜欢。记得以前曾在电视上看到过:有四个女生太喜欢自己的偶像,但却怕对他不够忠诚、热心,并决定要将那明星永远留在“心中”,便活生生地吞下了那偶像的照片。但那有什么用?这样就能留在“心中”了吗?这样疯狂的“崇拜”又有什么意义呢?到头来还不是被一个个地送进医院!那张吞下去的照片证明了什么?更有甚者因为不能去看偶像的演唱会,便认为是对偶像不够热爱,不够忠诚,直接从八楼跳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这种做法实在太恐怖了,不仅给人留下诟病,还增加了家人的负担。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
明星之所以会成名被崇拜,除了一些运气以外,更多的还是在背后付出的心血和汗水。他们并不是一生下来就具有成为明星的特质,一切都是靠自己。例如林书豪,他在NBA的求职之路一句话便可带过:被勇士裁掉,充当尼克斯的充气吉祥物。一次又一次赶赴低级别的联赛报道,捧着无保障合同的瓷饭碗。然而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的篮球生涯。正如他在《纽约时报》报道他和他信念的文章里说道“经历成就性格,性格成就希望,希望永不会使我们失望。”正因为心怀希望,永不放弃,使他在NBA球场上上演了“灰姑娘”一般的童话。他这种逆境奋斗,不言放弃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崇拜吗?像这样的明星才是值得我们崇拜,值得我们信仰的!
追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盲目的追星,追星不应该只看他的才华,更重要的是他的精神!如果你仅仅只是喜欢他的作品,而不是他的精神,那只能叫崇拜,不算是正真的追星,正真的追星,是要以偶像为榜样,成为自己生活,学习中奋斗的动力,以这股动力前进,成就一个完美的自己。愿正真的追星族越来越多,让追星不仅仅成为时尚,更多的是成长道路上的一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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