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法制宣传员作文抒情

我是法制宣传员作文抒情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22 05:57:13
我是法制宣传员作文抒情

我是法制宣传员作文抒情【一】

由学校组织的一年一度的法制讲座如期而至,其主题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中国人都知道,从1840年开始,英国向清朝引进大量鸦片,吸食过大量鸦片的中国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直至清朝灭亡,这种毒害仍在继续,甚至逐渐向全世界蔓延。由此可见毒品的危害一斑。

”如今,吸毒的人不只是中学生,就连小学生也加入了这个行列。“这句话是杨顺德警官的演说词。当时,我着实被这句话吓了一跳。冰心奶奶说得好:”游人不解春何在,只拣儿童多处行。“小学生正值朝气蓬勃、清纯可爱的一代,他们仿佛是清晨的朝阳,充满希望;他们是祖国的期盼,拥有大好光明的前途。可是,如今却被”黑暗“慢慢侵蚀,如不及时制止,岂不是出现亡国的危机,怎能”任性“下去……

记得,在接下来的演讲中,杨顺德警官诉说了一件亲身经历的故事。顷刻间,轰动全场。讲的是:一个吸毒者想戒除毒瘾,于是寻求家人帮助。一次家人出去工作前将吸毒者的双手绑在床角的柱子上,没想到,吸毒者犯毒瘾时,脑袋神志不清,像发了疯的疯牛,卖力的挣脱束缚,竟然拖着床,找了把刀,却不小心砍掉了自己的手,又疯疯癫癫冲去阳台,坠落,当场身亡……

只是一件惨痛的血的案例啊!只是赤裸裸的告诫:毒品,不是什么好东西。它只是在一点一点掠夺你人类的理性,使你成为野蛮的猛兽;它只会夺走你的大好前途和你感受人生的机会。都说”父母是家里的顶梁柱。“”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对于一个家庭,无论是哪位家庭成员走上吸毒的道路,都是对那个家庭沉重的打击,而且吸毒不仅加重了社会负担,还败坏社会风气。总的来说,吸毒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都是百害而不一利的。

所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洁身自好,遵纪守法,出门在外处处留心。希望我们能健康快乐的在祖国的蓝天下成长,并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国家之栋梁,社会之人才,老师、父母之骄傲!

我是法制宣传员作文抒情【二】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

小时侯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守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它的法律,那么就会乱成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因为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但是,有些人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亲人难过,。社会上的一些人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偷窃的路,他们不但违反了法律,而且自己还损毁了自己的形象,家属们知道他们偷窃后,经常提心吊胆的,走路不敢抬头,他们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越偷越多,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些人的行为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的知道我们要遵守法纪。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我是法制宣传员作文抒情【三】

我们大家都是成长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没有了法,那你会想像这个社会还会有“秩序”一词吗?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们有《教师法》。还有许多保护着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这些法保护着我们现在安定、和谐的生活。

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

维护人格尊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第8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儿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们儿童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那我们可以大声说出“不!”在《中国少年报》曾经报道过一件教师侵害学生权利的xx。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塔里木乡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张勇海,因为打扫时有一根扫帚秸秆没有捡干净,被检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师很生气,让全班同学打他3个耳光,轮到第三个同学时,他哭了。挨了90个耳光后,他被打得左脸肿起,右耳鼓膜内陷充血,耳中嗡嗡乱响。在医院里休息了2个月,才重返学校。我希望这个老师以后不再打人,不要太凶了,如果是父母亲或老师打我,那我就会大声说:“不!”

任何游戏,任何赛事都离不开规矩和规则;在我们人类的共同生活中,更离不开规矩和规则。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和法规,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任人遵纪守法,整个社会才会正常运行。

人只有遵纪守法,法律法规才会保护你。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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