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写法上看,这是一篇常规的记叙文,结构并不新颖,但因为作者将最朴实的生活融入文中,运用了朴实却最动情的语言来行文,所以文章能在常规中脱颖而出。。
记叙文有别于议论文,它不要求推理十分复杂,也不要求抽象地表现不同层次的思想观点,只要能表现出一个主导性的主题思想就行了。重要的是要看人物、情节、环境的描写是否准确、生动、形象,是否能调动多种艺术手段表现生活。
这篇记叙性散文对“感情亲疏与认知的关系”作了含蓄而形象的诠释:儿时爱父亲,其笛声最美;年龄稍长讨厌父亲,吹笛被看作“不务正业”;到外地时复苏了爱父的情感,其笛声与我的心产生强烈的共鸣——“我”对笛声的认识就是这样受着感情的支配!笛声原本没有大的变化,"我"的认知发生巨变皆因 "我"受感情(即对父亲本人的感情)的支配!这样的内容,这样的主题,非常准确、非常形象地论释了"感情亲疏与认知的`关系"这个话题。
文章中的月、路与笛声既构成了朦胧的意象美,又成了结构全文的线索。特别是笛声,既是父亲情感的宣泄,又是“我”认知的对象,还是刻画“父亲”性格的道具。父亲带“我”放牛时用笛声抒发“美妙”的感情,父亲与“我”有隔膜时用笛声传达“爱子之心”。
作者调动了叙述、描写、议论和抒情等多种表达方式表现生活。由于作者十分熟悉农村生活,所以文中描写逼真而感人,如"日暮听笛"、月下路景"等,其悠远的意境,优美的语言,深挚的浓情,无不留给读者美好的回味。
本文语言优美而形象,“路是月的痕”、“月是路的魂”,多么新奇而富有诗意的比喻!还有“用粗糙的手捏我的脸蛋”,“兀自傻呵呵地笑”,“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等细节,刻画了“父亲”的质朴、憨厚、隐忍、痴心的性格特征,蕴含着浸渍乡村的风味的浓浓亲情,不乏感人的力量。
这一段是贝多芬写给友人阿芒达牧师的信。耳聋对于音乐家来说是无法弥补的灾难,不但影响工作,而且使他从此过着孤独凄凉的生活,还可能受到敌人的污蔑。这段话概括了贝多芬由于耳聋引起的一切痛苦,他由此更深刻地体会到世界的可怜和自私。
3、 “亲爱的贝多芬!多少人已赞颂过他艺术上的伟大,但他远不止是音乐家中的第一人,而是近代艺术的最英勇的力。对于一切受苦而奋斗的人,他是最大而最好的朋友。当我们对着世界的劫难感到忧伤时,他会到我们身旁来,好似坐在一个穿着丧服的母亲旁边,一言不发,在琴上唱着他隐忍的悲歌,安慰那哭泣的人。当我们对德与恶的庸俗斗争到疲惫的辰光,到此意志与信仰的海洋中浸润一下,将获得无可言喻的裨益。他分赠我们的是一股勇气,一种奋斗的欢乐……”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题记
学习之余,我坐在窗边遐想,想我那遥远的未来、我那充实的现实和那往日的点点滴滴。回忆涌现出的都是那亲切的怀恋。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姥姥教我骑自行车。笨拙的`我却驾驭不了这高傲的自行车。我一次次地从自行车上摔落,姥姥一次次将我扶起。她不厌其烦地教我骑自行车的方法,又一次次的给我示范。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学会了。当我能够自己独自驾驭这自行车时,姥姥看着我那满身的尘土慈祥地笑了。那笑容至今留在我的脑海中,多么慈祥,多么亲切。
那是一个烈日当空的晌午,姥姥给我洗衣服。我坐在姥姥身旁,看着她用那满是皱纹的手费力地给我洗衣服时,我的心里很酸、很痛。我不会用华丽的语言感谢姥姥,也不会用一个甜甜的吻感谢姥姥,我只会扑进姥姥的怀抱,在她那迷惘的眼神中大哭一场,表达我对她的爱。那个情形令我多么怀恋。
那是一个沉闷昏暗的黄昏,姥姥躺在病床上默默地注视着我。全家人都在这儿,可姥姥始终拉着我的手。可能是姥姥与我的感情不是别人所能比的吧!她那昏黄的脸色显得是那样的刺眼,使我闭上眼睛默默地抽泣。姥姥用那仅于的一点力气抚摸我的脸颊,好像在倾诉我们曾经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她大限将至的时刻,我们就这样在一段段亲切地怀恋中度过。姥姥最终如一株耗尽生机的植物,匍匐到大地上。在那一刻,我懂了,她留给我的只是那数不清的回忆。有心酸的、有快乐的、有痛苦的、有幸福的,可是不论是什么样的回忆,都是我那深爱的姥姥留给我的,都是那亲切的怀恋。
【批改评语】这篇文章作者通过平实而饱含深情的语言回忆了与姥姥发生的种种事情,感人至深。文章结构条理清晰,作者运用三个典型事例,表达对姥姥的深切怀念。特别是题记起到了统领全篇的作用,奠定了文章的感情基调。
一个十六岁的女孩郑重地写下她的选择:当她长大,她要背起行装踏上中东的土地。她要在被推倒的隔离墙的废墟上,建立起一座学校,让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孩子在一起学习,让仇恨的目光变成快乐的笑容,让恨的种子成长为爱的大树,让两个民族的未来通向理解与新生的道路,令真主和上帝对视,露出会心的微笑!
时间过的真快,一晃眼,六年的光阴就要像云烟一样的过去了,我就要毕业了。小学的生活是多么令人迷恋而依依不舍,现在我们就要各奔前程了。
我就要毕业了,在这二千多个日子里,我们就像一珠幼苗,受老师的灌溉。
似乎在教室里还有我们琅琅的读书声,在操场上还有缭绕着我们的嬉戏声,在校圆里还有我们欢笑的身影。在每一个脚落,我们都曾留下难忘的回忆。
在母校的教育下,我们得到了许多。我们得到了许多朋友,得到了许多新知识,使我们成为彬彬有礼的学生。我们得到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和难忘的往事,更多的得到了今后为人处事的指南针。但是我们现在就要毕业了,蓦然回首,仿佛督促我们的老师,鼓励我们的师长,还有可爱的校园,都要从我们的歌声中消失。而且,不知何时我们已成为校园中的大哥大姐,成为弟妹的榜样。
如今我们就要毕业了,老师的教诲,我们琅琅的读书声,同学们的欢笑声,都还围绕在耳边,把我最后留校的几天,看一看可爱的校园,看一看教导我们的师长,看一看鼓励我们的同学,珍惜最后几天相处的日子。
天下没有不散之筵席,光阴一去不复返,我们永远记住师长的教育,作个有作为的.人。
依稀想来,已有几年未踏上这一条洒满月光的小路了。小路是父亲亲手用鹅卵石铺成的,在月下泛着朦胧柔和的光。路的那头,连着河边的小屋,连着我的父亲。父亲呵,你是否依然执著地坐在岸边,哀怨地吹着笛子,等着儿子归来?
父亲爱好吹笛。小的时候,父亲的笛声载满了我童年的乐趣,像那条丝带一样的小河,牵引着我的童心在父亲爱的港湾里晃悠,父亲很疼我这个唯一的儿子,老喜欢用粗糙的双手捏我的脸蛋,不顾我疼得哭起来,还兀自傻呵呵地笑。每天日暮,父亲带我到河边的草地上放牛,父亲常常放开牛绳让牛自己去吃草,他便从背后的草篓里摸出笛子,鼓起腮,吹出世间最美妙的音乐。我就靠在父亲腿上,看着天边的夕阳将父亲的头发染上点点金色。我爱父亲,父亲的笛声最美。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讨厌起父亲来,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还从窗外傻傻地盯着我看;我还讨厌他没有本事,只知侍弄几亩薄地,连我的学费也没能赚回。我和父亲逐渐隔膜了,在被我吼了几次后,父亲不再打着赤脚去学校看我,不再唠叨着让我好好学习。他保持沉默,而打破沉默的唯一方式就是吹笛,如怨如诉,而在我看来,这又成了他不务正业的标志。
我要到外地上学去了。离去的前一天晚上,我走上那条熟悉的小路,感觉到一丝眷恋与不舍,路像是月光在地上划过的痕,也划过我的心。几年时间里,我未回过一次家。母亲在电话里告诉我,我走后,父亲整日像掉了魂似的,茶饭不思,只知去河边吹笛子。最终,我应母亲的请求回到了家。到家里已是夜晚,月刚升起,当我怀着无尽的思绪在小路上行走时,遇到了等我的父亲。我忽地一下子哭出来,紧紧抱住了他——我的父亲。我请求父亲给我吹笛,他答应了。硬咽的笛声又在耳畔响起,响在洒满月光的小路上,勾起我曾经的回忆。我感觉到父亲眷眷的爱子之情,感到愧对父亲的笛声,父亲爱我,爱着自己的儿子。他为我吹了十八年的笛子,而我此刻才发现它和我的心竟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
路很美,很美,是月划过的痕。月是路的魂,父亲的笛声是我的心魂!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
离别是一种永恒的人生状态。作者选取一个特殊却普通的场景——车站来抒写生活中真实的离别之情,用这种离别来表现普通百姓家庭的挚爱。为了谋生,当年我送别父母;为了求学,如今父母送我。更可贵的是,离别的心理、动作等细节写得真实、细腻,令人怦然心动。
她静静地坐在残破的房间里,四周是布满弹孔的墙壁。几天天前,一群荷枪实弹的以色列士兵闯入她的家中搜查武装分子,当他们的目光扫过患有腰伤的哥哥身上的绷带时,枪声顿起。血泊里,哥哥扭曲的身躯永远地印入她的脑海,滚滚的泪珠滑过她洁白的纱布。那天,一个十六岁的阿拉伯少女郑重地作出了她的选择:“我再也不要当什么老师、护士了,我要成为一名哈马斯战士,消灭犹太人,为我的国家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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