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年级的一位学生,我是无可替代的!
我也是一位很爱美的女生,尤其喜欢“洛丽塔”风格的裙子,我认为那就是女孩盼望的公主裙吧!蕾丝边,蝴蝶结。
我喜欢画画,更爱画漫画,我虽然漫画画的不怎么样,现在还没学会怎么上色。不过在学校总有在背后默默支持我的好朋友哦。
我喜欢唱歌,最近总是哼龚丽娜的《忐忑》,“啊哦——啊哦——诶,啊——”我喜欢周杰伦,后炫,牛奶咖啡,ladygaga,v.k克,席琳迪翁,少女时代等等,好多好多!!
我也是一个喜欢吃的女孩,不过我可不是大胖子哦!我喜欢像提拉米苏那样小又好吃的点心!番茄味浓郁的番茄肉酱意粉!甜甜的德芙巧克力。不过,我还是一个小腰板,吃都吃不胖。
这就是我,无可替代!
我们班有个“臭名昭著”的黑色铁三角,这三人专干坏事,都不知被打过多少次了,还在嬉皮笑脸地干坏事。其中我同桌魏佳乐就是“黑色铁三角”之首。
他个子不高,有点胖,两只小眼睛里闪着炯炯的光芒,总不老老实实的把红领巾系在脖子上,而是拿在手里玩。
他很邋遢,桌兜里总有不少存货,上课时,手上不拿个乐高、星钻就痒痒。下课时,嘴里不吃个薯条、鸡块就难受。他不讲卫生,眼睛、鼻子、嘴里的分泌物,一律往裤子上抹,所以他身上总有一股说不出来,又很让人讨厌的味道。
他很爱耍赖,前几天,我和他玩“剪刀石头布”,他出剪刀,我出石头,他一看要输了,竟然马上变成了布!我说他变了,他说没变,我大喊:“你变了!”他上手就打,幸亏个子比我小,我一把架住他的脖子,才没打着。
他是我们班的“犯错大王”。一天至少犯一个错。什么跑到其他班大闹一场啦、什么从四楼阳台差点翻下去啦、什么在走廊疯跑撞到校长啦,这样的错误简直数不胜数。被老师“请”进办公室,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他心不在焉地听着老师的训话,走出办公室,就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嬉皮笑脸的回教室了。
明知学校是天宫,非要当这个孙悟空,最后,结果呢?当然是被压在五行山下遭罪。可他就这么屡错屡犯,从不停歇。知魏佳乐者,我也。其实,他犯错只有一个目的:引起老师的注意,得到更多的关心。可方法没用对,路子走错了,所以引来的不是关心而是一顿顿痛批。
这就是我的同桌——魏佳乐,一个胖胖的、脏脏的、爱犯错的小男生。如果你看他的素质报告单,一定会发现里面几乎写满了D,但“耐挫力”这一项绝对是A。
我,一个暴力的女孩,我喜欢打架,因为我有一个野蛮的性格,所以当我同桌的人一定要经的起打,我就成了我们学校著名的假小子。
可是不知为什麽,老师在六年极时给我安排的同做是在我们学校出了名的假女子,我们冤家路窄,坐到了一起。那时他可是太伪娘了,手翘兰花指,上台演讲,腰东扭一下西扭一下。再身上喷香水,连女生都受不了,我这位仁兄一天喷好几升香水。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火山喷发也是有时间的关系。那天放学我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可是他还是向个女生一样从讲台上走猫步下来,还问我怎麽样,我爆发了,要不是在上课我早就想暴K他一顿了。
“叮,叮,叮。”终于放学了我以在他“和风西语”中忍了一下午。于是——爆发吧,我的小宇宙。今天我慢慢腾腾的收拾好书包,按他的说法就是生命在于慢和整洁,整东西越慢越好。趁老师走了,教室就剩我俩,我一下把他恩到桌子上凶神恶煞的看着他,没想到他却给我哭了,两滴晶莹的眼泪从漂亮的脸蛋上流了下来。他本来就长的很好看,象14世纪的贵族,拥有吸血鬼一样苍白的皮肤,红红的嘴唇,如果是女生一定是个绝代佳人,弄不好第3次世界大战就是因为他而爆发的。
而我却没时间去看这些,我的目的就是教训他。我问道:“知不知道我为什麽想打你。”他哽咽的说:“不知道。”我问他想不想知道他忙点头。我低吼的.对他说:“想知道就别哭。”这时我发现他很适合去演琼瑶剧,说不哭就不哭。于是我对他约法三章。1:不准喷香水。2:不准像女生那样哭。3:不准动不动就翘兰花指。4:不准动不动就像大妈似的嚼舌头,磨磨唧唧说一些有的没的。6......
于是在我的暴力领导下他已经像我希望的那样变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现在也是我的好友。不过有的时后他还是像女生那样喷香水,像女生那样哭,不动就像大妈似的嚼舌头,磨磨唧唧说一些有的没的。不过这比已前好多了。这还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这就是我的同桌————王安逸
——题记
窗外的天气阴沉,大雨蠢蠢欲动般要倾泻下来。那种雨中的幸福再次荡漾我的心灵。
六年前的那个下雨天,让我铭记于心中……
一天过来,唯有放学才是学生最期待的,而这一天却显得不一般——暴风雨将要来临之际,居然是放学的`时刻。学校为了我们的安全,不允许我们单独回家,必须要在家长的陪同才能回去。我感到一丝忧虑,又怀着一丝希望的等待。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看同学陆续被接走而我却还傻站着,耐不住性子的我冲了出去。不巧,刚冲出去就被湿湿的地面“征服”了,我只好退回来,静静等待着。终于,一个熟悉的身影向我奔来,是爸爸!“***妈要照顾奶奶,来不了,我接到电话就跑过来了。”他上气不接下气。急促的呼吸声不知怎么的,我听得清清楚楚。他看了看我:半身湿透直打冷哆嗦,便二话不说的,用衣服裹着我。抱着七十斤左右的我往家里跑。我靠在他的怀里。这次连心跳声也听得那么清楚,他是有多累啊!到了家里,母亲赶紧递了一杯热牛奶给爸爸,可他却顺手递给了我。浑身打冷颤的我,想也没想就大口大口的喝。虽然那牛奶很热,但对于湿透的我,根本不感到烫,只不过,有一种温暖涌上心头,说不清,道不明。
六年的历练。六年的人生经历让我懂得了,那一种温暖,不是牛奶的热度,而是父亲的温暖。
当我遇到困难无助彷徨时;当我受伤痛苦流泪时;当我害怕惶恐时;就会有一个坚强而闪耀着光芒的后盾在守护我,这就是我的幸福,它的名字叫父爱。
可是不知为什麽,老师在六年极时给我安排的同做是在我们学校出了名的假女子,我们冤家路窄,坐到了一起。那时他可是太伪娘了,手翘兰花指,上台演讲,腰东扭一下西扭一下。再身上喷香水,连女生都受不了,我这位仁兄一天喷好几升香水。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火山喷发也是有时间的关系。那天放学我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可是他还是向个女生一样从讲台上走猫步下来,还问我怎麽样,我爆发了,要不是在上课我早就想暴K他一顿了。
“叮,叮,叮。。。。。。”终于放学了我以在他“和风西语”中忍了一下午。于是——爆发吧,我的小宇宙。今天我慢慢腾腾的收拾好书包,按他的说法就是生命在于慢和整洁,整东西越慢越好。趁老师走了,教室就剩我俩,我一下把他恩到桌子上凶神恶煞的看着他,没想到他却给我哭了,两滴晶莹的.眼泪从漂亮的脸蛋上流了下来。他本来就长的很好看,象14世纪的贵族,拥有吸血鬼一样苍白的皮肤,红红的嘴唇,如果是女生一定是个绝代佳人,弄不好第3次世界大战就是因为他而爆发的。
而我却没时间去看这些,我的目的就是教训他。我问道:“知不知道我为什麽想打你。”他哽咽的说:“不知道。”我问他想不想知道他忙点头。我低吼的对他说:“想知道就别哭。”这时我发现他很适合去演琼瑶剧,说不哭就不哭。于是我对他约法三章。1:不准喷香水。2:不准像女生那样哭。3:不准动不动就翘兰花指。4:不准动不动就像大妈似的嚼舌头,磨磨唧唧说一些有的没的。6。。。。。。
于是在我的暴力领导下他已经像我希望的那样变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现在也是我的好友。不过有的时后他还是像女生那样喷香水,像女生那样哭,不动就像大妈似的嚼舌头,磨磨唧唧说一些有的没的。不过这比已前好多了。这还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这就是我的同桌————王安逸
我叫胡xx,今年8岁,上小学三年级了。我的嘴巴小小的,红润润的,可爱极了。
我喜欢下棋,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缠着妈妈陪我下棋,有好几次我都打败了妈妈,声明一下,妈妈可从来没让过我呦!我还很喜欢看书,每次妈妈问我需要什么,我总是脱口而出——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每次我都会被故事中的人物所吸引,每当看见主人公开心时,我就会笑,主人公紧张时,我就会为主人公捏一把汗,主人公伤心时,我心里也会伤心难过。
我其实还很胆小,上次,我在墙角看见了一只小蜘蛛,吓得我冷汗直冒,赶紧要爸爸把蜘蛛弄走,这才放下心来。还有一次,天又是打雷又是下雨,我躲在被窝里,连大气都不敢出,结果,我被蒙得全身是汗,爸爸妈妈都笑我是胆小鬼。
我的优点是从不跟小事计较,心胸开阔,从不与同学闹别扭,同学们都爱和我交朋友。而且我还会跳舞、弹钢琴呢!
我的缺点也有许多,比如说任性、耍小脾气,粗心大意,把“已”写成“己”,把“减号”看成“加号”,弄得我每回与100分无缘。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的我,一个胆小粗心的我,但这就是真实的我。
时间把生命中的每秒都凝固起来,像举办画展一样,逐一放出,赤橙黄绿青蓝紫。
度过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每一天,眼看着衣服一件件穿不上,叠在箱子里成为寂寞的过客。
猛然间冷静与清醒了,仔细想想,我,已有十二岁了。
盈盈笑脸,烛火灿烂,十二岁了,可我依旧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那份生日礼物,依然跳着嚷着切着大蛋糕,成为祝福声中的“寿星”。还是那么幼稚,那么贪心,那么爱笑。穿名牌,听流行音乐,追星,十二岁便学会了赶时髦,甚至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迷惑极了。
原以为自己拥有了一份难得的纯真,却在不经意中发现,成长的岁月已将自己变得太复杂,知道的东西还不多,不算太健全的大脑想的事情太多太繁,心中太多疑问似乎已封锁了纯真的心门。
我长高了,妈妈却变老了。总用自己的伶牙俐齿来让事情有个意外的结局,因而把无奈的双亲晾在一边,自己却不管不顾地走开。一次又一次地与双亲对峙,才发觉原来自己已经有了叛逆心理。其实我也不想把太多的伤心留给父母,让无奈染白他们的双鬓。从来都没有想着去道歉,只为了那份茫然而固执的虚荣。
札记本上老师的表扬,已被我奉为至理。好想大喊一声:“我是天才!”却被理智压制住了这疯狂的举动。一脸的洒脱掩饰了这一切,满口的不在乎其实都是在乎。所谓好胜的我,其实一丁点儿都输不起,因此,独自一人时,嘟着的嘴和晶莹的泪便是脸上的常客。
别人面前,总是把笑容摆得那么巧,那策划得天衣无缝的快乐演绎得司空见惯,却把落寞冰冷的一面藏在心底,不愿承认的荒芜。
乘坐在诺亚方舟上,十二岁的我许下了愿望,立下了誓言:“我要读北大,我要读清华!”
得意洋洋的豪言壮语刚说完,却发现,小舟已被狂风恶浪撞出了轨道。有一种想要放弃的念头,让小舟随波飘荡,一股强大的力量却促使我抓起桨,为了那个愿望,为了那个誓言,奋力向轨道、向前方划去。那一刻我才发现,十二岁,那曾经什么都依靠双亲、总被困难吓倒、对困难屈膝的我,如今也学会了自立自强,为了自己心中那个神圣的目标而奋斗。
十二岁的我,总觉着自己的肩上多了一副担子,虽不清楚担子里有什么,却明白,自己也有了一份责任,前方,有许多事等着我去做!
朗朗乾坤,或许十二岁的我已变得太多,也懂得了太多的事,但是刚刚扬起帆的船,根本就没有搁浅的概念,青春的火炬,还刚刚点燃,成长的道路,才刚刚踏上!
哦,十二岁的`我!十二岁的风采,十二岁的追求,十二岁的责任!十二岁的记忆啊,你将永不褪色!
我叫林xx,今年我十岁了。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小巧玲珑的鼻子,还有一个樱桃小嘴,一双水灵灵的、充满好奇的大眼睛像芭比娃娃一样,这就是我。
我的性格多变,有时温柔,有时暴力。我温柔时,非常乖巧,把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哄的很开心。我面对那些欺负女生的男孩子又十分暴力。有一次有个小男生欺负了他的同桌,我就义正严辞地教训了他。所以,大家都叫我百变公主。我的爱好就是画画,每次画画时,我都拿起笔就画,一小时大约能画两幅画吧!家人都说我非常厉害。画画都不用构思,挥笔就画,简直成“画家”了。
我的优点是善良,有人没带文具,我就借给他,有人没带钱,我也借给了他。可是我的缺点就是胆小,心里想干什么,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干不出来。因为总是缺少勇气。记得小时候连蹦床都不敢跳,总害怕掉下去,现在好多了。
虽然我不是很胆大,但是我有一颗纯净的心和坚持不懈的性格,你们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