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三年级的时间,老师留了一个特别的作业,名叫我是小厨师,这可把我们难住了,平时笨手笨脚的我,怎么能当小厨师呢?
说干就干,我先准备了一碗米放在盆里,用手搓,清澈见底的`水,成了乳白色的浊水了,然后我想把水倒掉,米粒就像淘气的娃娃,总是想溜出去,于是我就 用手挡,让水从手中间的缝隙中流出去,可是仅管如此,还是有两粒“小娃娃”逃了出去,我只好把它小心翼翼地抓回来,这样反复洗,就洗干净了。
接着该煮饭了,放多少水呢?我忽然想起了妈妈说过:“煮饭水要超过米饭两指高”于是我盖上盖,插上电源,开始等。不多时,发出了咕嘟咕嘟的声音,米 香味扑鼻而来“好有食欲呀!”等到它跳闸了,我就打开盖子,又白又嫩的米饭像珍珠一样撒在那里,这完美地设计,我都不舍得吃了。
妈妈回来了,看到我的杰作,对我赞不绝口,我高兴得像过年了一样,心里特别骄傲。
令我最骄傲的一件事,那就是我参加县上举行的美文朗诵比赛。
那是一个下午,老师在我们班和其他班挑人,我也是其中之一,也不知道要干什么。我们跟着老师来到教导处。桌子上有许多纸,我一看,原来是要朗诵啊!老师给每个同学发了一张纸,让我们把纸上的内容读给她听。我读得很有感情,声音也十分洪亮,所以被老师选中了。看着,我不禁为老师们独特的创意而拍案叫绝。原来内容都来自我们学过的课文。那些令我们骄傲,令我们自豪,令我们难忘的片段,抒写了教师的丰功伟绩,赞美了老师的无私与无畏。选好了同学,老师便按男女生的特点和朗诵的内容为我们分了工。分完,我们就朗读起来,朗诵完了一遍,老师说:“怎么两个字两个字的读,还一点儿感情也没有,参加比赛可不行啊!”说完,老师朗诵了一遍给我们听,老师读得抑扬顿挫,字正腔圆,再加上优美的动作,真是惟妙惟肖。我们下定决心,一定要读得像老师一样,所以便开始认真地练习。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过去了,我们已经读得很流利,很有感情了。队形也会站了,就等着比赛了。
终于到了这一天,我们换好了衣服,化好了妆,来到了实验学校的报告厅,我们的表演排在第四。看着舞台,看着对手的表演,我们暗下决心要超过他们。前三场表演完了,我们上了场。看着四周那么多的人在看,心里不禁有一点儿紧张。但是,我前面的同学一个个胸有成竹,领诵的同学也跟着音乐深情地吟诵起来,我的心慢慢地平静下来,我们也朗读了起来。我们读得很好,很有感情,所以一会儿就朗诵完了。评委们听了,小声地议论起来。一会儿,我们知道得到了9。57分,全场最高分,我们都高兴极了。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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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爸爸从公司里带回了一盆云竹,我十分高兴。
云竹的叶子像小松树的叶子形状,摸上去十分柔软。我想;它这么漂亮,我要让它在植物王国里称王,便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霸王竹”。
有一次,老师让同学们带一些植物到学校来,我就把我的“掌上明竹”---“霸王竹”带到了学校。
我刚进入教室,同学们就围了过来,不约而同地奇怪的问我:“这是什么植物?”我说:“这叫云竹,非常漂亮,能吸收二氧化碳,经过光合作用时放出氧气能够净化环境。”同学们说:“哇!这盆花真好!”我又说:“等到下一年的秋天,我就可以用刀子把它分成两棵了!”这时,同学们都对我投来了羡慕的'目光。
我把自己最喜爱的云竹搬到我们班里,美化了我们的教室,使我们班的学习环境有了明显的提高。这就是我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和爱好取决于一个人年龄的大小和身份,以及其生活的环境因素和教育情况。简单地说,兴趣和爱好就是自己喜欢做的事。
年龄的异同,兴趣当然有所不同。像我们12—17岁最大的兴趣无非是打电脑游戏,当然,也有例外的,如:喂养小动物,旅行等。但真正说到喜欢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儿童的最大兴趣就是玩,没有什么比玩更好事了。许多父母总是以为玩就是浪费光阴,浪费生命,认为读书学习便是最有意义的事,他们不知道,许多儿童在玩中也得到了很多启发。父母们为了让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而让他们一天到晚拼命地啃书,孰不知童年只有一次,这样的童年只会充满枯燥、烦闷。孩子们真正想做的事是冲破知识的重重禁锢,放飞在自然之中,在自然中,我们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所以请父母们不要把它视为不务正业。
凡事都有益害两方面,我们不能妄加批判,别人喜欢做的事情。正如,我的表哥,他喜欢看小说,父母亲戚们都很反对,认为他这样成天看小说是虚度年华,浪费时间。可我不这么认为,俗话说:书多人贤。喜欢看小说并没有错,就算是武侠、玄幻这类凭空设想、漫无边际的小说中也是有一些值得学习的地方,如许多好的语句,段落或是中心思想,写作方法,这些都可以学习。每次我向表哥请教写作的一些技巧,方法时,他总是滔滔不绝,这些不都是来自平时看小说的积累。或许我们是同病相怜,前一段时间我总是一天到晚地打游戏,遭来家人亲戚的许多责骂,不满。但在游戏中,我找到了寻求已久的刺激,更锻炼了我的反应能力。我认为凡事只要有个度,一切就都好说了。
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无金钱名利所求,并不是胸无大志,这正应了老子的无为,而为无所不为。
人生就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因为碌碌无为而愧疚,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懊悔。我的感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也就无愧于人生。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我有许多值得骄傲的事,比如:体育课上我的跳远成绩全班第一;我的学习成绩进步也很大,刚进入三年级时我的成绩是全班前十名,期末我的成绩成了前五名。但最值得我骄傲的还是另外一件事。
上个礼拜五的下午,我们正在课间休息,不知谁喊了一声,“第七单元的试卷要下发了”!我们立刻回到了座上。不一会,老师便抱着试卷走了进来。 老师开始报分数了,我侧耳细听,“达标”没有我,“良”没有我,“优”也没有我。终于等到了通报前五名学生,我才松了一口气。“单子铭97分”!一刹那,我不由自主地叫了一声“yes”!全班同学的目光都投向了我,我用手捂住嘴巴,一溜烟跑到讲台前。 老师对我说“你和第一名只差0、5分,加油啊”!我回到座位上,仔细检查自己失误的地方,扣了1分,阅读扣了2分,我又看了一下同桌的试卷,他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却只扣了1分。噢!原来我和他分数一样高,可能是老师看错了,我不介意的。
下课后,我犹豫再三找到了老师,老师马上就把我的分数改了过来。耶!我成了全班第一名。
回到教室后,同学们都跑过来向我取经,询问我提高学习成绩的方法。我说“只要跟上老师的思路,上课认真听讲,做题认真仔细,每个同学都会取得好成绩的”。
我会加倍努力,争取保持第一名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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