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这位初中同桌,大概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位同桌了。刚入学的这几天来,他给我的感觉十分糟糕。他是一位男生,皮肤黑黑的,个子不算高,中等身高,他的那双大眼睛给他的颜值加了很多分,但他的行为所扣的分远远大于加的分。
他可谓是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像无脊椎动物似的,话也不好好说,开始的时候脏话连篇,给人的感觉十分的像一个不良少年。自然,成绩在班上也是倒数第一,上课时的点名户就是他,作业完成情况的批评也有他,总觉得什么坏事都和他有那么一丝关系。经历过第一次期中考后,我以班级第一的身份和他作为同桌。此后,我和她也有了许多的故事与交集。我作为一根女生,自然是受不了他的坏习惯,什么上课讲话,睡觉,吃东西,顶撞老师……我都想一一给他指出来,但改变一个人总是需要过程的,不能急求,只能循序渐进。
第一次的事还是发生在周四,我很清楚的记得,是因为在课上我提醒他不要讲话,他来了句“你是谁啊,凭什么要管我那么多!”我觉得很心寒,下课就忍不住的哭了。但这件事过了以后,他也改了很多坏毛病,还是很值得的。再来呢,是到了下学期的事情。有一次他和英语老师顶撞,说了很过分的话,把英语老师气哭了,后来,他也哭了,我也是第一次见这个男生哭。他可能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吧,他和英语老师道了歉,这件事也就解决了。他也在慢慢的改变,也在慢慢的成长,性格上有了提升,成绩也慢慢进步了,我和他一起努力,他不会的都来问我,从开始的要人管着,已经渐渐自觉了,上课点名也少了,批评也少了,也很少让我们给他操心,反而原来比较乖的人都渐渐学坏了一般。
这位同桌,他给了我很大的影响,有了他,我也才能更加努力的学习,我相信在我们全班同学和老师的带动下,无论是他的成绩还是性格,一定会好过其他任何不努力的人。
转眼间,已到初三了,再过一百天就与初中生活告别了。回忆起来,可谓欢笑,“痛苦”,应有尽有。至今有些事还记忆犹新。
记得在初一时的那场拔河比赛中,我们脚勾脚,身子向后微倾,只听一声哨响,我们一鼓作气,进入了总决赛。总决赛开拔了,我们遇到了较强的对手,但我们依然照原计划进行。这时只听哨声响起,只见这时中线已落入“敌区”了。我们不甘示弱,换过边又开拔,我们卯足了劲,哨声一响,我们一步一步往后走,但是我们感觉有点力不从心,“敌人”太强了,这时我们依然听见有人在呐喊“三班,加油。三班,必胜。”突然哨声响起,我们输了,我们无缘三强了。这时,我们感到伤心,难过,浑身酸痛。突然有一瓶矿泉水递在我面前,说:“给,这是给你的。你们也尽力了,过关斩将的,也得到了第四名不错的好成绩。”这时,我非常感动,因为那时我们班是人所皆直的差班,班风不好,而且我们也是一盘散沙。现在终于有一盆水把这盘散沙凝聚起来了。
我们班虽然平常嘻嘻哈哈,但是我们团结。但在团结之余,又有一份份沉甸甸的友谊浮出水面。在我困难时,会有援助之手向我伸出;当我不开心时,会有开心果让我轻松;当我忧愁时,会有人出谋划策。
感动时常发生,尤其是在我们这个不太喜欢表达自己感觉的班级,曾经就上演了这一幕感动。
那天,报名去职高的同学要走了,上午我们还像平常一样嘻嘻哈哈,但在那天下午,许多人沉默了。本来说要开一个送别会的,可惜没开成。当那些同学问我们要用什么书,还有什么要帮忙时,不禁有一股热流涌入我的全身。为了活跃气氛,一些同学还像平常一样,依然那么搞笑,幽默。离开校园后,随即有一篇文章登上了网络。我读完后,不禁热泪盈眶。我们相处了三年,这段情能割舍吗?
初中生活真是丰富多彩。回想起来,真的值得回忆,值得留恋,值得珍惜,值得慢慢品味。
她的名字是紫薇,很美,让人联想起那细碎玲珑的花朵,同时也让人轻易地忆起琼瑶剧中的那个温婉可人的美丽女子,如诗般如云般优雅,空灵。
事实上,她是个普通的女孩。皮肤白皙,清碎短发,笑的时候眼睛眯成弯弯的月牙,那温暖纯粹的笑的确感染了很多人,叩开了紧闭的心灵之门,沐浴日光倾城。
我是天生怕昆虫的`人,每当再细小的虫子在我眼前盘旋,我也会惊恐而又心虚地用纸将它***死。紫薇却多次对我的行为表示抗议,每当我的行为被她发现,她便停下手中的活,清澈如水的眼睛盯着我,眼神中充满着坚定和请求,以及淡淡的哀伤,这种眼神使我不敢正视她,只好将眼睛望向别处。接着她便正经地对我讲生命的重要,请求我不要伤害生命,她的手指时而相互纠缠,时而舒展,仿佛连手指也想说服我对昆虫友善一些。有一回一只体形较大的中型飞虫不偏不倚地停在了紫薇头上,在众人的惊叫声中,紫薇镇定地举起左手,轻柔地抚向头顶的飞虫,尝试着取下它,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地上,那谨慎的神态,好似怕把飞虫翅膀弄伤,怕自己的举动会亵渎生命的高贵。我曾问她为什么这样小心,她说:“每一个生命都是可贵的,你不能伤害它。”明亮的眸子闪烁着人性的善良,坚定的语气充满了不可抗拒的力量。
我爱和她聊天。她的话语是温柔的,同时又是充满希望的。我曾向他抱怨过失败的痛苦,抱怨过自己的一无所有,抱怨过自己的无奈与内心的阴霾。紫薇每次便不厌其烦地开导我,竭尽全力使我的世界变得明亮,乐观。我曾和她一起讨论过一篇名为“幸福是什么”的文章,我对幸福的定义感到彷徨和遥远,那澄澈如水晶般的眸子,淡淡流露的微笑和那如在空气中舞蹈的双手告诉我平凡的幸福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将自己的阳光乐观的一面展现给世界才是生命最美的姿态。
她的名字是紫薇,很美。她没有琼瑶剧中那个温婉女子的才情和高贵,却有着让无数人感动的善良,她比紫薇花更美,因为她的乐观与阳光胜于植物表面的浮华。
如水般的她,如诗般的紫薇。
近两年来,我的同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频繁地被更换着,他们中的很多人,我都已经淡忘了,只有一位,令我记忆深刻,她叫张星华。
她长得很黑,乱蓬蓬的刘海下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时常戴着一副假眼镜,装出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一张得理不饶人的大嘴巴,可真是能说会道!
她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吃零食!一周七天,五天上学,她没有一天不带零食,在她长期的误导下,我也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我在吃货界可只是个“萌新”啊!但自从有了这个同桌“老司机”一切都改变了。有一次,我带了一包“香辣小鱼”,耐不住馋的我在课堂上打开了包装,一阵香辣味扑鼻而来。我怕这味道会惊动老师,一时又不知道该藏到哪里,巧中又巧,老师向我走来,我吓得手忙脚乱。这时,我的同桌急中生智,将这包“小鱼”夹在我的作文本中,连忙用手扑扇着,想赶走这气味,老师顿了顿脚步,又回到了讲台上,真是“虎口逃生”啊!只是,我辛苦写的作文可遭了殃!下课了,同桌向我伸了伸手,说:“我可‘救’了你一条命啊,把你的‘小鱼’分给我吧!不然,我就告发老师!”我大笑着说:“你自己不也带零食了吗?”“你想好退路了吗?别废话,给我吃一条总可以了吧。”我只好拿出了一条我心爱的“小鱼”给了她。她可真是一个“吃货”啊!
她还特别喜欢踢足球。我俩在一个辅导班学习,每晚7点半左右,我和她一起写完家庭作业,就去楼下的广场上踢足球,她每次都是我们队的守门员。那天,我们又去踢球了,踢了一会儿,对方获得了一次点球的机会,他们的前锋,一计猛球,没有打门,竟然踢到了张星华的肩膀上。她疼得龇牙咧嘴,等到要发门球时,她依然精神抖擞地将球传给了我。我信心十足地配合队员踢着球,经过我们队员的不懈努力,终于踢赢了这场比赛。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十足的“吃货”兼“足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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