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可爱的妈妈,已白发鬓鬓。”十几年来,是这首歌和唱首歌的美丽女人陪伴着我,不管是咫尺天涯,
我明白她一直住在我的心中。
我对她——我的妈妈,年轻时候的事全然不知,我是靠着几本厚厚的走进她的岁月。1990年的时候,她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孩子的世界纯真无邪,孩子的笑能驱散一冬的阴霾,将来我要教我的孩子读书识字。”原来,早在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开始了对我的陪伴,以文字的方式。
一岁多的我体弱多病,几乎一整年都躺在医院里,她说那时候的我脆弱的像只刚出生不久的猫,终日很倦的样子。每天吃什么吐什么,我呕吐的时候,她就一边拍着我的背,一边流泪。当我又一次的晕过去,妈妈说她就坐在我的床边,几天几夜寸步不离的守着我、陪伴着我。她说,她握着我的手,就是在守护我们俩个的世界。她就这样的陪伴着我,以眼泪的方式。
因为大人们的是是非非,我和妈妈必须分开居住,她只能去乞求幼儿园,让她在午休时与我见上一面。于是我成了第一个在午休时间被探视的孩子。在别的.小朋友睡午觉的时候,我和妈妈坐在滑梯上,妈妈给我剪指甲,中午的阳关洒在周身很温暖。而当大门关闭。妈妈走出去的时候,我在老师的怀里哭的撕心裂肺,同时已经对下次见面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午后的两个小时,她不说话,就静静的陪着我,以剪指甲的方式。
而今,我早已比她高出半个头,会牵着我年轻美丽的母亲向全世界炫耀我的幸福。她的眼角虽然聚了些皱纹,但眼睛依然美丽;她的头上虽然生出了几缕白发,但秀发依旧动人,她在岁月的波澜里褪去了冲动和青涩,多了成熟的魅力,在我的眼里,她永远是无人可及的美女。因为我明白,她的苍老是因为我的成长,她的白发,她的皱纹,都是我的财富。这些都见证了那些或近在咫尺、或远在天涯的陪伴。
妈,我想牵着你的手,两个人去宇宙,没引力左右,月光映出你的温柔。就算全世界我也可以放弃,只是还有你,值得我去珍惜。我想你一直陪着我,地久天长,地老天荒!
从小就很喜欢洋娃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不知不觉的忘却了它们和它们陪我的日子……
——题记
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每天上学,都会路过一个很漂亮的大玻璃橱窗,除了漂亮的大人们穿的衣服外,在一个很显眼的地方还有一个大大的粉红色的兔子……头大大的歪着脑袋,眼睛大大的,穿着粉红色的背带裤,粉红色的舌头还吐出来笑,好可爱!可是……我买不起。但是每天上学时,还是会停下脚步来看它几眼。
六年级下学期时,有个叔叔送给我一个洋娃娃,那是我所有玩具里最大的一只,也是我认为最可爱的一只。
可是,我马上就是初中生了,我不再需要不会说话,也不会陪我玩的娃娃了!我有很多朋友,同学,他们会陪伴我!所以,我把娃娃都放在了衣柜的最底层。
成长是不是必须伴随着烦恼一起呢?我换下了以前爱穿的连衣裙,穿上流行的牛仔裤,T血,留着长发,任风吹拂着。在烈日下和同学们有说有笑,有打有闹的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现在的穿着,现在的行为,是否是自己喜欢的和想要的。管它呢!反正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换上宽大的牛仔裤,去掉身上那些奇怪的装饰品,我换上可爱的小睡裙,红底小斑点,沿边缀着些蕾丝花边,我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一转身,目光落在柜子里其中的一个洋娃娃身上,此时才发觉自己竟然和它穿的一样……
突然开始怀恋小时候抱着洋娃娃睡觉的日子了,那么简单的蓝的透明的天空!
我穿着那件曾经最爱的粉红色背带裤,顶着烈日站在那块大大的玻璃橱窗面前。
穿红色背带裤的兔子,伸出它红色的舌头,对着我笑……
要说在本学期内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那自然是《简·爱》喽。
自从学了《小草和大树》这篇课文后,我就对从逆境中成长的夏洛蒂·勃朗特写的《简·爱》着迷起来。
小说中的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内相继去世。年幼的简寄养在舅妈家里,受尽歧视和瘧待。后来,简被送进劳渥德孤儿院。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她在那里接受了八年的教育。
从孤儿院出来后,简到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并与主人罗切斯特相爱了。他们在教堂举行婚礼,可是婚礼当天,她才知道罗切斯特多年前已经结婚。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切斯特。后来桑菲尔德庄园在一场大火中烧成废墟,纵火的疯女人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并残疾。简·爱受尽磨难,最后原谅了罗切斯特,并与他结了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里的情节时常让我潸然泪下,对简·爱报以深深的同情。夏洛蒂·勃朗特和简·爱一样,都是在受尽磨难后依靠坚强的意志昂首挺胸。可以看出她们的人生主张一爱与尊严,两者缺一不可。
人生的道路是坎坷的,只有你有强大的信念、刚强坚韧的内心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通向幸福的大门。这是这本书告诉我的道理。
书不是陪伴我长大的唯一物品,但它却是最重要的,它给了我……
——引子
4岁,第一次亲密接触
在我有记忆以来,直到4岁我才拥有一本真正属于我自己的书,所以,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本《舒塔与贝克》的连环画,还记得他俩的一些英雄事迹呢。于是,它便为我读书的生涯拉开了帷幕。所以,我注定要一直被它所吸引。
10岁,既是朋友,又是帮手
连环画早已经收入箱底,那似乎已经不能满足我对书的渴望,或者说是***。在那些美丽故事的引导下,《中国成语故事》,《格林童话》……渐渐住进了我的书橱,当我用《十万个为什么》中的知识解决掉一些问题后,我可以高兴到不吃饭,高兴到忘乎所以,那时候可真是天真呢,书给我带来了无数的欢乐,我总是用稚嫩的声音像爸爸妈妈撒娇:我还要一本《》可以吗?一定要帮我买好不好?
13岁,Madeinabroda(国外制造
是上初中,从语文书后的名着导航中,我认识了保尔,鲁滨逊……于是,我的书橱中又多了好多的外国血液,从《简爱》中,我了解了爱的真谛,从《飘》中,我学到了思嘉坚强的一面……仿佛了瞬间学到了好多东西,像是在一夜中崛起,而这些东西都是课本上学不到的,后来,暗暗发誓要像大卫?科波菲尔一样努力的证明自己,像他一样坚持直到取得最后的胜利!
14岁,MadeinChina(中国制造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学校刮起了一阵古典风,我当然也是“深受其害”,《论语》,《宋词300首》什么的,一下子就窜入了我的书橱,所以,那些天总是喜欢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像是在炫耀着什么,虽然现在对那些古典的东西没那么大的兴趣,但回想那段日子,真的很有趣.
15岁,就这么飘来飘去
或许是思想上成熟了许多,或许是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不像以前那么样,现在总小看一些80后的作品,韩寒的《三重门》,小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什么的,当知道年仅16岁的子尤走了后,更是抱着那本《谁的青春有我狂》看了N遍,当想到这个青春的没边的男孩的离去,就要伤心好一阵子,当看到小4书中那些可怜的女子(我不知道可不可以怎么说也会黯然泪下……那时候,书橱已经满了,这些书只能胡乱的堆在书桌上……
生活的日子里,书将继续陪伴我,直到走完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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