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训练是主线,这应该作为复习的原则。复习的过程,其实就是训练的过程。这里的“训练”是广义的训练,包括听、说、读、写、背,狭义的训练理解为就是做习题,做习题是必要的,通过做习题来验证、反馈,达到巩固知识与提高能力的目的。由于语文知识的庞杂,各类习题放在一块训练耗时费力,效果不佳,可以采取分类训练的方法,同类的试题集中在一起,便于比较鉴别和记忆掌握。可分五类复习,一是语文的知识积累与运用;二是文言古诗词,重点是正确背写句子,掌握实词、虚词的意思;三是现代文阅读训练,要兼顾课内课外,注重整体把握;四是语文综合性学习,注意知识的综合和探究;五是作文训练,从复习过程角度应考虑文题、材料、构思、修改、成文等方面的训练;从复习内容角度,应考虑到对亲情类、友情类、吟咏类、畅想类、说明类、应用类7方面的覆盖。
今天我要告诉大家我的拿手绝招——如何学英语。
虽然我有时丢三落四,但我仍对英语有着极大的乐趣。无论多少“风吹雨打”,但我仍然坚持不懈,除了我没学过以外,终于将英语这些单词烂熟于心,滚瓜烂熟了。我可是名副其实的练出来的。
下面就是我的学习经历:我在学前班的时候,看见别人用一种其它的语言交流。我好奇的问我学前班的老师:“他们用得是什么语言?我为什么一句都听不懂呢?”老师和颜悦色地说:“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啦!因为我们学的是中文和数学,而他们讲得是英语。等你上到小学三年级就可以学到啦!”那时候,我很小,很想学英语,非常盼望那一天的到来。妈妈接我时,见我迫不及待的样子,问我在期盼什么。然后,我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部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妈妈。到家后,妈妈冥思苦想,沉思片刻后,把她的想法告诉了我。我听后,兴奋不已,连连点头,表示同意。原来,妈妈说要给我报一个英语兴趣班。
到了兴趣班,我每次都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地学着。期间,有挫折,也有困难,但我一直坚持到现在。我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这两句话。终于我领悟到了一个关于英语的学习真谛,那就是要“心到、口到、手到”。学英语首先保持自身平静,然后再用心地读背,最后用心想一下,并总结出自己记单词的方法。这样就可以学好英语啦呀!
瞧:这就是我的拿手绝技,怎么样?无论好与不好,请你也快来介绍你的拿手绝技吧!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知为什么,那眼泪便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流下来。或许是因为这本书中的那个男孩子桑桑最终他没能留在自己度过了六年小学生活的油麻地小学,他必须离开这个令他终身难忘的地方;告别他至亲至爱的老师与朋友……
这本著名的纯美小说的作者是曹文轩。整本书主要介绍了男孩儿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是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撼动人心的故事。这一切,都清清楚楚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教育的六年。
当我读到《红门》这一篇文章的时候,我深深地被一个叫做杜小康的男孩子给打动了。因为是他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无论是面对多大的困难,绝对不轻言放弃,要振作起来,努力去做,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办法总是比困难多得多!而我,更是无法与他进行相比。就比如说在我的学习生活中,但凡遇到芝麻大点的小事,就想着打退堂鼓。当我做题目做不出来时,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动脑筋思考问题,而是请求同学来帮忙;当我练字没有耐心时,就干脆快速写完了草草了事。
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便一直在反思自己: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都这么好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祖国?而杜小康呢?想学也不能学,他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沦落到悄悄地去偷别人的书来读。我们现在有学上,还有老师教,更应该好好把握住这个学习的机会。
想到这儿,一阵阵羞愧的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杜小康可以刻苦地学习,为什么我不能?我整天都想着吃喝玩乐,怎样享受,心思全放在了这上面。难道我不该感到羞愧吗?难道我不该找个地缝钻下去?难道我不该向杜小康好好学习吗?
让我记住这个人——杜小康。是他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他就像我成长道路上的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初读《简爱》是在初中时,那是我完全是把《简爱》当成一本柏拉图式的爱情小说来看。只知道女主人公简的勇敢与坚强使我着迷,罗切斯特对简爱的爱也让人震撼。再读《简爱》时,我为简,为她为自己尊严的执着感到钦佩。
简·爱是一个坚强勇敢、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在我看来,她是当时那个社会的一个“时尚”的女性。她寄人篱下,生活在社会底层,小时候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这样的她敢于站在社会与男子同等的地位上,执着于尊严。《简爱》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表达了他们为爱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的勇敢——基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简爱》最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在几次读这本书时,简爱这段话一直都很震撼我:简爱‘你为什么和我讲这些?她和你与我有什么关系?你以为我贫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吗?我想你起誓,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我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被简爱这番话动容。不管是在古代的中国还是外国,女子在社会上的地位一直都比男子低下,即使是再美再有怎么样显赫的家世与财富,地位还是赶不及男子。简爱没有亮丽的外表,没有显赫的财力,没有突出的天赋,甚至没有幸福的经历,但是她有一颗无比热的心,她向往独立,不是寄人篱下,她也要尊重,她也渴望被爱,她以她坚强来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在我看来简·爱之所以能打败美丽、有钱、有身分的英格拉姆小姐从而赢得罗切斯特的心,就是简·爱的身上有一种令罗切斯特倾倒的人格魅力——那就是—作为一个女人的自尊!《简爱》这本书也告诉了所有女子:并不是只有外表美丽的女人才能让男人倾倒。一个有人格魅力、有自尊的女性同样可以让男人折服、让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在看到简爱和罗切斯特两人终于走到一起时,我一直把简爱的形象定位在一个为尊严而战的“女强人”,她在我看来就是旧时妇女的反抗社会不平等的一个前卫的女子,但当她知道罗切斯特有一个疯了的妻子。如果简爱当时留下,那么她的身份必然是罗切斯特的情人,而这对任何一个有自尊的\'女人呢来说都是不光彩的,所以这也是女性自尊心极强的简爱所无法接受的。当她决定走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简爱她也在追求幸福,她当时也是一个为情所困的世俗女子。这样的简爱反而更让人怜惜,更让我喜爱。
说说罗切斯特吧,他在书中前大半部分是个英俊,多金的绅士。在后面他被火毁容,财产被烧,成为落魄的一个男人,然而正是这样的罗切斯特是我真正佩服的男子。当简爱回到罗切斯特的身边,并照顾他,罗接受了照料的时候没有感到痛苦羞惭,也没有感到沮丧屈辱,虽然在现在社会中,很多男人都会为了自尊而放弃,但罗切斯特没有。那是因为他们彼此需要。我想他们在精神上在这时才真正超脱了世俗,在精神上完全融为一体,所以肉体上的残缺对简爱来说与她对罗切斯特的深爱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我相信这时的简爱真的如她所说是更爱罗了。因为这时的罗虽然身体残疾,却在精神上达到了一种接近完美的纯洁境界,那场火对罗切斯特来说如同一次涅盘,换来的是他的新生。我每次看到结尾的时候都很感动,这个男子,他的气魄,他的胆量,他的风度,他的确确实实是值得简爱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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