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水果中,有香喷喷的哈密瓜,甜津津的苹果,还有酸溜溜的葡萄……而我独爱吃臭烘烘的榴莲。
记得第一次吃时,是个火辣辣的夏天。
当我才走到楼梯口,就闻到从房间里飘出的臭鸡蛋味。忍不住对妈妈嚷道:什么东西坏啦?”妈妈神秘地说:“我给你买了一个水果“皇”——榴莲。”
只见桌上躺着一个全身像刺猬一样的“怪东东”,臭味就是从它身上传出来的。妈妈拿着刀,奋力地切,可是那家伙纹丝不动,妈妈又找来一把小锤,使劲地砸,铜墙铁壁的壳终于露出几道缝隙,妈妈小心翼翼的用手扒开带刺的壳,取出一块乳黄色的果肉,像捧着一件宝物,诱惑我尝一尝。,“臭死了”我捏着鼻子逃开。无可奈何的妈妈只好捂住鼻子,硬着头皮吃了一口:“嗯,真好吃!”“不相信?你来尝一口。”
我经不住她的软硬兼施,半信半疑的屏住呼吸,舔了一小口,“哇!真甜。”那乳黄色的果肉就像冰淇淋一样松松软软的,又甜又香,又像豆腐脑一样滑滑嫩嫩,味道美极了。
我忍不住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半个榴莲就被我消灭光了。空气里弥散的臭味似乎离我远去,留在我嘴里的是甜甜的、浓浓的异香。
从那以后,我独爱榴莲。
假入我是孙悟空,我会用金箍棒打到所有的.坏人,那样,警车就不会整天吵吵闹闹的了。
假入我是孙悟空,我会拔下一根猴毛,吹一口仙气,让它变成一支像马良一样的神笔,在沙漠上画上河流,画上绿树,小草,还有那五彩缤纷的花朵。还要把垃圾堆画成打树。
假如我是孙悟空,我会拔下另一根猴毛,吹一口仙气,让它变成一种特殊的空气,这种空气可以把所有的病菌消灭掉。
假如我是孙悟空,我就可以到珠穆朗玛峰顶上去。也可以翻着筋斗云进到宇宙中,去寻找另一个与地球条件完全一样的星球,那样,我们就可以跟外星人交朋友了。
如果我的梦想就可以成了现实,我会这么做的。
大年初二(跟朋友和初五(跟老妈,我去看了这个电影。总体来说,这个电影还是不错的。
首先,必须说的是,这是一个“戏保人”的故事。因为《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是《西游记》里很精彩的一段。观众对《西游记》和这个故事亦都很熟悉喜爱。电影选择了这则故事,占了先天的优势。
这个电影,严格的说是《三打白骨精》的一个“改编版”。观看时,不必把它当作《西游记》的著作来看。我个人更愿意把它看成是依托于《西游记》一则故事而讲佛理的神话电影。
可以看出,电影的编剧和导演,对于佛学是有一定知识的。这体现在很多细节上。比如,白骨精出场时是一股白烟,聚之成形,散之成气。白骨精第一次被孙悟空从老太婆身体里打出的时候,是从老太婆脚底化白烟跳走的。佛书上说,死后下地狱的众生,是从脚底离开肉身的。而白骨精自己也说,自己就是地狱。白骨精嗔恨深重,千年不得轮回。 白骨精吃人时,是吸食人的阳气,而不是像野兽一样生吃活吞。第三打桥段里,白骨精施法将所有的散落的骷髅碎骨聚之成形,成为一个庞大的骷髅作为她的原形——也就是说——编剧理解的白骨精不是具体某具骷髅成精,而是一个抽象的、由冤魂、白骨、贪嗔痴怨感召而成的妖魔。
费翔饰演的那个国王,为了解救自己不惜伤害众多儿童,他的行为与妖魔不相上下。这也说明,人虽为人,但若内心凶恶,实与妖魔无二。也就是,今生虽托生为人,但若不注意自己的修为,很有可能会堕落为妖。修行既修心。
唐僧在度化白骨精时,讲的道理都是佛理。最后他为度化白骨精让孙悟空打死自己,表现出的正是地藏王菩萨的“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决心与慈悲。不过,这个情节是与原著不符的、完全杜撰的。
陈慧琳饰演的观音菩萨在云端现身时是赤足。这是符合佛学里菩萨形象的。后面菩萨劝孙悟空救唐僧所说的那些话,很有佛理,道明了真相与心相的层次。只是,在个片段里,陈慧琳头上和身上佩戴的金饰,我个人以为,与菩萨身份不太搭,有点沾俗了。
总而言之,这个电影渗透了很多佛学的观点与理论,让观众看后,能思考一些道理。这一点已经弥补上了电影是“改编版”的不足。
榴莲,被人们说成是一种很臭且没有营养价值的水果,这可算是水果界的一大冤案了。
榴莲又名韶子,属麝香猫果。它叶片长圆,顶端较尖,聚伞花序,花色淡黄,果实足球大小,果皮坚实,密生三角形刺,果肉淡黄,粘性多汁。头一次食用榴莲时,那种异常的气味可使许多人“望而却步”,但是,也有许多人吃了第一口,就会被榴莲那种回味和质感所吸引,其中还会有一部分人产生“流连忘返”的感觉。
榴莲在泰国负有盛名。它气味浓烈,爱之者赞其香,厌恶者怨其臭。泰国人特别喜欢榴莲,“典纱笼,买榴莲,榴莲红,衣箱空”以及“当了老婆吃榴莲”等谚语都说明了泰国人喜爱榴莲的程度。中国文学家郁达夫在《南洋游记》中写道,“榴莲,有如臭乳酪与洋葱混合的臭气,又类似松节油的香味,真是又香又臭又好吃”,从未吃过榴莲的人,只要首次大胆尝试第一口后,甜美沁心的美味就会叫你越吃越想吃。
榴莲的营养价值很高,含淀粉11%,糖分13%,还有多种维生素、脂肪、钙、铁和磷等。接着就说说我吃榴莲的感觉吧:我10岁那年,舅妈买了一个榴莲,放进冰箱后,结果,冰箱中的食物全臭了。妈妈想把它扔了,我气愤地说:“这个讨厌的东西,害我的零食全喂狗了(认知连狗都不想吃,我倒偏偏要向它挑战,更何妨,书上对它的评价又是那么高。”于是,我扒开榴莲,掏出果肉一吃,那味道,真是令人作呕。
我说:“舅妈,你干嘛买这种鬼东西?”舅妈笑眯眯地说:“再过几天,你再去吃吃看,保证你吃了还想吃。”过了几天,我又硬着头去吃。谁知,这一吃,竟觉得那味道是很甜美的。从此,我对榴莲情有独钟。只要几天不吃,心里就堵得慌。你们看我的皮肤,白里透红,精神倍儿棒。嘿,这可能有榴莲的一份功劳吧!
朋友们,我说到这里,你们流口水了吧?那赶快去水果店买一个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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