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是一种人生的表现形式。无论干什么,只有适合自己,才能做出成绩。
适合自己,才能展示自身的魅力。比尔·盖茨因为对计算机充满兴趣而选择了从哈佛退学,他在互联网领域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实现了自己的价值。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同样带着对互联网的痴迷,离开了几乎让所有年轻人都向往的哈佛,经过几年的打拼,成为全世界最年轻的超级富豪。恰当的放弃,是为了更好地选择,他们的选择,成就了他们生命的辉煌。
找到适合自己的地方,就会像金子一样绽放光芒;找不到适合自己的环境,再高的起点也不会看到希望。北大毕业的.陈生,放弃了让人羡慕的公务员职务,毅然跳进商海里翻腾,倒腾白酒、搞房地产、卖苹果醋……最终,他竟然卖起了猪肉,而且,将自己卖成了千万富翁。他没有走寻常路,而是打破了传统的意识,给自己一个更加广阔的生命出口。陈生一步步取得了成功,用自己的智慧实现了在别人看来不可能实现的理想。同样是清华毕业生,戚柯的命运却大不相同。他毕业后就职于高能物理研究所,但半年后便因工作能力不足而被迫离开。没有方向的他,因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而患上抑郁症,最终成为一个无法自食其力的社会遗弃者。
最充实的人生,便是发现了最适合自己的方向,并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一只知更鸟落到了哈佛大学教室的窗台上,桑塔亚那教授欣喜若狂,于是,他放弃了哈佛优厚的待遇,跟随那只美丽的知更鸟离开了美国。西班牙、巴黎、伦敦、罗马……每一个地方,都留下了他自由的身影,也留下了一部部传世的作品。做到这一点,需要一种勇气,更需要一份执着。或许,留在哈佛,他也能收获生命中的成功与喜悦。但是,被束缚了翅膀的他,便不能感受到自由的快乐。感谢那只知更鸟,让桑塔亚那教授在追寻自由的路上,捕捉到了最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也感谢桑塔亚那教授,他让我们明白了什么才是充满智慧的选择。
生活,是一种智慧。真正懂得生活的人,总是能够带着喜悦的心情去追求最适合自己的生活,做最好的自己。
【权威点评】
文章紧紧围绕材料所反映的中心构思立意,并能够选取典型的素材作为论据,对写作中心进行客观的论述。具体论述时,有对同类素材的罗列,有与反向素材的对比,有对具体素材的深入解读。整个论述过程也做到了条理清晰,逻辑鲜明,充分体现了论证的严密性。从语言上看,也能展示出一定的功底,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态度。
每当我会想起以前初一的那段时光,嘴角总是浮现出会心的微笑。想起以前的我,觉得自己好傻好幼稚,每当我一想起我的朋友,就会有一等浓浓的思念涌上心头。初一那段时光,带我走向成熟,伴我成长!
在初一的那段时光里,我的一个认识的是“张”《不透露人名》。我们是十分要好的朋友,我们经常在一起玩一起学习。我和“张”是在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里认识的:“喂!陈尔昆,你的作业呢?”“哦,在这呢。忘记交了”“学号多少!帮你登记一下。”“哦,5号”“嗯?我以前的学号,竟然敢用我以前的学号不交作业!好大的胆子,看我的佛山无影脚!”“哇!我只是迟交而已啊!”“迟交也不行!”“啊!大人饶命啊~”就这样,我们就“不打不相识”了。我们之间关心的话语也是很特别的,都是以“吵架”的方式开始,以“吵架”的方式结束。“喂!‘猪头’《代指我,也许是因为我成绩平平的原因吧。(狂汗~)》,最近有情流感啊,你有去‘兽医’那打疫苗吗?到时可别传染给我了!”“我才没事呢!我还怕某只‘鸡’《代指‘张’,据说是从小学传上来滴……》没去找‘兽医’打疫苗呢!”“呀!敢骂我!看我的'佛山无影脚!”“切!别以为就你有绝招,我也有!看我的绝招-------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哇!救命啊~”就这样,我和她一起过着“愉快”的初一的生活。
在对方受伤的时候,我们也会担心对方。有一次,我们在上体育课,老师十分“仁慈”的给我们男女生安排了一个艰巨的任务------绕着400米一圈的操场跑8圈。也许是因为“张”多运动吧,她很快就跑完了。但对于我来说呢,这8圈简直要了我的命。当我跑到第4圈的时候,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当我打算停下休息一下的时候,“张”出现在我的身边,对我说:“不是吧?!我都跑完啦,你还没跑完啊?!想证明你是男的就跑完它,不然……嘻嘻!”“切!证明就证明!”结果我就这样中了她的激将法,再次向剩余的4圈奋勇直前了。当我跑完最后一圈时,全身像虚脱了一样,我得意的向“张”喊道:“我跑完啦!谁说我不是男人了?”也许是我太得意了,一不留神,脚下一绊,“啪!”的一声摔了倒个狗屎。“张”忙跑过来扶我到石椅上坐下,我才发觉整只腿都麻了,仔细一瞧,原来是在膝盖上擦破了一层皮,上面沾着一些沙子,磨得我生疼。“走,我带你去医务室。”“张”拉着我的手,说道。我摆摆手,说:“不用啦!一点小伤不至于要到医务室去,找点水洗洗就OK啦。”“不行!你不知知道吗?生水里有很多细菌的,伤口会发炎的,去医务室!”“张”严肃地和我说,把我拽到了医务室。在医务室里,她一边和我消毒伤口,一边不断的“骂”我:“叫你猪还真没错啊,我只是和你开个玩笑而已,何必这么认真呢?傻蛋!”
我们每天都会重复着一场又一场的“吵架”和“切磋”,但里面充满了关心、充满了友情。我们还经常互相帮助,也许给我三天三夜也讲不完。这一幕幕令我温暖的画面如同星子一般,虽然已在夜空滑过,但它所闪耀的光辉却永远留在我的记忆的星空里璀璨而美丽,永远与我相伴!
友谊的力量是最值得称赞,最值得我们喝彩!这是那难忘的一刻留给我的震撼。
“谁叫你告诉他的!烦死人了!”这声尖嚎发自煜,我的一位朋友。
“你有和我说不能告诉别人吗?你又没说,我就算告他了你能死呀!神经病!”我不甘示弱,只不过把她喜欢的幼稚游戏告诉青,至于这样吗?!
没想到,她竟哭了。“你怎么什么都和别人说啊!一点不尊重我。我再也不想理你了!”
“好啊,我还不稀罕呢!”我气呼呼地转身走了,走得既潇洒又狼狈:“哈,哈哈,”我皮笑肉不笑:“不就少了一个朋友吗?有什么……”
这一整天我都心不在焉,闷闷不乐的,心头就像压了块乌云,没心情写作业、吃饭。终于等到放学了,却也没有从前放学时的喜悦。
“哎呦……”一声惊呼后,“咣当”一下,只见我是人仰马翻,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尖利的石头刮破了我的膝盖,又长又深的伤口不停地流着血,伤口沾满了污泥,黑红的鲜血顺着腿往下流,同时流下的还有我眼眶中奔涌出的泪水。
“怎么搞的!痛不痛?”
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竟是煜!她跑过来的一瞬间我怔住了,怎么也不敢相信,刚才还互为敌人,而现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是煜第一时间跑来,我想我永远忘不掉那一刻,看着煜焦急地手忙脚乱,边用嘴对着伤口轻吹,边笨拙的用水冲洗伤口,还喃喃地:“痛吗?不怕,不怕啊,马上就好了,不会感染的……怎么那么不小心呢?唉……”她的汗水融进我的血和泪,流在一起……
我望着她,怯怯地:“我们……还是朋友,对吗?”我的声音小得像蚊子叫,她却听到了。冲我一笑:“我才不会像某些人那么小孩子气,我不和她计较了。”我也笑了:“我们还是朋友!……等下,谁小孩子气了?……”笑声、话语声淹没了我的疼痛和煜的焦急,我们和好如初了。
这件事已过去好久,我和煜也都上了各自心仪的中学。但每次我看到膝盖上的那道伤疤,都会想起那一刻——煜伏在我身旁焦急地为我冲洗伤口的那一刻,那一刻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友谊。那一刻,真的好难忘。
我从小就非常怕黑,更别说一个人走夜路!对我来说,黑色就如同无尽的漩涡;似凶猛的野兽,像咆哮的河水……可是,有一件事,真正磨练了我的意志,使我不再那么怕黑了……
一天夜里,我躺在温暖的被窝中。突然,电话铃“叮铃铃”地想起,把我吓了一大跳。我摸着自己的胸口,边喘气边下床去接电话。原来,是出差回来的爸爸。他说:“童年,你到小区门口来,我有个惊喜要给你。”我听了,二话不说,三两下穿上鞋子,向惊喜进军了。
路灯十分明亮,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我伴着明亮的灯光,向小区门口又蹦又跳地前进。走到一半,我愣住了:哎呀,路灯由于出现故障,不亮了!我望着漆黑的道路,心里不禁有些恐慌……想着想着,我的手不由自主地伸向我的衣袋。咦,这是什么?我摸到了一个长方形的物品。我忙把它拿出来,定睛一瞧:啊,这不就是我的小型手电筒吗?我常带着它,以防万一,可今天却成了帮助我的神器!我连忙打开了他。可是,毕竟体积不大,能见度不高。只能照出一点亮光。
这时,面对黑暗的我想到了一个好方法——唱歌!对,唱歌能驱赶心中的恐惧!我茅塞顿开,豁然开朗。于是,我一边用满是冷汗的手拿着手电筒,一边小声地唱着国歌。我的声音随着旋律起伏,有时高,有时低,有时强,有时弱。渐渐地,渐渐地,我竟然渐渐适应了黑暗!我由原来的小心翼翼变成了现在打不留心。由原来的胆怯变成现在的勇敢,那一刻,我成为了黑夜的主人!
快走到门口时,我看见爸爸微笑着对我招手。我连忙跑过去,扑到了爸爸的怀里。爸爸拿出一个我心爱已久的汽车模型,对我说:“今天你不仅收获了礼物,更收获了勇气!”原来,爸爸让我走夜路不仅是给我礼物,更是磨炼我的意志,是我变得更坚强!我想到这儿,顿时恍然大悟……
那一刻,我勇敢了;那一刻,我成长了……那一刻,真令我难忘!
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位阿姨的婚礼。
吃到半中央,大家突然停了下来,紧接着司仪说开始抽奖活动。这时,一个强烈的念头从心里冒出来,上次我中了一个二等奖,这次会不会中一等奖呢?只听司仪简单地介绍着抽奖规则:“先将大家和新郎新娘拍过的照片存入电脑,然后再开始转动,最后中奖的照片传到大屏幕上……”
过了一会,三等奖和二等奖都抽好了,全都没有我。最后一个一等奖开始转动了,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起来,甚至连血液都凝固了。就在快要停止的一刹那,我立马闭上双眼,紧张地用手蒙着脸,心想:这下完了,看来我的希望要落空了。可就在这时候,我听见爸爸兴奋地叫了一声:“是我们!”我立刻睁开眼睛,抬头一看,啊,真是我们!
爸爸自豪地带我上台领奖,可领奖并没有想象得简单。我们刚拿到奖品,司仪就说要表演。我看到爸爸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一尊雕塑。我低下头想了一会儿,接着就爽快地答应:“我来吧!”伴随着台下热烈的掌声,我唱起了《飞得更高》:“生命就像一条大河,时而宁静,时而疯狂……”虽然那首歌唱得不是很好,但是台下的掌声却从未停息。我知道,这是大家在鼓励我,这种鼓励让我更加自信。
此后,每当我遇到困难,耳边似乎就会响起一阵连绵不绝的掌声,仿佛总有人在暗地里鼓励着我不断向前。我想,那一刻已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
每个人都有记忆。不过,有些渐渐淡出,有些却能刻入内心深处,温暖人心。
绍兴的夏天可谓是一个大火炉,就算与十个太阳相比,也不夸张。正巧是周末,难得有空,妈妈便带我去逛街,自己却躲进店里乘凉,却将我“落”在外头。头上的太阳爬着,不久便慢悠悠地爬上了顶空。我头上的汗水也随之聚集,瞟看四周,竟看见有一位环卫工人在扫地;闲而无趣,便不自觉去看。
他戴着一顶橙色的帽子,白发之中藏着少许黑发,不算多。汗水湿透了后背,将他的上衣紧贴着,显得很瘦。他用干枯的手握着一把破旧的扫帚,用力地打扫着来自大树的“垃圾”。我留心注意到他已经扫了有一时了,又见路旁微微较大的落叶堆,零零散散地,静静的躺在那。
四周无车,怕是因为热,不敢出来了罢;蝉的叫声使人心烦气躁,空气中四溢着一种闷重感……
突然,不知从何处冲出一辆轿车,它的速度十分的快,在骄阳猛烈的照射下,好似一颗“慧星”一般托着银白色的彗尾,可出乎意料的是,这颗势不可挡的“彗星”在临近街道出缓缓地停下,停得很小心,怕撞到什么。这便引起我的好奇心,就凑过去,一探究竟。这辆车开得很慢,可以想象一下,四周无人,他大可一踩油门,飞驰而过。司机开的格外小心,仔细瞧,这辆车在躲闪着什么?是落叶堆,是那些环卫工人扫出来的落叶。原来,司机在躲开这些,怕将工人的劳动成果冲散,怪不得他一直那么慢,那么小心。待到车辆开出以后,车又快了起来,像是刚刚有什么东西在压制这它。不久,便消失在路的“尽头”只留下环卫工人充满谢意的笑容。
望着轿车远去的身影,泪水和汗水杂交着,顺流而下。比起世上所谓的那些“温暖的人”,他们又何谈温暖?一件小事却能印出一个人的内心深处,印出别致的温暖。无时无刻的温暖。
时间在悄然流失,但那一刻的温暖却早已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里。因为有“他们”,所以难忘那一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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