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也似的好戏了。”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我很喜欢那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那是很感人的。《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
我觉得这篇文章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虽然少,分量却很重。我觉得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我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我很欣赏文章的结尾,只是单单的一句话,却能如此强烈地表达心情。我们真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只是纸上谈兵,而是真得“珍惜”。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在经历岁月的磨炼后,我一定会,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以一名艺术家的身份来发表我的感受。
在这几天中,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他的名字叫做《社戏》。这篇文章是反映农村生活的,而我也在农村生活过一段时间,因此感觉很亲切。
当我读《社戏》的时候,一幅十分美丽的“农村夜景图”就浮现在我的眼前: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啊!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宛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而且也是农村孩子们熟悉的,但经过鲁迅先生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奇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儿时外婆家的眷恋之情。这些都更激起我对农村的热爱。
鲁迅先生真切的再现了当时农村孩子的精神风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一群普普通通的农家孩子,一个个都是那么纯朴可爱,他们的心地又是那么高尚无私。在这些孩子们中,我最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是一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抓蟋蟀,发生一些小矛盾也从不计较。他们和睦相处,是真正的好朋友。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同学们之间更应该有谦让的精神,更应该和睦相处。
看完了这篇小说,我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农村孩子们深深的爱,我觉得农村的孩子们也很幸福。
《社戏》一文给了我很多思考。当时的农村,很贫困、很落后,可那里的人们却以一种知足而快乐的方式生活着;那里风景秀美、人心纯朴,那里是大自然原始生活方式的象征。
乡村的人热情好客,身上永远带着纯朴的乡土气息;乡村的生活宁静悠闲,有一种自己独特的美。
鲁迅的《社戏》里处处充满了对乡村生活和童年时代的怀念和向往。平桥村的一个个夏天,他自由快乐地度过,童年枯燥的读书生活中有了一丝快乐。我的童年,没有乡村的宁静纯朴,却在课文的熏陶下带上了一丝野趣。
我曾读过不少鲁迅的作品,比如《孔乙己》《药》《狂人日记》《风波》等,里面有许多鲜明的儿童形象,但都以被“吃掉”来反映当时破败的封建思想。但读完《社戏》后,里面的儿童却让人体会到了一如反常的童真。
这里的孩子们都十分自由,被鲁迅这样一个在封建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称为“乐土”。孩子们对他进行了无微不至的体贴与照顾。这里也没有各式各样的规矩。即使打了太公,全村也绝没有一个想出“犯上”这个词来。相对于城里那种苍白无味的生活来说,乡村生活无不是新鲜有趣的。
在这些聪明活泼的孩子中,最有趣的就是双喜了。他聪明、能干、善解人意,富有同情心,且反应敏捷、考虑周到、办事果断、充满自信,既有组织力又有号召力,是当自无愧的孩子王。鲁迅之所以能看上社戏,主要是因为双喜出主意、打包票。可爱的不只是孩子,还有这里的成年人。比如六一公公。虽然写的很少,但仅有几笔却勾勒的十分准确。写出了他的宽厚、淳朴。孩子们偷了他的豆,他非但没有责骂,还请孩子们吃豆。没想到听了鲁迅的一句“很好”,便激动起来,得意极了。
鲁迅回忆往事,只是慰藉自己的心。虽已是二十年后,但人民还是和以前一样麻木、封建愚昧,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那到底人们的美好世界丢在了哪里?就在二十年前的平桥村,在六一公公身上,在双喜和那些孩子身上。
鲁迅先生在《社戏》这篇文章中描述了他和乡村小伙伴双喜、阿发、桂生的真诚单纯的友情和快乐,赞美了他们勤劳质朴、热情无私的.品质。
鲁迅在外婆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其中最喜欢的就是看社戏,整个看戏过程是一波三折。刚开始,鲁迅借不到船,大家都热心的四处帮忙打听,可船都被人家定下了,鲁迅的朋友下午看戏回来,都为鲁迅叹息,后来他们借了八公公的船,才去看了戏。回来时,他偷了六一公公和阿发家的罗汉豆,小伙伴们年龄大点的烧火,小的剥豆,那也是鲁迅吃过的最好的豆了。所有的小伙伴中我最喜欢的是双喜。他细心,考虑周全,好客且处处替别人着想,也是小伙伴们的头。他得知鲁迅订不到船而不能去看戏时,想方设法借到了八公公的船,还巧妙的驳回了鲁迅妈妈的话,让鲁迅没有留下任何的遗憾;看厌倦了他第一个提出回家;偷豆时考虑到阿发家的偷多了阿发会挨骂,让大家去六一公公家田里偷,最后也没有食言,把大家安然无恙的带了回来。
虽然其他孩子都没有双喜那么机灵,但他们和双喜一样,都很好客。在他们认为,鲁迅不只是鲁镇其中一家唯一的远客,也是大家公共的客人,大人们给小孩减少工作,让他们陪鲁迅一起玩,让他们把钓到的虾都给鲁迅吃,坐船是还让鲁迅坐在当中,像神一样供着,对他分外尊敬。可爱的六一公公听说鲁迅偷了他的豆,不但不生气,反倒还很感激他,送他一大堆的罗汉豆。
鲁迅通过这些小事写出了家乡人民的纯朴,表达出了自己对家乡的怀念之情。
学完《社戏》这篇文章,使我不得不感叹鲁迅先生的文采。有聪明、善解人意、反应灵敏的双喜,还有善良、淳朴、宽厚的六一公公。
而鲁迅先生所难忘的是平桥村的老人孩子那种淳朴、善良、真挚的感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情。
鲁迅先生以饱含深情的笔触,写出了在十一二岁时在平桥村夜航到赵庄去看社戏的一段经历。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德;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厚感情和对摆脱封建束缚的自由生活的向往。
部分景物的描写,为我们展示了一幅江南水乡所特有的清新优美的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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