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刚看完《围城》这本书,故事的更概是这样的,主人公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与同船的鲍小姐有些青睐,初尝了爱情的滋味,但却有另一位大家闺秀苏文执小姐对他有了好感。回国后,他通过苏认识了她的表妹唐晓芙,不想方却对这位唐小姐产生了好感,但由于某种原因,两人的感情也并没能长久。
后来经过好友赵辛楣引荐,同去三闾大学任教,同行时又认识了孙柔嘉小姐,俩人也不过是普通朋友,可最终走到了一起,不过他俩的感情实在糟糕透顶……书的作者钱钟书先生说这本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语言平淡无奇,所写之事也只是人间的是是非非。不过书中却始终贯彻了这样一句话,那就是“婚姻感情犹如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中的人想出来”,这也许是作者的得意之处吧。
很喜欢朋友住的那个很幽静的村庄。它坐落在小城的北边,那里有很多的山,山上有很多很多的树。
浓郁的林木就那么蔓延式的生长着,把整个的村子都围在林子里了。于是整个村子显得分外的静,分外的幽。
夏日里,我是很喜欢去那里的,因为那里没有热浪,有的是树里阴凉的风,拂在人的身上,像母亲抚慰孩子的手,柔柔的,清清的,真是一种享受。
朋友是个开朗的人,很喜欢喝酒。每次我去他那里的时候,他都异常的高兴,因为我们很能聊的来,还因为我在的时候,他的妻子才让他喝酒。
我们两个总在夕阳西下,倦鸟返巢的时候,坐在他家的院子里,一个木制的小桌,上面是他妻子为我们准备的几样小菜,于是我们就开始在那样的景色里饮起酒来。
他的酒量是好的,正如他豪放的性格,而我只有陪着一口一口的小小的喝。因为我的心思早已不在酒里了,我的眼里尽是那夕阳下的美景。
群山在斜阳里,像极了坐禅的智者,他们不动声色的收尽了这许多的美好。任那阳光在它们身上涂抹着,微红,淡黄,深黄,或者是别的什么色彩。
整个村子开始热闹起来,那三三两两的农人从地里回来了,他们的脸上洋溢着笑,相互打趣着。鸡也在追逐里返回家去了,狗开始汪汪的叫起来,高一声低一声的,错落有致。
袅袅的炊烟,在这里那里一柱一柱的腾起来,被夕阳染上了或红或黄的色彩,把整个村子点缀的无比的诗意。
还是最喜欢夕阳下的树了。它们拥挤的生长着,或粗或细,或高或矮,或疏或密,枝与枝交错在一起,叶与叶相互依偎,那般的层次分明,那般的紧密相连。被夕阳懒懒的照着,身上像镀上了一层金。在风里,那些金子沙沙的响着,极为动听,极是迷人。
树上的蝉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只有那雀儿,在金色的树里,跳跃着,嬉闹着,争吵着,时而起时而落,很是写意。真想也像那鸟一样,在上面,翻滚跳跃,在枝桠与光影里度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傍晚。
树们也许见惯了这样的景色,它们在习习的风里,相互的拉扯,相互的推送着,在那一瞬间错开的空间里,那阳光就落在了地上,黄黄的,亮亮的,这里一点,那里一块,像是老人脸上的斑,写尽了光阴的故事。
我们的酒意在推杯换盏里开始浓了,我们开始高声的谈论着,他喜欢拍着手说他高兴的事。我看着树影里的他,犹如古人,在这浩淼的天地里,拍手赞颂着时光的美好。我于是举杯,虽然我已是不胜酒力了,我还是要敬他的,因为这个世界里,知道时光的美好是件不易的事,很多人在虚掷着光阴。
将要醉了吧!我看见西天里的落日就要被那群山吞没了,那还没有挥洒完的色彩,依旧在天里做着最后的执著,装点着黄昏的美好。
真希望可以永远看到这样的景色,真希望把这样的景色永远的定格,可我知道这是不合乎自然循环定则的,因为有日落就会有日起,因为这个世界里还有很多很多的景色,我们还可以看日出,观海潮,听风,看雨或是那些未曾言说美景。
自然用有那么多的美好景色,来装点我们的生活,我们怎能辜负了自然赋予我们的智慧,而虚度光阴呢?
也许人生的美好就是把自然里的美景溶入到生活里,用一颗观赏的心来生活的吧!
夕阳终于把最后的色彩用尽,夜色开始蔓延开来。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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