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一个重庆的作文(介绍重庆的作文600个字)

介绍一个重庆的作文(介绍重庆的作文600个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23 14:08:47
介绍一个重庆的作文(介绍重庆的作文600个字)

介绍一个重庆的作文【一】

猫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它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它长着一个小巧玲珑的小面孔,上面有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还有一个红扑扑的小鼻子,它虽然是食肉动物,可是长得一点都不像凶猛的食肉动物。

猫也是哺乳动物,它是胎生的,小猫靠吃母亲的奶长大。家猫可以在人类的休息常所生活。那野猫呢?野猫一般生活在草原上,靠草原上的草来荫蔽自己,猫身手敏捷,在野外猫靠敏捷的身手来捕捉在草丛飞鸟,其实家猫也是被野猫训化过来的。

许多人说猫怕水,不敢下水。其实猫也敢下水,也可以游泳。不过那只是生活在野外的猫。猫是一种非常干净的小动物,不管去到那里身上都是干干净净的,滑滑的。世界是最小的猫只有钢琴键那麽大,才两厘米。世界是最胖的猫有十五公斤重。在古埃及那里的人把猫奉为最神圣的东西。哪里有许多的猫的金像,它是最神圣的东西。

猫佷机警在休息或睡觉的时候一听到什么声音就立刻起来左看看右看看放心以后就在休息。猫一般生一至两只幼崽,把他们哺育大。

介绍一个重庆的作文【二】

鲨鱼早在恐龙出现前三亿年前就已经存在地球上,至今已超过四亿年,它们在近一亿年来几乎没有改变。

鲨鱼,在古代叫作鲛、鲛鲨、沙鱼,是海洋中的庞然大物,所以号称“海中狼”。

鲨鱼,被一些人认为是海洋中最凶猛的动物。鲸鲨以小型海洋生物为食物,和须鲸差不多。由于食物具有某种相似性,经过漫长的生物演化,它们长得和须鲸很有相似点,这个大白鲨叫做“趋同进化”。于是“鲸鲨”的名字就理所当然了。当然,鲸鲨是现存鲨鱼中最大的,也是已知鱼类中最大的。鲨鱼需要保护,我们餐桌上香喷喷的鱼翅汤就是鲨鱼的背鳍做的,一旦被割去了背鳍鲨鱼就会因为失去平衡能力沉到海底饿死。

世界上约有380种鲨鱼。约有30种会主动攻击人,有7种可能会致人死亡,还有27种因为体型和习性的`关系,具有危险性。

根据化石考察和科学家推算得知,鲨鱼在地上生活了约1.8亿年,它早在3亿多年前就已经存在,至今外形都没有多大改变,说明它的生存能力极强,人称海洋“猎手”。

介绍一个重庆的作文【三】

我的太婆家养了一只小猫咪,名叫跟跟,我非常喜欢它。

它全身雪白,加上几块乌黑的斑纹,显得格外美丽。白天它的耳朵耷拉着,两只眼睛眯成一条缝,呼噜呼噜大睡。一到晚上,两只耳朵就竖起来,一双眼睛瞪得圆溜溜,像两个发光的铜铃。让人看了胆战心惊。

它像只跟屁虫,所以我们叫它“跟跟”。比如说上次吧,我在太婆家跟它玩得有点久,它就一直跟着我,吃饭跟着,看电视跟着玩,玩电脑跟着,就连回家也要跟着,以后在外太婆家看见他的影子就得赶紧闪。

虽然跟跟很粘人,但是说到岗位它可是很尽职的。一天晚上,我听到有“唰唰索索”的声音,吓得我直发颤,这时跟跟昂首挺胸的走了过来,好像说:“胆小鬼,只不过是只老鼠有这么可怕吗?恩,看我猫大侠的厉害。”跟跟在床底下又跑了,又是蹲,又是抓的,声音很小我真的很佩服它。过了不久,跟跟就抓到了,好像在对我说:“看见了吧,我猫大侠可是很牛的,老虎不发威你们当我是病猫啊。”

它还特别的笨,不过就是笨得可爱。有一次,我在商店买了一块橡皮,是一条别致的小金鱼,它呀看见了以为是活的就去把它咬的粉身碎骨,让我看了砰然大怒,它委屈的眼神好像在说;“如果你别买它就好了,我看你对它那么好,我又想吃它,又吃醋了。

这就是跟跟,一个猫大侠,一个爱吃醋,一个人见人爱的小猫,不知道你记住它了吗?

介绍一个重庆的作文【四】

狼在人的心目中是凶猛的,但随着科学的进步,狼也成了勇敢、坚韧的象征。

狼足长体瘦,尾巴垂于后肢之间,狼耳竖立,毛色各异,但通常上部呈黄灰色,略混黑色,下部带白色,这就是狼的外貌。狼的嗅觉很好,它们生性机警,多疑而且残忍,让它们上当可不容易,猎人设的陷阱不论多好,它们也从不靠近。

狼拥有健壮的身体和善跑的长腿,一下子就可以跑五十多公里,所以即便是跑得很快的动物也会成为狼的食物。狼在饿极了的情况下,也会暴露出它们凶残的一面。有时他们会把其中一只受伤或老、弱、病、残的狼迅速吃掉,所以狼是很残忍的。

通常母狼一胎生五至七崽。公狼母狼共同养育幼崽。母狼产崽时,公狼就去寻找食物。猎到食物后,先吞下,再回到母狼身边吐出半消化的食物,喂给母狼和幼崽。大约二十五天,幼崽就可以出窝了。这时,两头狼便训练幼狼扑捉食物。一年后,公狼就会赶出它们,让它们自己去过独立的生活。

狼虽然冷酷、凶残,但它们的成长也是历经磨练,难免会遇到天敌,所以我们更要保护动物,让人类和动物可以和睦相处。

介绍一个动物的说明文7

大家对狗都很熟悉吧,都知道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但你或许明白狗的祖先是狼?在远古时代,人们在打猎中把狼崽抱回家中饲养,经不断地驯化狼演变成狗。狗和狼同属犬科。

有这样一个神话故事,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和二郎神交手。孙悟空有七十二变,可二郎神有七十三变。孙悟空最后一变变成了一堆狗屎,二郎神的哮天犬,闻到了孙悟空的气味,这条神奇的哮天犬协助二郎神识破了孙悟空的变术。

努尔哈赤被明军追***的时候,由于过度疲劳昏倒在太子河边的芦苇塘里,他的爱犬救了他。他当皇帝后,告诉他的子民不***狗,不吃狗肉。

西藏有一种狗叫“藏獒”。这种狗体大如狮,头大且方,故称其为狮子头狗。这种狗十分矫健凶猛。说它是护卫犬,它能够帮忙牧民看家护院。说它是工作犬,它能够帮忙牧民放牧牛羊。说它是宠物犬,在海拔3800~5700米的青藏高原腹地,牧民们家家都驯养这种狗。

说起狗,还有许多种类。如:侦破犬、军犬、救灾犬、宠物犬等。最小的成年宠物犬,只有成人的手掌大小,它能够趴在人的手掌上啃骨头。狗狗对人类承担了那么多的义务,不愧是人类的好朋友。

介绍一个重庆的作文【五】

我仔细地打量着这只小狗,呵!长得真漂亮:它个子小小的,但是浑身肉嘟嘟的。刚开始,花花可害怕我们啦!它四肢蜷曲着,躲在箱子的角落里,胆战心惊的,动都不敢动一下,头低着,背对着我们,身体好像还在瑟瑟发抖。它不时地用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窥视着我们,眼神里流露出惶恐与不安,连我看了都心疼。为了使它不再害怕,我便用手在它背上来回抚摸着。呀!还真有效!不一会儿,花花可能知道我们并无恶意,身子也不抖了,开始张望周围的环境了。

渐渐的,花花胆子大了起来,开始从箱子里爬出来,在院子里随意溜达着,妹妹还去厨房拿了肉给花花吃。花花吃东西时可有趣了!它先凑上去用它那十分灵敏的鼻子把肉嗅了嗅,知道了这是它喜欢吃的,急忙用爪子把肉(拖)拍打到一个它认为安全的地方,津津有味的享用起美餐来!看!它吃得多带劲儿呀!嘴里的肉骨头被嚼得“嘎蹦嘎蹦”响,真怕它把牙齿咬坏了。吃到咬不动的大骨头,它依然百依不挠地在岗位上埋头“工作”着,直到把上面的肉舔干净才罢休。

别看花花贪吃,它可聪明着呢!有一次,我出去玩回来,一个不明物体突然闪到我眼前,我吓了一跳,一看是花花,它正仰着头蹦蹦跳跳,时而跑前跑后,又是摇头,又是摆尾,时而依在我腿上撒娇。这样的欢迎仪式比以前热烈多了。我一时高兴,就“赏赐”了它几块肉。花花呀花花,你让我喜欢得不知怎么办才好!

介绍一个重庆的作文【六】

生日那天晚上,我爸爸带我去了重庆水魔方。

换完泳衣(记得不能带泳镜和穿鞋,以进去见一个叫魔法碗的游乐项目,因为那个很高,我上过去的时候就已经没什么力气了,到我的时候我很高兴,一冲下去我就后悔因为我还以为只从高16米的站台口急速滑下而已,可没想到在通过半透明管状滑道之后,会高速冲入一个直径为8米的巨碗,由离心力的带动下,在沿巨碗边缘旋转约三圈半,再冲入洞口滑到水里结束冒险。吓死我了。玩完魔法碗,我就直接跑到螺旋滑道,一看就呆了我就说:“爸,这个又要走多少层呀。”我爸直接拖我去拿垫子(记住不拿垫子不能玩哦,然后,直接拉我上去还没等到,我的心和脸一直在跳,等到我的时候我很害怕,然后那个工作人员说重庆话,我都听不懂,一下去滑行速度越来越快,并造成人体的连续失重感,犹如在水上裸体滑雪一样,比飞机上遇到乱流还要刺激,不信你就试试看!第三个我玩了水魔方里面最刺激的游乐项目大喇叭,拿个重重的滑行垫,一上去我和老爸坐左边,另外两个坐右边,一下去在20米的高度通过全密封的滑道向下急速滑行,到达喇叭内部的时候肃然升起,给人一种失重的感觉。

一路下来我们四个一直在叫,下面人看见了都哈哈大笑!第四个那就比大喇叭刺激数少5%,我们拿着橡皮做的滑艇滑艇,这次就是少了两个人,一下去从山顶猛的俯冲向深谷,然后再由一股强大的惯性把您瞬间带到河谷对面的山顶吗?那就是大浪摆才能给您这样的刺激!第五个我玩了透明滑到,那个可就轻松多了,一冲下去进入全封闭的透明玻璃钢滑管后,无需借助任何工具就可以从14M高空直接滑入水中,在这弯弯曲曲的透明滑道中,让您感受时空隧道的惊险与刺激。剩下的我下次再来玩。对了,还有一个一定不能缺少的项目海啸冲浪狂欢这个海浪是全亚洲最大海啸冲浪,前所未有的3米高度给力来袭,让您享受浪花强力冲击时的无限快感。动感舞台演出同步进行,海浪、音乐、舞蹈,点燃激情,狂欢不停。再加上数位风情万种的俄罗斯美女,带来性感火辣的异域舞蹈狂欢。还有特级冲浪秀、海盗总动员、巴西桑巴舞、夏威夷草裙舞等众多精彩节目轮番上演。最后放完一个很大的烟花。

就这样重庆水魔方的游记就到这里了,我恋恋不舍的离开了重庆水魔方。一出去我看见这样的字:中国人自己的水上乐园!

介绍一个重庆的作文【七】

今年的暑假,我们一家人去了重庆。一路上,我很兴奋。迫不及待想快点到达目的地。在没有去重庆之前,我只听电视上说重庆市一座美丽的山城。这次重庆游,让我知道了。重庆,它还有一个动听的名字——“不夜城”。

到了重庆,已是晚上。我们一家人乘坐着“满江红”号游船游览起两江人夜色。游船从朝天门码头出发,满载着各地游客驶入航道,朝长江大桥前进。途中,两岸灯火辉煌[注:形容夜晚灯光明亮的繁华景象。],缆车在我们头顶上来回穿梭着。远处,高楼大厦闪烁着的霓虹灯,倒映水中,波光明灭。游船在慢慢地前进,突然,一座金碧辉煌[注:形容建筑物装饰华丽,光彩夺目。]的古城映入眼帘,好似一座雄伟的王宫,又好似一个身披金甲的将军镇守一方。游客们都忍不住赞道:好绚丽的颜色啊!好美丽的夜景啊!好一座“不夜城”啊!

五彩缤纷的光束映在水中,把江面染成了一副多姿多彩的“油画”,人们都置身在画中。不知不觉[注:知:知道;觉:觉察。没有意识到,没有觉察到。现多指未加注意。],我们已经来到了气势磅礴的长江大桥下,船在桥下调了个头,然后又原路返程。朝嘉陵江驶去,嘉陵江也同样美不胜收,可谓是仙境般的美丽,迷人。

最后,我们全家依依不舍[注:依依:依恋的样子;舍:放弃。形容舍不得离开。]的在码头上留下了一张全家福。重庆:真的是一个非去不可,去了不悔的好地方。

介绍一个重庆的作文【八】

我去到地方并不多,但我依然信仰每一个地方我都会记住。

去到重庆几次,记得有一个地方叫石碾盘的,那下车的地方有一家叫作高佬牛肉面的面馆,至于为什么不叫高佬面庄或是高佬庄,就无从知晓了。有那么几天,我黑白颠倒,开始如鬼魅一般昼伏夜出,所幸高佬二十四小时营业,白日睡去,夜间还能到这里,吃一碗面或是米线,再要一杯纯净水,然后熬通宵,写自己的稿。夜间到这里吃东西的人,无非四种。一、致力于麻将的,二、努力上网却挨不住饿的,三、生活白无聊赖,靠着父母供着的无业青年,他们对夜生活充斥着极大的兴趣,不到凌晨四、五点断不会回家,四、即是工作一直到深夜的公司职工。一、二、三是可耻的,而我就在这群可耻的人中愈加可耻地用自己的文字光冕堂皇的浪费光阴。在朋友的文字中,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浪费光阴本不是错,错的是明知自己在浪费光阴,却依旧装做懵然不知。我或许即是这种人罢?

坐在店里,店里店外皆是不绝的`过客、路人,我平静地看着他门南来北往,匆匆行色。

我出了高佬沿着人行道一直走,路过一个三岔口,未作停留便向右拐,经过外观几墩石柱很似圆明院的沙坪公园,接着上桥,那是一座很小,小得我已记不得名的桥,只记得桥下有火车在进站出站,向南向北。我路过的时候,一似乎眼瞎而戴着墨镜的老先生正拉着二胡,是名曲《二泉映月》,我听了许久,竟迷离地将手伸进口袋,拿出5元钱,走向他面前放钱币的小桶,突然曲声戛然而止,老先生估计越吹越没了兴致,对数钱兴致勃勃,摘下墨镜一张一张小心翼翼的数钱,立马转身,把手缩回口袋,心里暗庆没有失财。

去到八中,大门不让进,我看了看一旁不高的铁栅栏,毫不犹豫的跳了进去。我想八中的保安可能比较懒,甚至懒得理我,见我进去也假装没看见,因为若他当作看见,势必要叫我出去,而我势必会跑,他若不追势必没面子,追又势必得绕一大圈,等他绕到,我势必又早跑得无影无踪,而他不仅徒劳无功,且势必更没面子,经过一阵势必,他选择了沉默是金。

八中的内部结构,占地面积与我们校相差无几,只是人家操场是塑胶的,而我们是水泥的。他们的教室设施也明显较为先进,一个班人数也较少,不似我们像搞帮会的――多多益善。转了两圈,我终明了什么叫浪费人力财力物力,就他们那五、六层的教学楼,竟也弄一电梯,真不把钱当钱花,不过也充分体现了,恩!八中人都很懒。

走来走去,只见到初一和高三的教室,我就十分纳闷,莫不是八中人个个IQ二百五,读完初中直接跳级读高三。但转想不太可能,唯一可能就是他们为节省门牌把初中统一为了初一,高中为高三,不过想想够呛的,读三年才升一个级。

路过一个路口,看见四、五青年站在一起,各自叼着烟闲聊。我心里暗自庆幸数数是从小数到大,否则这四五青年立马升级成了五四青年,多么迅速,且极具跳跃性,四五青年怡然自得地向空中吐着烟圈,样子似乎童心未泯,还互相比较,恩!我的要大些。

看了四五青年后,我特郁闷地想找个无人的地方坐坐,无意间走到了街心公园,里面的人并不多,但每隔十米必有一对情侣,最后漫搠了半小时之久,才勉强找到一处可坐的地方坐下。行人三三两两地走,让我忽然觉得生命中真的过客许多,不曾停留。日后,定要写个什么记住这个城市,也记住这些个过客,就命名为重庆行者记,之后若再写,就叫重庆者行记,再次就叫重庆记行者,(怎么听着像捅了猴子窝似的)但定不可叫重庆记者行,那会产生歧义,产生误导作用,或许就存在无数误导,误导我行色匆匆,误导我从生命中过客。

风过无痕,却已吹过。于是,起身继续地向前行走,去和更多的人相遇、相错。

没有人会去记住一个没必要记住的人,但是我会,因为总得要一个人去记住,不是你,便是我。

离开的前一晚,我出去走走,路过那座小桥,老先生没在,桥下的火车,不在向南向北,进站出站,全都静静地停在那里。走过八中,里面很暗,只在昏暗的路灯下有那么一小块光明,大门紧锁,寂静无人。今天,有些冷四五青年不知去到了哪里,不知是否依旧会叼着烟,比着烟圈。街心公园的情侣都已不知去到何处,只剩一位老人和我,老人在不远处发呆,我在昏暗的街灯下写着自己的文字。记得过去听收音机,最喜欢听中午十二点整,丢丢主持的音乐贺卡和晚上十点、不知谁主持的清风夜语。

今夜,我也在清风夜语,只是我的语只在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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