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取经五人组在唐僧“英明”的带领下,秉承着“抄小路才是大道理”的精神,走入了一片不知名的密林,西游那些事800字。现在的结果是——一直都找不到水源。吃的到不用犯愁,悟空见多识广,在花果山担任过多年的种植技术员,对于各种果实可谓是了如指掌。但是,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找不到水源,光靠吃水果得到的那点水分根本就不够啊。“其实二师兄,我觉得你应该能够找到水源。要知道猪鼻子可是比狗鼻子还灵敏呢,你闻闻,没准能够闻到水的味道。”白龙马沉默了许久,突发奇想地提议道。“切,就呆子那个鼻子,最多闻到猪肉大葱包的味道,让他闻水,啧啧!”悟空听了白龙马的话,很是不以为然,嘴角带着不屑地冷笑。
“那有本事你去找啊。让老猪我试试。”八戒听了之后,立刻开始了反驳,“我闻,我闻,我闻……”就这样,伟大的猪八戒同志闻了几公里,那样子真是想让身边四个人直接就地生火把它变成一头又肥又老的烤猪。“啊哈哈,小白龙你真聪明啊,我闻到了!就在前方几十米处,绝对有水源!”似乎是发现了新大陆,八戒猛地蹦了起来,兴奋地说道。
“拜托,二师兄。几十米,你是看到的吧!”剩下四个人再也忍受不了猪八戒这个德行了,一个个全部愤怒出言。那目光,把悟能吓得毛骨悚然,一身猪毛都立了起来。不过说归说,几个人脚下可是没有停,一眨眼都到了这处水源之前。“什么,这里面怎么有这么多水蜗牛!”取经五人组刚准备开始喝水,突然一个个都惊诧地大叫了起来。原来,在森林中发现的水里蠕动着不少水蜗牛,这水能喝么?几个大大的问号出现在了取经五人组的心间。原本他们认为这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没有水了,可是更加痛苦的事情发生了——明明找到了水却不能喝,这可真是令人郁闷啊。
“哎,人生中就是这样充满了悲剧。徒儿们,撤吧。”唐僧一脸悲天悯人相,轻轻叹息,就准备无奈地走了。“不行,就算会中毒我也要喝!”沙僧实在受不了了,原来他住在流沙河里,天天都不担心水源。现在一没有水,还真是难受啊。“师傅,我有办法了!只要做一个净水机就可以了。”悟空突然挺身而出,“嘿嘿,俺老孙就是聪明啊,我自己都开始佩服自己了,怎么能这么聪明呢?其实我不是打击你们,真的不是……”“要不要把这洋洋得意的家伙干掉?”白龙马悄悄地询问唐僧。“等他解决了河水的问题,立马出手,我要亲口念死他!”唐僧两眼愤怒,剩下两人也时刻都准备着冲上去把孙悟空像一张纸一样给撕个粉碎。
“你们看,这里有一个枯树桩,八戒,你用九齿钉耙把它掏空。”悟空对着一棵枯树桩开始了指挥。“轻松!”猪八戒很是淡定地说道,几耙子就把这棵树桩大体上给挖空了。然后悟空又在这个木桩的下方用铁棍戳了一个小洞。紧接着,孙悟空带着剩下四人在林中找了一些碎石、沙子和一些石块。“就凭这些东西就能够做净水机?”白龙马明显有些不信服,眉毛挑的高高的询问。“你这是在藐视我这超过爱因斯坦的智商么?”孙悟空眼睛一眯,“看我的!”
只见孙悟空先把碎石放入了这个类似木桶物品的底部,然后他又加入了厚厚的一层沙子。“现在需要一些炭了,炭的表面布满了直径只有1/1000毫米的小孔,可以很好的过滤这些水。但现在时间不多,没时间去烧炭,就用衣服来代替吧。”孙悟空一边放着东西,一边解说着。“嘿嘿!”剩下四人阴森森地一笑,孙悟空在片刻之后,就已经被脱得只剩下内衣了。“凭什么用我的衣服,不能用师傅的袈裟么!”孙悟空明显很不服气,出言反驳道。不过这句话明显被剩下几个人给无视了。接着,孙悟空又放入了一层沙子,最后在木桶的顶端覆盖了一层石头。“OK!大功告成,净水机已经完成了,大家试试吧。”孙悟空一脸人畜无害的微笑,拿了一捧水放了进去,果不其然,有水从之前准备的小孔里流了出来。
唐僧一看,赶紧拿出化缘用的.大金碗开始接,然后咕咚一口就灌了下去。“啊哈哈,真是舒服啊!”唐僧一脸享受地说。现在,连这最普通不过的水都成了珍贵的物品。紧接着,八戒、沙僧和白龙马都是一拥而上,开始抢水喝。等他们都喝得差不多了,孙悟空才慢悠悠地开始喝水。“哎呀,猴哥,你今天怎么变了个性格?平时你什么好事都要争先的,今天居然让我们先喝?怎么可能?”沙僧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大有些惊诧之意地看着孙悟空。“嘿嘿嘿,其实我只不过把你们当成小白鼠了。再说难道这些沙子里就不会有一些杂质么?”悟空喝完了水,才露出了自己那奸商一样的笑容,“你们先喝,正好用那些水冲刷掉杂质啊。”
好像是要印证孙悟空的正确,唐僧首先肚子咕噜了一声:“哎呀,我的肚子!”然后唐僧赶紧跑到了一边的草丛之中。紧接着,八戒、沙僧、白龙马也是痛苦万分地离开了,一个个脸上都带着怨毒的神色。“哈哈,读者们,知道我为什么要跟着这几个家伙一起西游了吧。”悟空带着满脸开心地笑容透露,“你看看,跟着这几个智商级别为‘弱智’的家伙一起,我能少吃多少苦,多享多少福啊。嘿嘿……”
就这样,悟空穿着湿淋淋的袍子,剩下四人一个个头晕眼花脚步飘飘忽忽地继续向着西天进发。
某日,我们母子三人在饭后一起回忆着他们小时候的情景。正因为小时候孩子们的可怜无助,长大了,他们才有了令他们“骄傲”的谈资:“我们也是吃苦过来的”。他们的爷爷奶奶不会因为你的忙碌而主动去帮助你,不会因为孙子年幼而慷慨的给予爷爷奶奶的爱。我的孩子小时候确实是可怜的,父母忙于事业,东奔西跑,常常扔下两个孩子相依为命。乡下的医生,常常要背着出诊箱出诊,可能一去就是一下午,甚至是一天,两个三四岁的孩子,饿了,就在邻居家里吃饭,困了,就倒在邻居家屋角的地板上睡觉,等着父母回家,不哭不闹,这不得不让我感到无比欣慰,说两孩子从小相依为命,这一点也不为过。
渐渐地,孩子们到了上学的年龄,学校就在爷爷奶奶家旁边。孩子的内心是跟父母更贴近的,一到周六周日,孩子常常会吵着闹着要来我们身边。星期日下午要赶回爷爷奶奶家,周一要上学,从我们的诊所到爷爷奶奶家里大概有五华里的路程,回想那时候,可以想到这样的一幅图画:两个六七岁的孩子,每人买了一小包两毛钱的葵花籽,摇着小手向妈妈道再见,开始了他们回老家的路。两个小人儿摇摇晃晃地走到村的尽头,还要走大概三华里的大马路,哥哥牵着弟弟的小手,走到路的最右边,他们知道,这是妈妈时常的告诫。有时看到一辆“桑塔纳”从他们边上经过,哥哥一定会重复地说:“这是当干部的人才能坐的车,我们长大了也要当干部。”弟弟望着那辆车,流露出惊羡的眼神。不一会儿,又开始了路边的玩耍,踩踩路边的野花、折断路边的树枝拿在手里不停的挥舞,仿佛将刚才看到“桑塔纳”,想当干部的理想瞬间抛到了脑后,这也是小孩子的心性。
今天,我带着两儿子来到久违的`赤土,见了我们久违的亲人。她,孩子称奶奶,那时候,可能也就四十五六吧!她的孩子,大的有二十出头,小的是捡来的一个小女孩,和我儿子差不多年龄,现在考入三亚大学已在准备研究生的。乡下的人们,大都勤劳能干,善良节俭,她含辛茹苦的带大了两儿两女,也是当地不可多得的能人。现在的她可以说是儿孙满堂,看到她家那一群小孩子就感觉亲切!
是啊!忆当年为了事业顾不了孩子,那些年,那些事,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付出的努力,付出的心血,是身边邻居和房东给了我们力量,给了我们帮助!懂得感恩,是我常常给儿子的教化和启迪。良心是做人的基线也是道德的升华。
不知为何,每当我想起晴子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心痛,因为我知道,她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我叫唐枫,已近而立之年,如今在世间游游荡荡,不知所终。
初次认识晴子的那一年,我十七岁,她十五岁,我与她在同一间中学念书,她是个标准的乐天派女生,长发,终日都是面带笑容,嘻嘻哈哈,不知疲倦,特别是那眼睛,明亮地透人心扉,有的时候,我想我会不会正是因为她那眼睛才使得自己迷恋上她,以致到了如今我渐渐忘却了她的面容,而那眼神总会在某一刻闯入我的脑海中,清晰透明。
夜渐深了,也起了风,原本平静的海面也开始泛起波浪,我双手插在外套的口袋上,眼睛盯着前方,此时,即使是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了。风渐大,感觉更冷了,这地方已不属于我,我转过身,慢慢往家的方向走去。
路上安静的出奇,传闻此一带抢劫伤人者与鬼怪居多,我突发奇想:如遇抢手,我逃不了,而又身无分文,他会不会因为我比他更穷而放过我,如遇鬼怪,此物我生平未见,它什么模样,我甚是好奇,世人常说:鬼与人一样,都会有好坏之分,这又让我想到遇抢手和遇鬼怪哪个更令人可怕,权衡之下,我心底竟选了鬼怪,可能我想自己生平没做亏心事,即使遇鬼怪也会是个好鬼吧!假若,一切都往坏的方向去想,最糟的结果是我死了,别人死我见过,而自己死却不是自己能见到的了。我又想起我对死亡的理解,死了的人将会和死了的人在某个空间,继续活着,如此如此,死亡并不可怕,只不过是离开了生的人来到死的人身边而已。
一路胡思乱想,我到了我家,说是家其实也不太准确的,只有一个小小的房间而已,里面装饰也很简单,除了书架上慢慢的一堆堆书之外,只有一桌一椅一床一灯,也正因为如此,倒很整洁。房间是一所单独的平房,在一个月前,我游荡来此小小渔村之时,发现这里很安静,村民都很淳朴,初来之时一小女孩拉着我的手叫我哥哥的情景使我倍感温馨,我发觉我爱上了这地方,便有了在此地长住的想法,如此一来我便租了这个小平房。平日里除了写作,玩玩大话之外,我便喜欢到处游荡,日子虽简单,但也快活。
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我一直无法入眠,漫漫长夜,我也不知道今日自己到底怎么了,到了最后我好像作了一个梦,也或许不是梦,我自己没有睡着又怎么会作梦了?突然又想到白日梦的说法,而现在又是个黑夜,我发觉自己的想法很是荒谬,可能我从没作个这样一个梦吧!而梦中的情景却是如此的清晰:一只孤单海鸥追着一只仙鹤在空中飞舞,仙鹤飞的很慢而海鸥很努力的飞却是无法接近,最终海鸥筋疲力尽,落海身亡。这到底是梦非梦也无关紧要了,因为那只仙鹤又让我想起了晴子,我只能一味钻进对晴子的思念当中,因为我有种害怕,在某一天我再也记不起她的.模样,甚至她的眼睛也将会被时间的力量无情地从我脑袋中夺走。
在很久以前的一天,具体时间,晴天阴天我也早已忘却,那是我第一次遇见她,初来一陌生学校,我一人到处闲逛,或许我本就非欢喜说话之人,她跑过来问我女生宿舍该往哪走,眼睛直望着我,我一时竟无法反应过来,没有说话。而她依然面带着微笑又问:同学,你知道女生宿舍该往哪走么?我不知道答案,只耸耸肩说不知道,她说了声谢谢,走了。我望着她的背影,呆在原地,久久没有离开。有人相信一见钟情,而一见钟情往往只有在电影或者童话世界里出现,我没有相信,而在那一刻,一个人却是真真切切的出现在我的面前,给了我一种真真切切的感觉,直到现在我依然无法用文字将这种感觉表达出来,只能把它静静埋藏在心底。此后的一个月里,我再也没有见过她,那时候我想,我会很快就忘记她,因为那种感觉像一场梦,而梦是奇怪的东西,时隐时现,但终究还是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时钟已经指向了深夜的四点三十分,我走出房间,望着不远处的渔光点点,我知道这是即将出海捕鱼的船只,我有些茫然,也许这种简简单单的渔民生活才显得更加真实吧!没有任何理由的,我突然又想起张继,这位大唐科举的落榜者,为何会想起他,我自己也不知道,或许一直以来我便喜欢他那首诗的缘故吧!不知觉中我便念了出来:夜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此时此刻,我感觉有点累了,走回房间,准备大睡一觉,或许一觉醒来,阳光照满大地,我将对着大海,放声高歌。
——题记
在校园樱花飞舞的大道上,我静静的漫步,望着学部的教学楼,一阵忧伤涌至心头,不禁想:转眼间我也成了别人口中、老师关注、家长挂念的“毕业班”。每当我们盼望长大,总有一群人带着不舍伤感各自奔走。如果还能回到从前,我会把那些遗憾埋葬在青涩的时光内。
升入五年级以来,我们都格外的珍惜这一段小学阶段的美好时光,人手一本同学录,希望能留下身边好友的一些信息,带有一些祝福和念想。时间在一滴一滴的流逝,花朵在一瓣一瓣的凋零,我们在一点一点的成长。谁又能轻易描绘出我们分别时的`不舍?在每一张同学录的赠言下,我用心的写下每一句话,想着我们那些 的日子恍如昨日,却再也回不去了。
或许在未来的某个角落,我们会再一次相聚,回忆着曾经的点点滴滴。有欢乐、有苦涩、… …在奋斗的路上,有你、有我,把属于我们昔日的旋律,用我们的方式歌唱起来。
属于我们的梦,还有很多。
属于我们的路,还很长… …
读书是一种乐趣。书,可以医治愚昧,使人聪慧。它能大大地提高我们的道德修养,让人文采奕奕。书像是另外一个世界,你能感受到《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的悲伤,《三国演义》里刘备的凌云壮志,《海底两万里》那神奇的海底世界……读书时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思维在书中神游,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可以到任何喜怒哀乐,书中的乐趣便在于此。
打乒乓球也是一种乐趣。繁忙的学习生活中,抽空打几场乒乓球,对我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事了。每天的学习,不免都有些压力,而打打球能给人起到减压的作用,避免神经系统过度紧张。小小的乒乓球再加上一副球拍和一张球桌,便能让我们大显身手。打球时,乒乓球来回速度快,攻防换转迅速,而且打发也丰富多样,很考验人的反应能力,一不注意便失手了。技术的发挥和战术的运用也很重要。在这个过程中,大脑的紧张思考可以起到健脑的作用。球在球桌上来回跳动,好像一个活泼好动的小精灵。往往看到一方即将战败,却又用精湛的技术使球再次跳到对方“领地”上,真是叫人虚惊一场,又不禁让人拍手叫好!其次打乒乓球还能预防治疗近视,起到保护眼睛的作用,让眼睛减轻疲劳。
厨房里同样有乐趣。爸爸妈妈烧饭时,几乎每次都少不了我,我总喜欢看他们展示自己的厨艺。每每烧一道菜时,我就聚精会神地注视着,以防遗漏一个步骤或是一个细节。一旦什么地方没搞明白,我就连忙请教他们,直到心里一清二楚。空闲时间,我便自己独自试试厨艺,模仿爸爸妈妈的样子烧一道菜,虽然有时味道弄得怪怪的,但也让我享受了烧饭的那种乐趣——完成一道菜后的成就感。
生活表面上看来平淡无味,甚至像一杯白开水,但平淡中的味道,更加的耐人寻味。
爬山观日出日落,种花种草,制作小发明……每一样平凡的事情背后都有独特的乐趣。做自己喜欢的事,就能从中发现乐趣。
生活是多么广阔,凡是有生活的地方就有快乐和宝藏。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