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母亲身上总是带着饭香。小时候的我总喜欢缠着母亲,最爱在母亲做饭的时候,在她边上看着一碗碗美味的饭菜如变魔术般从她手中诞生。母亲盛好了饭闲下来的空隙,我便把头埋进她的臂弯摇来晃去,嗅着那股使人感到无比安心的气味。
那时候的我总是不老实吃饭,几经大人批评,仍是像个小猴一样爬上餐桌,抓起勺子就将饭菜随意往嘴里扒拉,不少汁水流下了嘴角,我便随手一抹,把脸弄得花猫似的。这时母亲会无奈地笑着看我,抽出一张纸巾将我颊上的汁水轻柔地擦去,抬手时有米饭的清香扑在我脸上。
时光匆匆,我已渐渐长大,不再是当年那个抱着母亲手臂的小孩子。我总是戴上耳机,脑海中充斥着各种音乐,将母亲的.唠叨拒之耳外。母亲记挂着我学习劳累,每天变着法儿给我做各种好吃的菜肴。但我沉溺于自己的世界,对母亲的关心并不在意。有时在家做作业看书,时间一过发现母亲准备的饭菜早已凉透;有时整天溜出门去,告知母亲不会回家吃饭。我不再如小时依恋那抹芬芳,不就是油烟味嘛,又有什么呢?我这样想着,愈发地隔绝了它。
又一个暑假,好不容易盼来的假期,我乐在其中,再次往耳朵里塞满了富有节奏的音乐。假期第一天,母亲照旧做了一顿丰盛的饭菜。饭桌上,母亲一个劲地把鱼身上最好的肉都夹到我碗里。不一会儿,我碗里就装满了无刺的鱼肉。我只觉得味道不错,急急忙忙地吃完了饭,就想回房间拿耳机继续听一张没听完的音乐专辑。
然而,就当我打开房门,无意间回首望一眼饭桌之时,我发现母亲正坐在桌旁吃着满是鱼刺的鱼尾。空气中仍混合着米饭和红烧鱼的香气,我看着母亲黑发上的几缕银丝,突然间心头一颤。
我曾一度以为,小孩子才会喜爱母亲准备的饭菜、母亲身上的饭香和母亲给予的关心,随着年龄增长,它们解决不了我遇到的问题,也不再是我渴望得到的东西。
我只觉得,那股米饭气味过于寡淡,满足不了一个青春期少年寻求乐趣的心。但其实,母亲的饭香永远是珍贵的,它也许不如令人垂涎的山珍海味,却永远留存在我的记忆里,同母亲给予的爱一起,陪伴着我成长。
这饭香正是爱的芬芳,它不需要能香飘十里,不需要能宛转万端,它是母亲身上最朴实的气味,正是我最难以忘怀的那一抹芬芳。
那一缕芬芳是留在记忆最深处的芬芳。
去年秋天,我奉母亲大人之命前去外公家摘柿子。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了這棵柿子树,从我记事起,便看到了它。
去外公家的路很曲折,每次走那条路总有些许去寻找古堡的气息。外公家的柿子树在院子里,一到秋季,不管是街坊邻居还是亲戚朋友只要是谁的嘴馋了,都会去那棵柿子树上摘上三两个解解馋。柿子树也很争气,每年都会结好多果子,都把枝子压弯了。想起小时候,因为太小所以只能站在院子里看哥哥姐姐们在它身上来回穿梭着。
外公的身子骨有些走样但腰杆子直,论爬树可少不了他,他可不比我们这些个少年逊色。柿子树好像知道外公要爬它似的,故意把树枝长成台阶状。这倒也为外公爬树降低了些难度。昏黄的夕阳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在他那消瘦的身子上。他的本领就是无论如何总能把最大最红的柿子摘下来。
外公那干瘪的双手紧紧地握住粗壮的树枝,双腿盘在枝干上。黄昏虽有几分柔和但也有些耀眼。黄澄澄的柿子散发着淡淡的香味,芬芳在昏黄的.斜阳中流淌。他摘起柿子来有些吃力,倒有几分《水浒传》中英雄好汉嫉恶如仇时龇牙咧嘴的面相。我在下面仰视着,他在上面俯视着。他的身影是那么的高大,又是那么的渺小……
又是一阵秋风吹过,不禁油然而生几分凉意与悲伤。那个画面深深地被我藏在记忆的最深处,每逢秋季它便散发出阵阵芬芳……
对于鲁迅来说,那夜归航的豆儿,是一缕芬芳;对于史铁生来说,那北海的菊花,是一缕芬芳;而对于我来说,那个胖胖的女孩是一缕芬芳。
“烦人”的她
初次相识,是刚升入初一的时候,她整天嘻嘻哈哈的,和谁都很熟。每当她与同学侃侃而谈,嬉笑玩闹时,我都很羡慕她(因为我很内向,不爱说话。可能是缘分吧,老班竟把我跟她调成了同桌,当时的我心情如五月的天。可不过半天,我就想一脚把她给踹走,她实在是太烦人了,整天耳边都是她的叨叨声。渐渐地,在她的潜移默化中,我也变得很“烦人”,一下课,就跟她“高谈阔论”。但一看到老班那“吃人”的眼神后,立马就变成了一个乖乖女,装模作样的在那学习,眼神却时不时地瞟向同桌。
勇于担当的她
学校的饭菜虽好,但我总有几样不喜欢。每次,碗中总剩下大半碗菜,可老班又不让倒。于是,我便耍起了小心思,把剩菜放在卫生纸上包起来扔掉。有一次,同桌也吃不完了,便商量着把菜倒在我的卫生纸上。就是这么巧,我们的小动作,被值班的老班发现了。“谁倒的!”老班怒气冲冲地指着剩菜,我低着头,吓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同桌却抢先一步:“是我倒的。”简短的几个字,替我承担了所有责任;简短的几个字,使我心中沉寂了许久的湖面荡起阵阵涟漪,久久不能平静。
拾金不昧的她
同桌虽整天嘻嘻哈哈的,其实家中并不富裕,一年中也只是那几件衣服来回倒替。每次约她去小卖部,她总是微笑着摇摇头。但就是这个贫穷的胖女孩,却有着不平凡的一面。周五最后一节课,我正心不在焉地背着课文,怎料被老班的声音吓了一跳:“小S同学(我的同桌上周五在校门口捡了七十五元钱并上交给了学校,对此给予表扬!”我带着震惊的目光转向了同桌,同时,一个声音从心底传来:“如果有一天你捡到了钱,你会上交吗?”望着同桌微笑的脸庞,我的回答是:“我会!”
可惜,升入初三后,我们就分开了,我很怀念那些与她一起学习、生活的岁月。时光匆匆,带走了光阴,却留下了一路芬芳,嵌在我的记忆深处……
很久没再拿起那支使用多年的钢笔,但是,您的教诲在我心里仍留有芳香。
“看着点,抓笔姿式都不对,字一定写不好。”一根小木棍敲在我头上,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脑袋,回过神来,端正了自己的态度,又练起字来,周围同学早已乐开了花。他却表情更加严肃,双眼又加紧了凝视,死死地盯住全班同学,就像鹰在几十米的空中盯紧猎物,打算飞扑过来,“行了!抓紧练。”刚刚认识你,就被你的严厉吓破了胆,再见你,心脏总会怦怦直跳。
你嘴边总是挂着结构二字,写任何字都不忘记说出,其实,我小时候的字并不端正,结构完全就是一种错误,你便抓住我的手,在纸上一笔一画地写字,那熟悉的烟草味迅速进入我的鼻中,淡淡的,难以忘怀。
基础已经打实,我便开始练习较大的篇章,《兰亭序》王羲之的字我练了不下百遍,《兰亭序》正是教给我字更高深的境界,虽然真迹早已失传,但仿写的韵味却始终不减。你常说“永”字八法,每种写法各不相同,却各有各的特点,你便会再次提笔,在我的本上端正地写下“永”,边写边念叨着:“注意结构与特点,上点要高一点,不能贴近下面的横……好写吧。”你露出了八颗牙齿,笑了起来,又用了宽厚的大手摸了摸我的头,孩子,你得坚持啊,你可是我最器重的孩子,书法最需要的便是心静,尘世,俗语什么的,咱们都不听,专心练字。
书法是您的信养,六年了,你那教诲我早已牢记在心,《兰亭序》这张纸我练了六年,字的根本却总不如您。最后一节课,你亲切地对着我,目光不再凶恨,而一种不舍,我知道,希望总会有的,你的期望也总会有的,还是那张《兰亭序》,还是那熟悉的烟草味,你又一次抓着我的手,在纸上写下了最后一个“永”字。时间总是那么快,最后一节课下课了,你却突然呆住,但是,该走的还是会走,你又换了一张那令我熟悉却又陌生的笑脸,阳光拂在你的背上,又留下一个影子,你张开嘴,最后说了一句:“走吧,回家好好练。”就这样,你我师生缘结束了。
记忆中,你宽厚的大手,浓浓的烟草味,满脸的笑容,严肃的凝视,以及你那最后一句话都留在了我的心中,种下了一粒花的种子,绽开时,它又留下了一记忆的芬芳。
永不忘您真诚的教导。
度过了十几年的荣华岁月,大大小小的事物萦绕着我的一生。在我记忆的深处,总有一碗我永远无法忘记散发着芳香的阳春面。
曾记否?有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撑着一把小花伞,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胡同口。细雨绵绵,使晨光也朦胧在这雨帘中了。透过伞,只能望见她模糊的侧脸。她那微微上扬的嘴角使人陶醉,她那小皮鞋踏着欢乐的雨的鼓点,还哼着童谣。往胡同深处走去。
越来越近了,她也越来越兴奋,像在急切地盼望着什么东西似的。一路上总有几个面摊或早餐店,可她似乎毫不在意,只想去追寻她心中的那一个。终于,她的脚步慢了下来。雨停了,她也停在了一家面摊前。这面摊十分陈旧,做面的工具却洗得锃亮。这是,一位白发苍苍的阿婆笑着从店内走出来,还是如初的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衫和一双棕色的布鞋。和蔼的笑容是那么熟悉。“妹子,吃面吗?还是来一碗阳春面?”女孩照例点了点头。两人似乎挺熟的。
阿婆的功夫还是一如既往的精炼。戴上手套,先用锅勺舀了几勺水倒入锅中,加热煮沸。又用面网放入一网面,再一边拿了一双筷子搅和,热气腾腾的。不到五分钟,面出锅了。她把面倒入一个瓷碗中。再加入面汤,汤从高处倒下,晶莹丝滑,动作十分娴熟。又背过身去,抓了一把葱花均匀地撒上去。再加入盐、醋、酱油。最后放入花菜、肉屑、豆干、花生米······加入一些油辣椒,一碗阳春面就完成了。她端到女孩面前,女孩三两下就吃完了,色泽亮丽,口感润滑,女孩还舔了舔嘴。刚准备掏钱,阿婆便推了推女孩的手,说这碗面算阿婆请你的吧,以后有什么喜事要来跟阿婆分享分享。挥手道别。
几周后,女孩手拿着一张百分试卷来到面摊。却没有见到阿婆,得知阿婆已经去了另外一个美丽的世界卖阳春面。女孩内心是黯然的,在店前徘徊了很久。之后,再也没去过那个胡同,再也没有见到那位阿婆。
念那芳香的阳春面,更念那位做阳春面的阿婆······
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中,我们一路向前奔跑,追逐那些所谓的美好。其实,我们太多时候忽略了身边那美丽的地方、那美丽的人。他们或许渺小,或许卑微,或许平凡,但是他们在平凡中创造卓越,让生命溢彩流虹,如同那些尘埃里的美好,在阳光下,让人感到温暖。
她,是众多打工者中的一员,做着卑微的工作——洗脚,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闪耀的心灵。
家境贫寒,14岁就辍学外出打工。本该是花一样的年纪,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而她却要做服务员、保姆等工作。后来,她在厦门一家洗浴店做洗脚妹,月收入二三千,但却被老家人误解。然而她却将钱大部分资助给了贫困学生,自己依然过着简朴的生活。她,就是被誉为中国最美洗脚妹的刘丽。在一个经常被人忽视,甚至是被人歧视的岗位上,刘丽演绎了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他,总是问别人还需要什么;他,总是问自己还能做什么。他只是一个工人,却有雷锋般的热情。
郭明义,被称作是“雷锋传人”,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奉献的美好。每天早上,他都提前两个小时去工作,不管是他的工作有多么伟大,他只是鞍钢采石场一名普通的公路管理员,却几十年如一日,累计献工二千多小时。生活中,他热心帮助身边的同事、邻居、朋友,甚至是陌生人。郭明义将奉献社会的信念牢牢烙在心底,这些年捐了多少善款,他自己也不清楚,但是自己仍然和家人挤在几十平方的老房子里。郭明义,将小的善行,做到了极致,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精彩!
他们是农民工,一个被漠视的群体,在陌生的城市里追寻自己的梦想,挥洒自己的热情。
201X年春节联欢晚会上,农民工兄弟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舞出了农民工的风采。背井离乡,踏上追梦的旅途。他们也是有理想的年轻人,白天在水泥钢筋之中劳作,晚上他们兄弟几个就在街道上练习舞蹈。或许身上沾满了灰尘,裤角裹满了水泥,但是他们的面容不曾疲倦,因为舞蹈室他们最大的快乐。农民工兄弟们,在冰冷的城市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最大的温暖。
尘埃里,其实有那么多美好的人和事,带给我们生命种种感动,时时温暖我们日益枯萎的心灵。愿我们怀着一颗发现美丽的心,在尘埃中寻找生命的美好……
人生就像是一朵朵艳丽的花,这花,可蓝,可黄,可红,可粉。每朵花不一定要一样,但人们都会品味到她的芬芳。
品味人生,人生如花,无论花瓣是什么颜色的,那花儿都有着诱人的'芬芳。美丽的人生,无论你在哪里做着什么,不都如芬芳的花朵吗?
勇敢的人生,正如一朵朵凌寒独自开的梅花,坚韧不拔,傲霜斗雪。美国现代小说家马克.吐温的小说《热爱生命》中的主人公,在奄奄一息的情况下,淘金回家时碰到了与他一样饿的狼。当狼疲惫地走来准备吃他的时候,他用手臂一挡,与狼一起晕了过去。第二天早上狼死了,而他却活了过来。一个美国的船队,在海边沙滩上发现了奄奄一息的他,才把他带回家。故事里,主人公在一息尚存的时候,并没有放弃生的希望,仍然义无反顾地向前爬,在遇到狼的时更是勇敢的殊死拼搏,为的仅是能活下去,而那四十多斤黄金早已经不知去向。这正应了一句俗语“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就拥有了希望,只有活着,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而这伟大的生命正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奉献的人生,正如缤纷的玫瑰,芳香四溢,光彩照人。“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一上玉关道,天涯去不归。”古代的四大美女中,王昭君为了平息战乱,远嫁到匈奴。牺牲了自己的幸福,换来了边境人民的安全,免除了战乱。昭君的风险,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奉献了全部。
生命不仅仅是那坚毅不拔的梅花和芳香四溢的玫瑰,更是那茵茵的芳草。
默默无闻的人生,正如那遍及天涯的小草,平凡而不可缺少。道路上的环卫工人,每天早起晚归,维护着路面,清洁着街道。每天早上,月明星稀的时候,他们就拿着工具开始清扫了,晚上,月色朦胧时,他们依然坚守在岗位上。他们不怕他人轻蔑的目光,也不会想得更多,正如一段歌词: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
人生的美丽,在于坚韧不拔,在于牺牲自己,在于默默无闻。于是,我们的生活中,人生之花芬芳四溢,香满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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