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小狗豆豆有一对三角形似的耳朵,它总是喜欢把耳朵竖着,似乎在偷听我们说话;它的脸就如一个包子般大小,眼睛上还有一个棕色的“黑眼圈”;身体上也有一些条纹,像一只小“奶牛”似的;它的尾巴摇动起来就像一个自动旋转的拖把。
豆豆不仅长得十分可爱,还是我们家的小闹钟。晚上,只要豆豆睡觉了,我也得去睡觉。有一天,尽管到点睡觉了,可是我没有一丝睡意。它仿佛看出了我的 心思,它先用它的前爪来抓我的小腿。见我还是没有睡觉的意思,它就会对我大声犬吠,催促着我睡觉,但意犹未尽的我怎能轻易地睡觉呢?于是我用手把它推开, 斥责它自己先睡,可它就是不走,仍然犬吠不止。最后我还是被豆豆强大的“闹钟”能力征服了。我极不情愿躺回床上。早上,它总是在我妈妈规定的时间来床边唤 我起床。有时我想赖床,它就会像一位严厉的母亲,大声催促着让我起床。看着蒙蒙亮的天色,就再睡五分钟吧,我心想。豆豆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也知道它奈何 不了我,这时它就会去搬救兵。不一会儿,妈妈进来了,挠我的脚。我痒得不行,根本不能好好睡,不得不起床了。
豆豆其实是一个好奇心特别强的小狗。前几天,豆豆看见沙发底下有个空隙,它就想进去看一看里面有什么东西。于是,它就爬进去了。但它想要出来的时候 却被卡住了,出不来了。它只有静静地等着别人来救它。午饭时我们才发现不对,平日里豆豆都会来看着我们吃饭,可是今天它却没有来。我以为豆豆是要和我玩捉 迷藏呢,我心想:“哼,准是在和我捉迷藏,看我不把你找出来!”于是我满屋子找豆豆,就差没把房间翻个底朝天,可还是没见到它的踪影。我灵机一动,大喊一 声“上街去了!”以前我这么一喊,它就会蹦蹦跳跳向我跑来。可是这一次,我等了好一会儿却丝毫不见豆豆的影子,可真奇怪!今天是怎么回事呢?这时,我隐隐 约约听着沙发底下有声音。我立刻过去查看,才发现是豆豆卡在那儿了,进得去出不来了。豆豆的好奇心害了它啊!
我家的狗狗是一只百变狗,一会像一个严厉的母亲,一会像一个好奇的孩子,一会又是一个闹钟。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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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白色的毛,短短的尾巴,长长的耳朵,这到底是什么动物呢,没错,它就是兔子,。
兔子虽然不如森林之王老虎凶猛的,狮子威风,但它却很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它平时很安静,也不乱叫,摸起来也很舒服。它的毛软得像一团白缎子,又白又长。它的身上就像穿着雪白皮袄,在灿烂的阳光照耀下,像一堆闪闪发光的白棉团,真是漂亮极了!
圆滚滚的尾巴躲在绒毛里,不仔细看,还不容易被发现,兔子的尾巴不仅小,而且还很圆,就像一个又小又圆的网球。小白兔的头很小,两只长长的耳朵像两把大扇子插在头上,只要有一点动静那对耳朵就会测出是否是危险,如果是,它就会快速地逃走。最有特色的东西就是小白兔的眼睛,它的眼睛特别漂亮,有小玻璃球那么大红光四射,就像一个晶莹剔透的红宝石。
小白兔吃的东西尤其挑剔,一定不能乱吃,除了可以吃干草以外,还可以吃兔粮、萝卜叶子、胡萝卜、人工饲料。小白兔吃的干草一定要是新鲜,最好是春雨过后,湿润时草。如果草很老,会引起小白兔肠胃不通,一般吃完人工饲料或别的很***食物后,也可以喝点水,这样就不会噎着了!
兔爸爸和兔妈妈每两个月会生4至10只兔宝宝,照这样计算,一年大概能生一百到两百只兔宝宝,真是个超级大家庭呢!兔妈妈生兔宝宝前,一定要给它喂点草噢,不然兔妈妈太饿了就没有力气生小宝宝了!
这就是可爱,美丽的兔子,你们想不想也来一只呢?
圣甲虫是食粪甲虫中个儿最大、最有名气的一种,它的身材小巧玲珑的,穿着黑色的铠甲。古埃及人对它尊重备至,把它视为长生不老的像征。
在一个牧场上,一坨新鲜的牛粪上围满了食粪虫。他们成千上万的跑来跑去,大大小小,形状各异,品种齐全,全都乱糟糟的滚来爬去,准备在这个"大蛋糕"上为自己大大的占上一份。他们有的在白天干活,在表层搜刮;有的一头钻进厚厚的牛粪堆里,挖出地道猎取好的矿脉﹔有的从底层下手,将挖好的财宝立即埋进地里﹔那些小而无力的则只能待在一旁可怜兮兮地捡捡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伴们掉下的渣渣屑屑了。
看,那个因为迟到去参加盛宴而一路小跑的是哪一个?这位美食家就是圣甲虫,它那长长的爪子僵硬而笨拙地捣腾着,好像它腹部下面装着一个涌动机,在不停的推动着似的,它的那对棕红色小触角肆意的张开着,透着垂涎欲滴的焦躁不安。
它不一会儿就做好了自己的“蛋糕”,正在搬运回家呢!过了一会儿,它终于到家了,圣甲虫把粪球搬进客厅的餐桌上,一整个粪球就把整个客厅给塞满了,这位美食家坐了下来,开始闷头干饭。他整整吃了12个小时都没停过嘴,始终一动不动地待在餐桌前一直在吃。圣甲虫的嘴不停吃着,后头则不断的排泄那些已不再含营养的成分。排泄物连成一条细细的黑线,宛如一条条头发丝,边吃边排泄,可见它的消化速度之快。那根头发丝从头连到尾,没有出现一丝断裂,一直挂在排泄口上,先排出的部分则都盘成一堆,只要没有干透,展开来就像是动画片里长发公主的长发一般,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怪不得法布尔说圣甲虫很勤奋,因为圣甲虫排泄出的排泄物是可以做成肥料,让植物变得更加健康。圣甲虫不仅是美食家,还是大自然的奉献者呢!
大家一定都知道鸽子吧!它是世界上最常见,最普通的鸟类。不过当你了解它后,你会觉得它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鸟。
鸽子的体重一般在八百至一千二百克之间,它身长约十五厘米,披着雪白的羽毛飞起来就像一个雪球在天上飘,一幅呆萌呆萌的样儿。
大家可能也知道里最快的鸟是有游隼,冲下直达约三百二十千米每小时。但鸽子飞行只达约四十五千米每小时。可是鸽子和游隼在一条水平线上飞行,鸽子反而赢了游隼,因为鸽子的翅膀和它的腹部都有肌肉,能把他那厚重的脂肪给撑起,而它那厚重的脂肪就转为能量,如果,鸽子遭到外敌,为了快速起飞,就会排粪,减轻自己的重量。
鸽子在古代可以飞鸽传信,人们把信绑在鸽子的腿上,然后给他说出要去的地方,再把它放飞,回来时鸽子通过地球磁场辨别方向,而回到了家。
那它为什么神奇呢?因为鸟类都是卵生,而鸽子是胎生和卵生相结合,鸽子生出的是蛋,而鸽子宝宝吃的是奶。
怎么样?你相信世界上最普通的鸟,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鸟――鸽子,正因为如此,鸽子成为了我最喜欢的鸟!
我家的小多吉是一条漂亮的金毛和高大的藏獒所生出来的“混血儿”。小多吉长着一双锐利的眼睛,它似乎天生就是火眼金睛,不管是一个多么小的动作都能了如指掌。它还有两只灵敏的“顺风耳”,不管是什么风吹草动,它都能听到。
小多吉可调皮了!记得有一次,我们带它参加了一个在湖边举行的篝火晚会。晚会还没开始,我们带着多吉在湖边玩水。多吉摇头摆尾地在我们几个人之间撒欢,身上柔软金黄色的毛被湿湿的泥土弄得脏兮兮的,特别是四只脚,简直就是泥爪子。漂亮干净的`小多吉变成了又脏又可爱的小流浪狗,只有从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里还能辨认出是小多吉。
太脏了,我得给它洗个澡。咦?这湖不就是现成的大澡盆吗?趁着多吉没提防,我一把抱起它就使劲往清澈见底的湖里扔,只听“咚”的一声,多吉落水了,水花四溅,大家的眼球都往这里看。多吉开始是往湖里沉,但它很快又浮上来了,两只前爪使劲地划水,不一会儿就游上了岸,朝我走来,还“汪汪”叫了两声,似乎在怪我没跟它说好就把它往湖里扔,又似乎在向大家炫耀它的游泳本领高呢。
多吉靠拢我站着,我暗喜,多吉还是喜欢我多一些,要不怎么会亲近我呢?妹妹见这情形,着急的说道:“哥哥,小心!多吉要甩水!”话音还没落,多吉在我身边四脚站定,用力的连续甩了甩身子。顿时,只感觉一阵星点般的泥水朝我扑来,引来大家的一阵哄笑。哈,我现在也变成了一个脏兮兮的“流浪儿”了,原来多吉就是这样喜欢我的呀!
正当我想着坏人没好报时,篝火晚会开始了。我们都开始兴高采烈的跟着跳舞,小多吉也情不自禁的东跑西跑,一条毛茸茸的尾巴甩来甩去,玩得兴奋时还会“汪汪”的叫两声。正当我玩得高兴时,突然听到一阵撕心裂肺的狗叫声。循声望去,原来多吉的尾巴尖甩到火上着火了。这可怎办?我一时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只会站在那望着多吉哀嚎,像个木头人了。正在这时,只见英勇神速的老爸冲过去一把抱起多吉往湖里扔。淘气的多吉又一次被扔下水了,又成了“落汤狗”了。哎呀,它又要甩水了,我得快跑啊……
哈,这就是我家调皮淘气又可爱的小多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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