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离不开的食物是大米,我们从早上的粥到中午的白米饭再到晚上的炒饭,几乎每一顿都有大米。但大家有特别留意过它吗?
在春天三四月份时,我的爷爷奶奶以及住在乡村靠农作物生活的农民们就开始忙碌起来了。
大家在一天的时间里都弯着腰插秧,三四月时,天气也比较热了,再加上他们在田里辛勤劳动,所以会流很多汗水。想到李绅写的“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就可以知道插秧会洒下多少汗水在水稻田里。我想有汗水的水稻更能吃出不一样的味道吧!
在今年9月初的周末,爸爸带着我们去了一个乡村旅游景区——小岭南。那里也有大片的水稻,我们去时那些水稻还是绿油油的,但上面已经有沉甸甸的稻穗了。中秋节我们回老家,刚进村口就闻到随风飘来的一阵清香,原来是稻子成熟了。今年的水稻长势很好,一颗颗稻穗饱满的低垂着头,金黄金黄,大片大片,真让我大开眼界。闭上眼,吸一口,真香啊!
奶奶家晒稻子时,我在上学,没法去看,但之前见过。是把打下来的稻谷匀称的铺在乡间的马路上,好似一条黄金大道。车子也可以直接过去,声音很酥脆。我还专门去挑了几颗谷子剥开,真的是大米,金黄的壳子里是白胖胖的大米,真让人惊喜!
大米是我们的朋友,我们以辛勤对它,它也以美味回报。
在我读四年级上期的时候,我和好朋友—-诺希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吵了起来。你可知道,我是多么后悔呀!
事情是这样的,在星期六的下午,我和诺希、机几等几个室友在操场上打羽毛球。最先,我们打得可有劲了,“噼噼叭叭……”来来回回,打了几个小时,都累得我们满头大汗,便争先恐后地抢地方坐。清凉的微风迎面吹来,让人心旷神怡,舒服极了。
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了一个笑话,就举起双手拍了一下坐在旁边的诺希,本来想给她一个惊喜,但事与愿违。也许是因为打羽毛球太累,也许是因为我拍得太重,她被我碰倒了,转个头来生气地对我说:“你到底在干什么嘛?无缘无故地打我的胳膊。如果我打你,难道你还会说‘真舒服’吗?,你还是不是好朋友!”我惊呆了,我万万没想到我最好的朋友会说这么伤人的话,毕竟我们从来没有吵过架,就因为这点小事就对我大发雷霆,一点也没把我们的友谊放在心上,我真是气晕了。我没什么话对她说,站起来转身就走了,心想我们的友谊就这样一刀两断吧!
从那以后,我和诺希便不说话了,每天我干我的,她做她的,形同陌路。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总是愁眉不展,平日爱说爱笑的阿支已经消失不见。我总是想:“如果我没有做过对不起诺希的事那该多好啊!”总是自言自语地说:“去向她认个错,和她和好吧!”但是又放不下这个面子,提不起这个勇气。
终于,机会来了,那一天,只有我和她在寝室里做作业。我走到诺希的面前,对她对说:“诺希,我们在人海茫茫之中相识是一种缘分,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这份友谊,你说对吗?”她站起来看着我说:“对呀!友谊是珍贵的,只要你能原谅我的小气,我十分愿意做你的永远的好朋友。”看着她那双眼了露出的真诚,我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不知不觉中两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我们又成了好朋友。
是啊,朋友之间只要相互理解,相互谦让,你才会拥有更多的朋友,才会使朋友之间的友谊之花开得更加灿烂。
友谊如一盏灯,照亮你的心灵;友谊如指路人,在你茫然的时候,指引着你前进;友谊如一朵鲜花,芳香我们的心灵;友谊如……人的一生,不能没有朋友,朋友,他能赶走了我心中的寂寞和痛苦,给我带来欢乐。朋友,他使我远离冷漠、虚假。朋友他给我无数的信心和快乐。
他,浓浓的眉毛下衬托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一身白净的皮肤,他就是我的好朋友——业发,我和业发认识已经有一年多了,他给我带来欢乐,带来……
业发,他是我学习上最大的对手。他勤学好问、尊敬师长、待人友好,是学生们的榜样。因为他,我得更努力的学习,因为我们的目标相同,都是夺取全年级第一。每次大考,要不是我第一,就是他第一(目前来说,我夺取的第一比他多点。如果他没考好,他肯定会,努力学习,改进自己的不足之处,使自己更优秀。他从来不会因为的一次失败而放弃,相反,他会找出原因,更加努力的学习,我不得不也加把劲,努力学习。记得有一次,我和他说:“业发,我们要考同一所高中,到高中的学校我们继续竞争,好吗?”他说:“好啊!”看样子,我们的战争是很难停止的,相反战争会越来越激烈。但我们不象其他人那样,反目成仇,相反我们还是很好的朋友呢,在学习上,我有不懂的地方,我会去问他,他也很乐意,他会详细的和我讲解,他有不懂的题,我也会讲给他听。因为有和业发竞争的压力,我越来越坚强,我要把压力变为动力,越来越努力的学习,努力的去和业发争第一。有时我没有考好,他会鼓励我,要我努力,和他继续竞争。有了业发的鼓励,加上我自己的不服输的性格,我又和业发开始竞争了,这就是业发给我带来的学习动力,在这,我要好好的对业发说:“谢谢你!我一定会奉陪到底!”
业发,为什么会给我带来欢乐呢?因为我们不仅仅是学习上的对手还是很要好的朋友,玩伴呢!有时,没事时他会叫上几个好朋友来和我一起玩,打球。这时,我也会叫上几个好朋友来,一起玩。我们几个在一起总玩得很开心。这样,业发他们、我和我的朋友们既锻炼了身体也玩得开心。因为我们是同学,我们在一起总是很谈得来,可以谈学习、谈理想……这些都是业发给我带来的欢乐。
每当翻开笔袋,总会看见一支遍体鳞伤、土里土气的钢笔,虽然它已经无法写字了,还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的友情总能促使我更加认真的学习。
它是我刚上小学三年级时,爸爸妈妈送给我的。奇怪的是,除我之外,几乎没人觉得它好用,但我觉得它简直就是我的“最佳搭档”。一次我被罚抄课文,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眼看就要超时了,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它为我开了路,一路畅通,直至终点。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我的朋友终于还是迎来了它笔生的第一场“浩劫”。那一天盖笔帽时,忽然一声巨响,把它炸了个半死,笔帽的零件碎成了两半。于是我十分焦急,快马加鞭去找爸爸帮忙,爸爸毫不费力,三下五除二就把它修好了,并且没有留下一丝伤痕。
这支笔多灾多难,几天过去又是一场新的浩劫。它的笔帽再次追下桌崖,有了一条巨大的裂痕。这一次,虽然爸爸只是费了一点点力气,就把它修好了,但是它身上的伤疤,却始终也抹不去了。
总是因为各种的突发状况,它现在已经是伤痕累累,不成样子了。我心想:这下应该不会再有“难”了吧?可万万没想到,这回墨囊的小滚珠掉进了笔盖内。它最终还是没能修好,但我依然相信它并没有“离去”。
快两年了,它依然躺在我的笔袋里,随我南征北战于各个辅导班。看到它熟悉的身影,依然能使我身心受到鼓舞,觉得有这个“老朋友”陪伴,让我更加有力量,有坚持的勇气,它的陪伴是我永生难忘。
我的好朋友是我的同桌许义飞。他个子不高,小小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使他看起来像个小博士。他经常帮助我,提醒我,可以称得上是我的“良师益友”。
他写的作文非常好,每次他写完,我都想看看。终于有那么一次,他写完作文放到桌上忘了收进书包里了,我就趁机把他写的文章看了一遍,见到了很多新词,受到了很大启发,也知道了作文原来可以这样写。许义飞回来后,我向他表示了感谢,他又给我讲了讲一些写作技巧,是我茅塞顿开。从那时候起,我写起作文来,不但用妈妈和老师教的一些方法,还采用了许义飞作文里的一些写法,再加上我的一些幽默风格,就构成了我写作的新风格。现在,我写起作文来轻松多了,不再愁眉苦脸了。
许义飞在语文方面帮了我,在数学和英语方面自然也少不了帮我。俗话说“不耻下问”,这当然是必须的,学习嘛,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因小失大。数学和英语是我的弱项,因此没少请教他,可他都耐心地答疑解惑,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有一次,我被一道“拦路虎”拦住了去路,百思不得其解,只好向许义飞请教。原本想着他告诉我答案,我写上赶快交了作业万事大吉。可他没有直接告诉我答案,而是像柯南诱引毛利小五郎那样——提示关键词,让我一步一步解答。在他的循循善诱下,我弄明白了这样题型的解题步骤,心里顿时一阵轻松快乐,像一股小溪缓缓流淌。后来单元测试,90%考的都是这样的题型,我因为弄明白了,所以大部分都做对了,居然考了98分。在喜不自禁的同时,内心当然对许义飞充满了感激,我庆幸我有这样一个好朋友。
在英语方面,我有一些单词的音发不准,都向他请教,他就像一个小老师一样,不厌其烦地给我示范,教给我正确的发音,减少了我学英语的困难……
许义飞,他不但品学兼优,还乐于助人。我敬佩他,感谢他,他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在我们的生活中,最离不开的就是朋友。他们可以是在学校认识的同学,可以是邻居朋友,而我则有一种不一样的朋友!你们知道是哪种吗?没错,就是宠物朋友。我的宠物朋友是一只名叫毛毛的土狗,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介绍它。
瞧瞧这金黄色的皮毛,瞧瞧那摇来摇去的长尾巴,瞧瞧那四只细长而又有力的腿,再加上一张肉嘟嘟的脸蛋和黑黑的小鼻子,把它们组合起来,这就是我的爱宠毛毛啦!听我这么一说,是不是也觉得它极为可爱呢?别急,更可爱的还在下面。
我的爱宠不仅可爱,还极为贪吃。每当到饭点的时候,毛毛便会朝着厨房的方向嚎叫,就算它前一刻还在睡觉也能准时起来。它的那般叫声仿佛是在说:主人,主人,吃饭时间到!吃饭时间到!饭!饭!我的饭!每当这时,我们就赶紧搞饭给它吃。但如果我们当做没听见,不弄饭给它吃,它就会变成一副伤心脸趴在地上,耳朵耷拉着,满肚子都是伤心。可这时如果把饭端到它旁边去,那可就有好戏看了。只要它一看到饭,头就抬了起来,身子也不趴着了,耳朵也不耷拉着了,心里的伤心也被吹到九霄云外了,换来的则是满满的开心和快乐。它不停地转圈,转到晕乎乎后就会狼吞虎咽起来。吃完饭后,它就会变成一位老大爷,找块阴凉处躺下闭上眼,不一会就睡着了。凑过去一听,还有呼噜声呢!
怎么样,这么可爱又贪吃的小狗,你们也会喜欢吗?
红掌有许多根茎,它们高矮不一,又细又长,都直接从土里冒出来,没有一点分叉。茎的颜色是绿色的,像透亮的玉箫,泛着淡淡的光。茎的绿色是变化的,从底部往上逐渐变淡。茎非常的.硬,摸起来却光滑顺溜,像一个个威武尽职的战士笔直地站在那里。
红掌的叶子是椭圆形的,苗条且修长;叶柄处向内窝进去,如一个漂亮的爱心,也如一个小手掌,枝枝秆秆,密密麻麻连成一片,分不清你我。哦,可真有趣!越往上看叶子竟越大了。她那细细的茎上都顶着一片绿油油的叶子,叶子微微下坠,茎仿佛支撑不住似的,和其它茎互相搀扶着;叶片正面是深绿的,反面是浅绿的,阳光照耀,仿佛抹了一层清亮的明油,油光发亮的。
最韵味的是红掌的花。大红的花朵,形状和叶片差不多,比叶片肥硕丰盈,看着就像人的手掌,我想,这就是它名字的由来吧。在翠绿丛中,花儿像一个个清纯可爱的少女身着霓裳随风摇曳,跳着欢快的舞蹈。花的蕊是淡黄的,在心形最上面的交叉口处露出了小小的脑袋,像一条短短的毛毛虫慵懒无力地躺在花瓣上。有的花骄傲地昂起头,站在最高点尽情地绽放着她的美丽;也有的花则像害羞一般隐隐约约地躲在绿叶丛中,梳妆打扮;还有的花在绿叶小伞地遮护下茁壮成长……仔细一瞅,在茎叶交织处有着一两个”小蚕豆“,原来是花骨朵。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没有芬芳扑鼻而来,我有点失望了。或许,这就是它与众不同的地方吧:自然淡雅,婀娜多姿。
多么美丽的花儿啊!你不做作,自然优雅。我一定要好好地照顾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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