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装死的东西,一个不吉利的东西,一个木头做的东西,一个进去了就出不来的东西,我为什么觉得它宝贵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棺材是一个死人才能进去的东西,对,就是死。如果死了就可以摆脱一切伤心事,不用再发愁生气。如果生前犯过罪,就可以一死了知,洗脱罪名,让别人来承受这份罪,这不是很舒服吗?死了后就不会再有人来找你麻烦。从此你就可以过上无忧无虑、平静的生活水平。死,就是解脱。
2005年9月,两名中年男子因缺钱,想去抢劫,他们在街上转来转去,看到了一幢很漂亮的别墅,就决定去抢房主的钱,他们砸门进入别墅,房主正在二楼看电视,所以还以为是小孩玩时把石头扔中了门,可两名男子冲上二楼时,房主惊呆了,就跑进厨房拿菜刀,随后就和两名男子进行搏斗,一名男子被砍断了手指4根,一名男子被砍断十多根血管,他们立刻跑了,几个月后,两名男子决定要报仇,拿了一把长刀和一根铁棍就轻而易举地敲坏了门锁,不到两分钟,三楼就发出打架声和铁碰撞后发出的声音。过了十多分钟,房主终于寡不敌众。被两面三刀名男子打死了,他们知道自己闯祸了,马上跑走并躲了起来,可终究还是被警察捉住了,判死刑绶期二年执行,捉入监狱的第二天,他们就自***了。他们就此得到了解脱。
在我们小区曾有一个神经病,她时不时从楼顶扔些石头和花盆之类的东西下来,后来竟然自己放火烧身,把家里一切财物都烧成了灰烬,在医院治得差不多后,回家没几天就跳楼自尽了,她也得到了解脱。
他们几个可真聪明呀,知道一死了知。
朋友们,看这篇文章,你们说什么最宝贵?
读诗,品诗,亦是我之最爱。
──题记
诗是美好的向往,诗是感情的寄托,诗是灵魂的慰藉。
从小我就喜欢读诗。
手捧一本《唐诗三百首》,鼻子里留着哗哗鼻涕,这就是我。在几个长辈旁边,在她们的夸赞中,我用那稚嫩的童音一遍一遍地读着那些会读不会理解的古诗。这就是我小时的乐趣。
小学,我对诗的痴迷更进一步。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在老师的领读下一遍又一遍地读着李白的《静夜思》,可奇怪为什么这短短二十个字却占了课本的整整一页。接着老师又说了李白的事迹和对这首诗的理解,我才深深知道李白的那种像明月一般透明的思乡情感在月夜宣泄,是一页纸远远承载不了的。此后,我对诗更痴迷了,每每发现一首诗便高兴地读几遍,就像探险家找到宝藏时那种不可隐藏的心情,然后便把这份宝藏记下,最后慢慢品读,品读一个诗人的情怀。
现在,诗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每到晚上,我家便成为诗的殿堂。你看,一位美丽的妇女正拿着书深情地朗诵着乐趣的;你看,一位帅气的先生正对着窗外流利地背诵那古朴的诗词;还有一个活泼的孩子,他正在品味诗中传达的深切的情感,脸上显得很陶醉。没错,这就是我家。三人齐声朗读:“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戌轮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妈妈说:“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躺在病榻上不为自己的病体担忧,却想着为国家戍守边疆,多么可敬啊。”爸爸说:“做梦都是骑上战马驰骋边疆的情景,风雨飘摇中的宋代有这样忠贞的人们是多么可贵。”
一首诗歌,那么短的字数,却包含了一个时代,包含了一个民族的心声。还有什么比诗歌更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产生这种巨大的震撼力呢?
早上,爸爸洗脸刷牙,妈妈锅台边忙早餐,我整理书包,在晨起这紧张的交响乐中,我们不忘抢背一遍昨晚上品过的诗歌。诗歌,是我家三口的温馨剂,是我心灵的热鸡汤。我爱诗,更爱诗意的生活。
我读诗,读诗的韵味;我品诗,品诗的内涵。
读诗,品诗,是我之最爱。
要问我最爱什么,我一定会回答我最爱美食。其中我最爱的是三鲜馄饨。
三鲜馄饨是常州的风味小吃,也是我最爱的小吃。三鲜馄饨不仅味道香,而且看相特别好。一只只白里透红的小馄饨像一个个活泼可爱的胖娃娃浮在米黄色的汤汁里,四处“游荡”的紫菜就像迷茫中傲放的紫色小花。
一天早晨,舅舅带我去吃早饭,他说有一家馄饨店比较好吃。我便对这家店产生了好奇心。过了一会儿,我们到了,刚下车就看到这家店里塞满了人,我们好不容易才等到座位,不久后,馄饨也来了。
我望着这碗馄饨,它的样子很漂亮,我便迫不及待地拿起勺子搅了搅,我用鼻子闻了闻,一股说不出的香味便向我扑来,真是令人垂涎三尺啊!我比较喜欢在汤面上浇上半勺辣油,清汤味加上点滴辣油的香味,简直无法抗拒。不幸的是,我吃得太急了,一不留神儿,就被烫着了。看来这三鲜馄饨是个超级难对付的“拦路虎”啊!瞧,坐在我旁边的舅舅为了能够尝到馄饨的美味,竟摘下了他斯文的眼镜,看来,三鲜馄饨的香味真是无人能敌啊!
三鲜馄饨具有柔软爽口、馅料鲜嫩、汤清味美的特色,怪不得连文人也赞誉过馄饨:包的馄饨味胜常,馅融春韭嚼来香。汤清润吻休嫌淡,延后才知滋味长。
我还喜欢吃别的美食,但馄饨是我唯独百吃不厌的。馄饨,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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