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总觉得自己长胖啦,每天在家里坐着,不是学习就是看电视,玩电脑,精神总是无精打采的.,长期下来,我都快成宅女啦,啊!不行不行,得运动运动,听说晨跑不错,这夏天的早晨也不算太热,晨跑还可以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改善精神状态,恩,就晨跑!
第一天,我穿着宽松点的衣服和运动鞋满怀兴奋的来到公园,开始了我第一天的晨跑。我摆起姿势,两手握起拳头,举到腰间,随着脚步的节奏摆动起来,沿着公园小路慢慢的跑着。虽说也有好多人来晨跑,但都是一些老年人,虽说晨跑有伴,但是我最为独特,因为我是用跑的,他们都是走路,我也不管丢不丢人的啦,一连围着公园慢跑了几圈,但是我早已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口干舌燥。主要还是身体没恢复,唉,下次还是用走的吧。
累是累了点,但为了能运动运动,我还得坚持。于是,第二天,我来到公园继续我的晨跑。今天我是改走路啦,这样既不会很累,也可以运动,虽然是有点慢吧,但是只要坚持,就会胜利!走累啦,就在路边椅子上休息一下,啊!突然感觉夏天的清晨好凉爽啊!公园里的风轻轻地吹拂着我的脸庞。园里的花儿开得好鲜艳,好像一觉醒来,显得特别舒畅。啊!这里的景色多美啊!在这里还可以呼吸到大树制造的绿色的无污染的纯天然的清新空气,我的心情格外舒服。
看着那些老年人一边锻炼一边说说笑笑,把我的精神又提起来了,对,我得站起来,继续锻炼,又围着公园跑了跑。跑累了,我又坐在路边的椅子上想:人要有意志,要坚持不懈,方可战胜困难。我还想到了:人要健康长寿,应多多锻炼,古人云:“要想身强疾病少,天天跑步做早操”、“若要健,日日练”讲的就是这个意思。这一天,我惊奇地发现:跑步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还可以放松心情,欣赏大自然那诗情画意般的风景呢,甚至可以思多又意思的问题哟。
晨跑真的很不错哦,大家一起来晨跑吧!
猎豹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也被称为“世界短跑冠军”,当然就是动物界的博尔特了。它的奔跑速度差不多是每小时一百零四千米,和蒸汽机车的速度差不多,但是持续时间只有十几秒,因此被称作“短跑冠军”。此外,猎豹还是大型猫科动物,腿部肌肉发达,牙齿很锋利。即使是这样,猎豹还有它们的天敌—斑鬣狗。斑鬣狗群一旦发现落单的猎豹一定会立即冲上去,毫不留情地把猎豹四分五裂,再饱餐一顿。所以猎豹最害怕的`就是斑鬣狗。
在烈日下,猎豹妈妈斜着身子坐在隐蔽的树林中,目光全神贯注,虎视眈眈地盯着一只未满一周岁的瞪羚羊,好像要把它捉回来给她的孩子吃。果不其然,在成年瞪羚羊不注意的时候,猎豹妈妈饿虎扑食一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过去,只见猎豹妈妈麻利地咬断了小羚羊的咽喉,在瞪羚羊群中拖着小羚羊匍匐前进。之后把小羚羊给她的孩子们吃,小猎豹们从小羚羊身上撕下一块一块的肉,大口地吃着,很开心的样子。
又过了十几天,猎豹妈妈带着小猎豹们出去狩猎。小猎豹们没有实战经验,连一只野兔都捉不到。每到这时,猎豹妈妈总是示范怎么捕捉猎物,好像在教小猎豹似的。他向着猎物扑去,用那锐利的牙齿刺穿猎物的咽喉,在猎物停止挣扎后拖走。小猎豹们似懂非懂的样子,模仿着母亲,去猎食。就这样又过了一个半月,小猎豹们也会捕猎了。
当小猎豹们靠在大猎豹的身上休息时,我被感动了。原来外表凶残的猎豹之间也有平易近人的一面,这是大自然所能给予我们的。所以,我们更应保护环境,热爱大自然!
今天,我早早的起了床,知道我要去干什么吗?告诉你们吧,我要去晨跑。
当我一走出家门,就看见太阳光懒懒散散的照在茂盛的翠叶上,并慢慢地从树叶的缝隙中打在马路旁。这时,街上的行人三三两两踏着清晨的第一缕轻风,享受着新鲜的空气,我也是这样,在清新的空气中开始了晨跑。我只跑了二十多分钟就汗流浃背了,我抬头仰望天空,发现天空比开始更加美丽了,湛蓝湛蓝的天空中镶嵌着富有立体感的云朵点缀了大自然的色彩。
每当我晨跑完后都会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前往步步高超市买一个小布丁作为我每天晨跑后给自己的一份奖励,这个时候的我是最开心的,因为我又坚持了一天的晨跑。丰富了我暑假生活,让我的暑假生活变得不那么单调,变得更加多姿多彩,而且还锻炼了身体,我就是这样一个热衷于晨跑的小男孩,喜欢汗水将我衣角浸湿,头发上有些小小汗珠的感觉。
如果你先天体弱多病那就请你加入我的晨跑队伍吧!那么让你告别疾病的日子。如果你身体硬朗那么也加入我的晨跑队伍吧!那么会让你更加强壮,如果你也像我一样热爱于晨跑,请你坚持吧!我希望全民都加入我们这群热爱于晨跑的群队,加油!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眼间,己经是20xx年了,高科技给我们人类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方便,我,人称大天才,最近发明了一艘能通过“时空隧道”的飞船,决定到不会用火的时代走一圈。
我带的东西很多,放大镜,火柴等,我有了这些东西,过去就不用愁了点火,我乘坐的“时空号”飞船“嗖”地一声起飞了。
飞进“时空隧道”里,两旁全是黑漆漆的一片,我在里面很害怕,心“咚咚”地跳着,腿在不由自主地发抖,突然前面有许多的彩光,五彩缤纷,一股神密而又惊奇的感觉,到了,没火的`时代,很荒凉,又寂静,飞船停了,我沿着扶手走下了飞船,这才发现绿树成荫,漫山遍地长满了清翠欲滴的小草,开满了姹紫嫣红的花儿,一点现代化的东西都没有,真是动物的天堂啊!小鸟成群地在天空中自由飞翔,野马在大草原尽情地奔跑,小鱼儿在水中快乐地游泳……,这里才是真正的大自然啊!
突然,从远处的山洞里,走出一群只穿了一件兽皮的野人正在拿着笨拙的武器追击猎物,他们没有看见我,我走进去看看,只见他们被冻得满身红通通的,回到山洞里,吃的也是生的东西,晚上还不能用火驱赶来袭的野兽,这些受苦受难的原因就是他们不会用火。
我立即把火柴拿了出来,把火柴点着,放在一片干草丛上,火慢慢烧了起来,好不容易捉到一只小动物,吃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吃完饭后,我发现有几个野人正向我靠近,我心惊肉跳,怀疑他们会把我给吃掉,我故意镇静,还在那里坐着。我突然有一个念头从脑海中闪过,教野人生火,于是我找来一个木头,用火柴点燃,野人一看,说:“啊!神!”咦!我怎么听懂了他们的语言,我感到很奇怪,野人不响了,仔细的看着我这个未来的同胞,好像对我没有恶意,这时一个野人把一块肉放在火烤,又咬了一口,他高兴得跳了起来,他的同伴学着我开始生火,还都成功了!这么说我是普罗米修斯了?他们在我身边欢呼,说:“太感谢你了!”他们很感谢我“赐”给他们火,一天就在他们的欢呼声中度过了,晚上,我睡觉,他们就保卫我的安全,真是贴身保镖……
早上一醒来,突然我听见一种熟悉的语言,原来是现代人来找我了,他们正在试验时空换器,一不小心把我又从不会用火的原始时代带回来了,唉!希望再有一次这样的历险!
想起跟野人一起生活,我懂得了火的重要,并且感叹人类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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