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中午,我早早来到学校,拿出新买的钢笔,灌上墨水,然后拿出语文书开始练字。“咚咚咚”走廊上响起了脚步声,我的心也随着那越来越近的脚步声越跳越快。终于,监考老师推门而入。
比赛要开始了,我的'心里仿佛揣着一只活蹦乱跳的小兔子,一直跳个不停。我深吸一口气,紧紧地握住钢笔,认认真真地开始写。每写一个字,我都要先仔仔细细地看一遍书上的字,然后反复掂量几遍,再一笔一划地写到纸上。“叮铃铃”比赛结束了,“吁”我长出了一口气,自信满满地将钢笔字交给了监考老师。
几天后,结果出来了,我得到了很满意的成绩,就连妈妈都说我的字有了飞速的提高。
这次书法比赛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使我明白了“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就话的真正含义。今后我会坚持下去,是我的书法更上一层楼。
第二天,我们五个同学一人交了一幅精心写作的作品。我的那幅作品,让老师感觉大吃一惊。因为我的硬笔书法写得确实不怎么好,但班上的人不知道其实我的毛笔字写得不是一般的“拉风”,看到老师质疑的目光,我知道老师也怕班上选出来的是个到时候会出洋相的“南郭先生”,只得当场再一次“亮剑”了。
没想到吧,我的.毛笔字居然与交上来的那幅作品一模一样,那还有什么好说的?“王宋伟、李锦荣、梁安三位同学,代表本班参加比赛了。”
书法比赛场上,我信心十足。为什么?因为参加宣城小记者这些年来,我胆子变大了,各种能力都得到了锻炼。“你都是宣城小记者了,你是最棒的,相信自己,加油!”我勉励着自己,神定气闲地写出一幅得意的作品。
最后,名次下来了,你听老师正在宣布呢:“本班的宣城小记者王宋伟同学,获得了一等奖。”
在前几天的一节英语课上,王老师告诉我们市里要举办英语书法比赛,全校都参加,最后选出最好的到市里比赛,我欣喜若狂,这不就是我的强项吗?我非拿下不可。
这节英语课老师给我们每人一张纸,让我们在10分钟之内把指定内容写到这张纸上……10分钟到了,我满意的交上了这张纸。
老师说每班选出两个人,我觉得其中一个名额非我莫属,毕竟大家公认我写的好,我的自我感觉也还不错。就这样,我满怀信心的等到了那一刻。
公布结果的那节英语课刚开始我挺兴奋,但到了后来,我就高兴不起来了。老师说,标准的英语都要书写倾斜,全班没有一人书写倾斜,所以,全军覆没!
英语课结束了,我失魂落魄,倍受打击,感觉天塌下来了一样,所以这一天我都无精打采,心情差到了极点,我想哭,想把伤心和烦恼都哭出来,。但我知道哭是没有用的。
从那以后,我更清楚并明白细心是多么重要!所以现在,我也要把这颗心装进我的心里,争取以后做一个细心的人!
多揣的命运中,总有勇敢的我们!
放下那本印着欧式花纹的小说,闭上眼睛,新潮澎湃。
《简爱》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所著的长篇小说。这部小说曾被当时的人们称为“女性的第二本《圣经》”。该书讲诉了一位从小失去双亲的英国女子简爱,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平等,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整本书语言优美,用词明朗,在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一种从心灵深处发出的一种力量。作者以生动形象的外貌、动作描写和细致传神的心理描写,将一位勇敢、坚强、自尊、独立的大女人形象刻化地淋漓尽致,让我对书中的简爱十分崇拜。
她并没有美丽的容貌,但她却拥有智慧、勇敢的灵魂,和骨子里不甘向世俗屈膝的勇气。尽管命运没有给简爱无限的好运,但却给予了她与生俱来的勇敢与坚韧。
生活中,我们也会因为许多原因,没有勇气而与机会失之交臂。记得那一次,我参加了兴趣班组织的演讲比赛,在家准备了两个星期的我本以为可以好不紧张地完成这次演讲。可世事难料,当我站上讲台时,底下的同学和老师纷纷朝我看来,我没有心思猜想他们目光是否善意,只觉得倍感压力,脑中像有无数头野马疾驰而过,将我的头绪一一迁走,只留下一片空白飘荡在我的脑海中。就在我快要放弃时,简爱那坚毅的似乎在我眼前一闪而过。我想到简的一生那样艰难,遇到多少难题不都解决了吗?而我只不过一场比赛而已,我顿了顿,恢复了勇气,大声地完成了演讲,获得了一片掌声。
是啊,虽然我们不能决定处在怎样一个环境下,但生活让每个人都有一次改变自己的机会。你有多少勇气,便会成就不一样的人生高度。
读读《简爱》呢,与简爱的灵魂交流,它会让你明白,在这多揣的命运中,勇气是多么可贵!
写完作业后,再看一会儿书放松一下,是最惬意的。上次妈妈买给我的一本书还放在书柜上,书名是《简·爱》,书的封面是崭新的。
这是一本脍炙人口的名著,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个热爱生活,以德报怨的人。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家里,后来,她被送进慈善学校,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她不但没有退缩,反而迎难而上,仍旧坚持学习。
毕业后,她又回到舅母家,对舅母仍是毕恭毕敬,接着,她去到菲桑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负责教育罗切斯特先生的女儿,与罗切斯特先生擦出了爱的火花,但在他们结婚当天,简·爱意外发现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并没有死,而是疯了,并且被关在庄园里。简·爱为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名生离开了庄园。
之后,罗切斯特的疯妻纵火,让庄园毁于一旦,罗切斯特先生也因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回到庄园,与罗切斯特先生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我很喜欢《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在书中的一句名言:“你能够真心忏悔,这是医治心灵创伤的良药。”事实上的确如此,一个人只要意识到自己错了,而且知道悔改,就是好的。所以,当我们做错事时,只知一味的后悔,过分的去苛责自己是没有用的,只有认真悔改,努力去想办法弥补,才是最清晰明智的举动。
我也非常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她寄人篱下的痛苦激发了我对自己幸福生活的珍惜;她无微不至的照顾自己的舅母让我明白要以德报怨;当她知道罗切斯特的妻子没死而选择离开时,让我明白了做事不能光考虑自己而忽略别人……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它告诉我: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难免会有风浪和波折,我们唯有像简·爱一样积极乐观,大胆勇敢地去征服,才会走向那避风的港湾。
鲁迅的作品并不是那么通俗易懂的!我看了好多他的作品,略微读懂了他的著作,《狂人日记》。其实也不是都懂了,一些深奥的词句,一些难理解的词语,不多看是看不懂的。
《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用人物自述的方法,暴露家庭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那片地方都是吃人,半夜查看历史,满本也都是吃人,相信将来社会容不得吃人!
文中有一句:救救孩子们,我深受感动!鲁迅以这样一个小说,呼吁:救救孩子们,不要让孩子也迷信。
鲁迅先生是无私的,他是以个当之无愧的大文豪。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尸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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