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读了《小王子》一书,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为小王子的离开而伤感。同时心中也充满了疑惑和许多的不解,我有些看不懂,不知道作者写这本书是想要告诉我们什么?为什么作者说这是一本献给大人小时候的书?今日一早醒来,我迫不及待地跑到书桌前,再一次翻开了此书细细品味了起来。
书中讲述了一个来自一颗小行星上的小王子,因与他唯一的一个朋友,美丽而又傲慢的玫瑰花闹了别扭,最后他无奈地离开了他的星球。之后,小王子拜访了六个分别有着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等的星球,最后降临到了热闹非凡的地球上,和本书的作者飞行员叔叔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小王子又和狐狸相识,小王子从狐狸那里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用心灵去感受爱,这使他想起了自己心爱的玫瑰花,想起了自己居住的星球。最后,小王子在黄蛇的帮助下,回到了玫瑰花的身边。
读到这里,我想起了自己,想起了平时爸爸妈妈对我的点点滴滴的爱,这些关心在我以前的眼中却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总认为我是他们的儿子理所当然,比如说有时候妈妈给我买回来很多的美食,我不但不感谢妈妈,甚至会嫌弃有些我不爱吃的东西,露出不高兴的表情,我把爸爸妈妈对我的爱视而不见。读了这本《小王子》让我明白了书中狐狸的`“秘密”——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告诉我要用心灵去感受父母的爱,我暗暗的对自己说从现在开始,我要让爸爸妈妈少费一些心思,与同学之间少一些吵闹,让人与人之间多一点信任,做一个好少年!
我家的这只金毛犬,可以称得上是狗中之王了。
一双乌黑光亮的大眼晴充满灵性地、溜溜地乱转;一队警觉的耳朵直立在额头上;一身不算长的金黄光滑的毛,如绸缎般地一顺到底;一个巨大的`身躯组合成了聪明美丽的猎犬—金毛犬。
它的步态轻快、高傲、挺拔、从容不迫,就像一位高雅的绅士。这只狗很温顺,无论是主人还是陌生人怎么抚摸都行它,既不叫也不咬人,总是低侧着头静静地享受你的爱抚。尽管经过驯化,但有时它猎犬的本性尽显无疑。只要你手上拿有东西,它就会听你的指挥,静静地坐着,等待你的命令,这时你一抬手把东西扔出去,不管是多远,它总能把你丢出的东西完好无缺地捡回来。鞋子、飞碟、球是它的玩具,金毛特别爱玩球,只要你用中握有球它一定跟你抢,抢到球后它是不会轻易给你的,只有爸爸妈妈的命令它才会“松口”。它还会生气,有一次不知谁惹了它,它一天都不动,只是呆呆地坐着,就连给它吃东西它也把头转到另一边,像是在说:“讨厌你,大坏蛋!”直到第二天气才消。
小王子是一个纯真善良、天真率性的小孩,不管对待谁都是诚诚恳恳的。
小王子独自生活在一个星球上。这个星球上,只有三座活山,一株玫瑰。它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花儿,虽然它是独一无二的,但它很傲慢。小王子时时刻刻都思念着它。
小王子去过很多星球,他在不同的星球认识了不同的人,有自以为是的国王、斤斤计较的商人、只做自己分内之事的地理学家、还有辛勤的车夫,其中,小王子最欣赏车夫了,因为车夫做事持之以恒,恪尽职守的态度风格让小王子感动、钦佩。
小王子最后还去了美丽的地球,他遇见了蛇和狐狸,还和狐狸成为了朋友,狐狸教会他如何学会交朋友,不仅如此,小王子还懂得了自己与小花之间的关系。
《小王子》这本书告诉我很多道理,我也领悟了很多,我们要像车夫那样做事有始有终,也要像小王子那样对待友谊情真意切。
我叔叔家有条可爱的金毛猎犬。
它长着一身金灿灿的长毛,两只耳朵耷拉着,眼睛又圆又大,它总是高跷着尾巴,吐着舌头,摆出一副可爱无比、惹人喜爱的样子。它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哈里”。
我经常牵着它在院子里的草坪上玩耍、打滚儿。有时,我还常锻炼它的意志和本领。
在草坪上,我拿着一个球,向不远处扔去,哈里迈开四肢就奔跑过去,它腿上的长毛像马鬃一样随风飞扬,到了落球的地点,它快速叼上那只球又跑了回来放进我的手中。若练得好了,我就会摸摸它的头,这时哈里便会把我扑倒在草坪上,直摇尾巴,舔我的脸。瞧它那尾巴上的长毛不住地摇来摇去,圆圆的眼珠还不时天真地转动着。
在家里,每当它肚子饿的咕咕叫时,它就会找我来讨好吃的,而当我不给它吃的时侯,哈里就会着急地抬起前爪,在地上不稳当地走着,嘴里还发出“嗯…嗯…”的声音让人听了不得不心疼的给它一块肉吃,瞧它那高兴样儿,尾巴就跟扫帚似的在地上来回扫动,连肉都半天吃不到嘴里了。
在落院的小路上,我和哈里比赛跑步。我一跑,它就会跟在我旁边拼命往前冲,不一会,它就跑到我前面去了。当我跑着累的气喘吁吁时,它就会咬着我的衣襟拽着我坚持往前跑。一路上,它还会“汪…汪汪…”的叫几声,似乎是在喊“加油!加油!”为它自已以及我加油鼓劲。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坚持!
金毛体形偏大。在阳光的照射下皮毛呈现金黄色。如丝绸般顺滑,又像是穿了一件金色铠甲威风凛凛的.大将军,两颗又黑又亮的大眼珠炯炯有神。当它奔跑时,两只耳朵像扇子一样呼扇呼扇的。每次我去和它玩,它总是热情洋溢地摇着毛茸茸的尾巴欢迎我,仿佛是久别重逢的老友。金毛步态优雅高傲,好像是一位从容不迫的翩翩绅土,而且它性情温顺, 每次抚摸它。总是静静地低着头,尽情地享受着爱抚。
有的时候,金毛又尽显猎犬英雄本色。 有一次我把一个小球奋力扔出去,它像一支离弦的箭飞快地冲了出去,猛地一跃,宛如一道闪电 用嘴稳稳地接住球,晃着脑袋,摇着尾巴得意洋洋地跑到我跟前看着我,好像在说:“你看我的技术高超吗?”金毛还有一个绝活:吃火腿肠。我把火腿肠掰成小块扔过去,金毛坐在原地用嘴巴接,仿佛是一位成熟老练、多才多艺的杂技演员。
通过查阅资料,我还知道了金毛犬通过训练以后还可以作为导盲大,带领盲人安全地走路当遇到障碍和需要拐弯时, 会引导主人停下以免发生危险。狗是我们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我家有一条可爱伶俐的小狗,名字叫做金毛。它有一身金黄色的茸毛,在太阳底下金灿灿的,走起路来就像一个滚动的大金球。它的眼睛圆黑圆黑的,像两颗大葡萄。鼻子十分灵敏,即使我在屋子的后面,它也总是能很快找到我。它的性格比较温顺,因此惹人喜爱。
有一次,我在书上看到了一段文字,说狗的奔跑速度非常快。为了证明真假,我决定和金毛来一次比赛。那天,金毛正在喝水,我突然蹦到它的面前,吓了它一大跳。我撒开双腿向前跑去。金毛一愣,但好像马上明白了什么,也立马飞奔起来。当我刚一转身想看看它时,也许是因为跑得太快了,一下子刹不住车,它“砰”的一声撞到了我的身上,把我撞得四脚朝天躺在了地上。一时间,我爬不起来,便哇哇大哭起来。金毛好像也知道闯祸了,就在我的身边呜呜地叫着,还用舌头舔舔我的\'手,似乎在说:“主人,你没事吧!可不要受伤啊。”爸爸闻声赶来,把我抱到了家里。金毛也跟着过来,眼睛始终水汪汪地看着我。爸爸见我没大碍,就给我涂了点消毒水。我摸了摸金毛的头,说:“以后可不能那么淘气了哦。”它摇了摇尾巴,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
从此以后,我跟金毛相处的时间就更多了。每天我喂它吃饭,它送我上学,俨然成了我的保护神。但是,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虽然它陪我度过了一段时光,但最后还是被送人了。每次我想到它,又想笑,更想哭。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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