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见了一只金毛狗。他的主人,也就是门卫告诉我,这只金毛狗叫拉拉,才三岁。
拉拉的一身金黄的卷毛,摸起来柔软而光滑,很舒服。它的.毛不是普通的金黄色,而是在太阳底下会闪光、月光下会变色的金黄。
拉拉很喜欢吃东西。有一次我在饭袋里放了点面包,拉拉就跑过来,对着我“汪、汪、汪”地大叫。我掰下一小块扔出去,它就像一阵风似的跑过去,仿佛有人在跟它抢。吃完那一块后,拉拉又来向我要,幸好这时走来一位老奶奶,手里拿着一串火腿肠,否则我的面包啊——可就没了!
我还见过拉拉洗澡呢!可那能叫洗澡吗?那最多只能叫“过水”!拉拉最讨厌洗澡了,还没等到主人给它摸上肥皂,它就跑得无影无踪。但即使过水也足够把它的主人吓得阵阵虚惊。
“拉拉,乖狗狗,来”,门卫手里拿着一根骨头,喊道。
拉拉从一个小门里爬出来,吐着长长的舌头,摇着毛茸茸的尾巴。它的鼻子在空气中吸了吸,看到了门卫,立刻跑过去,一下子咬住了骨头,吃起来。门卫悄悄的溜开,抓起一个准备好的、盛满水的脸盘。拉拉见势不妙,扔下骨头逃走了。
门卫把骨头扔进水里,回到屋里等拉拉。我自顾自的准备走。没走几步,听见门卫一声惊叫。我回头一看,原来,在水里,在脸盆里,有一个东西在吃骨头—拉拉!门卫急忙拿起肥皂,想给拉拉洗个真正的澡,拉拉好像明白了似的,一下子跳出脸盘,匆忙之中踢翻了脸盘,水哗啦啦一声倒在门卫的皮鞋上。
“啊!啊!拉拉!”,背后响起这样的声音。
记得那是刚上大学,一天出校门看到有人在兜售小狗,原本并没有想买,可是那狗却一直对着我叫,然后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我。
哎,我这人一直是那种嘴硬心软的人。一看到这种情景,心一下子就被触动了。总觉得那狗的主人非我莫属。我想那狗也是认人的吧,它也应该是认定了我才对吧。
接下来,毫不吝惜的拿出自己一个月大半的伙食费买下了它。
它真的特别可爱,浑身都是雪白的颜色。小小的、绒绒的身躯总让我想起年少时玩过的毛绒玩具。我总是觉得人一旦聪明就很难快乐起来。所以我给它起名叫笨笨,希望它笨笨的,但是能开开心心的。
笨笨很乖,而且特别懂事,它要大小便时从来都是自己去厕所的,所以练就了一身开厕所门的好本领,只要不锁上它总有办法打开门。
但是有一次我们把门向里关的太紧了,无论它怎么推都打不开,所以它就尿到了厕所外,我看到了,就把它叫过来说,笨笨,你看看你怎么尿到外面啦?它看着自己的杰作低着头就向屋里走去。
但是碍于学校禁狗令,所以我时不时要把它藏到别的宿舍楼里呆一呆。因此,每到一个宿舍它就会有新的名字,什么日本啊,球球啊,蛋蛋啊......数不胜数。搞得我很是郁闷,可是又无可奈何。有一次去一男生宿舍,他们竟然给它取名叫老五。我很奇怪便问他们原因。他们说,你看我们宿舍是老大老二这样排的,我们宿舍四个人,前四个都排完了,所以它就只能叫老五了。
名字一多,笨笨就混乱了,搞不清自己叫什么,常常出现反应迟钝的现象。有时我都怀疑他们肯定是痛恨我,刚好我的狗在他们宿舍,他们把气都撒在我的狗上,虐待我的狗来着。
而且据接触过我的狗的人说,我的狗是只超级好色狗。对着女生又摇尾巴,又乞怜,还时不时在你腿边蹭蹭。搞得女生心花怒放,把它视作宝贝。可是在男生眼里这条狗简直就是吃里爬外,天天没事往外跑,叫都叫不会来。
听他们这么一说,其实我是偷笑的,所谓,食色性也。说明我的狗还是很有审美观念的嘛。
我的狗有个特殊癖好,就是爱喝洗脚水。
这是一男生宿舍的人告诉我的,他说的时候很暧昧,难道你天天不给你的狗喝水,所以他见了洗脚水跟见了钱一样?
其实我很怀疑这件事是有预谋的,为什么我的狗以前不喝现在爱喝?这个神奇的爱好我觉得一定是他们虐待了我的狗,让它在他们洗过脚的盆子里洗澡得来的。
说到这里想起我高中时,数学老师养的一条大笨狗。天天没事就叫个不停,一见我还要咬我,每每路过它的时候我就恨得咬牙切齿。我那时候特别讨厌我的数学老师,她是一个被我称为老妖妇的女人。讲课很烂而且还很讨厌,喜欢霸占别人的东西。我现在都还记得她把我的《挪威森林》没收时的得意,直到现在都没还我。害我至今也不知道《挪威森林》里面写的是什么。所以当时我特别想为我的《挪威森林》报仇。
因此我就天天往她住的地方去,预谋着怎么把她的狗偷走,做下酒菜。可是她的狗就像她一样可恶,见到我就叫,要不是有绳子拴着,我估计我还没把它当下酒菜,它就先把我当下酒菜了。
后来想想还是算了,我跟它单挑肯定不是它的对手,就算找同学一起对付它吧?他们也不一定愿意帮我,而且还暴露了自己阴暗面。所以我的.报复行动也仅仅停留在天天让那条狗对着我叫半个小时的阶段,不知,狗会不会嗓子叫哑?!
时至今日,听说那条大笨狗还在依然坚强的活着,我觉得我很失败,就是我的不作为,还再让它危害一方,我觉得我缺乏正义感。
我好悔啊。就算找个树枝戳它两下也值了呀。我竟然只是让它对着我叫,说不定它是在骂我。那我亏不就吃大了?
不提了,回到我的狗上,应该说我所有对狗的爱一股脑的全寄托在它的身上了。可是我的狗在养的第三个月的一天早上突然失踪了,任我寻遍全校,走遍全宿舍楼就是连个影子都没看见,更别说毛了。
这让我痛惜不已。
那时候我就在想要是让我抓住偷我狗的贼,一定要把它带到我以前数学老师的大笨狗面前,告诉他,你把它打一下,我就放过你。
现在回想起来它说不定就是跟什么美女跑了,这个天***的,也不想想我多疼它,什么好吃的都给它吃了,为了保护它不被舍管抓住油炸吃,费了我多少力气。却不顾我的感受随人而去。
后来又养过一条狗,原本是借以了却相思。可惜我看到它脑海中闪过的是笨笨的身影。这让我很苦恼,恰好有一个宿舍的女生特别喜欢我这条狗,我想狗和人一样也是要看缘分的。既然她真的很喜欢它,我也就不夺人所爱了,做了顺手人情送给了她,看她欣喜若狂的样子,我想这可能是最好的结果,它可以找个真正爱它的主人,而她也会是个最好的主人。
现在的我也再也没有养过狗,因为我知道我再也没办法像爱笨笨一样爱别的狗,不尽心尽力的爱,我想不论是我还是我养的狗都不会快乐。所以索性当个看狗而不养狗的人。说的伟大点,世界上的狗都是我的。说的真实点,失去一样东西时的痛我实在不愿承受,尤其是一个有生命的个体。
看着每晚街道上遛狗的人群,看着他们谈论狗经,有时也会很羡慕。但是羡慕过后,我想现在的我也许更快乐。
笨笨,我真的想知道它现在是否也在快乐着……
中午,我和舅舅、舅妈在公园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只小狗跟着两位大姐姐,我逗了一下小狗,小狗就跟着我了。我才知道这只小狗不是两位大姐姐的。
我仔细看了看小狗。小狗身体和腿、尾巴都是黑糊湖的;全身的长毛一缕一缕,紧紧地贴在身上;就像从水坑里钻出来的。小狗的耳朵是立着的,鼻子小小的,浑身直发抖,水旺旺的眼睛看着我,唧唧地叫着好像说:“救救我吧!”。
舅舅和舅妈说:“这不知是谁家丢的?”我见这只小狗可怜,我就说:“这只小狗这么可怜,我把这只小狗带回家吧!”舅舅说:“你爸妈不会同意你带小狗的,会影响你的学习。”我急忙说:“我走了把它给外公就不会影我的学习了。”
到了小姨家,我给小姨说:“这小狗太可怜了,我就把它带回来了,给它洗个热水澡吧。小姨答应了,洗澡的时候,小狗很乖。蓬头的热水,淋在小狗的身上。小狗摇晃着小脑袋,耳朵摇得像波浪鼓一样,大大的眼睛不停地眨着,半眯着眼睛,很舒服的样子。我把它的小脚拿起来,它也很配合我,我握着它的小脚,它也不反抗,乖乖的给我。洗完澡,一身黑毛变了白毛了。我拿着吹风机给小狗吹身上的毛,吹完了,湿湿的毛变得温暖干燥,摸上去,像棉花一样。小狗变了一个样,全身白白的,像只小羊羔;耳朵耷拉着,额头上的毛又长又白,像戴了顶毛茸茸的白帽子。
洗完澡之后,小狗就一直跟着我。如果没看见我,就唧唧地叫,就像在叫我一样。
第二天,我就要新疆上学了,就把小狗托给外公外婆,请他们好好照顾小狗。告别的时候,小狗还跟着车追呢。走了以后,我还常常给外公外婆打电话,问小狗怎么样,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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