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沙沙……”窗外传来一阵阵声音,似乎越来越远了,又似乎越来越近了,这是一位大爷出来扫地了。
我家住在旧城区,由于太老旧了,这里很乱,没有人愿意打扫,像是一片被遗忘的角落。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里更加脏乱。院子里人来人往,进进出出很不方便,大伙儿也习惯了。
不知从哪天起,每日天未放亮,院落里传来了一阵阵声音,“沙沙,沙沙”,声响不大,听着却给人些许温暖——当人们从睡梦中醒来时,一切都整齐干净了,就连楼道里坏了的灯也换了。
打扫院落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大爷,衣着整洁,扫地时很仔细,却有些力不从心,扫扫停停,许是年龄大了。
我仍记得我第一次遇见大爷时,那是初冬的一天早晨。那天我起的特别早去买早点。大爷穿着褪了色的运动服,枯廋的手握着扫把,有些颤抖地吃力地扫着,忽然吹起一阵风,刚扫拢的垃圾又吹散了。我不禁哆嗦了一下,又望向老大爷,风刮起一阵灰尘,老大爷咳嗽起来,我才发现他廋弱的身子穿的很单薄,满脸的皱纹绷得更紧了。
我一直都认为老大爷是一个环卫工人,但是我错了。那一天,我忘了带钥匙,便在楼下等母亲,就在这时,后面单元楼的门突然打开了,老大爷走了出来。我十分疑惑,便问:“伯伯,您是住在这里吗?”“嗯,住在二楼的。”老大爷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伯伯,您不是环卫工人吗?为什么每天都扫地呢?”“不是的,我只是认为这里太脏啦,打扫一下,院子里干净整洁点,大家的心情会好一点。”说完便不再言语了。
几个个月后的一个清晨,我被一阵锣鼓声吵醒啦。不知道是院子里的哪个人逝世了。不过后来一连好几天,我再也听不到清晨的咳嗽与“沙沙……”的声响了。
有一次,母亲在与别人谈话时被我知晓了,原来是二楼的老大爷去世了。老大爷患有一种病,他的女儿三番五次地动员他去医院检查治疗,不要再拖下去了,可是他就是不听,说自己命不长了,让他再扫一扫地,帮大家最后一下吧!我的鼻子一酸,眼圈泛红了。
我知道了,清晨那“沙沙……”的声音,是老大爷的绝唱,虽然单调,但听着却很美妙,它装点着我家这个被遗忘的的角落,也奏响了这个城市的美的交响曲;我还知道了,正是因为这些平凡的“小”人物,我们的世界才如此美好。
生命因阳光而温暖,春天因鲜花而美丽,城市因你们而洁净。——题记
平凡的岗位,平凡的不能再平凡了,甚至没有人愿意去做,更别说什么诱惑力了。如果有谁提到清洁工这个词,一下子就和扫大街联系在一起,想的更多的是恶心的垃圾,不好的工作环境,不高的工资待遇等等。这份工作,是很多人都不愿去考虑的,他们宁愿去做脏累的工作,也不想考虑清洁工,甚至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在家无事可做,也不去做这样的一份工作。也许是一种虚伪的自尊心在作怪,在朋友、同学面前会很没有面子,好像有种低人一等的感觉;人也许只有到了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才会这般选择。
可见,人有时候真的是在带着面具而活着,伪装着一张和善的、高傲的脸,其实,面具的后面,有着多么严重的偏见、歧视和虚伪,情愿这样累的活着,也不愿意真实的露出本来的面目。尽管这样一份工作,不是那么的倍受欢迎,还是有人来做,但多数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他们有着很强的责任心,既然选择了,就要踏实的做好,这就是他们让我们钦佩的地方。每天,黎明的光线还没有划破残夜的黑暗,他们就早早的开始了工作,大街小巷,角角落落,有节奏的“唰唰”声成了黎明前的一首歌,一首动人的歌。
他们一年四季都在自己所管辖的范围内,认真的做着,无论刮风下雨,无论严寒酷暑,从不会偷懒,所到之处,留给我们的是洁净和整洁。默默无闻,毫无怨言,似乎不仅仅是一种工作,而更多的是一份职责。他们早出晚归,为的是给我们一个美好的环境,给城市一个美丽的面容。他们还有的把岗位当成了家。在我每天上班的路上,总能看到一问五十多岁的清洁工阿姨。她每天早上开始工作,直到太阳下山才收工。中午不回家,我经常见到,她从家里带来煎饼,还有一杯白开水,这就是她的午餐,坐在路边,边吃边哼着小曲,一副很悠闲开心的样子,也许在她看来,这不仅仅是工作,还是一种快乐。每次看到她工作的情景,我都会涌起一种敬佩在心里。她总像一个裁剪师,那么的耐心,那么的认真,那么的专注,把一棵一棵小草拔下来,她的那份淡然,那份执着,应该让我们感悟。常常我会想,她到底有着怎样的心态呢?对自己的工作如此热爱,或许这就是她的一种生活方式吧,保持一份乐观,保持一份自信,把自己融入工作,所有的烦恼在劳动中慢慢地被淡化、吞没。
自己虽然累点,但是留给别人的是美好,留给城市的是清新。也许这才是她的快乐所在吧。我觉得她真的很伟大,这样的心态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当有的人遇到一点不顺心、不如意,就悲观厌世,牢***满腹,怨声尤人,如果看到他们,也许你们就会突然觉醒,同样的事情,如果用不同的心态去面对,结果就会截然相反。但愿我们都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微笑着迎接每一个阳光升起的日子。和他们相比,我们真的没有资格挑三拣四,没有资格不兢兢业业做好自己的工作。况且,我们是在室内,不是在室外,不会遭受风吹雨打,不会忍受寒冷和冰霜。至少我们的工作环境要比他们好很多,也许我们真的应该反省一下了。至少在心情上,在对待人生态度上。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如果看到那些橙色的背影,是否就豁然开朗了呢?是否就放下了呢?他们是城市的美容师,每天默默无闻的给每一个角落清扫垃圾,清扫灰尘,无怨无悔的坚守,他们以苦为乐的精神是我们一生的榜样。他们没有华丽的衣着,就是那一抹橙色,他们没有伟岸的身躯,却成就了最美的风景。世界上有了阳光才温暖,春天里有了鲜花才美丽,城市里有了清洁工才洁净。他们就是温暖的那一缕阳光,照亮每个角落;他们就是鲜艳的花朵,装饰着城市的繁华。虽然他们存在于角角落落,但是,他们的颜色却最耀眼,却最美丽。赞美你,城市的角落里那一抹最美的橙色!
马路上车来人往,一番热闹的景象,我正走着,突然看见街角的清洁工们都坐在台阶上啃着干馒头,记忆犹如潮水般向我涌过来,使我又想起了那件事......
“呼~~好热啊,去买根冰棍吧,热死啦!”那时正值盛夏,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酷暑难挡的夏季也来临了,鄙人也受不了了,真所谓“走路上像红烧,躺床上像清蒸,空调房里也热气腾腾啊”。突然我看见有几个人在那边站着,咦,哪里好像有几个人影啊,是谁呢?
走进一看,原来是清洁工们啊,瞧他们,一双双和善的眼睛,一张张布满皱纹的脸,个个都满头大汗,汗水侵湿了他们的工作服,他们手上都握着扫帚,将垃圾一点 一点地堆积起来,然后倒在垃圾桶里面,动作很熟练。天这样的热,我们天天都窝在空调房里,他们怎么还坚持外出来扫垃圾呢?算了不管了,反正他们自己愿意, 关我啥事儿啊,走喽,买冰棒去啦!我一边想着,一边往前走,并没有理会他们
“哼~哼哼哼~”我哼着小调调儿,正准备回去,看看来时的清洁工们,果然啊,他们不见了,一定是太热了受不了了吧,我随手将冰棒的包装纸乱丢在了地上,谁 知,一声喊叫从我身后传来过来,小朋友啊,这个垃圾不能乱扔啊!”我回头一看,原来是以为清洁工阿姨,他快速向我走了过来,捡起来地上的包装纸扔在了地 上,用手袖擦了擦额头,就喘着气儿对我说:“小朋友啊,你家里人没有教导过你吗,这个垃圾啊,不可以乱扔的啊。”我听了,心里可不舒服了,心想:哼,他凭 什么管我啊,我扔我自己的垃圾,又不碍着他喽。也许是出于礼貌,我也只是随便说了句,“知道啦,我下次不乱扔不就行了嘛。”
光阴似箭,一转眼现在我已经12了,想起这件事我就感觉不好意思,虽然只是一件扔垃圾的小事情,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做得不对。
回到家,我写下了这篇文章,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原因,我只是希望大家以后都明白清洁工们是多么多么辛苦,为了保持我们地球母亲的干净美丽,他们付出了多大的 心血。我想呼吁全世界的人站起来想他们致敬,他们,值得我们竖起大拇指。所以,我们也要保持他们辛辛苦苦的打扫,朋友,请不要再乱扔垃圾了,我觉得只要大 家做一下把垃圾扔在垃圾桶里面的小动作,他们就不会再那么辛苦了。
城市角落的他们……
尘封的黄梨木书架里有 几本被细灰浅浅覆盖的蓝色封皮的书,很古朴的那种。不像有人动过,因为一层灰土没有浅浅的漩涡状——就是大圈套小圈的形状的背印。
我想推开那玻璃质的书窗,只推了一点点。细小的灰尘又把我包围住了,我拿洁白的手帕纸抹灰,把它变成了青黑色,总算明亮一些了。我想主人怎么这么大的忘性:一段时间忘开书窗惹得书上全是灰,或一段时间关上书窗忘记来看看书。再推书窗,玻璃在轨道上发出沉沉的声响,但总是欣慰看到了那蓝封皮的书,晒了几年太阳,明显有点发白嘛!我不在意那书上的小拂尘,也不在意那吹出一口烟的装饰烟斗。
我在意的是众多书中最蓝的一本,我想去拿,忽然飞出一只小飞虫,我暗惊:这虫是不是“书呆子”专啃书,拿出了那本书,啊,是《庄子》,就是那本《逍遥游》、《秋水》的集册,我在被世俗遗忘的角落里发现了曾经高雅的它。
我想这本书之所以比别的书蓝,是否因为庄子的“自然之道”所保护——嘿,这只是想想。
爸爸原来给我说过一个庄子与惠施的“安知鱼之乐”的`故事,庄子与惠施辩论到底庄子知不知道鱼的乐趣。这种道自然比世俗美丽的多,有趣的多。
随便翻翻,“庄生化蝶”对于自己的疑惑也好像很具思想性,不知是蝶梦我还是我梦蝶,世俗之人儿,你可对自己认识吗?
作为《庄子》里两个最具代表性的文章,是思想家高深的道中道,不难说,世俗之人是“道”不出来的。因为,世俗遗忘了这些高雅的文化——古典文化!
这个被世俗遗忘的角落,被书香熏陶的圣地不是被娱乐八封所能攻陷的,最起码有人关注文化,最起码没有别人还有我。
灰,灰四散,灰四散的房间,那已不是灰,是道!
我并不喜欢无聊的娱乐,它带不给你文化和内涵,其实它就是世俗,世俗是肤浅的,而道是无形的,它可以让你听见鸟鸣都微微一笑,首先,这不是被人逗笑的,面对世间美好的东西,你就会觉得天地之大,容纳万物,心中生出的是欣喜。
不经意的往后一靠,是那黄梨木的书柜,多么质朴无华啊,《庄子》在群书中如此闪烁不正因很质朴吗?其实,其他的书也有它们闪光的所在,只不过我从来都注意特别的,如果有空,我还是有可能去博览其他的书,诸子百家不是一般人所能模仿的,因为每个人的思想铸造出一本书,当你吸收每一本精华,将思想亦正想想,亦反想想,正与反的结合不正是更高更远的精华。
在这个社会生活,我们必须尊重别人。尊重是人基本的美德。其实这所有人都知道。只是我们所了解的尊重,只是一种表面上的态度。其实真正的尊重,是在舍弃自己而为他人的一种无私。有些时候,你会觉得你从未发现,尊重其实是一种美,而不仅仅是美德。它可以温暖你心中的那份僵持。
有这么一个故事。在美国印第安保护区有个原始部落,在集会时有一个规定,就是得赤身裸体地一起活动。这个特别的风俗,让他们饱受外人的白眼与嘲笑,但即使如此,他们仍然不愿意改变这个传统。有一年,这个原始部落不幸发生瘟疫,全部的族人几乎都被感染。于是,他们决定到邻近的城镇里,邀请一位当地有名的医生前来帮助他们治病。然而,这位医生一想到他们的传统,便感到相当为难,但是,看着跪在地上的求助者,医生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不断地被激起,最终他还是勉为其难答应了。为了迎接医生的到来,原始部落的族人们紧急开会决议,为了尊重这位名医,他们决定破例穿上衣服。所以,这天所有人都特别穿上了衣服,有的人甚至打上了领带,聚集在教堂里,等待医生的到来。悠扬的钟声响起,医生缓缓地走了进来,然而眼前的情景,却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愣住了,这也包括医生本人。因为,老医生背着沉重的医疗器材走进来时,身上居然一丝不挂!
我看着这个故事,心里是说不出的感动。其实,尊重,它是一种心灵的虔诚。人人之间有了尊重,世事都会变得明了。或许人人之间就会少了争吵,多几分和谐。或许战争就会少了许多。
有多少人会为了别人,而放弃自己的习惯。又有多少人能站在他人的角度来替他人着想。
其实世上还有很多很多的人在爱着这个世界,请不要让他们失望或者是对世界丧失了原来那股信任。他们的心里,有种爱,叫做尊重。请不要让这种爱消失。我们可以试着去相信,人心都是美的。
不知道有谁说过,世界上最黑暗的角落是人的心灵。那么,有一盏灯,可以将它点亮。那盏灯,叫做尊重。
在北京市里,有好多卖艺挣钱的人,像拉二胡、画画、吹笛子,他们经常不被人们所注意,而有一位少年,却感动了一片人。
那是一个阴雨天,我正在街上散步,突然,一行用毛笔在红纸上写下的字引起了我的主意:“请让我为您写一批对联,您给多少钱都行。”出于好奇,我就走近去看,只见一位少年正在用他那黑漆漆的脚,夹着一只毛笔,在一张红纸上写字。他那空空的袖管一晃一晃的,破旧不堪的衣服更让人心酸。在少年的身旁,坐着他的老母亲,满脸深浅不一的皱纹格外显眼,她好象失明了,两只眼睛闭着,可在这一对母子的脸上,我找到了和其他卖艺人不一样的神情。其他卖艺人是在卑微乞求,而这对母子,却是满脸的庄严。
正当我想的入神之时,一段对话打断了我的思绪“不行!我不能收这么多钱,”只见少年微笑着说。“没关系,就30元钱,你这儿不是写着‘给多少钱都行’吗?”一位大叔说。“我想用我的双‘手’挣钱,而不是在向人‘讨’钱!”少年严肃的说,在场人的眼睛都湿润了,我也流下了热泪,谁都知道,这位少年已经没有手了,可他却依然那么“固执”,他的老母亲也流下了欣慰的眼泪。就在这时,一缕阳光照在这位少年的身上,显得格外的灿烂,全场的人都要求他给自己写对联,并且每个人放的钱都小于10元,大于5元,因为大家怕伤了这位少年的自尊心。
在这个城市里,还有好多讨饭的、卖艺的,他们心灵里都缺少“阳光”,都用卑微的眼神讨钱,而像这位少年似的卖艺者却没有几个,我希望温暖的阳光能照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让阳光照进每一个人的心里。
白露刚过,中秋已近在眼前。浓郁的秋意、喜庆的气息瞬间填满了整个空气。我摇下车窗,秋风拂来,凉飕飕的,拂起了我心中的急切。此刻,我恨不得插上风的翅膀飞扬,飞向城市的一个角落,飞向她身边,飞向那颗寂寞的心。
她是爸爸的奶奶,是个地地道道的裹小脚、旧式的童养媳。老太太一手把儿孙们带大,老来晚景却颇为凄凉。好在还有老爸惦记着她,不时去看望,似乎成为了她的精神支柱。
初见她那会儿我还小,是在爸爸为她开办的寿宴上。亲戚们从四方赶来贺寿,席间自是交流热烈,不外是股市涨跌、谁家孩子用功、房产变动等等,听得我云里雾里。妈妈拉了拉我,顺着妈妈的视线我看向了那个“主角”,她身着红棉袄,静静地坐在上位,两眼茫然地看着前方,对周围的一切似乎浑然不觉,就好像是个被供奉着的佛龛。看到这个情景,我的心中不免有些儿薄薄的凄凉。“馨怡,我们去陪陪她。”随妈妈走到她面前,简单做了介绍,一提及爸爸的名字,她那双暗如死灰的眸倏地亮起。整个宴会,我们都陪着她聊天,她一直紧紧地握着我的手,好疼好疼,却又感到好温暖好温暖。
记忆中她只会不断地和我说,要听话,要一家和睦,仿佛她对自己被亲人抛弃一点也不在意,一味地求佛保佑我们。后来因学业日紧,渐渐地我几乎忘记了她。时隔多年,我已是高中生。这次中秋,妈妈提议去看她,藏在记忆深处的回忆重新涌现,我一口答应,心中欢喜却也内疚。
车缓缓驶入了小区深处,周围分外安静,散发着清冷的气息。我随着爸妈走向一栋矮楼。院子里,老人们零散地坐着,都抬了头看,似乎吃惊这里来了客。来到三楼,爸爸推开了一间屋子。里面静静的,五张床铺空荡荡的,角落里,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缩在椅子里。“奶奶,我们来看你了。”她睁大混浊的眼,攥着爸爸的手,又打又哭。我的心顿时翻江倒海,眼睛顿时红了。“老太太……”我控制着情绪,颤抖着问候,等待着她下一刻像以往一样抓着我的手。然而她却不觉,只是专注地望着爸爸。接着拉着爸妈往床铺内挪了挪,放轻了声说话,仿佛我是一个陌生人。
外面的秋风不免使我打了个哆嗦,心情也渐渐平静下来。她不记得我了!她忘记我了!抬起头,望着落叶飞旋而下,孤零零地落地。心中瞬间涌起了一种被遗弃的失落感,“馨怡!馨怡!”多么熟悉的声音!转身,我的手臂已被紧紧攥住,依旧是那个熟悉的力道,熟悉的温暖。老太太的眼眶此刻通红,摇着我的手臂。“乖乖,你长大了,出落成大姑娘了!我认不出你了,认不出你了……”我回握住她的手,千言万语堵在喉咙口,不知是委屈还是自责,泪水夺眶而出。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一种感觉,那种当爱被抛弃在角落的感觉,那种失落与无助!
夕阳西下,车子仿佛被镀上了一层金。“爸爸,不如我们留下来陪太太过完中秋,迟点再走吧。”走到车前的那一刻,我突然止住,爸妈相视而笑。
那一晚,在城市的某个角落,一轮满月。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