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懂岁月,感谢有你,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懵懂岁月,感谢有你,花开花落,我一样珍惜。
——题记
爱,艳而不俗,华而不娇
日子像走在常有风雨的路上,母亲走在最前头,为儿女们遮风挡雨,一生诠释着母爱的伟大与无私,一生展现着璀璨的光辉。
母亲已死,3个月的孩子压在她身下,手机留下了。
抢救人员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死了,是被垮塌下来的房子压死的,透过那一堆废墟的的间隙可以看到她死亡的姿势,双膝跪着,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扶着地支撑着身体,有些像古人行跪拜礼,只是身体被压的变形了,看上去有些诡异。救援人员从废墟的空隙伸手进去确认了她已经死亡,又在冲着废墟喊了几声,用撬棍在在砖头上敲了几下,里面没有任何回应。当人群走到下一个建筑物的时候,救援队长忽然往回跑,边跑变喊快过来。他又来到她的尸体前,费力的把手伸进女人的身子底下摸索,他摸了几下高声的喊有人,有个孩子,还活着。经过一番努力,人们小心的把挡着她的废墟清理开,在她的身体下面躺着她的孩子,包在一个红色带黄花的小被子里,大概有3、4个月大,因为母亲身体庇护着,他毫发未伤,抱出来的时候,他还安静的睡着,他熟睡的脸让所有在场的人感到很温暖。随行的医生过来解开被子准备做些检查,发现有一部手机塞在被子里,医生下意识的看了下手机屏幕,发现屏幕上是一条已经写好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看惯了生离死别的医生却在这一刻落泪了,手机传递着,每个看到短信的人都落泪了。
恋,朦胧浪漫,悱恻缠绵
一切远行者的出发点总是与妈妈告别而他们的终点则是衰老暮年的老者呼喊妈妈是不能不让人动容的,一声呼喊道尽了回归也道尽了漂泊
命运对孟佩杰很残忍,她却用微笑回报这个世界。
五岁那年,爸爸遭遇车祸身亡,妈妈将孟佩杰送给别人领养,不久也因病去世。在新的家庭,孟佩杰还是没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养母刘芳英在三年后瘫痪在床,养父不堪生活压力,一走了之。绝望中,刘芳英企图自***,但她放在枕头下的40多粒止痛片被孟佩杰发现。妈,你别死,妈妈不死就是我的天,你活着就是我的心劲,有妈就有家。
从此,母女二人相依为命,家中唯一的收入来源是刘芳英微薄的病退工资。当别人家的孩子享受宠爱时,八岁的孟佩杰已独自上街买菜,放学回家给养母做饭。个头没有灶台高,她就站在小板凳上炒菜,摔了无数次却从没喊过疼。
在同学们的印象中,孟佩杰总是来去匆匆。她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替养母穿衣、刷牙洗脸、换尿布、喂早饭,然后一路小跑去上学。中午回家,给养母生火做饭、敷药按摩、换洗床单有时来不及吃饭,拿个冷馍就赶去学校了。晚上又是一堆家务活,等服侍养母睡觉后,她才坐下来做功课,那时已经九点了。
女儿身上最大的特点是有孝心、爱心和耐心。刘芳英说,如果有来生,她要好好补偿女儿。为配合医院的治疗,孟佩杰每天要帮养母做200个仰卧起坐、拉腿240次、捏腿30分钟。碰上刘芳英排便困难,孟佩杰就用手指一点点抠出来。
20xx年,孟佩杰考上了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权衡之下,她决定带着养母去上大学,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大一那年暑假,孟佩杰顶着炎炎烈日上街发广告传单,拿到工资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买养母最爱吃的红烧肉。
我只不过做了每个女儿都会做的事。不少好心人提出过帮助,都被孟佩杰婉拒了,她坚持自己照顾养母。孟佩杰的毕业愿望是当一名小学老师,安安稳稳,与养母简单快乐地生活。
恒,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全世界的母亲是多么的相像!她们的心始终一样,每一个母亲都有一颗极为纯真的赤子之心。
不管回报如何,母爱依旧永恒。
罗莎琳是一个性格孤僻、胆小羞涩的13岁少女。很小的时候她的父亲就去世了。母亲索非娅在一家清洁公司工作,靠微薄的薪金把罗莎琳一手抚养大。因为家境的贫困,罗莎琳常常受到别人的歧视和凄侮,这些都给她幼小的心灵投下了浓重的阴影。久而久之,她对母亲开始心生怨恨,认为正是母亲的卑微才使她遭受如此多的苦难。20xx年2月下旬的一天,索非娅由于工作出色而被允许休假一周。为了缓和母女之间的关系,索非娅决定带女儿去阿尔卑斯山滑雪。但不幸降临了,她们在雪地里迷了路,对雪地环境缺乏经验的母女俩惊慌失措。她们一边滑雪一边大声呼救,不想,呼喊声引起了一连串的雪崩,大雪把母女俩埋了起来。出于求生的本能,母女俩不停地刨着雪,历经艰辛终于爬出了厚厚的雪堆。母女俩挽着手在雪地里漫无目的地寻找着回归的路。突然,索非娅看见了救援的直升机,但由于母女俩穿的都是与雪的颜色相近的银灰色羽绒服,救援人员并没有发现她们当罗莎琳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的床上,而母亲索非娅却不幸去世了。医生告诉罗莎琳,真正救她的是母亲。索非娅用岩石割断了自己的动脉,然后在血迹中爬出十几米的距离,目的是想让救援的直升机能从空中发现她们的位置,也正是雪地上那道鲜红的长长的血迹引起了救援人员的注意。
懵懂季节,感谢有你!妈,5月9日,您的节日,祝您母亲节快乐。
我的成长是刻在您额头上的横杠,我的放纵是刻在您眉心的竖杠,我的欢乐是刻在您眼角的鱼尾,我的成功是刻在您唇旁的酒窝。妈妈您辛苦了!
后记
天黑了,路上的行人少了。而这时偏偏又下起了雪。雪花漫天飞舞,路灯发出刺眼的黄光,偶尔一辆车呼啸而过,为这黑夜又增添几分恐的色彩。
看到了这样的场景,小王不紧打了个寒颤。
小王是个刚刚上任的老师,胆子小的很,早时回家都是和同伴们一起从马路那边穿过一条小胡同,可今天,不知怎的,小王和几个同伴喝了点酒,他竟借着酒兴吹了起来,“你们、你们别看我胆小,我,我就敢、自己穿过那胡同!”“噢?”同伴们一听来了兴趣,纷纷和他打起赌来。小王一言既出,不好反悔,只好硬着头皮向那胡同走去。
望着沉浸在黑暗里的胡同,小王心理一阵后悔,心脏砰砰直跳。但还是用语言来安慰自己,“别怕,一条小胡同而已。”嘴上虽然这么说,但那些恐怖片里的场景,一个接着一个出现在脑海中。最后,小王深吸一口气,擦了擦汗,向那胡同深出走去。
“不要想,不要想。”小王一边说,一边走,最后索性闭上了眼睛。走着走着,“砰”的一声被什么东西撞倒了,他下子睁开了眼睛,只见一对绿色的光球,在他周围飞来飞去,那光球突然听了下来,直视着小王,小王觉的那好似一团来至于地狱的烈火,把他烤得酒都当冷汗出了,小王颤颤悠悠地站了起来,大气都不感出。突然,那光球向他飞来!“啊!”他惨叫了一声,飞也似的逃出了胡同。他的一声惨叫后,传来了一声猫受惊的“喵,喵”叫,
当然,小王没听见。
最近,老师为了防止我们上课说悄悄话,偷偷找了几个人在后面记名,我连续几次被记,结果是被老师罚抄写课文。
被罚的滋味可不好受,于是我天天找人问是谁记的名,经过反复查询才知道是最后一排的某某。他学习好,自然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所以自然成了老师的得力助手。因为害怕被罚,再上课时我就不敢说话了。
谁知那天上数学课,我以为讲题不能分神,某某就不会记名了,但他还是准确无误地把说话的同学记了下来。我忍不住好几次回头瞅瞅他,他也瞅了我几眼,我怕他记名,所以急忙把脑袋转了回来,没被记上。
后来在一次科学课上,科学老师正在做实验,很有趣,我忍不住想说话,于是就情不自禁地和同桌说了一句,再看看某某正盯着我呢。心想这下完了,肯定又得挨罚了,吓得冒了一身冷汗。
唉,我怎么也板不住,这臭嘴巴就没个把门的。忽然我看见同桌拿了一卷透明胶。我想,如果把胶贴在嘴上,不就板住了?于是我向她借了一条贴在嘴上,那胶带黏性较大,贴上后我用手捂着,嘴怎么张也长不开。同桌以为我在吃糖,就说:“程沛田,你上课偷吃糖,我要把你告老师。”我由于不能张嘴,就拽着她看我的嘴,她看到后忍不住笑了,也学着我把胶贴在嘴上。我俩都扑扑地笑,却出不了声,班里其他爱说话的同学都用我这种方法封嘴巴,上课几乎没人回答问题了。老师知道后责令我们揭下,否则罚无赦。
多亏有了胶布的帮忙,使我在课堂上板住自己不再说话,后来不用胶布也能板住了。同学们也改正了,他们还感谢我的特殊发明呢。
我是一双普普通通的手,但我的世界却丰富多彩。我刚出生时很小,红红的,软软的,四“指”无力。我拼命站起身,展开全身,向外面张望。突然背后出现一只大手,轻轻将我摁住,那感觉温暖而亲切,柔软而舒适。本来我还想再多看一眼外面的世界,此时却情不自禁地睡去。
记得梦中有人对我低语,“妈妈,妈妈。”于是,我对我的世界有了第一个印象,那就是爱与温暖。等我慢慢长大,进了学校,老师的手成了我“第二个妈妈”。她们同妈妈的手一样温暖亲切,但因为繁重的教学工作和家务,老师的手过早地衰老了,枯黄,粗糙,开裂,就像久旱无雨而龟裂的土地,在那沟壑间塞满了白色的粉笔灰。我流着泪使劲抹老师的手,可那白色怎么抹也抹不掉。老师的手笑着劝我说不必了,还说那些粉笔灰活着的时候曾经传授过我许多知识。可我望着那抹不掉擦不去的白色,竟说不上是喜欢还是厌恶。我的世界教会我一件事:奉献和责任。后来我进了大学,在我这一生的道路上出现了一个转折点,我交了不少好朋友。
有一双手,他个头大我一截,皮肤粗糙,筋骨强健,他热爱运动,待人热情不过也稍嫌粗鲁;有一双手,他掌心微热,手指平直,方形指尖,他有过人的爆发力,精力充沛,为人内向而细心;有一双手,他手指纤细,手掌细长,关节柔软而灵活,他充满了孩子气,浪漫却不注重实际。还有......大学毕业我进了社会,走上了工作岗位。社会在我的世界里代表了严酷而现实的一面,我在工作中结识的手也各具特性。他的手食指很长,按在桌面,食指与中指之间张得很开,说明他具有侵略的个性,事事独断专行,只为自己打算;我旁边小赵的手合拢着,轻放在桌上,他拘谨而不善言谈;科长右侧的老贾的手合成杯状,吸住了下颌,他经验丰富,思路严密;对面的王先生的手五指张开,扣在桌面,食指用指尖轻快地敲击着,他精明果敢,富于思考。开会时他的敲击声伴着科长的训斥使我昏昏沉沉,常常睡着。手的生活跟人一样,活得挺累。我刚放下公文包又要搞社交,整晚同香烟和酒杯打交道。我不抽烟,可怕什么来什么,客户的业务科长的手挟了支红塔山,嘲笑般地挤了过来,手指甲被熏得腊黄腊黄,那黄里透着黑,见不到一丝血色,不用说是杆“老烟枪”。我好不容易推掉烟,迎面又来了总经理的酒,总经理姓仇,可我与他的手不但没仇,我还挺羡慕他的手。他手指粗短,手心手背的肉肥而厚,一副才能平庸,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样子。同事的肘为我打了个圆场,推我到墙角,在那里我们俩小声议论。仇总大有来头,也有两下子,公司亏了一千多万,债主天天上门来逼债,仇总人前哭穷,背后早卷了资金弄资产***了。一听到这儿,我赶紧捂住心坎,感慨真是“手”不可貌相。忽然我的背上有种凉嗖嗖的感觉,回头一看,妈呀,不知何时,一只女人的手从背后伸来粘在我背上,这只手上既有烟,又有酒,酒杯微晃,青烟袅袅,这酒气,烟味,掺上股浓郁的凤仙花指甲油的味道,给我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恶心。准是总经理的小秘玛亚!哼,这个女人,哼,这个女人的手。
就这样忙忙碌碌地过了几年,我终于在茫茫“手”海中找到了属于我的另一双手,她玲珑娇小,皮肤白嫩,指甲明亮圆润。她的聪慧和美丽俘虏了我,征服了我。我俩很快坠入情网。不久,我们在牧师的手的面前宣誓结为夫妇。那天晚上,我们睡不着,就躺在草地上看月亮。她倚靠在我的掌心,两枚蓝色的钻戒在如水的月光下熠熠生辉。她突然直起身,扭过头向我抱怨,说钻戒没有电影《泰坦尼克号》的那颗“海洋之心”钻石那么大,那么饱满。我搂她回掌心,一面遥望月亮,一面祈祷,愿我们的爱情像影片中男女主角那样充实、平淡、长久。这次被我说对了,之后的几十年果然平平淡淡而非常充实。几十年中,我交给她许多东西,有房门钥匙、汽车钥匙、活期存折、医疗保险、水电煤气的报单等等;她只把一样东西交给我:我儿子的手。就像我小时候那样,红红的,软软的。
当我捏住儿子的手时,我觉得我是世上最快乐的手了。可惜我只说对了一半,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暂,不可能太长久。等到我儿子也找到属于他的那双手时,她终于离开了我。她临终前,我俩紧抓在一起,什么都说不出。儿子的手对我很孝顺,但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不多久,我孙子的手也出世了。我抱着孙子的手,回想当年的她和儿子小时候的情景,不禁老泪纵横。我整日思念着她,希望能和她重聚,哪怕是在地狱。我孙子大学毕业的那年,我病重了。我弥留之际,所有的亲友的手围拢在我的床边,我握着他们的手,一个一个地扫视。出生、成长、工作、结婚、得子、失妻等片断一幕幕在眼前闪动,由清晰到模糊,越来越模糊,最后几乎什么都看不见了。我知道我该走了,我摇了摇手,轻轻地叹息了一声,闭上了双眼,离开了我的世界。据说我去世后,有人就我的生平作了一副对联,“生,紧握双拳来;死,平摊两手去。”人们都说这对子写得很工整,可惜我是见不到了。
世界上有三种神圣而永恒的情感,即亲情、爱情、友情。如果把这三钟情感比作一棵大树,那么亲情就是深深泥土里的根,爱情则是枝头绚丽多彩的花,而友情犹如满树的绿叶,繁阴而灿烂。
树根扎在哪里,树就在哪里安家。亲情就是如此,这是与生俱来的情感。爱情虽然犹如花朵一般美丽动人,但却只是两人世界,容不得第三者插足。只有友情能像绿叶一样遍布枝头,充满生机和活力。
当一缕阳光透过绿叶,绿叶仿佛变得透明的,晶莹透亮,绿得可爱。这是一片绿叶最动人的时候。而友情也是一样。真挚的友情只能存活在纯净的空气中,来不得半点的虚假。只有当人们以城相对,用心来交谈时,友谊才能得以升华。人们都向往友情。而真正的友谊之花需要用真诚的心去呵护才能从容绽放。
绿叶衬托着花的美丽。如果没有了绿叶,再美的花朵也不会有人来欣赏。绿叶总是默默地生长着。它不张扬,不做作。真正的友情也如同绿叶般朴实无华。它追求的不是惊人的美貌,不是万贯的财富,也不是诱人的功名利禄。它向往心与心之间的沟通,向往一份简单而朴实的快乐。患难见真情,当朋友遇到困难或挫折时,人们会尽最大的努力来帮助他渡过难关。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此时,友情这种朴实的感情闪耀着灿烂的光芒,使他变得如此的与众不同,
绿叶的一生都在奉献中度过。甚至变成了枯叶,还不忘落到树根,给树根以养分。而维系友情的缎带也是这种无私的奉献。友情就是要不断的付出且不求任何回报。有句话说得好,快乐如果两个人一起分享就会加倍,悲伤如果两个人一起承担就会减半。友情就是这样,朋友悲伤时,你在旁做一名聆听者。你感到快乐时,又迫不及待地与朋友一起分享。时时刻刻记挂着你的朋友,无条件的付出你的真心。这,就是友情。
友情真诚如绿叶,朴实如绿叶,无私如绿叶。它遍布枝头,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动人又美丽。
要从哪里开始下笔,开始回忆。
春夏秋冬在我十四岁的头顶轮回了整整一圈又转回了寒冷肃***的冬天。这篇有点伤感的文我把它当做悼文和缅怀,来纪念我死去的一些岁月。
我不提学习。这样会显得很呆很板。
多说一点关于深埋我脑海中生根的过去吧。从原来用“放弃”这个词来说服自己不要去为一些莫名的想法难过揪心,到后来一步步仅仅只是轻描淡写云淡风轻,反而将那些若即若离的态度与温暖涂上明丽但模糊的色彩,将抽象的想法变成真实的胶卷,在记忆这条漫长的甬道中慢慢熟悉并可惜啊已结束的标记。最后在无限冰冷的时刻等待某些无来由的寂寞见缝插针,将那些老旧磨片不厌其烦一遍遍在脑海中播放给自己以慰藉。
就是这样一个缓慢的过程。在许多的时候趴在楼道窗台上看一望无际的天;在偶尔的彼此温暖中渴望时间就此停滞;在更多的时刻流下脆弱的眼泪却得不到想要的安慰。在许许多多这样的一个个片段组成的时光隧道中,我开始笑自己以前为了一句玩笑话而恼怒的幼稚行径。我想,在经历过这些不多不少的喜怒哀乐后,我真的长大了。但也许并没有。我才14岁,顶多14岁。那些在自己眼中曾经显得很镇定的.人,原因并不是自己想的他们太幼稚没有经历过什么,而是他们已经经历了太多。
那真正的没有虚假的,发自肺腑的伤心与在乎,并不能称为是爱情对不对。如果真的是爱,而不仅仅是压抑在心里没来得及说出口或者没考虑过要说出口的我爱你,那么怎么会经不起误会和考验,又为什么在被欺骗后看懂真相的丑恶时转眼化成了所谓的恨——让我们就此称为陌生人——这是你骗我的代价。可有时想想,这些对于一个已不在乎你的人来说真的没什么。随便你。
于是,过往流过的那些眼泪真的是很矫情,很虚伪。
如果友情是随年龄增长而称为越来越重要的章节,那么为什么在喜欢和讨厌这两种极端的情绪面前又时常显得无力。可是若真的失去友情,我定会被一些在马路上或是各个地方的手拉手的人们给刺痛,他们开心的欢笑声会把我在衬托的越发孤单寂寞。
回家的路上牵着弟弟的手过马路,后来又让他坐在了我的后车座上,对他千叮咛万嘱咐别把脚挤进车轮里。对7岁的他开玩笑说:“你要是哥哥,我要是妹妹该多好。”在这个过程里,我在言语上以嬉笑的态度衬出了我的悲哀。如果可以有个能让我称作哥哥或姐姐的人来如此的关心照顾我,让我的小拳头被他(她)紧紧握进手掌在叮嘱声中过马路。那该多幸福。
那该多幸福。
记忆犹如蒲公英,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虚无。——题记
在我深深的脑海里,曾镶嵌着这样一件事。那天,风和日丽,鸟语花香的,让人心情舒爽极了。我正漫步在街头游览这番大好景色时,突然看见一位老奶奶被车撞了。虽然撞得不重,但却昏倒在地。我正想跑过去时,突然想起了以前就有不少人假装被撞昏,以骗取他人的同情,...
夏季里的一天,天气非常炎热,育才小学五年一班的同学们正在进行拔河比赛,比赛非常激烈,同学们个个大汗淋淋,就连知了也都叫起了加油声。
比赛刚结束,同学们就马上跑到了森林公园门旁边的一个摊床前,争着买汽水,大家挤来挤去,摊主都忙不过来了。
突然,王强一挤孙亮,孙亮把摆在摊床上的汽水瓶给碰落到地上,啪的一声,瓶摔碎了。王强和孙亮一看,立刻傻了眼。
一元钱一个。摊主一见,马上转喜为怒。
他指着王强和孙亮继续说道:是你们俩把我的汽水瓶弄碎了吧?
不不是不是我俩。
不是?
不是,真的不是。
话刚说完,王强和孙亮俩人一挤眼,马上同时转身,撒腿就跑。摊主一见,喊道:别跑,别跑啊!
王强和孙亮哪听这些,他们俩头也不回地继续跑着,跑着跑着,他们跑了一家书店前,这时,他俩看见书店的广告窗里有一个牌子,上面写着:
在无人知道真相的情况下,一个人的所做所为最能反映出他的品质
——麦考莱
王强和孙亮看了后,俩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刷地一下都红了。于是,他们俩不约而同地转回身,向方才的摊床走去。
来到了摊床前,他们对摊主说:
阿姨,对不起,我们错了。
知错就改,才是好孩子。
他们三人相互看了看,都会心地笑了。王强和孙亮赔了汽水钱之后,就愉快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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