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苞花属于丛生,高低不齐相互拥挤,却盛开的十分热烈。一串串火焰升腾起来,耀的人睁不开眼睛。经植物园朋友介绍我才知道此花从巴西引进,又名巴西红斗篷。这名字潇洒,也名副其实。赤苞花花苗长达数尺,在碧绿的叶子丛中盎然挺立,很有个性。赤苞花花色艳丽、花期持久,据说它的花期通常是初秋至冬季,怪不得我来时,她们正花开正浓,别具风采。
赤苞花的艳丽在于她繁复密集的花朵。其实她的花儿并不大,但花柄长,上面分布着一朵朵花儿,即是独立的个体,又是化散为整的整体。第一眼看到她们的时候,总会认为她气势逼人,充满了一腔火热。实际上,她是娇俏的、迷人的,散发着令人沉醉的芬芳。
这也是一种生存的手段之一。她们汇集在一起,艳红色弥漫开来,便丰盈了一大片空间。整体来看,蔚为壮观夺人双目,细致分辨,确实无数朵花瓣相簇而成。这就是团结的力量吧。花仙子们拧成了一股力量,这是一股由小及大的势不可挡的力量,面对她,会让我们自惭形秽。面对车水马龙、高楼大厦,我们关上了自己的心窗,把自己锁在密不透风的水泥房间里。我们太需要阳光,太需要雨露,太需要春风了,我们需要各自之间一句温暖的祝福。
好在赤苞花给了我们最为纯真的温暖,我们彼此敞开心扉,让春风细雨闯进干涸的内心,推开心窗,我们看到了不一样的春天。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世界上有许多种植物,有人喜欢“一枝开”的冬梅,有人喜欢“卧晓枝”的蔷薇,而我,则最喜欢向日葵。
邻居家的花园里有几棵向日葵。向日葵含苞欲放时最美。花茎刚刚开始粗壮,花苞是半透明的,仔细观察,花朵有些已经亮黄,黄中还微微带有一些花芯的颜色淡红,就好像是半红着脸表情有些羞涩的小女孩。在阳光的照耀下,花瓣中的筋脉是那么清晰,水莹莹的,既显得婀娜柔弱,又让人觉得它是多么富有生命力啊!
向日葵完全开花后,花瓣变得毛绒绒的,也壮实了许多。花朵中间的葵花籽油光光的,在阳光下散发着夺人眼球的光泽。每个夏天,吃邻居家送来的瓜子是一大趣事。奶奶告诉我,葵花籽不仅好吃,还能补充身体所需要的很多营养物质。
但我最喜欢的却不是它的美丽和用途,而是它那顽强的品质。
那是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我的心和这鬼天气一样,沉甸甸的。撩着的卷子已被手中的汗水浸湿,可那鲜红刺眼的分数,却依然清晰可见。五年级第一学期的第一次考试,给了我太大的压力。妈妈刚训完我,把我一个人留在了客厅中。我只想静静地站着。
外面下起了大雨,我转过头,看着窗外。一分钟,二分钟突然,原来全黑的窗外出现了一些黄色,我情不自禁地走过去,想一探究竟。
我透过月色,看见了几株向日葵。风已经吹弯了花茎,叶子也已经有些掉落了,但花朵依然向着太阳最后的方向西!
这是多么坚强的植物,在狂风暴雨中,在闪电雷鸣之间,它依旧高昂着头,似乎在告诉全世界,他们是不会停下向阳的脚步。
我沉思许久,回到书房拿出了教科书,开始了我的向阳之路。我坚信,不怕困难,到最后是不会失败的!
向日葵在那晚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它用自己的行动,生动地诠释了什么叫“顽强”。现在,邻居已经搬走,花园也被修成阳光屋。但那几株向日葵,却一直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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