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女孩是我一个10多年铁哥们儿的初恋女友。在她婚礼的前一天我和他见了面。我问他明天去不去参加婚礼,他很从容的和我开着玩笑,满脸都是不屑的表情,可就在几天前当我告诉他这个女孩即将结婚的消息时,我陪他在马路边坐了整整一个下午,虽然他们已经分开3年了,可是当他提起那些往事的时候仍然会泪流满面。尽管他的身边已经有的别的女孩,尽管他们也已经订婚,可是我知道这份感情是他一辈子都放不下的。
曾经的他们是我们这帮朋友的活宝,曾经的他们深深相爱走过了5年,曾经的他们把彼此的星座纹在了自己的身上,曾经的他们告诉我要当他们婚礼的主持人,曾经的他们可以为了彼此的一个想念从一个城市赶到另外一个城市。可如今我只能祝福她和安慰他。当我昨天在婚礼现场时,当我代表朋友讲话时,当我拥抱新郎时,我多么希望站在我面前的是他而不是“他”。
我可以在他们的婚礼上为所欲为,我甚至可以在他们敬酒的时候狠狠的抱着新娘告诉他不把酒喝完我就不松手,可是这一切都只成了幻想。昨天带着相机去,原本想多记录一些幸福美好的画面,可是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发现我的相机里只有4张照片,而且都是他们的背影。不是没有心情,而是我答应哥们儿多照些照片给他看,可是我知道如果他真的看到那些瞬间的时候一定会伤心,我真的不忍把那些画面留在相机里。
晚上回家的路上,车里一直放着这首hero ,我拿起手机给他发了一条短信“睡觉吧,做个好梦。”过了很久,他回给了我“我怕我梦到的都是她。”回到家,我想起几年前,我在上海的姐姐和我在她家聊天时和我说的那些话。姐姐说她曾经和一个男孩彼此深爱7年,可是最后他们分开了,没过多久姐姐就和我现在的姐夫恋爱半年便选择了结婚。姐姐说人这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你爱的和爱你的人,可是真正彼此深爱的只有那一个,可是恰恰就是这两个人往往没办法走到最后。因为彼此太熟悉,熟悉到对方可能就是另外一个自己。当他们在一起时的那种感觉是任何人都给不了的。
当时我还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两个人不会走到最后,可是现在,也许我懂了。这样的感情是最纯的,没有任何的物质及社会性。可是慢慢的我们都在被世俗侵袭着,都在面对各式各样的诱惑。当身边的这个人熟悉到已经没有新鲜感觉的时候,这份感情会变得如此的脆弱。感情败给了时间,我们败给了现实。曾经的相濡以沫,曾经的海誓山盟一时间竟也变的陌生而遥不可及。
曾经的自己有一个想法,一生只谈一次恋爱,因为我觉得一个人喜欢的女孩都是一种类型。为什么不把自己全部的'爱都给她呢,爱情虽然美好,可是同样会很辛苦。我们不如用心去经营一份唯一的爱情,最后把它变为亲情。可是这样唯美的事情又有多少人可以拥有呢。曾经自己不知道如何面对一个最熟悉的人突然间从你的生活中消失,不知道怎样去戒掉那些两个人为爱一起养成的习惯,不知道是否在失去一个人之后还可以勇敢的面对一个人的生活。
如今当我的qq号中没有了她,当我把电脑里所有的照片全部删掉,当我把那些回忆的线索整理了整整一个箱子放到我再也看不到的地方,当我不在因为想念而彻夜不眠,当我一个人走过两个人曾经走过的地方,当我不再幻想我们还能走到一起的时候。我忽然明白原来这也叫爱情,原来爱情的结果有两种。
“一生要走很多地方,一生只爱你一人”不过是自己的期许罢了。我承认当我昨天看到一对新人在婚礼上幸福的场面时想到了她,想到了我曾经告诉她我们的婚礼一定会与众不同,想到了她和我说要我亲自开着婚车去接她,想到了我答应她把我们的房子设计得像爱琴海一样浪漫,想到她对我说会在婚礼上给我一个深深的吻。
可是当我想到这些时她在想什么我却想不到。时间终究会带走一切,最后的最后,当我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属,那个人只能是我们记忆中那个模糊得支离破碎的剪影。
曾经的美好,如今的陌生,未来的淡然。也许这就是我们留给那个自己生命中最深爱的人的全部。那些海誓山盟的永远也许就是没有相交没有终点。
请深爱你身边的人,请忘记你最爱的人。
草莓、斡斡和小点这三人纯属是我的小妹们。她们今年上五年级,却和我有极好的关系。
说来,我们还是在合唱团认识的。那时候,莹的人缘极好,她又和我是铁哥们,所以把小点介绍给我认识。小点很可爱。
其实,提起她的大名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是她人长的实在是小,如果她站你面前,你绝对看不到她。
所以,小点这个名字就这么来了。认识小点以后,我又认识了草莓和斡斡。草莓像个男孩子,有义气,又爱闯祸。直到现在我还认为草莓上辈子肯定是个男孩。斡斡在学校里一样出名,一样像个泼妇,拥有小点和草莓的双重特点。只不过,她比较神秘,像个见首不见尾的神龙。她们,是我最好的结拜小妹。幽默的知己兆宇和我就像冤家对头,见面就打架。不过,我们真的是一对好到不能再好的朋友。兆宇这个名字像男生,同时她的性格也像男生。用一个字形容就是硬。莹是我的铁哥们,同时她自己也是个幽默自大的人。一件芝麻大的事,她能吹的天花乱坠,唾沫星子横飞。而且,这人自大到不知天高地厚,令人汗颜。梦娇很漂亮,真的是个大美女。况且她待人真诚,从不瞎说话,又有一股认真劲,因而人人都愿意和她结交。我自己我是个比较沉静的女孩,很安静很内向,别人几乎感觉不到我的存在。可是,想不注意到我实在很难。因为我很出名。我喜欢诚实的人,所以我的朋友都很可爱。而且她们都是好学生,很招人注目。可能,我的朋友是我最大的财富。
在生活中,我们身边有很多人,尤其是那些为人们默默奉献的人:清洁工、警察、邮递员、医生——白衣天使、社区保安。今天我要写的好是清洁工,普通人、金色的心。
清洁工,大家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而只知清洁工打扫大街,不知为何,记忆中,许多小孩对清洁工做鬼脸,嘲笑他们,清洁工默不作声,微微一笑,又扫起地来。嘲笑、愚弄,成了小孩子的‘游戏’,经常有人对清洁工做这些事,却不知他们为何能忍,为何还在扫地。
无知、幼稚,我似乎看到了清洁工那颗美丽的、耀眼的金色的心的光芒,看到清洁工高尚的品格,不由得敬佩他们,又为自己不敢阻拦而感觉羞愧。
冬天是寒冷的,一个早晨,爸爸送我上学,我的小手冻得红红的,寒风吹在脸上就像刀割似的。突然一个正在扫地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是清洁工,他带着一顶白色的帽子,嘴上戴着一个白口罩,手上戴着一双白手套,在奋力地拿着一把大扫帚扫地,他们多么辛苦,他们的工作又是多么伟大!
他们为什么辛苦的工作,为了祖国,为了地球。湖边的柳树,在寒风中摇曳,好像在赞美清洁工的伟大。
啊!清洁工,你为世界增添了一份光彩,地球因你们而自豪。
迎着飞雪,漫步在白色的背影下,一个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模糊得看不清楚,只觉得那像一首诗,映在了这雪景中,让我的心醉了。
不知什么时候,雪停了。她终于回过头来,像雕刻下来的精至的五官,使我有种纯净的感觉,好像刚沐浴过雨水就要含苞待放的荷花,唇边泛起一丝浅浅的笑容,淡淡的,却给了我安静的感觉。那张小小的嘴常让我心醉。她就是让我所生朦胧的依恋的人。她总是能放射出自己的个性。自己的情感不会被任何东西掩埋。周围任何一些事情都不会影响到她的心情。我不知道她每天都在想些什么,总是在思考着,特别的神秘,她的神秘更促使我要去追寻的***。
她有属于自己的节奏,可以说她晶莹的像池塘晨的莲,轻的像一缕风,我没有被任何女生征服过,可这次我输给了她,输在她做的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那一次,本来我想约她出来玩,因为我知道她很想出来,我问她去哪儿于,她却说不知道。我说算了,当时我坚信她一定会找到一个地方的,可她说算了,就算了,让我不知道所措。我想起好朋友的一句话,很的哲理:“帅有什么用,最后不还是让卒吃了!”
直到现在我还在追寻着。她就像罂栗,开出花时很美丽,让人心醉,沉迷但吃了它以后就摆脱不了这样的味道,可是我愿意。她已经在我的心上扎下了根。时间永远都是过去,不进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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