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随笔作文100字(关于生活的滋味的作文100字)

生活随笔作文100字(关于生活的滋味的作文10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2-02-28 12:06:08
生活随笔作文100字(关于生活的滋味的作文100字)

生活随笔作文100字【一】

钟馗伏魔,漏洞百出。主线前言不搭后语,旁枝莫名其妙,下一步要发生什么,一猜一个准,讲的并不是一个好故事。但钟馗却是个当主角的上上之选。这个中国民间传说中能打鬼驱邪又能求福求财的门神,道教神仙体系里唯一的万应之神,生时才华横溢,面相丑陋难看,明明人人都知道其人,却又人人都不详其人,实在有太多值得书写的余地。

伏魔的过程,也是觉醒的过程。我很庆幸钟馗并没有遁入“打破自己心魔再伏魔”的老套路,尽管故事采用插叙方法交代了故事的始末,但我们依然可以厘清钟馗三副皮囊,两个转折,以及所成就的那一段传奇。

作为人时,钟馗只是个白面书生。白衫列列,文韬武略,钟馗在躯体上与芸芸众生并没有什么不同,在精神上也只是跟那个时代“学得文武艺,报与帝王家”士子们拥有一样的理想追求。这个时期的钟馗,只是比一般人更优秀一些的人的存在,不会也不可能有超越人的觉悟和能力。于是,在这个阶段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自由却又迂腐,潇洒却又偏执的钟馗书生,这个书生,因下意识的迂腐让心爱的“雪妖”伤心离开,又因根深蒂固的偏执让自己走上血溅皇榜的不归路。

每一次重大改变必然有一个转折点,血溅皇榜是钟馗命运的第一个转折点。因他人贿考而怒起触榜,或许这个“死亡”的转折点太个体,与后面人、神、魔的交织相比太微渺,但这对于钟馗而言,却是世界观的坍塌,是生存信念的消亡,更是与过的决裂。可惜的是,这种死亡,只有破没有立,只是“终结”却没有“向”:越过这个转折点,他从人变成了非人,他保留了钟馗的躯壳,却只是有一个有魂无魄的迷离之肉身。

于是,我们看到钟馗的第二副囊相——赳赳武夫。把钟馗的第二阶段的形象塑造成武夫,有点邋遢,有点豪迈,不问过往,不识未来,很是合适。只有这样一个不细究自己是人是鬼的躯壳,才符合张道仙的选择,才能在张道仙的摆布中不思考也不挣脱。于是,这个看起来有勇有谋,其实失魂落魄的降魔士,在张道仙勾勒的世界里,为降魔的信念赴汤蹈火,义无反顾。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其实自己亦成了魔。

如果故事到此结束,那这大概就平淡过头了。我们的钟馗还要迎来命运的第二个大的转折点,拥有第三副面孔。可以说,从人到非人的转折是世界观的.坍塌,而从魔到非魔的转折则是境界的提升。推动钟馗走向这种提升的,有两种力量,一是爱,二是探索,再究得更深入些的本质,还是爱。爱,让他有了作为独立个体的感受和情感,于是他开始有了牵挂、思考和反抗——牵挂雪妖的安危,思考妖魔的善恶,以及反抗张道仙冷酷的指令。但这种倾注于某个个体的情感对于提升境界是远远不够的,人的觉醒还要搭配理性的生长,才能拥有升华的力量。于是,开始有了触觉有了感知的钟馗,也有了眼睛和脑袋,他审视这个世界的仙魔和善恶,发现种族与良善并非天生的统一;他探索和质问,发现张道仙的伪善与邪恶;他进而反抗和战斗,扞卫抽外在的真理和美好。一下子就醒了!所谓开眼看世界,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与张道仙彻底对立,与人类变得陌生,这个时候的钟馗拥有了虬髯生霜、面目狰狞的容貌,更有了令人恐惧的魔的身躯。但这又怎样,这是皮囊而已,谁说相由心生?生亦可,不生亦可,本心能持便足矣。

至此,钟馗经历了两次大的转折,拥有了三张脸,也成就了自己的一段传奇,而我的评论照理也应该结束了。只是话唠本色难改,吐槽技能依旧,忍不住再谈三点意见:其一,受尽误解和苦闷的钟馗在漫天冰雪中奔跑,最后愤怒平息在雪妖冰冷却温软的怀抱中,是令人感动的一幕,但冰冰姐你的光打得太夸张了知道吗,电影大概看了三分之一我才敢确认女主是你。其二,群众的眼睛从来不是雪亮的,而是金灿灿的,普罗大众的心和双眼其实是混沌的,他们盲从于神和权威,真正能够打动他们的,从来不是真相,而是利益,但这并没有错,利益是一个中性词,所有他们因利益唾弃钟馗,也因利益感激他。其三,陈坤天生没有贵气,有的只是平息愤怒和用力之后的傲气,这样的人,还真挺适合演这样样的钟馗的,而连李冰冰都有尚算不错的演技了,范冰冰你能不能停止走秀?然后那个谁谁,没错,迪克牛仔,啊,错了,是吉克隽逸,能不能不要黑乎乎的闪来闪啊!

生活随笔作文100字【二】

渔夫看着他们笑着对桑娜说:“桑娜,他们这么可爱,该取什么名字呢?”桑娜说:“这个问题想想再说吧!”

渔夫和桑娜想了一个晚上,桑娜和渔夫对视而笑,桑娜说:“为了让他们记住自己的母亲,记住母亲的\'用心良苦,就叫他们西西和蒙蒙吧!”渔夫眼睛发亮:“同感,我和你想的一样。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十年,二十年后,西西和蒙蒙已经长大成人了。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工作。

桑娜和渔夫已经老了,决定将西蒙的事儿告诉他们,因为他们怕再晚就没有机会说了。

“西西,蒙蒙,你们过来一下。你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有些事必须让你们知道。你们呀!不是我亲生孩子,你们其实是我的邻居的孩子,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你们睡得正甜,可是,你们的母亲渐渐闭上了眼睛……”说着说着,两个孩子的泪珠豆般大的落了下来,他们带着一种激动的表情说:“不,妈妈,不是的,你才是我们真正的母亲,妈妈——!”……

晚上,两个孩子在生身母亲的坟墓面前像儿时一样号啕大哭,哭得死去活来。此时,他们真想同母亲于地下,可惜,愿望没有实现。

两个孩子面无表情,整天茶饭不思。终于有一天,他们开始说话了,第一句话就是对桑娜说的:“您永远是我们致爱的母亲!”

从此,这个家庭便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生活随笔作文100字【三】

时常会想起母亲给我买的第一双鞋。让我想起那些苦难的.日子,每每想起,就会寂然无语,小时候,家里很穷,我想我们那一代人都是这样的,现在的小孩肯定不会相信,但哪个时代事实就是这样,为了这双鞋,母亲想了很多方法,用鸡蛋换了几块钱还不够,一双白色的网球鞋7快钱,我是很想要在学校运动会炫耀一下。那时就是这样想的,母亲见我天天都给她讲,只好在一个星期六和我一起去集市,我和母亲拖着一车甘蔗去卖,我那天在母亲后面还觉得很不好意思。那时很多人都种甘蔗,一天下来卖了2块五,卖掉了25根甘蔗,下午我有点急了,商场要下班的时候。后来母亲看到外公,这才有了办法,外公给了几块钱,我终于穿上了网球鞋,母亲看到我开心的样子一脸微笑,回到家后我才想起中午妈妈没有吃午饭。我很爱惜这双鞋,因为我知道妈妈为了这鞋为难了好久。可惜,没过一个星期,鞋不知道被我们宿舍的那个同学拿走了,我回家的时候光着脚丫子被母亲发现了。母亲问我鞋那去了,我只好说不不小心丢了,母亲生气的打了我一耳光,我没哭,母亲却了哭了。

后来父亲偷偷给我买了一双,说是母亲给我买的,我拿到那双鞋的时候,我看到母亲慈爱的眼神有点内疚。那一刻我知道我懂事了。我们去学校每个星期六回家,我都光着脚丫回来,把鞋包好放在背包里,下雨的时候我也会脱下它,我怕弄脏了母亲给我买的鞋,在宿舍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会把它放在枕头下面,我担心又会被偷走,同学们都笑我很小气,把鞋当宝贝。对他们的嘲笑我从不吭声,因为他们不知道我母亲的大爱就在我的脚下,母亲的心酸的苦难就放在我的心头。有几个女生还当做笑柄来谈,有一个还是我喜欢的女生,我不再理会她们,毕业的时候我想给她们讲叙我脚下的网球鞋的故事。后来我还是没有勇气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因为微不足道,很多过年过去了。这个心结一直在我心头沉积,我想还是写出来,我想哪个拿我鞋的那个同学多年以后知道这个故事。他的心灵一定不会平复。因为他拿走了一份心善的记忆。他的母亲知道后一定会久久不能停下爱的泪水,那是一双母子真挚的情爱。贴着我们成长的足迹。因为一时的念想而伤害一颗善良的爱心。我其实很感谢那个记忆和那个年代,因为她教化了我们真挚的爱心和宽厚的仁慈。每念及到此对母亲多一敬意和感恩。被爱误解是一种高贵。为爱而曲是珍贵。这是给给千千万万母亲的一封信,每次听到这曲纯音乐,心灵接受一次无限的洗礼,感谢母亲,平凡的人。感谢妈妈。不平凡的爱,给我们丰厚的滋润。感谢母亲,简单的爱,甘甜滋养的乳汁,感谢妈妈,一双心鞋,陪着我们走天涯,一生走来,在那些寒冷的日子里温暖我们的脚心,陪着我们走过千山万水。我们一辈子都走不出母亲的老屋。越老越醇,愈久愈厚。

给母亲的一封信,以此来教育那些在幸福中不懂爱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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