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要说秋,我更喜欢北国的秋,虽说南国的秋也颇有趣味,例如那钱塘湖的秋潮,荔枝湾的残荷,二十四桥的明月,可其回味不永,不如北国的秋,潇洒轰烈。
而故乡的秋,最有特色,就如故乡的人一样豪放不羁。故乡的秋风,它的的确确是个狂野的汉子,所过之处,皆风尘吸张,飞沙走石。就连地上的枯叶也谄媚奉承地乱舞。这时,疾风又纵向蹿入青天,将流云撞开,使白蒙蒙中又多了一抹娇蓝。
故乡的秋叶也最是惹眼,各式各样。早秋的叶透过阳光,清晰的叶脉浮在叶上,宛如女孩穿着薄薄的青纱,隐约露出细嫩得如凝脂般的乳白色皮肤。盛秋的叶子,多了许多枯黄色。就似一位以前风华正韵,现在却人老珠黄的女子。使秋多了几分伤感。
故乡的秋雨质朴、清凉。看秋雨,听秋雨。偶尔打开窗户,任那微风细雨亲吻我的脸庞,雨珠轻轻地滑落进我的嘴角,似乎甜甜的、凉凉的,沁人心脾。窗外那金黄的落叶,在秋风的指挥下,与秋雨一起弹奏着美妙的交响曲。这个时候你只要闭上眼睛去静静地聆听,属于秋的一切就会点点滴滴地涌入你的心房!
秋景的美也是一种凄凉的美,秋风萧瑟,千树落叶,万花凋谢。“秋”字加上“心”就成了愁,所以秋天总是让人怀旧,心理充满惆怅。欧阳修有《秋声赋》中“念谁为之戕贼,亦何恨乎秋声!”,连古典名著《红楼梦》里也有“已觉秋霜愁不尽,那堪秋雨助凄凉。”甚至唐代大文豪刘禹锡也有诗曰:“何处秋风至,萧萧送雁群。朝来入庭树,孤客最先闻。”但我更喜欢他的“我言秋日胜春朝”和杜牧的“霜叶红于二月花”,因他更符合故乡秋的特点。
想到秋天的故乡,心里不禁起伏澎湃。正如郁达夫在《故都的秋》中言“若能留得住,我愿把生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去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田里的庄稼成熟了。玉米棒子鼓着大肚子,稻子沉得压弯了腰,好象告诉人们,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这时,人们正忙得热火朝天,男女老少在田间忙来忙去。欢声笑语不时从田野里传来,在空中回荡,汇成一支动听的乡间小曲。果子也成熟了,有梨儿、柿子、葡萄等。那种大鸭梨,就像挂在树枝上的大葫芦,黄澄澄的,在秋风中荡来荡去,好似一个个金娃娃在打秋千,特别惹人喜爱。
如果你回到故乡,有一种感觉——温馨。不是吗?早上在城市的人一般都用闹钟起床。在乡下,鸡一叫便起来了,很方便。
河水清澈见底,鱼儿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着,有时游在水面上,有时潜到水里,偶尔吐几个水泡,好象在呼吸秋天清新的空气,欣赏秋天的美景。清清的河水慢慢地流向远方,冲刷着河床上大大小小的石头,奏成一支轻柔的小曲。
秋天是甜的,果实、庄稼已经成熟了。
秋天是香的,空气里散发着花香,被秋风吹送好远好远。
秋天是美的,大自然勾画出了一幅色彩斑斓的图画。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我很幸运我生长在苏州这块美丽而充满灵气的福地,而我的老家——西山更是天堂中的天堂。
故乡的秋天,就像一幅五彩斑斓的油画,在我的眼前慢慢展开,那颜色是那么鲜明,线条是那么的`流畅。而其间流动着的神韵,是多么得让我陶醉。
故乡的秋天是丰收的季节,瞧!大片大片金黄色的稻谷,在阳光的照射下黄得发亮,直逼我的眼。那沉甸甸的稻穗在微风的吹拂下,如波浪一样,此起彼伏,煞是好看。那满山遍野的桔树上结满了沉甸甸的果实,把树枝都压弯了。金黄的桔子在绿叶的衬托鲜得更艳丽,叫人垂涎欲滴,恨不得马上咬上一口尝尝。故乡的特产不止桔子,更有那驰名中外的银杏、板栗等。
故乡的秋天是个美丽的季节。秋高气爽,阳光灿烂。站在山坡上,抬头仰望,是湛蓝湛蓝的天空;环顾四周,是峻俏秀气的西山;俯瞰脚下,是一望无垠的太湖,真是令人视野开阔,心旷神怡。山坡上的草,已经枯萎变黄,好似给山穿上一件金黄色外罩;红叶此时最为茂盛,它充满着激情和活力,火红火红的,好像要燃烧起来,真可谓锦上添花;弯曲的小路旁盛开着点点金色的傲霜秋菊,更为山增添了勃勃生机。。
故乡的夜是宁静的。金秋十月,丹桂飘香。皓月当空的夜晚使我想起“每逢佳节倍思亲”的诗句。想起许多在外的朋友,肯定会和我一样,每到这时回家走一趟,去走一走乡间的小路,摸一摸弯弯的小桥,亲一亲悠悠的河水,那感觉有多惬意啊!
啊!故乡的秋天洋溢着果香,充满着诗意,让人深深的眷恋,这一切怎能不使我陶醉!
小时在威海长大,那里的海和沙滩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是心目中最美的地方。
记忆中沙滩是最奇妙的。清晨,沙滩有点凉,有点硬。朝阳映在上面,好似少女脸上的红晕;中午,沙滩热起来了,软绵绵的。太阳洒在上面,好似一片葵花海;下午,正是最热的时候。沙滩有些烫脚了,变得酥软;傍晚,夜色冷清,沙滩又有点凉,有点硬了。月光下的沙滩真似条丝绸。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威海,海滩上满是挖小螃蟹,拾海菜的老乡。男人们工作,捕鱼。女人们做针线活,捞海星。小孩们捡海螺、贝壳。这海是个宝!贝壳、海螺可以做成精美的工艺品;小螃蟹,海菜拌一块吃最美味;烧烤海星乃街头名小吃;鱼可是大海的特产。
夏季炎炎,大海和沙滩正是男女老少娱乐的最佳场所。日光浴,海上快艇,真是想想都心动呀!在海里游游泳,更别提多凉爽了。堆个小沙堡,多么有趣呀。你听,一片欢声笑语,多么和谐的氛围呀!
故乡的海滩永远是我心目中最美的地方!
秋天,硕果累累。果园里:苹果、鸭梨、葡萄、龙眼、柿子……都散发着阵阵清香。果农们看到了这番景象,不禁喜笑颜开。
秋天,凉风习习。人们都出来活动了,有人比赛放风筝,有人爬上山顶欣赏秋天的城市。大雁和一此候鸟也飞到了南方。
农田里,麦子成熟了,变成了金黄色。一阵微风吹来,这金色的海洋就泛起了团团涟漪。大豆成熟了,好像一个个铃铛发出了叮叮铛铛的声音。金灿灿的油菜花好像想对农夫们说:喂!谷物成熟啦!快来收割呀,千万不要错过这大好的时光!真是说到就到,农夫们一个个都拿着镰刀来收割起了农作物。
公园里,桂花开了。这里的桂花树很多,所以公园就完完全全地被桂花香给罩住了。到公园里来的.人也痴迷地陶醉在这桂花香中。菊花也像披散着长发的小姑娘,实在叫人动心。
枫林里,被秋霜打过的枫叶鲜红鲜红的,远看,风吹拂着红叶,好像一团团火上窜下跳。近看,它又像一双红彤彤的小手。法国梧桐、银杏树的叶子都变黄了。而且都纷纷落下。宛如一只只金蝴蝶在低空中嬉戏。
院子里充满了生机。小蜜蜂飞到一串红上采蜜,小蝴蝶也站在那菊花上比美。
秋天,是硕果累累的,是凉风习习的,是金色的,还是充满生机的。
秋天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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