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川幸是我最喜爱的日本漫画家之一。他的漫画作品大多以短篇为主,构思巧妙,因而拥有众多漫迷。
Through her works, my favorite one is Xiamuyourenzhang.
在她的作品中我最喜爱的一部是《夏目友人帐》。
The comic book mainly talks about that the hero Xiamuguizhi has a special ability to see the bogies. He is unsociable because his parents are dead. And he often lives in his relatives' home when he is a little boy and his friends at his age always tease him because he has a special ability. Although he experiences many unfortunate things, he is still very kind and without complaint at anyone. Eventually he is adopted by a couple who is very friendly and let him go to high school. One day, He is pursued by a bogie and hid in a shrine. He breaks a powerful bogie‘s seal whose name is Ban. And that involves her grandmother Xiamulingzi’s relics--a contract that sigh with the bogies. Since then, this powerful bogie turns itself into a cat in daily life to stay with Xiamu to protect him with the condition that Xiamu should give the contract to it after he die. But before that Xiamu decides to try his best to give the name in the contracts to the bogies and let them get free. Thus, a loving, touching, scary story is opened up.
《夏目友人帐》主要讲述了男主人公夏目贵志拥有可以看到妖怪的特殊能力。因为父母双亡他的性格较为孤僻,并且由于他具有特殊的能力,他常辗转在于亲戚之间并被同龄人欺负。虽然他经历了许多不幸,但他依旧有好善良没有埋怨任何人。最终他被有好善良的藤原夫妇收养并进入高中。有一天,他被妖怪追赶躲进神社,不小心打破了一只强大妖怪斑的封印。并牵涉到了他祖母夏目玲子的遗物—一本同妖怪签订的`契约书。之后,这只强大的妖怪平时便变成猫的样子待在夏目身边保护他,但是他的条件是夏目死后要把这本契约书给它。但在此之前夏目决定尽其所能把契约书上的名字还给妖怪们让它们得到自由。由此,一个个温馨、感人、惊险的故事就此展开。
In addition, yuki midorikawa has another special work called Yinghuozhisen is also really moving ,sad and beautiful. I suggest that you all can watch it when you have free time.
此外,绿川幸的另一部作品《萤火之森》同样十分治愈感人建议大家有空可以看看。
我不喜欢猫,总觉得“猫”这个字眼带着些柔媚与矫作,故我从来不养猫。
乡下奶奶家曾养过一只猫,那是爷爷在山上捡到的一只快要饿死的小猫崽儿,奶奶看着不忍心,便收留喂养,没几天,小猫便恢复了活力,一双眼有了光彩,而我仍是不喜欢猫的,尤其是,毫无野性的家猫。小猫渐渐长大,滚圆滚圆的,因为特别乖顺,所以也很讨喜,它喜欢趴在人膝间睡觉,懒懒地在太阳底下睡觉,已没有丝毫作为野猫的气性,我知道动物野外生存的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一旦被淘汰,付出的便是生命的代价。而它,本应是被淘汰者的一员,但它却存活下来,学会迎合人类。
之所以不喜欢猫,大概是看不惯它们的乖顺与媚态,它们用自己可爱的'姿态去迎合人类,以博好感。我觉得,作为宠物的,大抵都有些可怜。虽然我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发表对动物们的看法,但由此及彼,人亦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虚伪的一面,这点毋庸置疑。生而为人,便免不了阿谀奉承,生于尘世,便免不了做个俗人。但伪装总要有个限度,不然,连真实的自我都迷失了,即使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又有何乐趣可言?我不喜欢迎合,也不喜欢被迎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我们何必屈就自己去迎合别人的喜欢,又何必接受他人的假意迎合。逢场作戏,上下敷衍,也许在俗世生活便能如鱼得水,但却是失了本真与自我,活在别人的世界。失了个性的人亦如同那失了野性的猫,太过屈膝卑颜地活着,一生走尽,负的还是自己。我不喜欢猫,自然,我承认怀着些偏见;我不喜欢一些人,自然,我承认我不过也俗人一个,但毕竟入世生活,也就自己原谅自己了。
想李白一代诗酒谪仙,也曾迎合皇帝的乐趣,为皇家的绮靡欢乐作诗写文,但他内心又何尝不会痛苦?直到最后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潇洒离去,做回自我时,才觉身心舒畅,逍遥自在。与其一味以迎合荣华富贵。不如坚持自我而清平自得。有人曾言:“功夫在书外,这学问那学问,敷衍人事才是一门真学问。”但我认为,敷衍不等同于处事,敷衍人事,屈迎他人,退而求其次,将就的是自己的人生。
那只小猫最后的结局是被一只山猫咬死,那一刻也有些忧伤。若它不溺于安乐的生活,还有属于野猫的利爪,也许结局会完全不一样,即使它再得人类喜爱,在生命的危急关头,人类终是顾不了它的性命存亡。生命不完全等同于生存,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可以决定自己以怎样的方式生活,既然如此,那何不撕下假意虚伪的面具,跳开左右逢源的大圈,为自己,个性张扬地活着。
在形形色色的水果中,我最喜欢吃草莓了。它穿着一身红衣服,全身上下长满了“豆豆”。
把小巧玲珑的草莓放入口中,轻轻嚼动,那粉色的汁液伴随着鲜嫩的果肉,在嘴里有一种甜滋滋酸溜溜凉爽爽的美妙感觉。
草莓的果肉包含了多种维生素,胡萝卜素、葡萄糖、蛋白质,、钙铁磷等。所以人们又叫它“美容果”!草莓又叫洋莓,原产于南美洲,它喜欢温暖的气候,不耐寒冷。春末夏初的时候是草莓丰收的日子。这时候,草莓园里是一片果实累累,叶绿果红。
第一次吃草莓,是我和妈妈一起上街去买的。在回家的路上,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纸袋,那鲜红的果肉直让我垂涎欲滴。突然,我发现有许多黑糊糊的东西粘在草莓上,我用了很多办法也没能够把那些小东西弄下来。最后,我叫来了妈妈帮助我,妈妈听了后,哈哈大笑说:“那些小黑点是草莓的种子啊!”我听了这才恍然大悟。
瞧!这就是我最喜欢吃的水果了——草莓!
我喜欢吃水果,在各种各样的水果中,我尤其喜欢吃草莓。
到了草莓上市的季节,每当走到草莓摊前,看到那红彤彤草莓,我的口水就不禁流出来了。
我喜欢吃草莓原因是,它的颜色、形状和味道都十分惹人喜爱。草莓的形状像个爱心,浑身长满了软软的小刺,摸上去像毛茸茸的小球。熟透的草莓穿着红艳艳的`“外衣”,头上戴着绿色的“遮阳帽”,样子可爱极了。取一颗熟透了的草莓放在嘴里,轻轻一咬,软软的,那酸酸甜甜的红色溢得满口都是。
我喜欢吃草莓的另一个原因是它没有皮和籽,吃起来特别方便,这样我就不用薄皮、吐籽了。嘻嘻,一口一个,痛快极了。
草莓不但好吃,而且营养也特别丰富,含有多种维生素。草莓的吃法也很多,除了可以直接食用,还可以榨成草莓汁,或者是酸奶拌草莓吃。
听了我对草莓的介绍,你一定馋得直流口水了吧,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大家知道我最喜欢什么水果吗?对了,就是的草莓!
草莓有着通红而精致可爱的身体,它的身子是心形的,头上经常戴着一顶绿色的尖帽子。
草莓的味道酸酸甜甜的,只要吃一口,就会觉得清爽无比。我一见到草莓就会流“400米”的口水!我总是先小心地尝一点儿,然后一大口把整个草莓吃掉!这时,我感觉特别过瘾!但是,只吃一个有点儿太少了,所以我要把一大筐全吃完!
在我们家,我和妈妈是吃草莓的“大将”,经常你争我抢的,这个时候,妈妈就像一个小孩儿,我很讨厌,由于我抢不过她嘛。不过大多数时候妈妈会让我吃个够的!我们还发明了草莓的其他吃法,就是自己做“草莓奶昔”!草莓奶昔就是把酸奶和新鲜草莓搅拌在一起,可美味啦!
我喜欢草莓,不光是由于它好吃,还由于,我还有一个小名儿,就叫小草莓呢!
如果让我对草莓说一句话,我会对它说:“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如果让我对我不喜欢的水果比如梨说一句话,我会说:“我恨你,恨着你,就像老鼠恨猫咪!”
这就是我的最爱,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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