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我阿苏,混的比同行好。我主人,长的五大三粗,***猪户。每个礼拜都要带点黑肉回家。这时你肯定
会说我是个幸运儿了,看看我这一身膘就知道。
其实我老早就想减肥了,你说就我这副德行人家邻家小妹可看不上。所以,我的膘要减啊。告诉你我可有决心了,因为有我主人天天给我打气。我很爱主人,但我从不会对他说。
其实刚我那哥们儿是出了交通事故,来我这里撒娘的。它是狗,是个真家伙。这次事故它不仅断了条腿,尾巴也只剩一半。谁让它用力扯的,真是的,扯什么扯!这不扯淡么,差点连小命都给搭上了。它趴在我面前,哭的鼻涕一抽一抽的,说当时自己吓得屁滚尿流!我没笑它,真没笑。可是我看到我主人笑了。
我跟它说,我这个月的银子不够花让它少吃点,说着我就把我的肉收了收。它说它被遗弃了并且我也会有它这样的下场。我说怎么可能,我有爱我的主人和乖巧的邻家小妹,还有每个礼拜的黑肉。它笑了,像哭一样。没说一句话。
我知道它快疯了,疯了后就会被人追着打死。那些人总怕被疯狗咬啊,绝不会轻易放过我哥们儿的,我很同情它。其实我也快疯了,但和我哥们不一样。我是为爱疯狂。
还记得我跟你说的邻家小妹吗?它是猫啊,真猫。也许是猫仗人势吧,那次它主人叫它咬我,它就真咬了!并且后来还带了一群保镖把我打的鼻青脸肿的。而我只不过是因为太饿,吃了它一块面团而已。它难道不理解胖子吗?我哥们儿说这可能是物种差别的影响。
后来的一次,我在垃圾堆旁找东西吃时被我哥们儿撞个正着。它的`眼睛已经变成了红色,尽说了些讥讽我的话。我怕被它看见我这副落魄样就慌忙溜了,回头发现哥们儿正在吃我拉在垃圾堆上的大便。
没错,我主人是对我不好。每个礼拜他都会带黑肉回家,并只给我吃发了霉的部分。我是一身膘,那是因为我生病长了肿瘤啊!我主人逼我“减肥”我方法就是几顿毒打。有他这样给我打气,我能不瘦下来么?
很快,我就只剩两只能走路的腿了,尾巴根子也见不着了。那倒是多亏了我的好主人!那次,他边嘲笑我哥们边赶我们出去,也就是那次我最后一次吃了发霉的肉。
哥们儿说的没错,我和它一样了。其实,我比它更惨。
瑟瑟秋风,吹得好冷。
年还没过,我看见了哥们的尸体,在腐烂的垃圾堆上。我跟着几个流浪儿一起吃着爬着苍蝇的烂苹果,它们威胁我装着什么也没看见。
我最后虚弱的时候,围在身边的只有恶臭味。一个倒垃圾的男人踢了我一脚,身上还有他的吐沫。
我的腿骨都暴露出来了,把一个孩子吓了一大跳。
我没有再醒来。
什么猫?什么苏格兰折耳猫?我是狗,一只再普通不过的狗!
在我们生活中,与许许多多值得我们敬佩的'人。他们可能是救死负伤的医生,或着是专心搞科学研究的科学家,还可能是教书育人的老师······它们就像夜空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但我最敬佩的人,不是至高无上的总统,而是我们县城的环卫大妈。
她的个子不高,黑黑的脸无时无刻洋溢着微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论是寒冬还是酷暑,她都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
炎炎的夏日,太阳像个大火球,炙烤着大地,知了在树上叫个不停,好现在说;‘热死了,热死了。’当我们在家开着空调,享受凉爽的时候,那个环卫大妈,费力的挥动着手中的扫把在马路上清扫着垃圾。汗珠像断了线的珠子,滴落在马路上,在太阳的照耀下,晶莹透亮。
在冰天雪地、寒风刺骨的寒冬,当我们坐在温暖的火炉边上取暖的时候,而她在大雪纷纷、寒风呼啸中,用早已冻僵的双手拿着扫把,扫着一片片落叶,清扫着一堆堆积雪。那瘦弱的身体在寒风瑟瑟发抖。
‘宁可脏一人,换来万家洁。’大妈你是城市的美容师,创建美好家园的使者,你不仅把干净的世界给了我们,还有无私奉献的精神,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你是我最敬佩的人。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很多事情犹如过往云烟,渐渐的淡去,但有一件事如今还在我的脑海里萦绕。经过那件事,我明白许多做人的道理。
那是去年“六·一”儿童节前一天,同学们一下课就纷纷互送贺卡。红红绿绿的贺卡带着各自的心愿,送到了好朋友的手中。大家说着、笑着,脸上都洋溢着喜悦,教室里一片欢声笑语,热闹极了。
我也被这欢乐的气氛所感染,忙拿出一叠写好的贺卡,准备加入这欢乐的人群中来。忽然,我看见一位同学默默地坐在座位上,那不是有名的“调皮大王”李明吗?平常,他不是在操场上东奔西跑,就是在教室里高声喊叫,连上课都管不住自己。那股活跃劲就别提了。可是现在,他仿佛变了个人似的.。他这是怎么了?我不解地看着他,他那眉宇之间好像有一丝悲伤、一丝渴望??
突然间,我醒悟了。肯定是因为没有人送他贺卡,没有人对他说句祝福的话。我不由得替他感到惋惜。设身处地地想想,如果我被集体抛弃了,被同学们遗望了,也会感到很失落的。
想到这儿,我从书包里拿出了一张最漂亮的贺卡,稍加思索,在上面工工整整地写到:“李明:祝你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学习进步!”然后,我轻轻地折好贺卡,走到他的前面,微笑着对他说:“李明!节日快乐!”把贺卡递到了他的手里。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贺卡,高兴地说:“谢谢!”他的目光中充满了欣喜,扬着手中的贺卡一边冲进人群中一边喊:“我也有一张漂亮的贺卡啦!”
望着他那高兴劲,我也笑了。我感到自己做了一件最开心的事。
我高兴的事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请,使我最高兴的是学做饭这件事。
妈妈今年在超市工作,每天很晚才回家。 我每天帮妈妈烧火,我都仔细看怎么做饭,我看妈妈先往锅里倒一些水,然后妈妈淘几次米,后来,妈妈往米里倒入适量的水,然后把米连盆带米放入锅里,把锅盖上,妈妈往灶里放点柴火,把它点燃,妈妈让我一直烧到出热气,过了一会,出热气了,也就是开锅了,妈妈让把饭焖一会儿,就好了。
有一次,很晚了,妈妈也没回来,我饿了,我就决定自己做饭,我就按妈妈做饭的方法,先往锅里倒一些水,然后淘几次米,后来,我往米里倒入水,然后把米连盆放入锅里,把锅盖盖上,我往灶里放点柴火,把它点燃,我一直烧一直烧到出热气,开锅了,我又让饭焖了一会儿,我就不烧了。这时妈妈回来了,我说:“妈妈吗把饭做好了。”我打开锅一看,米饭有点焦味。妈妈说:“不要紧可以吃。下次多加点水就行了。”
米饭虽然有点味,但是我觉得很香。我很高兴,因为我我学会做饭了。
一她
她是个性情柔和地如一湖平静的水的女生,善良可人。
她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没有什么特别的追求。在这个被钝化的学生时代里,她和大多数的学生一样,只是带着兴奋与恐慌期盼高三,期待可以用努力开垦一片属于自己的`“私田”。生活中她颇有些老子的随遇而安的心境。在被功名利禄浇得睁不开眼的时刻,她依然可以蔑视权贵,全身而退,带着一份理智。
如果没有她的话,也许我会失重——待生活,待人都会飘忽。有些话不用说,于我们,已是一辈子。
二她
她是个到哪里都会招人喜欢的女生,阳光可爱。
她是个生活很不能“自理”的人,似乎需要她周围所有的人当她的“助理保姆”。也许正是由于这样,才有了她的调皮与幽默吧。她是个有着单纯目标的孩子。对于未来,她也显得从容而不焦躁。曾想过独立创业的她如今却还能依旧遵从父母当个安静的学生。她是一个可以真正宽容的人,也是一个可以真正把人气得半死的人。她个性鲜明,看上去缺乏稳重,而我却认为:有些事,也只有她是非分明。
如果没有她的话,也许我会一直很安静。有些话我们说了一遍又一遍,只是期望可以有永远。
三她
她是个很稳重的女生,不苟言笑。
她是个严肃又有奇异性格的人。不认识她的人会觉得她很一本正经。其实,我也一直这样认为。直到那天她对我说:“好多年前,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N年后,女生才知道。虽然女生知道不该开始要不应该的感情,可是她想让自己内心坚定,带着厚重和被爱护开始一段不奢求太多的感情。”我没有说什么,只是觉得或许每个女生都应该有美丽的春天,而在路上过早开放的花总是遭人唾弃。我轻轻地握紧她的手“坚定自己最想要的,你可以做好!”她看着我,“你是唯一知道的人,也是会唯一说出鼓励的人。”我说:“其实很多人都懂。只要你肯说。”
她的稳重曾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如果没有她,也许我会空洞。话语不用说太多,默契,我们已有。
《我最高兴的一件事》四年级二班 向小庆 暑假--我非常喜欢,就像鸟儿爱天空,蜜蜂爱花朵一样。我的暑假过得无忧无虑,可时间在一天一天过去。唉,要是时间真能倒流,那我希望能回到三天前。因为,那一天我快乐无比。 8月26日,我和姐姐一写完作业就拿着5元零花钱乐颠颠地去商店买东西。一路上,我在心里暗自想着:我们去买什么好呢?我最爱吃冰淇淋,对,就买冰淇淋!我和姐姐径直朝商店里的冰柜走去,我快速地掀开冰柜盖,哇!好多花花绿绿的冰淇淋映入我们的眼帘。待我仔细数来,一共有六种。望着那诱人的冰淇淋,我垂涎三尺。我们好想尝尽所有口味的冰淇淋啊,可我们仅仅只有5元钱,我灵机一动,决定每个品种只买一盒,回家后跟姐姐分着吃。我在心里盘算着:这样一来,还会剩下两元钱。我嘻笑着说:“我们再买两瓶纯净水吧!”姐姐她高兴地答应了。买好了,我们飞一般地在大路上奔跑,不一会儿就到家了。姐姐坐在椅子上歇气儿,我就跑进厨房拿来两个杯子和勺子。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袋子,“呀,每一个品种看起来都好好吃哦!”姐姐探过头来欣喜地说道。我们一个一个地分着吃,刚开始还挺好的,她一半,我一半。忽然,我被一种酸酸甜甜、味道香醇的冰淇淋陶醉了,那是我最喜欢的菠萝味冰淇淋。于是,我悄悄伸过手去想要端过来独享这美味儿,可令我出乎意料的是,姐姐也喜欢吃这种口味儿的,她竟和我争抢起来。一阵她争我夺过后,冰淇淋全化成了水,我俩只好你一勺我一勺地喝这冰水了。我们把两个品种和起来搅匀竟有了意外的发现,我用菠萝味和绿豆味的冰淇淋调成了蓝色,姐姐用山楂味和草莓味的冰淇淋调成了紫色…… 这是暑假里令我最高兴的一件事,这件事让我发现了颜色的奥秘,让我明白了快乐就在身边,快乐就是和朋友一起分享! 指导教师 廖 凤
难忘父亲深沉的爱,难忘母亲日夜操劳的身影,难忘好友体贴的问候,难忘恩师细心的教诲,难忘亲人们的关心疼爱……但是我最难忘的是我那亲切可蔼的舅舅。舅舅有一双单眼皮,在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上面嵌挂着一对深深的眉毛。在家人的'面前总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可是在别人的面前却是一副严肃的样子。他穿着朴素,里面一件白衬衫,外穿一件蓝色的外套,穿着牛仔裤,让人觉得格外精神,富有青春的活力!特别时髦啊!
有一次,我和舅舅去公园里玩。一进公园里,我们就迷上了荡秋千。玩荡秋千的人真多啊!我想:那等会到我们的时候可要多玩一会儿!时间过得真慢,我都觉得不耐烦了。终于到我们了,我们俩迫不及待地坐上秋千,工作人员在后面推我们,我们被推得好高,好高,我仿佛飞了起来,微风轻轻地吹,吹进我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回忆……那回忆多么美好,又多么遥远……可是现在舅舅去当兵去了,那回忆能再次出现吗?我盼望那一天的出现。舅舅现在是否在做严峻的训练,累得满头大汗,连喝水都不行。他的信中说:“我一定会克服困难的,这点小困难难不了我!”这句话充分表现出他一定会完成部队交给他的艰巨任务,成为祖国的栋梁,相信自己,祖国的明天会为你更美好……
这就是令我难忘的人,相信你们已经认识了他,很幽默吧!但愿地久天长,那回忆能再次出现。
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六年来,有许许多多教给我知识的,令我感激、难忘的老师,但我最难忘的也就是我们的班主任——孙老师。是她陪伴我们度过了六年的小学生活,是她把我们从一个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孩,教育成一个个通情达理的好少年……我永远也忘不了她。
孙老师是一个有很强责任心的人,她不但从一年级就开始教我们积累古诗词和古文,还很重视作业情况,别的老师很少批单纸作业,而孙老师却一项也不放过。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
记得那是半年前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妈给孙老师打电话,说我作业写得很慢,请老师帮忙想想办法。老师听后批评我写作业磨磨蹭蹭,边写边玩,并让我每次写完作业都给老师打电话。从那以后,我便天天给老师打电话,改掉了磨蹭的习惯。
孙老师不但对工作认真,而且总是以各种方式启发学生,让学生喜欢文学,搞点儿文学创作。记得有一次老师讲《“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那一课,主人公写小说受到妈妈的表扬和父亲的批评时,老师就要我们也试着写写小说。周梓煜首先写小说,当他把那“稚嫩”的小说给老师看时,老师高兴极了,不但没说周梓煜写的小说写得不太好,反而夸了他一顿。我也写起小说来。在老师的鼓励下,我的小说由“稚嫩”渐渐成熟,受到了同学们的好评,成了班里有名的“小作家”。
我是一定不会忘记孙老师的,今天,我会为有这样的好老师感到骄傲。明天,让老师为有我这样的学生自豪。一句俗话说得好:十年育树,百年育人;插柳之恩,终生难忘。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