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翰林写作。今天的课程和以前不同。今天老师让我们自己创作漫画。以前只看漫画,今天想创作漫画都想不起来了。
我正想着,突然眼前一亮,一个好主意浮现在脑海。然后,稍微修改一下,我就搞定了。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栋三层楼,上面住着三个人。一楼的人爱去外面喝楼上花的露水,二楼的人爱采石榴?三楼的人爱打大刀。有一天二楼的人来阳台或者晒石榴?一楼还接露水,但大刀手的大刀不小心掉下来打在石榴上。石榴?他被打了一拳,正好打到了喝露水的人,然后被送进了医院。
刚开始画的不好,修改了很多才画完。
当我拿出作品和同学一起看的时候,他们立刻笑了起来,这让我知道漫画有时候是有用的。
我家有一只讨人喜欢又调皮的小猫,由于他非常调皮,所以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调皮”。我的调皮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猫。有像黑宝石的双眼,粉红色的鼻子,和一对三角形的耳朵。
调皮非常淘气,在阳台上,在花上撒了尿,大家真是又开心又生气,开心的是可以给花施肥,不开心的是弄脏阳台。有时,我拿了一个小球和它玩,我刚想把小球放在地上,可球还在我手上,它上前一爪将球给抢了,在屋子里玩,可是地上滑,一不小心,就摔了个四脚朝天,我看得捧腹大笑。
有一次,我睡不着觉,就轻手轻脚地走出来,以免惊动了爸爸妈妈,可是,猫听到了一点动静,以为有贼,就立刻扑来,幸好我走得快,所以才不会被它抓到了。有时小猫开心,它就会来逗我玩,有时小猫不开心,它不但不玩,还反来扑你呢?小猫不喜欢其他人看着它吃饭,你在的时候,它就不吃,你不在的时候,它就吃的津津有味。小猫睡觉的时候更讨人喜欢,它缩成一团的时候,仿佛一个黑白相间的毛球。
这就是有讨人喜欢又淘气的调皮了。
书名:白蛇传
大意:
白素贞是千年修炼的白蛇妖,为了报答书生许仙的救命之恩,化为人形欲报恩,后来遇见青蛇精小青,两人结伴。白素贞施展法力,巧施妙计与许仙相识,并嫁给许仙。婚后金山寺老和尚法海对许仙说白素贞乃白蛇妖,许仙半信半疑。后来,许仙在端午给予白素贞喝下了雄黄酒,让白素贞不得不显现出原形,许仙吓到昏了,白素贞上天庭取仙草将许仙就活。法海将许仙骗至金山寺并软禁,白素贞和小青一起与法海斗法,水漫金山寺,却伤害了其他生灵,白素贞因触犯天条,在生下了孩子后被法海收入钵,压在雷峰塔下。
感想: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即使是妖精怪物都是有情的,所以不可以残***生命,因为他们也是这个世界上的生物之一,我们人类要跟别的生物共生共存在这个地球上,新闻常常报导有人在欺负动物,那假使你是那些动物呢?人类这样欺负动物,实在是太过分了,太不公平了,我们要能将心比心体会别人的感受。
我家有一个小调皮,你猜它是谁?嘿,它就是我家的小猫贝贝!
贝贝是我爷爷从田埂上抱来的,一定是它以前的主人抛弃了它,那么,就由我来当它的`新主人吧!
这只可爱温顺的小猫有一双黄色的、杏仁似的眼睛,黑黑的毛发,摸起来还很暖和,四只细长的腿和一条麻绳似的尾巴——看起来十分瘦弱。小猫最初来到我们家时还很怕生,碗里的食物也只是碰几下就不敢动了。整天缩在墙角,一双眼睛睁的大大的,惊恐地望着它周围的一切。不过后来,小猫终于承认了自己是这个家的一员,即使它吃食时我抚摸它的毛发,它也不会感到一丝恐慌,反而百般依赖地向**近。
小猫贝贝虽然可爱,可它也有调皮的一面——
有一天,爸爸带我去买了几条金鱼并为小鱼们准备了一个鱼缸。看着鱼儿们在水中嬉戏,我知道家里又来了几位小伙伴。那几天,我时不时抓点鱼食往鱼缸一撒。而贝贝似乎不太高兴,以为我不要它了。我这才注意到,贝贝这几天总是盯着那些小鱼,似乎想把小金鱼当成美餐。看出了它的心思,我就立刻将鱼缸放高。然而,不幸还是降临在这几位刚来不久的小伙伴头上。
有天放学,正当我兴高采烈地跑回家时,发现地上都是水,还有许多玻璃碎片散落在地上呢。我一看就知道只是谁的“杰作”了,立刻怒气冲冲地去找贝贝。只见贝贝见我来,似是大吃一惊,急忙做出一副温顺乖巧的样子,在我身边绕来绕去,绕的我心都软了,只见它嘟着嘴,睁着“莹莹美目”看着我一动不动,我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贝贝见我笑了,立刻逃之夭夭。我忍俊不禁,没想到贝贝还真会耍招呢!
现在我的小猫也不知跑哪去了,会不会又到一个新主人家继续生活呢?
从小到大,我一直生活在父母的严格指导下。过去,爸爸妈妈不允许看电视;玩电脑,我连一个人去公园的自由都没有。每天只能面对一大堆书和作业;在练习中,我羡慕看到其他孩子在外面玩耍。
在这种生活中,我逐渐爱上了画漫画,但正因为如此,我被打了一顿,骂了一顿,但这并没有破坏我画漫画的信心,反而增加了我对它的兴趣。它就像一块磁铁,紧紧地吸着我。我开始用笔记本画画,但是,
终于,我等到了我梦寐以求的那一天。父亲出差,母亲去公司处理文件。刚离家的时候已经欣喜若狂了。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画画了,但没多久我妈就冲进来了。她骂我几万分贝,我只好回房间写作业。
现在,我已经出版了几本漫画书,我为自己的努力感到高兴。
我家的老猫贝贝生了一只小猫,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勇可。
勇可的样子十分讨人喜欢。圆圆的脸,三角形的小耳朵。最有趣的是它长着一对鸳鸯眼,一个眼是黄色,一个眼是蓝色,你说可笑不可笑?身上那洁白的绒毛像穿了一件好看的衣服一样。哪个看见了都想抱一抱它。
记得有一次,大家一家人坐在桌子旁吃饭,它“喵喵”地叫个不停,仿佛在说:“小主人,我也饿了,给我点东西吃吧!”我放下筷子给勇可拿了一块鱼,勇可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就躺在父亲的棉拖鞋里呼噜呼噜地睡大觉。
勇可不但讨人喜欢,而且还非常勇敢。有一次,我和勇可一块去散步,一不小心勇可跑丢了,我哭着跑回家了。母亲问我如何了,我难过地说:“勇可跑丢了。”母亲安慰我说:“小孩,不碍事的,猫记千,狗记万。它可能去别处捉老鼠去了,可能今晚就会跑回来的。”听了母亲的话,我心里的石头才放了下来。晚上的时候,我忽然听见门外面有“喵喵”的叫声,我立刻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勇可回来了,我抱起它激动地哭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勇可。
早就听说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是风靡全球的著作。暑假我去书城买了本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不禁被鲁滨逊身上那种充满冒险、智慧和勇敢的精神深深吸引了。
故事的情节把我带到了1659年9月30日,鲁滨逊在一场可怕的风暴中沉船落难,除他之外船上的人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一个凄凉的孤岛上。他也曾绝望过,但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在找到了武器和食物之后,又学会了打猎、牧羊、种植,还搭救了一个叫“星期五”的土人,他的生活又充满了希望。直到28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离开了孤岛。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28年啊!是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可是鲁滨逊勇敢地做到了。初到孤岛时他很绝望,他在日记中写到:没有食品、房子、衣服、武器,没有藏身之处。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被野人***死,或者因缺少食物而活活饿死。但是,慢慢地,他坚强的个性体现出来了,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悲观中,他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建造小房子,制作桌子、小匣子;训养小羊、小狗;种植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依靠辛勤的劳动生存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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