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
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
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看了《故乡》这本书后,长妈妈、闰土、孔乙己……这些人物都让我无法忘怀,特别是《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让我对他无法忘怀的原因当然是他童年与中年的巨大差异。
童年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丰衣足食,但却是寸步难行,哪儿都不准去,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虽然丰衣足食,但他失去行走的自由。而闰土没有被限制自由,他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看那广阔无边的海洋法,而鲁迅只能在院子里看那“四角的天空”。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相差不了多少。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往往是我们最忽略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它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看。
一次夜晚,我和弟弟,爸爸慢悠悠地走在江边,我手里拿着路边采的狗尾巴草,一边看着风景,一边摇着狗尾巴草,静静地聆听吹笛人的笛声。这时爸爸说:“你们知道吗?以前有两个小孩子掉在这里,被我捡起啦!”“啊?那他们是谁呀?”我紧张地问。弟弟也露出关心的表情。爸爸大笑:“哈哈,那就是你们呀!”“什么?”我和弟弟异口同声地说,心里很疑惑。爸爸这时笑了,突然,我和弟弟顿时明白了,原来是爸爸在跟我们开玩笑呀,便追着爸爸跑。
更让我难忘的是,我和弟弟光着脚丫子,鞋子放在一旁,在靠近江岸的沙滩上走着,慢慢地感受着脚踩在沙子上的感觉,有时候我将脚趾头放在松软的.沙地上,脚趾不停地抓着沙子,然后把脚拿开,沙滩上便出现了明亮的脚趾印,弟弟见了,也把脚使劲地往松软的沙地上踩去,结果,坚硬的沙子让弟弟疼得直咧嘴,我笑得前仰后合,不过,沙滩上还是出现了弟弟的小脚印!我们玩累了,就在沙滩上挖了两个小坑,把脚放进去,再用沙子把脚埋好,一阵冰凉,清爽的感觉从脚到腿,从腿到全身扩散开来。
我爱我的老家,他是我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我家只有一栋四层楼的房子,因为很久没有翻新过而显得很旧,我常常回家就看见四面八方的新房子围着一个旧房子。在别人眼里,觉得破旧不堪,但我觉得很温馨,很美,我爱它!
故乡的邻居都很热情,在大街上看见舅奶奶,都会互相打招呼!从家门口出去时,会遇到坐在轮椅上的姑爷爷,往往会说上半天。这些美好的往事,我会永远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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