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是2月18了。离我的美国游学之行已经有些日子了,但一切还是那么熟悉,仿佛发生在昨天,我对那儿发生的一切还是记忆犹新。
我就摘录一段到美国第一天的日记吧。经过九个小时的飞行,我们于当地时间八点(北京时间凌晨零点)到了美国,那里阳光明媚。我们参观了当地著名的斯坦福大学和英特尔博物馆。下午,我们来到了当地的警察局和图书馆。虽然有点儿累,很想睡,但我还是坚持了下来,结束了当天的旅程。我们来到了友好学校。友好家庭的爸爸妈妈把我接回了家里。晚饭过后,友好家庭的爸爸妈妈还带我们去打篮球。
一切都是那么愉快!洗漱完后,我躺在床上,却睡不着,可能是时差没到过来,但我知道,我期盼明天和美国独立学校的学生一起上课。虽然美国之行已经结束了,但它带给我的收获会一直留在我心中,它令我受益匪浅。如果说要我把这次的旅程分为两部分的话,我会把第1,5,6,7天分为一部分,把第2,3,4分为另一部分。既然这次我们是去游学,前者就是所谓的“游”,后者就是所谓的“学”。这不,今天我们就开始“学”了。
从小最喜欢读的故事是历史,而在历史的源头是神话。九天之上还有另一个世界,比人间更纯净,甚至可以用更为良好的秩序来干涉凡尘的罪恶。当然现在长大了,尽管知道神话可以说是人类对历史近似于科幻的美化,它们无法被证实,只能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去做梦。可是在世界的真相面前,一个完整世界的美好想象,真正是一种可以让人忘忧的救赎。这些年在畅销书排行榜里的水分已经越来越不能让我惊讶了。所以当我发现这本《美国众神》时十分惊喜,一本神话与科幻的结合,又特别符合人性的故事逻辑。
美国是一个移民组成的国家,可以说聚集了世界上绝大部分民族在此块荒凉的大陆上群居。美国建国的时间不长,可是各族人因为各种原因来此定居的历史并不短。在这本书的设计里,来自于不同大陆的世界各个部族不仅带来了他们的生活习惯,更带来了他们对神的信仰。漂洋过海的爱尔兰少女囚犯通过嫁给船长,带着身孕漂流至了美洲大陆,也带来了爱尔兰小精灵的故事,带来了家乡整套传说以及祭祀的仪式和巫术。她在孩子们的口袋里,一边装着盐,一边装着粮食,睡前在家门外的廊前放上一小盆牛奶。她坚信多舛的命运一直未将她完全吞噬,都是受到了小精灵和其他神灵的庇佑。
还有从非洲大陆被贩卖黑奴的货船偷运到美洲的黑人姐弟,被迫分开后如虫豸草屑一般被奴隶主转来转去,一切可能发生在人类身上的欺凌,他们都在各自的命运中体验过了。弟弟最终成为奴隶运动的先锋,在战争中失去了一条手臂,姐姐在奴隶主的庄园里,相对应的那条手臂在同一天忽然就萎缩了下来坏死掉了。不论苦难和欺凌如何碾压这一对孩子,他们都会在不同的地点,在同样的夜里,在树林在河边跳起祭祀祖先的舞来,并以此获得安宁。弟弟在战争中失去生命的那一天,姐姐灵魂中的生命之光好像也熄灭了,在她年华老去时,逐渐成为了当地的大巫。可是即便她将拜神的舞蹈与祭祀的仪式教授给了下一代女巫,被记下来的只有实用的巫术和拜祭的仪式,却再也没有人记得众神。
所以这本书是众神因为被遗忘快要消失时,试图挽回信仰的故事。在新时代的`美洲大陆已经有了新的神,信用卡神、高科技神、高速公路神、媒体之神等等。倒映出现代社会对需要繁琐冗长的过程来达成的事情,所产生的不耐烦。畅销书的清单里琳琅满目的成功学,闲暇聊天里最容易问起来的话题常常是有什么捷径。快速高效的一切一切显得现代人如此繁忙,恰恰是绝大多数人灵魂深处巨大的空洞,需要这一切来填充。大多数人,真的已经忘记了,或者从来也等不及,耗尽漫漫一生时光去找到一件可以一直做下去的事情,更别提信仰了。
书里提及了许多神以及有关于神的故事,包括古罗马、埃及、印度等等所有曾经古文明最发达的人类聚居地所诞生的神,在这片新兴大陆里共存。其中有一个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小故事,从沙漠部族来到美国投奔亲戚的普通男子,带着公文包四处推销到处碰壁,害怕被老板兼近亲的家人责骂,坐上了美国的出租车。出租车司机恰巧是同族,他们一起聊起了部族里古老的故事,还有故事里的神。他与司机感叹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换一种方式去生活。在路上突遇小事故,司机的墨镜掉了下来,他看见了如燃烧火焰的眼睛,原来这就是他们曾经最信仰的神。他们之间居然拥有了一个亲密的夜晚,第二天一早,神已经消失,带走了普通男子原来的一切,而把出租车司机有关的这个身份全部留了下来。尽管在认出神明时,他说,我并没有什么可以满足普通人愿望的法力。可是他给了已经越来越少却未曾忘记他的子民可以继续生活的温暖和力量。读到这里我是有些感动的。
书里还是有一些细微末节的小设计不是特别严谨,但是不影响整个故事的逻辑性和阅读性。作者尼尔.盖曼在序言里讲起自己已经有了这个故事,编辑帮他设计好了封面,黑色的底色上有一只画满了图腾的水牛头骨,他才开始把这个故事写下来。在另一个完整的幻想的时空,用人类可以理解的方式,演绎神的故事。可以说,这是进入二零一八年这几个月以来,我读过最好的故事。
于是,我身为一名勇于尝试的“伪文艺”,一个坚韧且宅的纯爷们,挑战这片儿好多次,不是半途而废就是快进草草了事。整整四小时啊,这也忒长了吧。要不是经常锻炼小宇宙比较强大,可能要翻白眼吐白沫昏过数次了。
还有,敢情当年米国黑帮都TM不流行收小弟的吗?还是因为导演是个意大利人,不太了解阿美利加的风土人情,全按他们那儿黑手组织构架来配置的成员。4小时里除了少年时早早挂掉的最小的一个,整个麦克斯犯罪集团公司里,常年就只有4个员工挂牌上岗啊!连个拉门 开车 送打火机的龙套都没有。套用《疯狂的赛车》里的台词——“这也忒不专业了吧?”
再来说说导演,都说这片子导演导得很有功力,数度拿奖。但我只想说,这个导演以前一定是个喜欢玩拼图的。有些片子不要寄希望于单看一遍,就能看懂导演所要表达的东西。清楚的.记得第1次看时,从开始的片头升起,直到播放到第38分钟后,自己才渐渐看出了些端倪。至于之前那半个小时影片里所交代的信息,已然被那导演因为“文艺”的名义而被剪辑的纷乱复杂,只能留待第2次第3次重温时,再拼接上。(这也包括影片最后一个镜头,中年面条在极度痛苦中来到毒品馆,妄图通过吸食毒品而得到心灵上的解脱。在几口吞云吐雾后,转而以一个耐人寻味的微笑结束整个影片的处理方式。)
如果说因为“男人必看”的名头,男人看完非要有些什么感悟总结的话。我想,关于片子里先后出现的几个女人与2个男主角的关系,到可以扒上一扒。
佩姬,卡洛尔,狄波拉,都是先跟了面条,后随了麦克斯的。佩姬属于不法行为,不予讨论。而卡洛尔和狄波拉都是在两个男人之间进行了选择。麦克斯与面条的区别在于,麦克斯是犯罪团伙的首脑是强者,面条是二当家是弱者。这就是女人们最终都选择了麦克斯而不选择面条的原因。延续基因的本能虽然不能控制一个女人真的繁殖后代,但却能影响她的性选择。这也是很多时候女人显得现实无情的原因,她被保证后代质量的本能驱使,在性选择的时候更倾向于强者,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弱者的爱是打不过她的本能的。
我觉得这点,才是这片子被最许多男人女人们推崇的真正原因所在。
那是一个凉 风 习习的下午,我和美国的小朋友一起欣赏了这一美景。正是午后2时,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群群野鸭子,它们优雅地游动着;然后一只松鼠突然从眼前跃过,我抬起头,哇!好大的湖呀!我惊呆了,碧绿的湖水,清澈见底;绿油油的水草浮在水面,引来一群小鱼;微微的浪涛,轻轻拍打着岸边……它们好像在欢迎我们这些来自中国的远客。
我乘着小艇,哼着小曲,来到湖中央,一条条小鱼围在船边,吐出一串串泡泡,好像在对我笑;一只匆匆飞过的小鸟也不忘对我眨眨眼;浪花拍打着小艇,好像在向我诉说它愉悦的心情……我陶醉了,似乎身在世外桃源。
突然,一阵哗啦啦的水声把我拉回现实。外国朋友告诉我:“这是钓鱼爱好者钓到了一条大鱼,正想方设法拉上来呢!”原来,在这儿,只要有钓鱼许可证,就能合法钓鱼了!我也试了一次,还钓了一条大猫鱼呢!
我爱湖泊,更爱这美丽的湖泊。要是中国人也能爱护动物,尊重生命,不乱砍滥发,乱捕乱捞,中国的湖泊也一定能变得这样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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