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本地人也好,外地人也好,不管外地人再不好,哪怕遇到了困难都要一样理应相待,宽厚对人,那么我们的.世界会更加的美好,更加的辉黄腾达,更加的绚丽多彩,灿烂无比。
文字失落了界限。纸页之间,今日的午后延伸着,融入无数时代前的一个渺远的午后,那里是美的开始。此后,恒河平原上又度过了多少肃穆修行的静静时光,依旧的却仍是风中飘悠的书墨的暗香。
孩子的眼睛——《新月集》
读着读着,会不会,突然忍俊不禁?这个孩子总有这么多怪道理和小脾气:一晃眼,你就再也找不见他与小雀游戏的身影,或者,他要固执地坚信月亮是挂在树枝上的天使,又不然,他便偷偷地怀着不安分的心思要去装个老练的小大人。你刚要对他板下脸,他便一蹦一跳地跑来亲吻你甜蜜的面颊,把流着晨光的小花簪上你的乌发。
笑着笑着,会不会,突然感动?这孩子的眼睛,孩子的世界。蓝的天,绿的草,那红的紫的是花;梦里的仙人和臆想的国王;无际的天宇和斑斓的星岛;清澈的爱和欢喜,天然的美和无所畏惧的勇气。烦恼是什么?烦恼是那每天来递信的邮差怎如此凶神恶煞?
这时的诗人,便是“我”,便是个孩子,哪里有什么大人物呢?他借着孩子的口这样形容自己:“你说爸爸写了许多书,但我却不懂得他所写的东西。他整个黄昏读书给你听,但是你真懂得他的意思么?” 那么,当个作家是多么枯燥啊,真正有趣的职业当是做个孩子,孩子的泪水都是在蜜里浸过的。
多么想,沿着时间的来路倒退,回到最初的黄金王国,永不去懂得狰狞和丑恶,快乐没有借口,所有的梦想都不会缺乏飞翔的羽翼。或者,给我一颗像诗人一样不会老去的童心——放任它,让它在夜雾里起飞,驾着鸟儿的脊背,穿过细软的雨,向着摇摆的梦影里的星星前行……去感动,去爱,去美。
虔诚的献歌——《吉檀迦利》
“我这一生永远以来寻求你。”
诗人合十膜拜,将他一切的一切——飞扬的诗句,无尽的赞美,不灭的忠诚以及圣洁的灵魂——全部贡献到“你”的脚前。
永恒的神,我在诗行里追逐着诗人瞻仰、跪拜、祈祷。那么惊心动魄,令人战栗失语。“当你命令我歌唱的时候,我的心似乎要因着骄傲而炸裂;我仰望你的脸,眼泪涌上我的眼眶里。”“只让我的生命简单正直如一支苇笛,让你来吹出音乐。”那么,还有什么可以比这虔诚更接近底线?是什么样尊荣的“你”,值得生命为之粉身碎骨?
诗人那些充盈着“你”的诗,那为“你”而作的一百零三段乐章,令我情不自禁想到晚霞的光华:整个天空都在无声地燃烧,红、黄、蓝、紫之间的变幻是一场汹涌的鏖战,交错间仿佛铮然有声,光的鳞片,飞舞着穿梭在云层中,时明时暗,那液态的光流,恣意向天际渲染过去……那是强大的自然力的游戏,是造物主对世人的昭示,是“你”的衣角。从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清晰地认识:当我匍匐在自然之神的脚下,我是如此的渺小。
长久地怀着我的小聪明,以为自己已足够明了,偶然会发现微末的.愉悦,点滴的美,自信世界也不过如此。直到诗人的吟唱,将这个愚劣的谎言击碎:唯有懂得才会萌生敬畏。智慧的圆越大,圆外的未知才越广袤。认知之深,才有足够的谦卑去仰望。你听得到吗?那里有一种博大震撼的声音,那种从诗人血管里淌出的汩汩之声,叩问着无知的骄傲:有几分虔诚,才有几分深知。而他深深地低首,把鲜花一样的诗贡献到神光辉的脚底。
他说生命可以这样赤忱和尊严,无畏死亡;他说有一种恢弘的美,广收博纳,拥抱一切卑微的、受挫的、扭曲的美,因为自然即完美;他说神的智慧,为那些懂得的人永恒;他说把生命如一首献歌为神明捧出,去感动,去爱,去美。
读至此处,已言尽了。
只有那扉页上目光沉静,蜷着长须的老者,沉沉地凝神冥想。
他的文字穿越了长长的岁月,而笔尖的哲思,如同刚写的诗行,墨迹未干,暗香浮动。
阿甘生下来时智商仅有75,但他的母亲为了他以后的生活,想尽办法把他送进了正常人的学校。阿甘常常受到坏孩子的欺负,这时他喜欢的珍妮告诉他,跑。于是,他开始拼命地奔跑,甩掉那些瞧不起他的,欺负他的人。他跑进了大学,跑成了橄榄明星,民族英雄,国会勋章获得者,乒乓球明星,百万富翁。
虽然他是一个弱智儿,但他却拥有一颗纯洁而善良的心,他永远记得的妈妈对他说的话。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明白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一样,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我,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子,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母亲的教育给阿甘的人生有非一般的触动,或许阿甘的人生在就从母亲教他的第一个单词开始的吧。或许,这样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是深刻熏陶的吧。
在影片中阿甘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
在常人看来,阿甘真的很笨,但他的人生是那么的纯洁无瑕,他那颗金子般的心,折射出了人性最耀眼的光芒!
生命就像空中那片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太空,或坠入深渊,阿甘的人生就是如此,他把自我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齐,他抛弃了所有的杂念,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跑到了人生中属于自我的辉煌。
最近闲下来时,一直在反反复复读《阿甘正传》这本书,也刷了几遍电影,书上内容与电影有所出入,但是基本基调是一样的,一个被所有人称为\"傻子\"的人,最后成为好多聪明人不可企及的人。
阿甘,生下来就是白痴,智商相当于八九岁孩子的低能儿,所有人对他态度恶劣,嘲笑他,对他不耐烦。但是阿甘却不认为他的生活很糟糕,他认为他的生活过的很有意思。
他唯一喜欢的女孩珍妮,也是从小到大唯一不讨厌他的女孩。阿甘深深的爱着她,用尽所有爱着她。最后珍妮给他生了一个健康的儿子。
他为了战友的承诺,退役后买船捕虾,最后成为大富翁。他有一天突然想去跑步,他就不停的跑啊跑啊,最后成为意见领袖,追随者逐渐增多,许多人跟着他,他成为别人的梦想。
跑步跑了几年后,有记者采访阿甘,\"你为什么跑步?为世界和平吗?妇女权益?保护环境?\"
好像持久去做一件事情必须要有意义才值得去做,人们好像已经习惯拿所谓的意义来标榜自己的人生,已经忘记了真实的自己。
像珍妮,她觉的人生的全部就是当一名著名的歌手,当不成就没意义,就抑郁,自***。丹中尉觉的人生的目标就是战死沙场,没死成,就彻底的放纵自己。只有阿甘,他做所有的事情都不是为了一个结果,他生命的意义也不是为了达成某个目标来证明自己。他喜欢追求珍妮得到与否并不是全部,只是喜欢,喜欢和她在一起。买船捕虾挣钱与否并不是全部,只是为了一个承诺。跑步更是因为想跑而跑,并没有什么伟大的意义。
是呀,我们去做一些事情的时候就是为这件事赋予了太多的意义,要么要有利润,要么要有意义。什么时候我们能像阿甘一样,什么都不为,只是想做,喜欢做而去做一件事。
阿甘最后一句话是:\"我认为:我永远可以回顾过去,然后给自己说,起码我的人生过的并不乏味”。
写完上面的文字,突然好想做一个傻子,像阿甘一样的傻子,喜欢写文章,就不停的去写,别管有没有人看。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阐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生活的奇迹。
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爱是阿甘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他妈妈对他的爱,使他并没有被放弃,以至于拥有了一个如此传奇的人生,他对珍妮的那份爱使他坚持奔跑直至跑遍美国。我承认,对珍妮我是不喜欢的,不管是她是因为怎样的背景造就了她的性格,我对她自暴自弃这点是极不赞同的,我认为一个人有怎样的明天取决于你拥有怎样的今天,所以我对她是怀有一种同情但不怜惜她的心情的。但是,其实看到最后,对珍妮,也是已经释怀的了。她最后还是没有继续放逐自己,没有继续放纵自己,这点还是值得怜悯的。
阿甘爱珍妮。珍妮是不幸的,她的生活一直很凄惨,四处漂泊。但是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遇见了阿甘,也遇见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也许珍妮不会想到,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她的一生充满凄苦,但是最后,她终于永远地沉睡在了唯一带给她温暖的树下。
珍妮是阿甘的唯一,因这唯一而永恒。
阿甘爱他的孩子。他送他的孩子上校车,像小时候妈妈送自己上校车一样。一切都和多年前一样,只是这一次,车上不会再有一个珍妮那样的小天使。
在阿甘的眼里,在他身边的人都是天使,其实他不知道,他自己才是天使。
我也懂得这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是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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