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
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
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
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
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
这不是读后感,这是读后感动我的那三段话,以及关于未来的憧憬。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收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关于盗八。”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form张起灵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form吴邪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我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form王胖子
潘子死了,云彩死了,小哥进了青铜门,定下那个十年之约······
看正文我没哭,看后记我是忍住没哭,希望在少年篇的小哥和天真能有幸福的结局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作为一部电影,构成它的所有元素都做到了教科书般的精准。它当然不是完美无缺,但也很难找出比它做得更好的──每个人的心目中都会有自己的标准,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谁比谁更好我们不去也无法争论,但毫无疑问,《盗梦空间》已经超越了一个大家公认的标准,进入了优秀的范畴。
这部电影有两个半小时(148分钟),但你作为一个观众,在观影过程中几乎感受不到时间流逝。在看这个电影的过程中,你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否则很容易就跟不上故事节奏,从而丧失很大的观影乐趣。它是如此的电影化,以至于你看完电影走出电影院,你可能会感受到轻微的虚幻和怀疑:THE DREAM IS REAL? 盗梦空间剧情概要:柯布和妻子梅尔有能力创造梦境,两人可以共同生活在梦境里。但梅尔把梦境当成了现实,愿意一直生活梦境里。柯布却开始厌倦了梦境,想法让妻子与他一起回到现实,于是在她的意识植入了“现在是在梦境中”的思想。她妻子终于和他一起通过在梦境中卧轨自SHA而回到了现实。但悲剧是妻子回到现实之后意识里还保留着“现在是在梦境中”的思想,她执意要继续回到现实,于是要柯布陪她一起继续自***。柯布妻子死了,但柯布认为当前生活就是现实,没有选择死。梅尔死后,柯布被当成了***人犯被通缉,于是出境逃离。在境外帮其它公司用“盗梦”的技能获取商业机密。一次盗梦失败,柯布被迫协助一家公司去搞垮另一家公司,通过在梦中植入意识的方式让那家公司的继承人做出解散公司的决定??
盗梦空间的宣传铺天盖地,关于梦的解释和传说目前为止科学界也没能给出一个很好的解释吧。
人的意识的力量能够强大到让人放弃生命,这是电影中Mal亲身教育我们的真理。我们在很多时候又何尝不是愿意待在自己编织的假象中不愿意醒来?现实复杂残酷的我们完全不能招架的时候我们便会选择蜷缩在自己的思想里不愿意出来。现在社会上太多自闭症患者的出现了,不知道诺兰导演是不是也想借这部电影告诉他们,其实每个人都一样,会想要或在自己的梦中不愿意醒来。 现实中的梦肯定是一个人现实想法的一个真实映照,或者说是对潜意识的一种放大,就像剧情。我们在一个潜意识的框架里增删了很多东西,在梦境里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是一流的导演,只是现实中的我们并不能像电影中的那样用植入想法的方式来控制剧情的发展,梦境中遇到危险后我们的身体就会发出危险信号,
为了不让我们高速运转的大脑崩溃而让我们醒来,按照电影中说的,醒来就是穿越,醒来意味着梦境中的死亡。
如果理性化的梦境设定只是单纯符合剧情需要,那本片最多只是从一个不同方向重复《黑客帝国》等先驱走过的路;然而,当你真的有兴趣认真去诺兰哥哥设定的梦境世界时,你会异常惊讶地发现本片完全不是一部硬邦邦的“架空设定”之类的俗套,而是一部以充分的心理学逻辑为依据、全面符合日常梦境特征的电影:你我所有在梦中有过的体验,诺兰在本片中都以一种绝对真实的影像与逻辑展现出来,好像你自己就在梦中似的。这种梦,不是你事后回忆起来觉得光怪陆离的那种梦,而是一种让你身在其中、无法辨别现实与梦境的真切“入梦体验”。
因为在梦境中只有死亡才穿越的更彻底,当然还有其他的穿越方式,另一种就是靠外界的力量,让我们现实中的身体剧烈的震动,而形成穿越!
说到震动,我要说我们几乎每个人都穿越过。我们每个人几乎都有趴在桌子上睡觉的经历,或者说是小憩,但就在那小憩的几分钟里我们就完成了一个梦境,我们算不算是造梦师呢?
我们总会在快醒的时候突然间梦到很危险的事情,比方说梦到下楼梯突然一下踩空身体急速下坠,我们就会突然间醒来。醒来的瞬间身体剧烈的震动,桌子都快被我们晃散架了,我们也完成了穿越,一次成功的穿越!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我们经过一个地方或者看到某个人、某个事物突然间感觉这个场景很熟悉、简直就像昨天发生在眼前的事情,一幕一幕都是那样的清晰,感觉像做梦,好像我们曾经给自己植入过一个场景一样,像极了从现实穿越到了梦境中。
导演或许就是抓住了现实中的一些细节,放大后放到了梦境中,放到了电影当中,给了我们神奇的观影效果,让我们深思现实中的梦!
看了电影后突然间就会想:迷方向感觉就像做梦一般,现实中的迷方向会不会是另外的一种穿越方式呢?迷方向是我们在同一个时间潜意识觉得到了不同的地方。好像是我们给我们自己植入了一个思想,我们以为我们自己在另一个地方,所有的东西都变换了位置,唯一没有变的就是东西本身,当然没有变的还有方向。
电影中的主线唯一没有变的就是一个字“爱”。
对妻子的爱,对子女的爱。对妻子的爱最终却因为妻子的迷失而害了妻子,当主人公醒悟之后,对之女的爱让他回到了现实,因为在很多次穿越之后他终于在结尾的时候看到了孩子永远背着自己的童真笑脸。
最后一幕的陀螺一直在转,似乎没有停下,我开始也怀疑难道柯布还在梦中
吗?其实不然,如果一部影片从头到尾导演为了告诉我们这是一场梦,我觉得这个导演也够荒唐的,难道真的要让我们大家都相信虚无主义吗?我想我们都喜欢看喜剧的结尾。所以导演也不例外,陀螺最终会停下,因为很多地方已经揭示了这个结局。柯布在梦里是一直戴着结婚戒指,而在现在中是不戴的。另外,网上有些评论家通过看两个小孩的转头也推论这是现实。我也同意。总之,最后一场肯定不是梦。
电影终归有他的启迪意义,这部电影的意义也许就是要告诉我们,梦境总归是梦境,我们不能把现实中的许多不好的或者是我们不敢面对的东西永远的囚禁在梦境当中。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瓜,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瓜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除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还有潘子。潘子说自己就像是一条狗,一条只听吴家人话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终未变过,他从前与吴三省出生入死,后又时刻保护吴邪,一直到死都没变过。潘子死的时候,我极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但鼻头很酸,内心压抑着说不出来的感觉。“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莫回头。”潘子是乐观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没死,对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妇了,对吧?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所有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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