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冯启航,我爱写书法,我能写一手好字,还有一段故事呢。
一开始,我不怎么想学书法,可有一次在考卷上发现扣分制。于是,我就听从了妈妈的话,上了书法班。老师姓“陆”,一开始,我有点儿怕,可看到陆老师慈祥的.笑容时,我逐渐对他有了好感。
陆老师的课有三个小时,前一个半小时让我们自由练毛笔字,他就挨个查看我们写的字。看到我时,说:“你怎么这样握笔?”说着便把我的手和身体凑近了一点,把大拇指从食指上挪了下来,“这样才对嘛!”后一个半小时是练习硬笔字。可是,没几节课,我就向妈妈抱怨道:“妈妈,太累了,我不想学了!”妈妈却说:“有能力的人才能有出息,学好将来肯定有出息。”于是,我继续学习书法,字果然比之前好多了。
记得有一天,陆老师对我说:“冯启航,我已经帮你报了书法比赛,你回去练‘为国为民’这四个字,下次来我这儿写,我帮你交上去。”我不禁吓了一跳。回家后,我马上练起了书法,每次练一个小时,直到手发酸发麻才停。到上陆老师课的那天,我的小心脏紧张得“砰砰”直跳,我用紧张发抖的手拿起笔,认真地写起来,不一会儿,我就写好了。陆老师进来看我写得怎么样,他对我说:“这个‘为’应该用繁体写,而不是用简体写。”然后在纸上写了一下,说:“你把临摹的纸放在下面。”说完就走了。我小心翼翼地重新写,额头上冒出了细小的汗珠。不知不觉,陆老师笑了笑对我说:“写得不错!”接着我把作品放了起来。功夫不负有心人,联合晨会上,校长报到“冯启航”时,我紧张得不敢吱声“优秀奖!祝贺!”校长喊道。“太棒了,我得奖了!”我激动地叫道。
我为我能写一手好字而自豪!
年幼的时候让我觉得最自豪的一件事要算是我在二年级的时候就学会了骑自行车。
我只要看见别人骑自行车,就会非常羡慕他们。我常常梦寐以求自己也有一辆自行车。爸爸好象看出了我的心思,我过生日那天,就送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给我当生日礼物。我高兴得跳起几米高。我连忙将自行车推到民族广场,开始自己学骑。我双脚踏上踏板使劲向上骑。没骑多久,咚的一声,我和自行车都倒了。
我垂头丧气地将车推回了家里。哥哥看见我没精打采的样子,就问我:“韦豪,你为什么不高兴啊?”我知道哥哥是骑自行车的高手,就对哥哥说:“我不会骑自行车。”哥哥说:“原来是这样啊。要不,我教你吧?”我说:“好啊!”
我和哥哥来到民族广场。哥哥说:“你先骑骑看。”我骑上车,双脚踩住踏板,向前走了几米,一晃,又摔了下来。哥哥说:“你骑车,没有掌握平衡。要想平衡,就必须把方向一会儿朝左,一会儿向右。”我按照哥哥教的方法,脚只管瞪,将方向一会向左一会向右,又摔了几跤,慢慢地就能够骑稍微长一截路了。当我不再需要哥哥扶着就能骑走自行车的时候,那种高兴劲啊,真是说不出来。
这就是一件让我觉得自豪的事。只有尝过失败的滋味才能真正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每当我想起那件事,心里总是甜滋滋,比吃了蜜糖还要甜。
那时一个星期三中午, 我正在爸爸的店铺里玩耍。只见前方药铺一群外国人正朝着我们走过来,友好地跟我们打招呼,我也向着他们挥了挥手。他们走了进来,我用刚学会的英语跟他们进行交谈,我这叫做: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不懂英语的爸爸就像一根木头似的,呆呆地站着,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似的。我便成了一个“小小翻译家”。但是我这个“小小翻译家”做工作也做不了多久,便“下岗”了。外国朋友用流利的英语说出了他们需要的东西。我傻了,呆呆地站着。四处张望着。爸爸想要放弃了这桩生意了,突然,我看见了爸爸那台不起眼的手提电脑,像见到了救星一样 。我灵机一动,打开了电脑中的金山译文,便马上把自己想说的话用中文输入进去,再翻译成英文了。外国朋友也似乎也明白了我的意思,用电脑把话打了进去,这可让旁边的爸爸更呆了。半个多小时转眼便过去了,一桩生意就被我这个“小小翻译家”给谈成了!爸爸与他们签成了合同,一边签合同一边夸奖我,向我投来了赞许的目光,他们用结结巴巴的中文对我说:“中国……女孩……好……样……的!”就在他们夸奖我的那一瞬间,我骄傲了,我觉得自己比平凡人高了一档次。
我想:假如我只为这小小的事情而感到骄傲,那么世界该有多少人自满啊。世上是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每个人都有失败的一面,只有我们从成功中汲取不足的地方,才能够成为比成功更加成功的人!成功是走向世界的一条光明之路,只有从失败中汲取教训,方能成功!
突然,我闻到一股焦味,于是左闻闻,右看看,疑惑地想:妈妈既没有烧东西,也没煲东西,哪来的焦味呢?这时,我看到消毒柜的灯亮着,冲到消毒柜前一看,呀!不好!我那个喝牛奶的`碗快要融化了,正发出“嗞嗞”的声响,一点点往下掉蜡滴,就像阳光下正在熔化的雪糕。“妈……”这个字刚蹦到嗓门口,我又咽了回去。不行,不能叫妈妈,等她穿好衣服出来已经来不及了。再说了,万一妈妈太着急,滑倒怎么办?我得勇敢地自己解决这个问题。想到这里,“吧嗒”,我果断地关上了电源,“啪”,打开消毒柜的门,难闻的烧焦味顿时扑面而来,呛得我直咳嗽。此时,那个正在熔化的碗,仿佛是火邪魔丑陋的嘴脸,正朝我龇牙咧嘴。我赤手上阵,只是一接近它,就被“咬”了一口,手背烫出水泡。我并没有慌张,缩回手,想了想,找了一副手套。武装好后,迅速接近那張正在喷火的“嘴”,一把抓起它,扔到垃圾桶里。
妈妈洗完澡出来,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长吁一口气,感叹道:“幸好我的宝贝这么勇敢,不然就酿成大祸了!”
这是我成长中最自豪的一件事,也是最难忘的事,它让知道了勇敢的重要性,也让我知道了自己可以很勇敢。往事再提,也是希望今日的自己能向当年的自己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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