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简爱”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说实话,这是我读过最印象深刻的一本书,“简爱我很敬佩她,她有着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她对困难永远不低头,对所以的事情都不强求,因为她有一颗善良而温暖的心,她的这种精神一直伴随着我。
还记得简爱她那受伤的脸颊,我的心一阵心痛,仿佛所有她的痛都移到了我的身上似的,让我感动的是简爱去姑妈家玩,可是,她的姑妈一直都不喜欢她,而且她姑妈的孩子也看不惯她,经常欺负她,而且她的姑妈还把她关在一间漆黑的小屋子里,不给她吃饭,不给她喝水,让她饿的……那一种表情至今还留在我的脑海里。
每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时,都不应该向困难低头。
第1段150字左右:写出中心论点,首选单句形式,且是判断句或肯定句。绝对不用复句(复句容易走题,影响得分,点出写作的由头,作文题中含有的提示性文字材料,一定要有所涉及。
第2段200字左右:段首讲述分论点一,如第一节的内容是几个分论点的简单组合,则“分论点一”适宜放在段尾。这样和分论点二、分论点三的位置区别开来,使行文有变化。“分论点一”论证不许举例,采用纯分析的说理论据展开。
第3段200字左右:段首讲述分论点二,采用举例论证,首选作文题提示中的例子来分析论证,同时也可辅助一个自己举的例子,自己举的例子要比前例文字少。如没有作文题提示中的例子,则自己举个典型的例子来分析论证,同样要求叙写例子的文字一定要比分析论证的文字少。否则对文体特征会产生重创,影响得分。
第4段200字左右:段首讲述分论点三。采用联系实际举例。这是写作本文的时代意义所在。联系的实际可以是学习、生活、社会任何一个方面,目的是或提高思想认识,或明确是非正邪,或提出解决的方法途径,或揭示某种疑难迷惑,总之要给人以启发。
第5段150字左右:要再现中心论点,扣住中心论点写出作用、意义、号召、展望等。
我看的书很多,可令我喜欢的书却很少,但暑假中我看的一本书,让我真正感觉到身临其境,这本书名叫《简爱》,也许作为女生,我更能体会女主人公简爱的那种艰辛。
简爱是个可怜的女孩,比起我们大家,我们太幸福了。她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舅舅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如果舅舅还活着,应该对她还不错,可连他也死了。我们从小被家人保护,可简爱整天被表哥、表姐欺负。我天天有书看,她看本书也要躲躲藏藏,生怕被发现。后来就连她唯一的好朋友海伦也因病去世了。
简爱在寄宿学校过了八年孤独的日子。但当家庭教师时,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经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才得到了属于她自己的爱情。还有了一个儿子,眼睛和他父亲罗切斯特一样大,一样漂亮。
一个人之所以可以承受这么多苦难,到底是为什么呢?可能在她背后,一直有一股力量支持着她,鼓励着她吧!这股力量有可能是远在天堂的父母,也有可能是她自己。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简爱这样,激励自己,让自己有勇气,也就没有困难可以难得住你,让你停下前进的脚步。
在看到“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这个辩题的时候,就我个人而言,我可能刚开始会倾向于正方“美是客观存在的”,细思的话,却是更倾向于反方。
就正方而言,我所理解的,美如果是客观存在的话,那么,不管有没有人去感受,美都是存在的,不能因为没有人去感受它,而说它不存在。而美正是因为有规律可循才能形成所谓的美学。
众人所认为的美的不同,在于他们的审美感受,而不在于物体的本身,任何物体都是有它美的地方,当然也有丑的地方,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美丑,其实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们所存在的社会,人们用自己的审美去判定什么是美什么是丑。
因此,我们所谓的美学家不是与生俱来的,他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受到社会的各种影响,才产生了他自己的'审美,但不管如何审美,有些东西有美的地方,始终会被发现,就如吴哥窟、金字塔等的世界奇迹,或许会因为不同的人的审美不同而短暂地被认为不美,但它们的美不会因为人觉得它们不美而改变。
在美不能与美的感受混为一谈这一点上,正方没有充分把握自己的优势。他们虽然多次强调反方将美与美的感受混为一谈,却没有更深入地去阐述,美与美的感受有何不同。另外,正方在一辩的时候,提出了美是有迹可循,是有规律的,却一直没有举例给出一个标准。
美国得克萨斯州大学(奥斯丁分校心理学教授朗洛伊丝教授根据研究得出,人脸美的判定,关键在于人脸是否趋近于一种脸的平均状态。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纵使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去欣赏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主观感受,但是,美是有标准的,美还是在那里,只是人的审美不同。
就反方而言,我所理解的,如果美是主观感受的话,那么,可以从美的起源来论述。美,其实是人类所制定出来的一个标准,因此,由此看来,倘若没有人的主观感受,没有人来定出这个标准,根本就不会有所谓的美,既然美是由人所制定的,如何能脱离主观感受?
而对于动物,它们不存在思考,因此它们所喜欢的,只是本能的驱使,更不会有美的概念。由此想来,没有美的感受,所谓的美与美学也就荡然无存。吴哥窟、金字塔这类的建筑,当初既然建造出来,便是由人而设计,有人的主观感受才会有这些人为美的东西。至于大自然的美,没有人去感受,没有人去进一步体验,没有人去灌注感情,大自然纵使存在在那,但并不会有美。
漫步在我们这个城市,随处可见“欧郡豪庭”、“罗马花园”、“北欧小镇”、“奥古斯邦城堡”这些充满异域风情的洋名字。实际上这些小区与外国的地理地貌、风土人情毫不相干。开发商给小区起个响当当的洋名,无非是想抬高身价,暗示自己小区的环境好、档次高,潜意识中流露出“外国的月亮比较圆”的崇洋心理。
这不禁使我想起了“中山窃糟”的故事。故事大意是,中山国酿造的“千日之酒”闻名遐迩。有个在当地做官的鲁国人财迷心窍,偷了店家的酒糟,回到鲁国,用鲁国酒浸泡,逢人便说是地道的中山酒。鲁国人都信以为真。终于有一天,那位店家闻名前来品尝,结果吐而笑曰:是予之糟液也。
我们城市里花里胡哨的洋名字,究其心理,不是崇洋,就是趋俗,甚至媚富。自认为沾上点洋气,“糟粕”就变成“精华”了。其实不然,这只能说明“肉食者鄙”。中国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完全可以用我们的民族文化起个很好听的名字。仅以号称北京老三大药铺的名字为例:同仁堂,同仁之名取自《易经》,意为无论亲疏远近一视同仁,讲究的是一个济世的医德;鹤年堂取《淮南子》中“鹤年千岁,以极其游”之句,祈福之意境高远;千芝堂取“世有千芝,天下共登仁寿”之句,来自千芝堂留存老药目中的话,一样道出了对生命与道德的尊崇。其古风悠悠,文化与道义同在,经时间风雨淘洗而常新,魅力至今依然健在。
无论是酿酒,还是起名儿,我们都不该自欺欺人。“拿来”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有所取舍,要“求其方”,而不要“窃其糟”。否则,把无知当有趣,把糟粕当美酒,只会贻笑大方。
处处留心皆学问,世事洞明即文章。愿世人多一些鲁迅先生的“拿来”,少一些鲁国人的“窃糟”。这也是我在生活中学到的语文。
网友作文:
在我看来,从辩题上面来看,反方其实应该是处于上风的,毕竟万恶之源这个词有点过于广泛,而用一个物品来归结原因,有点以偏概全。但是,纵观整场比赛,作为正方的武汉大学,却仍能稳稳地站住脚跟,与反方的马来亚大学打出了一场精彩的比赛。
正方一辩首先提出了三个观点,先从钱本身谈起,效用无限性以及占有有限性;再从钱会导致的后果,钱将非商品商品化,使得精神也被污染;最后从人的角度,人对钱的崇拜,使得人们将钱当做目的,进而衍生出恶。一辩的辞藻华丽,思路也颇为清晰,但我觉得,遗憾的是一辩没有对辩题中“万恶之源”进行进一步的阐述。
与正方一辩相比,反方一辩首先对正方的三个观点提出质疑,认为正方的观点缺乏全面性,也不能说明恶的根本,接下来提出了四个观点。首先对“万恶之源”进行了解释,阐述了恶是成千上万的,正方以偏概全只阐述了与钱有关的部分,在我看来,从一开始的立论开始,反方便站住了脚跟,纵使正方在二辩提出了“万”不等同一切这一观点,但可惜失了先机,虽然后面三辩口才确实很好,刚开始听的时候确实在理,细想却会有点诡辩论的感觉。
正方所提出的观点以及反驳对方的观点中,有几个点我认为打得相当不错。在反方提出邪教以及家庭暴力这样的恶并不是由钱引起的,正方的三辩举出了详实的事例,有邪教贩卖相关的物品,有人为了金钱出卖父亲,贩卖妻子,瞬间将正方从下风地位逆转;在反方提出了恶在先而钱在后时,正方同样举出了详尽的数据,说明在钱出现之后,恶的种类形式大幅度增多,而在原始社会阶段,所谓的恶并非道德上的恶,那时的人类还没有恶这一概念。
同样,在提出的观点方面,反方也有相当精彩的点。反方二辩一开始,就对正方一辩的第一个观点打出了十分有效的一个点:正方认为钱无限而拥有有限使得钱成为万恶之源,按照正方的思路,可以同理于健康、爱情等拥有同样性质的东西,这一反击着实漂亮。后面,反方还提出了钱并不是万恶之源,万恶之源应当是人们追求钱的方法和手段,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应该将责任推卸于没有主观能动性的钱上。
在自由辩论这上面,正方反方都提出了对于自己较为有利的事例,可惜的是,反方一直都纠结于负面话题上,而没有从正方提出的例子中找漏洞,双方提出的很多事例也很多没有回应,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正方反而做得好一些,正方懂得从对方提出的例子中,追根溯源地将之引到钱上面来,再反过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最后结辩上面,正方的四辩让我有些失望,辞藻十分的华丽,但恕我没有听到什么能够很好地打击对方又能巩固自己的观点,总的来说,正方四辩的观点就是“万”是指种类繁多而并非所有,对于反方的“为何有人用万恶之源开出了善之花”也只是略略地用人性一笔带过,有点太多单薄。而反方的四辩,先是说了正方的定义断章取义,接着从人没有恶的本性以及钱有助经济发展巩固自身的观点,最后,从正方的角度一点点地剖析对方打的点,得出自身的观点,四辩最后的结辩为反方增色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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