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空将这大地包覆的那一剎那,邪恶和寂寞的蔓藤开始四处乱窜,而也预告着夜晚的乐章即将开始演奏。
是夜,邪恶开始放肆,是夜,苍穹披上了一层薄纱,是夜,群星闪烁……在这独自的夜晚,寂静的氛围令人不安、烦躁,而此刻的安宁似乎是暴风雨前的征兆,这个夜晚是私密的,我可以尽情的做任何我想做的事,但我却甩不掉这攀附在我身上的寂寥,似乎这个夜晚,我是摆脱不了他直到白画这个休止符的到来。
看着一个个飞舞的文字和一幅幅缤纷的图案,渐渐的我沉溺于文字的世界,这个世界虽然不是七彩的,但却能抚慰我的心灵,而似乎这股文字的力量是这独自的夜晚多了一分鲜明,逐渐的我松懈了下来,而有了一丝丝睡意,此时仰望天幕,玉盘早已走到了西边,而星斗也只剩残星几点,这夜晚的乐谱已演奏到了最后一小节,这孤独的黑夜即将结束……
黑夜是孕育黑暗的摇篮,平常的夜晚总令人松懈,但独自的夜晚不如平常般的安宁,那厚厚的云层为夜空带了一丝神秘,一个人的夜晚,格外寂寞!
一个人的孤独使人感到不安,而夜晚总能吞噬一个人的心灵,而一个人无法抵挡夜的吞噬,所以一个人的夜晚特别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自从她走了以后,墙和镜子就是他面对的情敌。一个人的夜晚好冷清,好冷清的让他会浮想联翩。整天面对着墙,四周都是墙,像似围困,可就是自己不想走出。给自己制造一定的麻烦,面壁思过。什么铁栅栏,钢丝绳之类的东西,都可在这里应用。还包括那十字架以及枷锁也可以并用。这时他真的感到特别的无助。他不喜欢看镜子里的反射,更不想看到那张脸。脸又是什么?他自问他自己,也同时问一下她。脸究竟是什么?就象这镜子正反两个面,他究竟属于哪一面?她又属于哪一面?他无从察觉。但她给他的印象总是叫他虚实不定。就象他的房间里出现了两盏灯,哪个是实的,哪个是虚的,在那镜子里反出的光,他也无法分辨清。
也许在这镜子里也会出现爱的特有的感觉,实的对着虚的暗送秋波,虚的对着实的挤眉弄眼,仿佛就象一对亲热的小情人,看着让人眼红。这时的墙就在包容,包容这爱的慵懒。而镜子里的片段,无数次被墙剪接,或者就被墙隔断。但还是逃不过那镜子的一照,就象那眼睛,一双望穿秋水,一双热泪盈眶,最终还是被墙隔断分离。
一个人的夜晚,在无端的想,无端的念。似穹庐般的缠绵,钢叉,铁丝网,囚笼应有尽有。墙和镜子也在叛逆,一面对夜笑脸相迎,一面又负面的攻击。他此时真是束手无策,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他整个人都象被这夜给架空,墙和镜子对他已是不那么的重要,但他还是忘不掉。
墙还是站在那里,镜子还是镜子,他是受伤的人。一个人的夜晚,真的好孤单。那爱呀?真的就是墙和镜子的\'缩写吗?
下课铃像小精灵一样俏皮地响了起来,放学啦!我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走向爸爸接我的地方。出乎我意料,爸爸久久没有出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可爱的手表铃铃地响了,是爸爸,他说今天工作很忙,只能我自己走路回家。
秋天的夜来得特别快,一排排星星点点的路灯照亮着我前行的路。突然,一声轻轻的脚步声从我身后传来,我机灵地竖起耳朵,猛地一惊,不会遇到坏人了吧!我偷偷地回过头瞄了他一眼,高大的身材,戴着一个黑色的口罩,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压得几乎看不见他的眼睛,我敢肯定,是个男人。一阵清爽的秋风吹来,他一边扯高衣领,一边再次把脸埋进他的帽子里。
我赶紧回过头,抿紧嘴,加快步伐,往前冲,哆嗦不停,双腿发软,好像马上就要瘫倒在地上了。脑子里一个劲地闪过《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种种案例。
他的影子被路灯衬得长长的,似乎一伸手就可以抓到我。我越想越怕,越走越急。他依旧一直跟在我身后,我快,他也快。终于,我回到了院子,来到电梯口,他居然抢先一步冲上去,伸手拦住电梯门,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的心扑通扑通地乱跳,生硬地移动着脚步,进了电梯,快速按下“10”便安静地站在电梯最里面。好奇怪,他居然没有按楼层,右手伸进包里,摸来摸去,我大气都不敢出,紧闭双眼,心里默念着:快点开门!快点开门······
“叮”电梯终于停了,门开了,我冲出电梯,猛力敲打着大门:“妈!快开门!我回来啦!”
他也慢吞吞地走出电梯,用钥匙打开了我隔壁的那一扇房门······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我有一个同学叫做小猿,他是我最要好的一个朋友。
小袁,他非常胖,脸上肉嘟嘟的,让人想扒下来吃一块,但是他身子特别高,至少在同龄人中,他算非常高的。他还有着短而硬的头发,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后脑勺全是白发,我第一眼看时还以为是他有什么导致头发变白的病呢!他的耳垂非常大,像如来佛祖那般大,很有弹性,让人想摸了再摸。
小袁他非常小气。有一次我们班组织去秋游,可小袁和我在回来的时候非常渴,我们又没有带水,于是我俩就凑着钱买了瓶饮料,但是,我的火眼金睛看到了小袁的眼睛骨碌一转,我心想:他又在打什么小算盘呢?那瓶饮料瓶口小,瓶底大,于是他只是倒给我看起来的一半,我瞬间醒悟,原来他在想如何让我少喝点,真是小气啊。
小袁也非常爱吹牛,甚至对吹牛爱得深沉!有一次我的生日,我邀请他去欢乐谷,一到欢乐谷,他就开始展现他吹牛大王的实力,这不禁让我想起一个网络流行——是时候展现我真正的技术了!他吹牛道:“我可是坐过这里所有的过山车呢,还玩过所有项目。”于是,我指着一个极限蹦极的项目和另一个高空跳跳蛙的项目,问“敢吗?”然后他对我说:“除了这两个。”我又带他来到另一个过山车旁,说:“敢吗?”“敢…有什么…不敢的?”他颤抖着说。于是我们俩就坐上了过山车,这过山车确实非常的刺激,感觉随时要被抛出去一样,下车后我问他:“感觉怎么样啊?”他说:“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他的脸已变得很苍白,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战一般。只能说他对吹牛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
同时,他的辩论能力非常强,这不今天的作文就展现出来了。还有一次老师上辩论课时,我们许多人都不是他的对手,最后还是老师把他压了下去。还有就是在我们班里的一些套路,他也能轻松破解,比如他问别人:“你有没有绿豆糕?”当别人说:“我有。”然后他又会说:“绿豆高,你就只有绿豆那么的高呀?”
这就是胖,小气,又爱吹牛,辩论能力强的我的同学—小袁!
“好嗨哟,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一大早,爸妈就出门了。想到这我开心地唱起歌来。
我悄悄站在门口,等看到爸妈坐上车走远后,我的小宇宙终于爆发了,心里别提有多么高兴啦!我拿起零花钱,几分钟就在超市里穿梭了一趟,买了蓄谋已久的零食。有“稀世珍宝”——可比克黄瓜味土豆片,老爸老妈的“禁品”——饮料(水趣多),堆积如山的零食带回家后,便打开电视,沉迷于电视。
我像美人鱼一样躺在沙发上,拿出大毛巾盖上,边吃美味的零食边看着搞笑的电视节目,一阵阵狂笑的声音飘荡在房间里,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病”的不轻呢。然后时不时喝上几口饮料解解渴,这饮料我可是倒在妈妈心爱的红酒杯里面喝呢,谁说只有大人的世界需要仪式感,我们孩子也一样。啊!别提多爽!
“啪”红酒杯被打碎在地,人生真是一个大悲剧,“杯具呀杯具……”
我立刻被“石化”了!上帝啊,我的妈妈平时没有什么爱好,唯独爱收藏红酒杯,这一只杯子是她最心爱的,这可怎么办才好。这时,我的头脑风暴来了,我看到了“沙漠中的一点绿”-———把压岁钱拿出来,去重买一个。
我正想出门,小天使天天和小恶魔恶恶匆匆来了。“你万万不能去呀!只要把玻璃碎片藏起来就ok了!”恶恶说到。“不!妈妈看到碎片会不高兴的,你去买吧!”天天说。他们越吵越凶,越吵越凶。我眼看不行了,听了小天使天天的。我来到超市,生怕被妈妈的熟人看到告密给妈妈,于是带上事先准备好的口罩和帽子,蹑手蹑脚在超市巡逻了一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买到了一模一样的红酒杯。
第一次一个人在家,这日子有舒坦也有“杯具”,也算是一波三折啊!
从柜子里拿出挺长时间的一本书,就在今天,合起了书本,深呼吸了一口气,且撑了撑懒腰。随口说了一句:“收官!”
在那个交通便利的\'时代,有这样的一个退休工老头,花了87天,一步一步走了627里路,就是去为了见一个故人,这着实是很让人震惊。
他每天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你会相信他能够把一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做得超乎常人吗?大概不可能吧?更像是一种无稽之谈。是的,当我初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怀疑这老头的脑瓜是不是出了问题?
哈罗德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位在酿酒厂有40多年工龄的退休工人,这40多年里他从未与他人相争,也没有知心朋友,也没有人与他为敌,日复一日,平平淡淡。当然也没有过岗位上的升迁,这样的生活好比是一潭抛下石头也激不起浪花的水,甚至于到了他退休时,也没有欢送会,上完最后一天班就回家去了,毕竟没有任何人会在意。
然而一封信的到来打破了他一成不变的生活,那是一封来自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尼的信,奎尼二十多年前帮助哈罗德背了个黑锅后便被解雇消失了。在震惊和悲痛之下,他写了回信,再寄出的过程中,因为加油站小女孩的一句“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让哈罗德深受启发,于是他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尼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的一切似乎是那样不可思议,他告诉我们,一个平凡甚至于平庸的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在这期间,哈罗德的壮举不但受到媒体的关注,还激起社会各界人士对人生的思考。
平凡的哈罗德,终究成就了一件不平凡的事。退休后的他可以,为什么现在还年轻我们却总说“太难了,我做不到呢?”当我们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们总会去计较得失。正是如此,才有“行百里者半九十”这句话,而正好是那些不计较得失的只占十分之一的人,把那些我们认为不屑一顾的事情坚持了下来,从而达到了我们曾在一起所期望的成就。
认真和坚持是改变一个人甚至成就一个人的关键因素。主人公哈罗德在生活上一事无成,他是妻子莫琳和儿子戴维共同疏远的对象。作为男人,他在家中地位低下,完全没有该有的地位和尊严。当他和家人探讨问题时,收到最多的是来自妻子的“我不这么认为”的回答,以及儿子言语间的不屑与眼中的挑衅。在教育儿子不要骂脏话后,换来的却是一句“走开”,甚至连说个笑话都能被儿子嘲笑。你也许会认为他没本事,是的,确实如此。但正是这个平庸的人,自从他踏上旅途并坚持走下去后,他的妻子也对他这次的执着感到不可思议,慢慢转变了从前对他的固有看法。在行走的过程中,在众多陌生人的帮助及鼓舞下,哈罗德逐渐找到自我、重拾自信,最后还引起媒体关注曝光,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大波追随者。当妻子莫琳在众多追随者中再次见到他时,她看到的不再是以前那个卑微胆小的哈罗德,而是一个全新又自信的男人。
哈罗德的转变,我们可以说那封信是引火线,但是最为重要的是他坚定和坚持的意识觉醒。反观当下的我们,是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下渐渐的浮躁了起来,愈发缺少一种坚定和坚持呢?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把一切归于其他,没有哈罗德的自我反思,亦没有他那一步一个脚印去践行目标的勇气。
年轻的我们,为何我们不去借鉴和学习哈罗德的精神呢?来一段属于自己心灵上的旅程,去看看曾经的自己,去感受那份源于灵魂上的鸣唱。毕竟那个理想上的你,不值得被辜负。信念很多时候是支撑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虽然知道做了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做一定不会成功!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的信念,笃定且从容。
你会发现,哈罗德原来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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