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精选》里《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文章,深深地为小女孩的遭遇所难过。
文章描写了一个光头赤脚的小女孩在寒冷的夜晚里,被她父亲赶出家门去挣钱,在大街上卖火柴。
最后在饥寒交迫中死在马路上。我很同情小女孩,更恨她那个可恶的父亲。我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在一个北风呼啸的早晨,在一个标着“母子上车处”的站牌那里,发生了一件十分奇特的事情,几个大男人居然站在那里,却把一个怀里抱着一个一岁小孩的母亲给挤到了一旁,难不成他们都是文盲,不认识上面的子,不像呀!你看:
第一个人大腹便便,身穿一件名牌大衣,皮鞋又黑又亮,想这样的人八成就是个机关干部,机关干部会不识字?
第二个人身穿一件羽绒服,正在闭目养神,看这气质,不是个教授就是个老师,既然是当老师的会不认识字?
第三个人头戴一顶帽子,也许是天冷的缘故吧,他把脖子缩了缩,使自己变的十分矮小,脚上的一双皮鞋明晃晃的,肯定十分有钱,既然有钱会没受过教育?要他真不识字,那他怎样与别人签合同呢?
看来他们都认的字,可是他们为什么都站在母子上车处那里等车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他们只顾一己之利,如果他们都能够把位置让给那位妇女,而自己去别的车站等车的话,那么这些站牌上也不用标着这是母子上车的地方了。
书名:华盛顿
作者:黄雪姣
大意:华盛顿原本是一个富裕拓荒家族的子弟,因为幼年丧父,使得他十六岁就投入社会,当一名测量员,二十岁参加法国和印地安人的战争。在多次战役里,他几乎都是吃败仗,但是他坚忍不拔、忠诚效劳的精神,却使他的声望节节上升。当美洲殖民地终于受不了英国的压制而起来抗争时,他被选为总司令,带领十三洲的军民与英国对抗─这是他的一场胜仗,也因为这次的胜利,美国终于独立了。
心得:看过华盛顿英勇的事迹,真的很让我们佩服,因为就算她吃了败仗,却不会因此而认输、沮丧,反而还能更加努力、记取教训,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华盛顿在哪一次的战争中打了胜仗,但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不过他没有因此而骄傲,也因为那场胜仗,美国这个国家就因纬他而独立了,他的英勇事迹,是无人能比的,读果这本书后,让我领悟到,就算失败也不沮丧,要记取教训,这样下次一定会成功的。
我奶奶家有只小黄狗,名叫“黄黄”,这只黄黄几可爱又淘气,有时我还真拿他没办法呢!那我现在就来讲一讲他的生活习性吧!
奶奶家的“黄黄”长的非常可爱。它的一双眼睛象铜铃一样打转,一双大耳朵耷拉在两颊上,一个大鼻子像纽扣一样大,虽然有时他黑懒,可在平常的日子里,它含特别的憨态可掬。
黄黄有时也特别淘气,记得在上个暑假中的一次,我准备在奶奶家住上几天,然而,第二天的早上,我准备上厕所时,发现我的鞋子不见了,于是,我便展开了搜鞋行动,最后,我终于在餐桌旁找到了我的鞋,当时黄黄也在旁边,“哦!原来是黄黄搞的鬼,”这时,我要去上厕所了,可黄黄硬是不让我去,我万般无奈之下,只好给了他两块饼干,然后,他才慢慢的离开了我。
黄黄不像人类,他睡觉时很讲究,也很谨慎,他总是要找一个隐蔽的地方,你瞧!他先是找到一个他如意的窝,这不,黄黄在茅草堆落了脚,然后,他又围着茅草堆转几圈,接着他又为窝加固了防范,直到觉得没问题了,他才肯安心的睡上一觉。
每一次我给它喂食时,看它吃得津津有味时,我很高兴,因为我觉着他好像跟我不陌生了。
可惜,现在我没跟黄黄在一起,下次我去时,我一定要跟黄黄交成最好的朋友。
书名:白蛇传
大意:
白素贞是千年修炼的白蛇妖,为了报答书生许仙的救命之恩,化为人形欲报恩,后来遇见青蛇精小青,两人结伴。白素贞施展法力,巧施妙计与许仙相识,并嫁给许仙。婚后金山寺老和尚法海对许仙说白素贞乃白蛇妖,许仙半信半疑。后来,许仙在端午给予白素贞喝下了雄黄酒,让白素贞不得不显现出原形,许仙吓到昏了,白素贞上天庭取仙草将许仙就活。法海将许仙骗至金山寺并软禁,白素贞和小青一起与法海斗法,水漫金山寺,却伤害了其他生灵,白素贞因触犯天条,在生下了孩子后被法海收入钵,压在雷峰塔下。
感想: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即使是妖精怪物都是有情的,所以不可以残***生命,因为他们也是这个世界上的生物之一,我们人类要跟别的生物共生共存在这个地球上,新闻常常报导有人在欺负动物,那假使你是那些动物呢?人类这样欺负动物,实在是太过分了,太不公平了,我们要能将心比心体会别人的感受。
我家的小狗叫“闪电”,它有着一双黑黑的小眼睛,像两颗黑珍珠;有着一身棕色的皮毛和一条长长的尾巴,你们想知道它为什么叫做闪电吗?别急我马上告诉你。
我的闪电它跑得非常的快。每当我把木棍扔到远处的时候,闪电就飞快的跑过去把木棍捡回来了,有时候木棍还没落地,闪电就已经把木棍捡回来了,真让我大吃一惊,真不愧是叫闪电呐。
闪电的脾气非常不好,一见到其它的狗就打架。有一次,我带闪电去外面玩,见到了一只小狗,闪电就把尾巴垂下,用眼睛紧紧的盯着其它小狗。突然,闪电用像闪电一样的速度扑了上去,把别的狗扑倒了,我见打着这么激烈,急忙把闪电抱回来跑了。
闪电最喜欢吃大肉,当我把大肉给它吃的时候,它就会狼吞虎咽,吃得津津有味。我走过来的.时候,它就带着大肉和盘子离开了,好像怕我抢它的东西吃似的。
这就是我的宠物闪电,你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精彩!我爱你!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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